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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君帝传-第12部分

小说: 君帝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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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包裹他始终藏在怀中,就是连睡觉的时候都不曾离身,这份承诺包涵的东西太多太多,全家七十二的人命,那老先生死前的重托,都让他觉得,无论如何,这锦匣他也一定要送到韦将军的手中。

    这顿包子吃过后,他真的就是一贫如洗了,干净的就像他的脸蛋一样,纤尘不染。

    随意谌仲觉得,他应该找一份差事,不求有多少工钱,有个住的地方能够填饱肚子就足矣。

    他顺着重阳街道向前,先是到了一家典当铺的门前。

    典当铺的老板是一位肥硕的中年男子,有着一双鼠眼,谌仲觉得,这样的人一定老谋深算,就算不是老谋深算,也一定是个吝啬鬼,也许他送他老婆的首饰都是天桥边上的便宜货也说不定。

    虽然这典当铺的老板看起来有着大富大贵的面相,但他的的确确是个吝啬鬼。

    吝啬鬼一般只占便宜从不吃亏。

    谌仲虽然从不喜欢占人便宜,但他也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人,当他说出要一日三餐后,那典当铺的老板就皱眉了。

    三个下巴的肥硕面庞几乎将五官全部扭曲到了一起,组成的五官图案,就像是被砸烂的西瓜。

    他觉的眼前这白衫少年看起来有些病态,一般有病的人吃的一定很多,所以他直接拒绝了谌仲的请求。

    谌仲皱眉道:“我吃的并不多。”

    当铺老板姓朱,有个很不雅的名字,朱重,他的确够重,也像极了蛀虫。

    朱重拨着算盘,精打细算的总结者今日的收支,然后头也不抬的说道:“你看我吃的多不多?”

    谌仲道:“看不出。”

    朱重指着旁边一枯瘦如柴的少年道:“你觉的他吃多不多?”

    谌仲向那枯瘦如柴的少年瞧去,他惊讶的发现,这个世界原来竟有人能瘦弱到这个地步,那人的手只有椅子腿粗细,他的腰还不及这当铺老板的胳膊粗。

    谌仲笑道:“他吃的一定很少,不然不会这么瘦。”

    朱重笑了,道:“错,大错特错,他每顿饭能吃八个包子,一天能吃掉半头猪,但是为什么他会如此瘦弱?”

    谌仲皱眉不解,朱重继续道:“有些人喝水都会长肉,但是有些人吃的再多,也会枯瘦如柴。”

    说着朱重指着自己道:“我属于喝水都长肉的范畴,而他属于吃多少都不会胖的范畴。”

    朱重语重心长的继续道:“所以我从不喜欢雇佣年轻的伙计,你应该瞧的出,我是一个吝啬的人,我自己都舍不得吃太多的东西。”

    谌仲哭笑不得,朱重指着那枯瘦如柴的少年继续道:“他是我的儿子,我只有对我的儿子才不会吝啬。”

    谌仲懂了,他缓缓的从当铺内走出,虽然这个朱老板的确吝啬,但他却是一个诚实的人,敢于承认自己是吝啬鬼的人,这样的人也的确难得。

    然后谌仲继续顺着重阳街继续向前,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万花楼前。

    万花楼内烛光跳动,薄纸纱窗内人影摇曳。

    酒香磬人心脾,琴音摄人心魄,谌仲忽然想到南歌子,那个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她的舞,的确很美,超脱世俗的美,她的人,就像是月宫中的嫦娥仙子一般,虽然当时隔着面纱并没有瞧见她的面容,但是那一双纤细弯眉,他却是看的清楚。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千金难买南歌子一舞,景宸城内的达官贵族不惜背着自家婆娘,也要见一见南歌子的舞姿。

    谌仲并没有想要进去的打算,因为他实在囊中羞涩,吃霸王餐听霸王去曲的事,他当然不屑去做。

    但这不代表没有人不敢去做,而白酒子就是这样的人。

    当然,白酒子不喜欢听曲也不喜欢看舞,他只喜欢喝酒,他喝酒的目的是想体验喝醉的感觉,但是他从未醉过,所以他便一直喝。

    白酒子还有一个特点,他这人极其不要脸,他始终觉得脸面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张脸,都有一张面子,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既然每个人都有的东西,那自然是不值钱的。

    白酒子吃霸王酒吃到了万花楼,因为景宸城内只有万花楼的酒才是最淳最陈的,而他白酒子,非此陈酿佳酒也是不喝。

    白酒子当然是被人丢出来的,五个大汉抱着他的头双手双脚才将他抬将出来,那五个大汉也是深感疑惑,因为这白发童颜的孩童实在太重了,将他抬在手中,就像是抬着一辆装满石头的马车,他们使劲了周身的力气,才将这孩童丢出万花楼。

