婚心沉,大叔,放过我-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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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跟各大公司打过招呼,一律不准录用秦挽歌这个人,她来江氏,迟早的事。
哈?
林禾愣住,方才明明是总裁叫她亲自打电话给这个不知名的女人,现在又是什么意思?
不过,在江氏待久了,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该问的别问。
隐下心底的猜忌,她再一次出声:“秦小姐如果不想来的话,我们江氏也,不勉强。”
这话一出,秦挽歌慌了。
处于下风的人总是没有安全感,她现在就是一个一穷二白的无业游民,虽说是江家的少奶奶,可半点儿好处都没捞着,该花钱的地方还是要花自己的钱,她总不能那个这样坐吃山空吧,暂且去试试总不是什么坏事。
况且她身上也没有什么值得让江衍动心思的地方。
许久,秦挽歌点头:“好,明天上午我会去,请问时间是?”
“早上九点。”
“好的,再见。”
“再见。”
翌日。
北方的冬日是阴冷潮湿的,总有一种刺骨的寒,秦挽歌在职业装外套上一件驼色的毛呢大衣,黑色的长靴过膝,时尚又御寒。
走出别墅时,却意外发现天是晴朗的,有微薄浅黄的日光穿透层层的雾气洒下大地,驱散了些许寒意。
打车,径直去江氏。
玻璃旋转门后,敞亮的大厅人头攒动,她转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哪里有关于应聘的消息。
难不成是骗人的?
秦挽歌拎着包,站在原地,环顾四周,不知所云。
就在此时,电梯门开了,一个穿职业装的干练女人从中走了出来,径直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伸手,面上有大方得体的微笑:“秦小姐你好,我是林禾。”
秦挽歌怔了一瞬,回握:“林主任好。”
“请问,应聘在哪里?”
林禾神秘的眨眨眼睛,看着她的眼神很是微妙:“跟我来。”
…本章完结…
第九十七章 :女人就像酒,越烈,越上瘾()
总裁办公室。
秦挽歌看着坐在大班椅里气定神闲的男人,终于明白,林禾方才眼神中的微妙是什么意思。
根本没有应聘,有的,只是她的空降。
江衍让林禾推出了办公室,偌大的办公室,就只剩下她和江衍。
那种令人倍感压力的的震慑力又一次迎面扑来,无处可藏。
秦挽歌上前一步,在桌前站立,包裹在过膝长靴下的双腿笔直,这笔直一直蔓延到脊背,她不卑不亢的盯着他。
江衍同她直视。
尽管秦挽歌从小到大没再任何人面前低过头,活的坦坦荡荡,此刻,却有种想要避开那视线的冲动。
太过尖锐。
江衍的视线总是想一把无往不破的利刃,轻易能刺穿人的内心。
须臾,她唇角微微松动,露出一个算不上愉悦的笑:“江先生,为什么让我来江氏?”
“不来江氏你想去哪儿?”他反问。
“去我该去的地方。”
“你该去的地方?”江衍漆黑的眼眸忽然浮现一点光,带着一丝不动声色的杀伐,几秒后,他偏头,若无其事道:“抱歉,忘了告诉你,那些地方都不会要你的。”
“你在这里面动了手脚?”她就说,为何投出去的简历都石沉大海。
江衍不可置否。
“你可真卑鄙!”秦挽歌忽的俯身,双臂撑在沉黑的桌面,一双眼带着丝丝的愤怒,俯视他。
“我从来不屑于去制约一个女人,你应该知道,这是奶奶的意思。”
秦挽歌微微一怔,奶奶?
让她进江氏,是要她辅佐江衍?
呵呵,真是个笑话,江衍这种心狠手辣的人需要她一个弱女子去辅佐?
她缓缓直起身子,脸上的愤怒尽数散去,眉眼间透出讥讽的笑意:“我会告诉奶奶,我不想待在江氏。”
她转身就走。
她的梦想,岂能囚禁在这方毫无用武之地的囚笼?
“你大可以去说,但是相信我,奶奶不会同意,因为她不希望你出去抛头露面,你存在在江家的意义,你心里再清楚不过。”
秦挽歌脚步一顿,神色变得复杂,存在的意义,生孩子吗?
确实,江衍的话不假。
“乖乖待在江氏,不要忤逆奶奶,三年后,你生不出孩子,自然会被赶出江家,到时候天高任鸟飞。”
秦挽歌迟疑了,苏皖韵外表看起来温和慈爱,实则手段强硬,若非如此,她一介妇人又如何叫江家在这榕城屹立不倒?
不知过了多久,她折回身,面色再无波澜:“好,我留在江氏,要我做什么?”
“你想做什么?”
