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封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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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全起点第一本以普通人身份在玄幻世界搞事的小说,反正我大纲还没写到主角有修为(摊手)人生在世,总要靠一点努力,一点智慧,再有一点运气,至于节操和脸皮这种东西,还是丢了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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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玄十一()
男孩躺在地上,地上的草叶被他压弯了脊梁,无力地趴在地上。
他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鸟翼一般翘起,随着呼吸微微颤动。
森林里并不是安静的,只不过那些热闹的声音,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而已。
虫鸣蛙叫,禽飞兽走,这些声音密布这整片森林,只要沉下心来,就会发现其实看似最安静的森林,才是最大的音乐厅。
但这些足以被生物学家称为音乐会的声音,却莫名的隔绝于男孩身外。
有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一层根本无法感知却存在的屏障,把他和外面的世界隔绝。
外面的喧闹与他毫无关系,他保持着沉睡,静谧得像是睡美人。
直至屏障突然消失。
只这一瞬间,细微但繁多的声音,属于自然的声音,便完全覆盖了他。
他猛地睁开眼。
在睁眼的一瞬间,他全身肌肉都绷了起来,接着就是一个漂亮的翻身,稳定住身体后一手护在身前,另一只手则伸进腰间。
但四周依旧安静,或者说仅保持着那细微的热闹。
他眼珠轻转,很快便将周围环境收入眼底。确定没有危险后,手才从腰间慢慢抽出。
“这里是什么地方?”
他沉吟着,身体慢慢向后靠,贴在了一棵树上。这棵树足有人环抱那么粗,然而在这里,似乎只是小不点。
他抬头望向天空,茂密的树叶把天都遮盖了,所幸树叶之间仍有间隙,让他看清楚了他想看的——太阳。
刺目的阳光被树叶削弱大半但仍不容小觑,它从天空垂直射下,男孩也因此压低了眉。
“这里的太阳不对啊!我的生物钟绝不会有多大问题,现在绝对不会超过八点,但是现在的太阳”
阳光是垂直射下,就表明它的位置几乎是正上方,那么现在就应该是中午时间。
他撸开袖子,露出一只细小的女式手表,表上时针指在七八之间的位置,分针则是指在六七之间。
“时间:七点三十二。”
说着,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出一粉色外壳的手机,手机上还吊着一个毛绒小玩具。
熟练地打开手机,手机上也有巨大的四个阿拉伯数字:07:33。
然而更另他注意的是,手机信号栏里的信号格完全暗了下去,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叉号。
他眼睛微眯:“不在信号区”
“时间差大概是四到六个小时,我相信我的手表和手机都没问题。那么,这里是哪?”
“如果猜得没错,应该是有人先用药把我麻醉,然后再把我拖到这个地方,昨天晚上我最后的印象是在二十三点左右,那么就是大概用八个小时的时间把我弄到了这。”
他抹了把脸,手变得油腻,随后他脸上浮现出嫌弃的模样:“果然,夏天就是麻烦。”
把手在树上擦了擦,他又观察起周围的环境:树木都长得不正常般壮硕,每一棵都高得看不到头,当然,茂密的树叶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地上的草也长得很密,绿油油的。草从里虫鸣不绝,像是这些小东西在开演唱会。
“树叶大都偏大,草木茂盛,虫类较多——应该是低纬度地区,和我住的地方纬度应该差不多,那就应该是顺纬度直线运动。啧,当时的环境辨别没仔细听,这里的确切位置还是搞不清楚啊!”
“不过,”他蹲了下来,“到底是谁把我送这来?这里可有好几个时区的差距,距离真不算远”
“等等!”他突然站了起来,“现在的时间是七点多的话,这太阳明显已经是中午时分,那么我是向东移的,根据时区的差距我现在的地方应该是
“太平洋!”
他猛地站了起来,黑色的瞳孔迸射出精光:“绝不会错!要不然就是我手表和手机出问题了!但是,能神不知鬼不觉把我送这儿来,绝不是普通人!把我弄到这儿来就代表着有两种可能。”
“考验和游戏!”
他开始在这棵树旁来回踱步:“前者代表的是组织,而后者则是一个绝对强大的或许仍可以说是组织。”
“如果是组织,那就不大可能故意调整我的手表和手机,当然也有为增加难度的可能故意调乱我的手表和手机。而后者也有可能是为了增加乐趣”
“见鬼!”他低声咒骂了一句,“有什么人能把我弄这儿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这样随随便便都被人能弄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那组织还配称为全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吗?”