    白酒子就这么狼狈的甩到了谌仲的眼前。

    谌仲只是看到有人丢出了一坨东西,却是未看清是何物,所以他很自然的就朝着一侧闪避过去。

    然后就听到咚的一声脆响,然后地上就被砸出一个人形巨坑。

    一个人的身子竟然能够比石板还要坚硬,这不得不让谌仲感到疑惑了,然后他便看到白酒子从那人形坑内站了起来。

    白酒子显的意犹未尽,不光喝了免费的好酒,还能让别人免费的将他抬出来,白酒子怎么都觉的自己是赚了。

    他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然后就瞧见瞠目瞪着自己的谌仲。

    “咦,阿仲,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白酒子兴奋的叫道,他心想:这家伙一脸斯文富贵气,一定是一个富家公子,今晚的酒钱可有人付了。

    谌仲还未从刚才的疑惑中苏醒过来,然后他突然瞧见这来人,竟然是白酒子,他愣了一愣,说道:“我路过这里。”

    白酒子笑道:“路过就是缘分,不然我们上去喝几杯?”

    谌仲讶异道:“你不是刚从里面出来么?”

    白酒子道:“刚出来也可以再进去。”

    谌仲道:“可是我没银子,不能请你喝酒。”

    白酒子一愣,心想:“瞧你一脸的富贵气,没银子这话,哄骗的了我?”

    白酒子心下一笑,口中却是道:“没银子有没银子的喝法。”

    谌仲觉的白酒子说的话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他并没有拒绝,当然,他也有他的一点私心,他的确希望再见一见南歌子,这种情绪很奇妙,奇妙的难以用语言去描述。

    白酒子拉住谌仲的手就朝着万花楼内走去。

第17章 没有朋友的人() 
守门的两个伙计自然认得白酒子,他们也许会忘记许多经常光顾万花楼的客人,但是吃霸王酒的人,他们绝对记得十分清楚。

    当白酒子拥着谌仲朝里走去的时候,那两个守门的伙计抬手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其中一个偏瘦的伙计皱眉道:“才被丢出去,就又来喝霸王酒吗。”

    另外一个伙计的脾气显然没有第一个人的脾气好,上来直接拉住白酒子的衣领就要将其丢出去。

    谌仲汗颜,他实在不愿丢人,而且是在南歌子的地盘上丢人。

    白酒子脸皮厚度堪称千古第一人,他面不改色,正色道:“谁说我要喝霸王酒。”

    说着他伸出指头,指向身侧的谌仲,朝着那两人说道:“可记得前日,有一位在你们万花楼抚琴的公子?就是他,难不成还会亏了你们的酒钱不成?一切都记在他的账上。”

    万花楼前日一曲倾肠曲名动景宸城,那抚琴的少年更好似得到了天枢院步奇才的赏识,这个消息已经传遍景宸城大街小巷,在景宸城内,但凡有了新奇要闻都会传的沸沸扬扬,各种对那抚琴少年身份的揣测已经传出了无数个版本,这两个伙计自然知晓。

    版本之一:这抚琴的少年是某贵族公子,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偶尔微服人间,能够听其抚琴,足矣堪比见南歌子一舞。

    版本之二:这抚琴的少年是江南一代的富商公子,此次大试深得势族赏识,大有提名天下名士榜的希望。

    版本之三:这抚琴的少年是琴帝转世。

    诸如此类玄乎其玄的传闻在坊间流传,一日间便杜撰出无数个令人咋舌的版本,好在谌仲并未在意这些,否则听到那坊间流传自己真实身份的故事后,他非得笑死不可。

    此时听这吃霸王酒的孩童说起眼前这人便是那日抚琴的少年后,那两个伙计的脸色一变,急忙谄媚的将谌仲白酒子请了上座。

    谌仲不明所以,他一脸的莫名其妙,他觉得那两个伙计看他的眼神都变了,就好像看到的不是他谌仲,而是一个让人敬仰的大人物一般。

    白酒子却是一脸欣喜,他当然不会在意别人如何评论谌仲的,他在意的只是马上就有免费的好酒可以喝了。

    …………………。

    ………………………。

    西厢秀闺房,烛光摇曳,月色薄朦,一纤细消瘦的身影独立窗前,那双蓝色的眸子静静的凝望着夜空中的半片月色。

    平常人的眸子不都是黑色的么?为什么她有一双湛蓝的眸子?