她想做什么?说的好像她会做什么似的。
秦挽歌淡淡启唇:“任凭江总吩咐。”
江衍的目光似有若无的从她面上掠过,拨了内线。
几分钟,一个面容严谨的女人后面跟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走了进来。
“齐姐,宋牧。”
秦挽歌一一握手。
“从今天起,秦小姐将是宋牧的经纪人,有什么不懂的,就问齐姐。”
几人一起退出总裁办公室,齐姐带秦挽歌去办公室做交接工作。
秦挽歌听的一知半解。
齐姐浅浅一笑:“没关系,新人都是这样,顺手了就好了,你出去忙吧,宋牧十点有通告。”
秦挽歌带上门退出去,回自己的办公室。
办公室的规模并不大,她的待遇同普通员工也没什么区别。
她走进去的时候,宋牧正在听歌,一首英文歌,干净的嗓音,带一点儿沙哑,好听极了。
只是,这歌,她好像在哪儿听过。
她走进去,脱下外套,浅笑着在座椅上坐下,称赞了一句:“很好听。”
宋牧抬眸,黑色的瞳仁里浅浅的光亮散开来,他唇角微扬,声音里有些得意:“我的歌。”
秦挽歌抬起头,恰好对上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
有着最纯净的眼神,笑起来的时候眼底铺着一层细碎的光,像是波光粼粼的江面,好看的不得了。
秦挽歌微微恍神,才勾唇:“你多大了?”
“二十。”宋牧偏头,身上黑色的夹克衬的他皮肤很白,比女孩子还要好,他手指轻扣座椅把手:“小美女经纪人,你呢?”
经纪人秦挽歌可以理解,小美女是什么鬼?
她几不可见的蹙眉:“我比你大三岁,按辈分,你应当叫我一句姐姐。”
宋牧扬眉:“秦姐?”
秦挽歌眉头舒展,却又听宋牧摇摇头:“不好听,我叫你阿歌好不好?”
“不好。”
“我不管,阿歌阿歌阿歌。”
少年无赖的模样,帅气逼人,桀骜又邪魅。
秦挽歌念在他年纪小,不跟他计较那两个字给予她的特殊意义,从座椅起身:“时间不早了,该去片场了。”
宋牧起身,跟在她身后,修长干净的手指忽然从背后绕过来捏了一下她的脸皮:“别老扳着个脸,跟老巫婆一样。”
秦挽歌一把拍掉他的手,瞪他一眼:“再动手动脚小心我打你。”
“女人太凶会找不到男朋友的,看你的样子,一定没有男朋友。”
“那又如何?”秦挽歌反问,她是没有男朋友,可是她结婚了。
秦挽歌清冷的一张脸凑在他面前,宋牧一双桃花眼眨了眨,心口好像有什么地方,快速而迅猛的跳动了起来。
第一次觉得,这样咄咄逼人的女人,好像也别具一番风味。
恍神间,秦挽歌已经抽身出去。
宋牧许久才收回视线,那股直击心底的惊艳,却经久不绝。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天生自带光环的,比如江衍,又比如宋牧。
看着那张站在镁光灯下妖孽的脸,秦挽歌觉得,宋牧生来就是吃这碗饭的。
拍了整整两个小时,期间她听到了指责,也看到了宋牧脸上的汗。
当走进这个世界,她才发现,明星也并非她想象中那样光鲜亮丽。
拍完休息时,她递给他一瓶水,宋牧仰头喝下大半瓶,喉结上下滚动,已经初具男人身上的那种狂狷性感。
喝完水,宋牧把水递给秦挽歌:“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秦挽歌暂时还不熟悉业务,翻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垂眸,几秒,才道:“齐姐帮你接的一个电视剧,需要去试镜。”
“几点?”
“一点。”
“来不及吃饭了,你帮我去买盒盒饭。”
秦挽歌微微一怔:“好。”她以为,艺人嘴都很挑的。
宋牧休息,她买回盒饭,两人打车去片场。
因为宋牧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公司并未给配保姆车。
车上,她把盒饭递给宋牧,宋牧瞥一眼她身侧的另一份:“你可以吃别的。”
“既然是你的经纪人,就应当一起同甘共苦。”
宋牧很是意外的看她一眼,齐姐从来不会这样,也不曾说话这样的话,秦挽歌此刻捧着小本确认接下来的安排,侧颜被阳光包裹,长长的睫毛都好似被镀了金,恬然而美好。
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
或许不仅仅是感动。
宋牧不太懂,只觉得被秦挽歌迷得移不开眼,她分明长了一张寡淡的脸,偏偏好似红尘下的妖精,能勾了人魂魄。
几秒之内,素来在女人面前游刃有余的他,也窘迫不安如跳梁小丑。
许久,他才问:“你不吃?”