“我还对得起十一这个排名吗?”
“除非除非是组织和别人合作,想要用这种方式来得到极大的利润但是有多少钱,才能让组织甘愿暴露一个排名十一的杀手”
他突然停了下来,嘴角掀起一抹微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
他笑容又腼腆起来,像是一个阳光大男孩。他的手重新伸到脸上,从眼睛里取出一对隐形眼镜——或者说是美瞳。
因为他现在的眼睛已经不像是人类:眼珠的正中央,不再是黑色,而是多了一点红芒。
他的手指猛地发力,美瞳被捏得粉碎,同时他的微笑更浓,那本是细长的眼睛眯成一道缝。
和善得像是弥勒佛。
或者说是像只狐狸。
他是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理想国的杀手,排名第十一位的杀手。
他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他的代号是一个汉字——玄。
代号加上排名,就是他的名字。
玄十一。
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
一个看上去跟邻家大男孩一样的少年。
一个喜欢可爱风格,甚至用女性物品的少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给人感觉人畜无害的少年,在他手上,至少有两位数的人命。
“从小我就被组织养大,组织给了我现在所有的一切,可以这么说,我所有的东西都是组织的,我可以——不!是应该为组织献出我的所有!”
“现在机会来了!”
他的笑容温柔得不像话,但如果直视这笑容,就会发现它并不像阳光般温暖,反而像冰霜般寒冷。
第2章 千创山脉()
白杨镇。
位于尘寰王朝东境,是重鹤城下辖的一个大镇,同时它还有一项地理位置上的殊荣——尘寰王朝最东的地方。
从白杨镇往东走,只要出了镇子,就不再是尘寰王朝的国土。
那里也不属于其它王朝,它是一块无主之地,或者说是一块没有人的土地。
千创山脉。
千创山脉极长,它由南向北,几乎把整个天泽大陆分为两块。如果这里有地理学,那么任何一种天泽大陆的植被,都可以在这山脉里找到。
无论是热带地区的阔叶林,温带湿润地区的硬叶林,还是寒带的针叶林,都生长在它那庞大的身躯上。
尘寰王朝国土在它面前,也不过是弹丸之地。
至于这么大片的土地为何没有人居住,是因为这片土地,拥有它的主人。
妖!
东境重城——重鹤城建城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御千创山脉里的妖。至于重鹤城下辖的白杨镇,倒不是这个原因。
千创山脉因为有妖,确实可以算作危机四伏,但妖更多的时候是在深层区域,山脉边缘几乎见不到妖的行踪。
如果千创山脉没有妖,那么它就是一块等待开采的处女地,一块足以勾动所有毗邻千创山脉王朝的心的肥肉。
土地,木材,矿产,还有居住在山林里的动物。
白杨镇最初不过是一群跑来狩猎的人临时驻扎的地方,但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这里已然变成了整个重鹤城辖区里最大的镇子!
这里足有五万人居住,巨石垒的城墙甚至不低于一些小的城市。而这么一个足以和一些小城媲美的大镇,支撑它的居然是捕猎!
白杨镇几乎四面环山,它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它并不适合发展农业,而千创山脉如此巨大,里面的资源近乎无穷,仅是其中的一小块区域,都足以让他们打一辈子的猎。
尘寰王朝四季如春,一年的温度也没有多大变化,他们就将一年分为两季——炎季和温季,而每一个季节又分为九个月份,每个月份二十四天。
每隔三个月,白杨镇都有一次盛大的围猎活动,白杨镇人称之为“猎会”,而每次“猎会”持续的时间则不统一,因为即使千创山脉遍地都是猎物,但捕猎这个活,依旧要靠运气。
运气好的话一进入山林就捉到好的猎物,运气不好的可能转上数天最后弄到手的还是次等货色,运气再差一点,遇到真的妖,性命都保不住。
叶子觉得自己就是运气不好的人,或者说他们这一队都是运气不好的人。
捕猎不是一个人的活,它要依靠多人的力量,才能更轻松的完成目标,至于最后的收获,则是按出力分配。
他们是一个四人小队,四个人都是邻里,甚至其中两人往上算几代还是一家人,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凑到一起组成了这个队伍。
清楚底细的人要比不清楚底细的人安全得多。
“这次运气怎么这么烂啊!”一个脸上有三道抓痕的大汉开口抱怨:“遇见的全是野猪这种下等货,我们已经在这里过了一夜了,我可不想再过第二夜!谁知道什么时候就窜出只妖怪”
“呸!”叶子瞪了他一眼,“别说这种话好吗?咱们的运气够背了,你还嫌不够?”