    没有人见过她的眼睛,也没有人见过她的容貌。

    她,是南歌子,万花楼的头牌,景宸城内传闻的第一美女。

    传闻通常都只能是传闻,但是世人总是对传闻深信不疑,这的确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南歌子从遐想中呼唤回来

    小红是南歌子的贴身丫鬟,一个流落风尘的女子也竟然会有丫鬟?放在寻常人的身上也许都会有些奇怪,但放在南歌子的身上就不奇怪了。

    不要问为什么,如果非要问个究竟,那只能说,她是南歌子,万花楼的头牌南歌子。

    丫鬟的名字通常都不是真的,当然小红也只是随便起的,也许只是因为万花楼当家的一时兴起,看到了开得鲜艳的红花,才会给她起了小红这么一个俗气的名字,如果当时看到的是黄花或者绿花紫花,小红也许就会变成小黄小绿或是小紫,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小红伸着秀手敲打着南歌子的闺房,她的神情说不出的焦急,看来她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南歌子。

    南歌子从容的待上面纱,开门后,说道:“小红?”

    小红气喘着说道:“他…他又来了。”

    南歌子笑道:“他是谁?”

    小红继续喘着粗气道:“就…就…就是他。”

    南歌子哭笑不得,因为他的含义是在太多,也可能是他也有可能是她,世间所有人都能够用他或她来代替。

    小红继续道:“就是他,那日为你抚琴的那位公子。”

    南歌子顿住了笑意,那日的琴音依旧萦绕在她的心房,就好像从未退却,那抚琴少年的面庞,就好像依稀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也从未忘记。

    那日的琴音她是听过的,只有她曾经抚过的琴音,她怎会没有听过?她不知道那少年是从哪里学到的那琴律,也许如那少年所说,是随性而曲,但这也太过巧合了些,竟然有人的随性而曲,就能弹到她的心底,所以她对那少年格外的注意。

    南歌子平复了下内心,问道:“他人在何处。”

    小红道:“就在上座。”

    …………………

    …………………………。。

    上座自然是极有身份的人才能坐的位置,因为能够坐到万花楼上座的人,皆是景宸城内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谌仲对这些并未在意,因为他觉得既然是喝酒吃饭,那么目的便是吃饱喝足,和坐在任何位置想来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白酒子喝酒的模样实在不雅,一坛酒足有二十斤重,但是他喝起来就像是井水一般。

    谌仲不得不对白酒子的酒量钦佩起来,这样一坛上好的竹叶青,这样一坛上好的佳酿,喝起来自然容易醉的,但是一坛过后,白酒子的面色丝毫没有醉意,相反,他的酒意才刚刚燃起。

    白酒子不是在喝酒,他是在灌酒。

    谌仲道:“这样喝酒,很容易醉的。”

    白酒子放下酒坛,意犹未尽的说道:“我喝酒就是为了求醉。”

    谌仲笑道:“可是你依旧没有醉过?”

    白酒子叹道:“我不过是想体验下醉后的感觉,不过,这好像太困难了些。”

    谌仲道:“你虽然没有醉过,但一定看到过喝醉的人,那么你一定就应该知道,喝醉以后实在不会很舒服。”

    白酒子道:“就算是不舒服,也是醉过。”

    谌仲无言以对,对于白酒子这个怪人,他实在无可奈何,想到他和傅青弈的关系,谌仲不禁问道:“你和傅青弈是朋友?”

    白酒子一愣,然后说道:“你还是知道了他的名字,怎么样?是不是有些惊讶?”

    谌仲淡淡的道:“我想任何一个人听过那个名字后,都会有所惊讶。”

    白酒子道:“我不是他的朋友,他也从来没有朋友。”

    谌仲皱眉不解,问道:“他没有朋友?”

    白酒子语重心长的说道:“是的,他没有朋友,也许很多人都想和他成为朋友,但却没有人能够成为他的朋友。”

    谌仲依旧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白酒子道:“青竹一剑,洗尽纤尘,他那一剑,洗的是世间的所有罪恶根源,要做到这些,首先便要无情,无情的人,怎么会有朋友?”

    接着白酒子长长的叹了口气,继续道:“他的确是一个百年不遇的修行天才,他极有可能进入明楼的,进入明楼者,莫不以保卫大明帝国疆土为己任。”

    谌仲道:“这好像和他有没有朋友,并没有什么关系。”

    白酒子道:“关系很大,因为无论什么人,做了对不起大明帝国的事,他的洗尘剑都会刺进那人的喉咙。”

    谌仲道:“无论任何人?”

    白酒子道:“嗯,无论任何人,包括你我,也包括所有人。”

    白酒子继续道:“入了明楼,他保卫的不是皇权,而是大明。”

    谌仲暗暗吃惊,小声的问道:“那么自然也包裹隆曦帝和墨翎王之类的了?”

    白酒子嘿嘿一笑,道:“隆曦帝和墨翎王包涵不包涵在任何人里面?”

    谌仲道:“自然包括。”

    白酒子道:“那就是了,这样的人,通常都很寂寞,寂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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