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制造家-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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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变突起!
无数的箭矢,从光溜溜的地面上凭空射出!
“嗖嗖嗖嗖嗖”
十几个土匪当场被射穿,痛苦的哀嚎着,慢慢死去。
剩下的人大惊,那土匪头目也算是精明之人,没有冲前面。
十几个鲜血直流的尸体,就这样躺在那路中央,这场面。比起昨晚的斗殴而言,实在是太血腥了!
这不过是十几张箭矢陷阱符的威力罢了。
余志指着土匪们喝道:“还不速速退去,继续拦路者,格杀勿论!”
这一次,土匪们动摇了,那小子,好像会妖术!
撤退还是坚持?
几个王津镇的地痞流氓,最先开溜,朝着路边的小树林跑去。
剩下的土匪,被几个土匪头目喝住了。一个贼眉鼠眼的土匪头目站出来问道:“敢问阁下是谁?我们乌龙帮办事,还请行个方便。”
去你妈的方便!不识抬举!
余志举起手中的生铁弓,开弓射箭!
第73章 美女爱书生?()
一群土匪大惊,同时又有些搞不懂,你说你一个人,一把弓,这么近的距离,能射死几个人?我们土匪一个冲锋,还不就搞定你了?!
会这么想的人,都是没见识过余志的“万箭术”的人,那是相当的无耻下流卑鄙到了极点的一种“妖术”!
“嗖嗖嗖嗖嗖嗖”
无数的箭支从四面八方射来,一群土匪,人仰马翻!
场面混乱不堪,鲜血直流!
土匪们傻眼了,这,真的是妖术啊!
赶紧跑吧!
等到土匪们想跑时,才发现自己身边的兄弟伙,死伤惨重,没剩下几个能动弹的了。
你妹的,这是什么世道啊!太不公平了!
还能站着的四肢健全的土匪们惨叫着四散而逃,金霸先这一次隐约看到了一些眉目。有一些矮小的身影在周围的树林阴影里闪动。那就是万箭术的真实面目吗?
余志连地上的土匪尸体都懒得管,直接打马走过去。
金霸先紧随其后,金香玉看着满地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她的马蹄,又是一阵呕吐。看样子,她要想适应这种场面,还需要一段时间。
余志从来都是除恶务尽,那些四散逃跑的土匪和地痞流氓,自有无数的约德尔人弓箭手在前路上等着他们。搜刮他们的钱包的重任也交给约德尔人了。
余志只管慢悠悠的骑着马,一边看风景,一边调侃金香玉的胆小。
金霸先叹息着,自己真的老了吗?自己这一身武艺,好像很不值钱且没有什么用似的。龙门镖局以前的生意全靠金霸先的武功和龙门镖局的信誉。如今看来,自己能安稳的跑了大半辈子的押镖生涯,真是幸运到了极点。
金香玉虽然很佩服余志的万箭术。但是,余志一直取笑她的胆小,让她很不爽,一直撅着嘴。
幸好金香玉再没有取下自己的面纱,后面的路途顺利多了。
一路走了十日,三人都有些疲乏了。来到一座小城,江度城。三人决定,在这里好好的歇息几天。江度城虽小,各种休闲设施都齐全。青楼妓院,客栈酒楼,一样不少。
三人找了一间比较大的客栈住下,客栈名为往来客栈。
往来客栈里住的大多是一些客商,也有几个武林人士,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
还有几个瘦弱的书生也寄宿在这里,他们是来这里向刘国著名的经学泰斗孟文希求学的。其中有一个书生,颇有几分才学,是这一群书生的领袖。
那书生名为雷致知,家学渊源较好,属于耕读传家的类型。
这些书生在客栈大厅里吟诗作赋,旁若无人。这也算是好兴致了,丝毫不在乎周围的鲁莽汉子。
让余志感到无奈的,金香玉对那些吟诗作赋的书生很感兴趣。尤其是难雷致知吟诗诵书时,金香玉都双眼发光,挪不动脚步。
余志看到,金香玉眼中闪烁着和花痴一般的神情,心中大惊,麻烦了。
若是,金香玉被那书生勾走了魂儿,余志还有什么搞头啊!
这一路的辛苦,岂不是白受了?!
金霸先也很无奈,自己的这个女儿,虽然从小喜欢舞枪弄棒,偏偏对文弱书生特别的推崇。
不过这样也好,找个身家清白的书生,总比眼前这个看不清来历的余志要好些吧。
余志冷哼道:“不就是吟诗吗,咱也会。”
金香玉耳朵挺尖,听见余志这话,回头笑道:“余兄,你也是文人?我看你是跑江湖的吧,吟诗作赋那些文雅的事儿,你一个满手鲜血的厮杀汉,也会?”