“要是我是白家人或者杨家人就好了,”另一个男人开口道,他的左眼缠着条布带,“四家联盟总是狗眼看人低!”
叶子也叹了口气:“要是我也有了灵力,还怕什么妖怪?”
“可是咱们没有秘笈,没人指导,想要有灵力,简直妄想!”
“哗啦——”
树叶晃动的声音响起,四人在同一时间闭上了嘴,这并不是默契,而是他们捕猎半生的经验。
树叶的声音很急,而且不是成片的响,就证明有东西迅速经过,而且在这里能碰到树叶的东西——即使是地上的灌木,也足以表明它的体积。
这是一只大型生物,它要么在逃窜,要么就是冲他们来的。
脸上有抓痕的汉子反应最为迅速,在闭上嘴的同时取下身上的弓,还顺手从叶子背上抽了一支箭。
未知的生物速度很快,但他反应也不慢,搭箭弯弓一气喝成,一箭射向了那未知生物前进的方向。
玄十一正在疯狂地跑,他遍体鳞伤,白色的衣裤几乎被撕成了破布,手机也因行动不便丢掉了,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把匕首,然而匕首干净得像新的一样,别说血液,恐怕这刃面上除了空气都没有其它东西了。
他发现自己可能错了,他觉得组织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不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差异,而是造成他身上伤口的东西。
那是一只老鼠。
一只银毛老鼠。
它只有巴掌那么大,但是它动起来仿佛一道银光,单凭视觉根本捕捉不到,而且爪子锋利非常,每次触碰,都会留下一道伤口。
老鼠确实很灵活,但再灵活的老鼠也比不过它,甚至他觉得,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存在。
血肉的力量是有尽头的,地上速度最快的生物是猎豹,它的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然而它的这种速度最多能维持一百米,一百米之后它就会降下速度,不然它的内脏就会因高温损伤。
而这只老鼠攻击时所爆发的速度即使比不上猎豹,也慢不了多少。又因为它体积小巧,它四肢的运动速度足足是猎豹的数倍!它所作的功完全高于猎豹,即便是说它体内因运动产生的热量达到了一个怖值,达到了一个足以烧死它的温度。
然而它依旧活蹦乱跳,而且还时常以这种速度进攻。最为可怕的是,它从地上跳起来攻击的速度,玄十一也看不清!
它的腿部肌肉是蒸汽机么?
不!不对!
应该这样说,这种生物不应该存在,即使变异,也不可能变成这样。
因为它所表现的力量,绝不可能是碳基生物能达到的!至少地球上的不行!
那么这儿,真的是地球么?
他脑海里突然窜出一个荒诞的念头——穿越!
“咻!”
一只木箭从树叶中急射而出,玄十一仅能做到偏转身体,把原本应该射到左胸的箭带到了左肩。
弓箭巨大的力道让他奔逃的身体再也保持不了平衡,他的左脚一歪,整个人在半空转了半圈,带起杂草摔在地上。
这弓箭的力道简直恐怖,不用想也知道持弓人身体的强壮,不然也拉不开这弓。他怀疑自己左肩的骨头都被这箭头捣碎了,整只左手都没了力气。
“哇瑞!”
欢呼的声音从箭射来的方向响起,对方的语言他也听不懂,但语气中得意的色彩却可以听出来。
急促的脚步声和草木不断被拨开的声音响起,玄十一深吸着气,本来下意识捂住左肩的右手按在了地上,但他还没从地上爬起来,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罩住了他。
“卧得最脑提!几么系过因!”
玄十一望着对方,这个高大的身影是个典型的黄肤男人,他体型健壮,脸颊上有三道抓痕,手上还拎着把弓,看来射中他的箭的主人就不言而喻了。
而对方的衣服居然是粗布衣衫,还是古时那种无扣衣服,腰上还有一条被污渍染成黑色的红布带。
最重要的是,他似乎能听懂对方的话:
“我的贼老天!怎么是个人!”
如果他猜的语法不错的话,那么对方的语言应该就是汉语,至于说话口音这么奇怪,应该是本地方言。
但是追着他的银毛老鼠,绝对不是地球能有的!
而且对方的服饰,也不是现代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