“一会儿能你试镜的时候我再解决,现在,我有点儿紧张。”
因为她刚刚看了剧本,是一场打戏,宋牧扮演一个杀手,为了去救自己心爱的女人,只身闯贼窝,将会有被围殴的桥段。
她没去过片场,觉得有些忐忑不安,怕宋牧不小心会被伤着。
“紧张做什么?试镜的是我。”宋牧不由失笑。
“我是你的经纪人,你出了事我要负最大责任的。”
“啧啧啧,尽胡说八道,我不会出事的,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吧,吃饭,待会儿片场乱糟糟的不能吃。”
秦挽歌看了他几眼,才放下手头的东西,开始吃饭。
车子到达片场时,已经吃完。
秦挽歌把食盒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拎了包,包里乱七八糟装了好多东西,墨镜,剧本,水杯,衣服,甚至还有秦挽歌刚刚在路边买的零食,满满一袋,看上去沉甸甸的。
宋牧垂眸看一眼,探出手:“拜托秦小姐,你是我的经纪人,不是保姆。”
“这些东西你可能都用得着,我不太懂,只能尽力去做好。”秦挽歌单手拎着包忽略宋牧伸出的手,径直朝前走去,脊背挺得笔直。
宋牧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明明削瘦无比,却可以面不改色的拿那么重的东西走的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像是个男人。
只是,这一刻,看着那道渐行渐远的背影,他的眼睛,被她背部折射而来的光刺痛了。
他心疼她。
心疼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人。
许久,才回神,追上。
片场的环境一如想象中糟乱,混乱的人群,随处摆放的道具,嘈杂的喊叫声。
她和宋牧走进去,竟没有人注意。
在片场旁的简陋搭台处,排了一行人,跟宋牧一样,是来试镜的。
随后,宋牧也加入了这条长龙。
秦挽歌拎着包站在旁边静静等候,不远处有藤椅,有男人舒适的躺在上面,旁边递水的递水,捶肩的捶肩,看起来大牌的不得了。
秦挽歌反观宋牧。
宋牧的脸很白希,五官精致如画,每一处,都似一笔一划描摹而成,妖媚的桃花眼,轻挑眼角,便纵有无人可及的邪魅,高蜓的鼻,岑薄的唇,尖削的下巴,搭配起来说不出的赏心悦目,便是女人,都要嫉妒他三分。
顶好的皮相,像是小说里的桀骜不驯的纨绔子弟。
长得不比那个男人差,是个好苗子,好好捧,日后定是这娱乐园最耀眼的一颗星。
察觉有人在看他,宋牧从剧本里抬头,就对上一双黑亮的眼,宛若秋波。
秦挽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抬手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站在乱糟糟的人群里,看起来傻的不得了。
宋牧弯了唇角。
很快,到他了。
镜头前,秦挽歌连胳膊酸了都察觉不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如漾了一波春水,含着浅浅的光凝视着不远处的宋牧。
她从来不知道,宋牧的演技这样好。
认真起来的他,敛去初见时的放荡不羁,好似换了一个人。
演深情,他一双眼如湛湛清波,光是那样眉间轻蹙的看着你,便叫人心都沉了进去,演狠厉,他眉眼如刀,黑眸微眯,沉黑似墨染,将杀手的冷刻画的入木三分。
当他闯进贼窝,一人手持弯刀,目光阴冷漠然扫视千军万马,便连秦挽歌都觉得,宋牧就是那个杀手,那个杀手就是宋牧。
他杀出一处血路,救走心爱的女人。
他衣衫褴褛,满身是血,深陷囹圄之中,以一人之力敌百人。
他半跪在高阶之上,以刀抵地,摇摇欲坠。
秦挽歌一颗心都跟着揪成一团。
最后一个镜头,他倒下,经受无数人的拳打脚踢。
镜头寡然而止,导演大呼满意,当场钦定宋牧为男三。
宋牧穿过人群,换下戏里的服装,朝她走来,一双桃花眼尽是笑意。
秦挽歌却看到了他手背的红肿和额角的那一处伤口,几乎下意识的踮起脚尖,她轻碰那伤口:“疼吗?”
宋牧拉下她的手:“我是男人,这点伤算什么?”
他说的轻巧,秦挽歌却轻轻的对着他的肩捶了他一拳:“你这么拼命干嘛?”
“我不拼命你怎么当金牌经纪人?”
“谁稀罕啊。”秦挽歌瞪他一眼:“走,跟我去医院。”
宋牧是要靠脸吃饭的,就算脸上开了个小口,也足以引起恐慌。
他没拒绝。
临走前,秦挽歌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