余志看了看雷致知,那小子,长得真帅。
余志有些苦逼了,长得帅,难道就一定写诗写的好吗!真是花痴的想法。
不就是吟诗吗,咱也装一次逼!
余志淡淡的笑道:“吟诗不过是小道而已,我追寻的是人生长生久视的大道。”
金香玉嘟着嘴道:“吹牛!”
那雷致知也是个耳朵尖的人,听见余志这般吹牛,忍不住凑了过来。准备找余志切磋切磋。再加上,坐在余志身边的金香玉虽然戴着面纱,但是,那一双勾魂的眼睛,一看就是尤物!那婀娜多姿的身材,那淡淡的处子幽香,一切都让雷致知沉迷。
既然美女喜欢书生,喜欢吟诗。那个背着弓箭的小子又自觉的把机会送上门来,雷致知岂会轻易放过。
雷致知走到余志他们的桌前,朝着金香玉微微一笑,随后说道:“两位好汉,这位美女,小生有礼了。”
余志冷哼一声,这是把脸凑上来,让俺揍啊。不揍都不好意思了。
金霸先不置可否,微微点头。
金香玉满脸含笑,双眼含羞的看着雷致知,不停的放电。
余志微微笑着,等着雷致知出招。
雷致知彬彬有礼的说道:“刚才小生听闻这位仁兄说道,吟诗乃是小道。小生最近醉心于诗歌之道,还请这位仁兄不吝赐教。”
金霸先父女俩在看戏,这回牛吹大了吧,难以收场了吧!
余志笑道:“诗歌之事,不过一时之娱乐而已。的确和长生久视之道无缘。这位公子愿意和在下切磋一番,我也不好拒绝。不过”
雷致知问道:“不过什么?”
余志笑道:“我最近作诗的时候,卡住了。这位公子一看就是学问高深之人,不如,你先为我这句诗对一个下联,让我等欣赏欣赏公子的风姿,如何?”
雷致知自信满满的道:“这有何难。还请仁兄将那疑难之处讲出来。”
在雷致知看来,一个满是江湖气息的鲁莽汉子,能作出什么好难的诗来!
余志就等着这句呢,朗声道:“公子听好了。这上一句是:池花对影落。请公子对下一句。”
雷致知愣住了,这小子,还真有点难搞。不知他从哪里听来的这句诗,听起来挺不错的。下联吗,让我想想。
雷致知低声吟诵着:池花对影落,池花对影落
越是回味得久,雷致知就越是心惊!这句诗,写得真好,意境悠远,用字精妙,真好!
余志看着正在那里思考的雷致知,恶趣味的问道:“公子,想出下联了吗?”
雷致知忽地一愣,现在不是欣赏这句诗好不好的时候,而是在和这小子斗诗啊!只是,这句诗要如何才能对得上?真难!
雷致知的冷汗开始冒出来了,咬着嘴唇冥思苦想。
金霸先父女俩石化了,这个余志,怎么连写诗都这么牛?文武全才啊!
第74章 伤别离()
看着一脸愁苦的雷致知,余志心里爽到了极点。笑道:“公子,可有眉目了?”
雷致知打马虎眼道:“仁兄莫急,莫急,正在酝酿中。”
余志心中得意道:你就慢慢想吧!这可是绝对!你一时半会儿就想出绝佳的好答案的话,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不过这种可能性,比被雷劈还少!
这场比试,就这么无果而终。余志没有展露自己的才华,雷致知被卡在“池花对影落”里面,他要想打败余志,必须得先对出下联,才有资格!
雷致知想了很久,一无所获,满头大汗。
余志笑道:“这位公子,我们吃饱了,要回房了,您慢慢想?”
雷致知含糊的应了几声,败下阵来,尴尬无比的退回他们那群书生圈子里去了。
金霸先无语了,看着余志像是在看怪物。金香玉呢,眯着双眼,不知再想些什么。
回到房间,不多时,余志得到了约德尔人传来的信息,鲨鱼,捉住了。
终于捉到鲨鱼了吗!
余志大喜,踏浪诀,有希望了!
只不过,捉住鲨鱼的大志号现在还在海里飘着呢。余志能通过掌中乾坤把大志号收回来,却无法收回鲨鱼。要想收鲨鱼,余志还必须去海边一趟。
趁着天黑了,没人注意,余志穿了一套全黑的衣裤,打开窗户,召唤出龙狼,飞到空中去了。
这江度城离海边还有十几里路,对龙狼来说,要不了多久的功夫。
到了海边,不多时,五艘大志号都赶到了。余志飞到鲨鱼上空,看到一条大鲨鱼被十几支弩箭射中,用大绳索挂在大志号的船头。
余志用掌中乾坤将鲨鱼收了,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至于那些大志号战船,余志不仅没有收回,反倒把剩下的五艘大志号都扔到海里去了。
因为余志刚刚试了试,那五艘大志号在捕捉鲨鱼的过程中,还捕捉了不少其他海鱼,都装在大志号的船舱里。余志没太在意,直接收回了那五艘大志号。结果,那些装在大志号里的海鱼也一起被收进掌中乾坤了。换句话说,用大志号装的东西,都可以收进掌中乾坤。
这个发现让余志兴奋不已。一直以来,余志就为掌中乾坤没储物袋储物戒指的能力而耿耿于怀。如今好了,只要把想装的东西,装进大志号或者其他能装下东西的掌中乾坤制造的物品,比如木制堡垒。这样做,就可以把想带走的东西装进掌中乾坤了。
真方便。
再加上,零零一报告,约德尔人们呆在掌中乾坤里觉得憋闷,想在外面走动。于是,余志临机一动,让零零一带着十艘大志号在海面上飘着,捕鱼储粮。万一哪天自己需要大量的粮食的时候,这些海鱼制成的可是好宝贝呢。而且余志还有三十艘大志号一直空闲着,可以装满一条大志号再换另一条大志号来装海鱼。因为,在掌中乾坤里,装在大志号里的海鱼可以保持永久的新鲜,连买盐制作咸鱼干的步骤都省了,爽呆了!
只是这样一来,余志身边剩下的约德尔人弓箭手护卫哨探什么的,人数就不多了,只剩下一百个约德尔人,必要时可化作一千人的部队。
为此,余志下令,让零零一他们不要跑出去太远,就在海岸线边上十余里活动,万一有事,余志好及时召唤他们。
安排完毕,余志喜滋滋的回去了。
回到客栈,余志发现,金香玉居然还没有休息!
这么晚了!
余志默默的走进客栈大厅,金香玉正在那里,和雷致知两人亲密的谈论着什么。雷致知一扫被余志难住的郁闷,兴高采烈的低声吟诵着爱情诗歌。金香玉则是一脸的仰慕,满眼的星星,陶醉中!
这是什么情况?不就是出去,到海边收了一条鲨鱼吗?
怎么回来时,感觉不是同一个世界了呢?
这书生泡妞,就那么容易吗?
早知道,哥哥我也扮书生,身娇肉贵,子乎者也。
难道,金香玉那小妮子,竟然是一个书生控?
想不通啊!
金香玉他们两个看见余志从客栈外面回来,先是一愣,随后又旁若无人的继续亲密,你侬我侬。
余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站在那里好像一个大号的灯泡,闪闪发亮!
余志愣在那里,整整呆了四五分钟。
我挽救了她的贞洁,却失去了她的心。
若是金香玉知道,是余志数次将她救出火海,她还会这样对待余志吗?
若是,余志满肚子的诗文随便在金香玉面前露出一些,把自己打扮成书生一般,金香玉会不会动心?
若是
没有那么多的若是如果。
现实是,余志成了多余的人了。
在这场爱情争霸赛中,余志输了。
也许雷致知比不上余志的才华,也打不过余志的万箭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赢家,都会抱得美人归。
余志心灰意冷,默默的看了他们一眼。
他们现在很幸福,完全不管不顾周围的一切人等,毫不在乎周围人们的任何看法。
这就是爱情,盲目的爱情。
余志可以吟诵着名动天下的诗篇走过去,把那雷致知吓走。
也可以祭出武力,赶走这讨厌的书生。甚至人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他!
但是,那样做,又有何意义?
余志觉得自己现在做任何的动作,都显得那样的多余,那样的无力。这种挣扎,余志不想要!
罢了罢了!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一个傻瓜一般的女人吗!
金子一般的余志,文武双全的余志,智慧超群的余志,她都不想要!
她只要那个长得帅看起来很有前途的雷致知公子,那个书生!
余志深吸一口气。微微笑道:“前方还有一大片森林,我绝对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余志走了,默默走了。他没有回到客栈里自己的房间,而是出了客栈,走进了街道的阴影里。
金霸先悄悄的躲在大厅后面,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无奈的苦笑着。
一道黑影,凌空而起,那是余志。
该回家了。围着金香玉转悠的这些天,已经耽搁了太多的路程。是的,太多,太多了。
第75章 南荒森林里的宝藏()
穿过文煦港,余志也没有停歇,一口气扎进南边的南荒森林。
和金香玉分开的这几天,余志显得很沉默。得到掌中乾坤以来,余志遇见了不少绝色美女。公主、顾香、尚双、金香玉。公主、尚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