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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大制造家-第129部分

小说: 大制造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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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无故,得省着点儿用!

    说到挣钱,余志想起了马屁股上的大包裹里,里面有两捆狼皮,应该值不少钱吧。

    余志奔到马厩,马屁股上的包裹好好的,还好,没被偷。

    余志取了马,带着包裹在城里乱转。不多时,便找到了一家杂货商店。这个城里的杂货商店并不多,两三家而已。这家杂货商店还算公道,虽然里面的白人老板拿眼睛的下半部分看着余志,但还是给两捆狼皮开出了八十五个银币的高价!

    卖了狼皮,余志兜里有九十一个银币的巨款了!再加上一些散碎铜币,足够余志在城里好好的逍遥一段时间了!就算是包养希尔丽,也可以包三个月了,哈哈!当然,还得留点钱吃饭。

    话说,希尔丽那肥臀大奶的模样,余志还真看不上。还是咱黄皮肤黑头发的妹子好看!只是不知这城里有没有妹子可以包养。

    回到酒吧内置的大通铺屋子里,余志躺在床上静养,心中也在反复琢磨。自己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傍身!想要混得好些,恐怕很难!别人穿越,发明这发明那,混得风生水起!咱不行,咱在地球天朝,还没毕业呢,所有学科都只学了个一知半解,发明啥啊!更何况,这个世界的白人莫名的歧视汉人!若是自己挣了大钱,还能保得住吗?难说!

    那,自己到底应该怎么活?

    杀人放火金腰带!

    恍惚间,这句古老的俗话跳进了余志的脑海,随即便怎么也挥之不去!

    余志不过杀了两个小鬼子,如今兜里就有九十多个银币的收入,在赚上十个银币,都能凑齐一个金币了!

    咱是天朝学子,咱不抢劫,不犯罪!但是,这不代表咱不能去抢那些强盗土匪啊!杀光他们,从他们手里抢过金银财宝!往大了说,咱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往小了说,咱这也算是黑吃黑不是!不对,咱不是黑,咱是哪个啥,哪个?对了!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

    对,这就是咱在这个世界上立足之根本!

    抢黑=社=会的钱,喂饱自己的小金库!小生活过得肯定很滋润,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余志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要想实现这一点,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够啊!得花时间好好训练一番才是!另外,余志若是真想在这个世界里做个赏金猎人,那还有一件事是他必须立刻解决的!

    装备!

    若是余志身上穿着防御强大的铠甲,至于被那些土匪一箭射中屁股吗!

    若是余志手里拿着锋利的武器,技能娴熟,余志至于看见土匪就跑吗?

    想通了这些,余志决定立刻就到城里去转转,找一找有没有训练技能的地方。找一找武器铺和铠甲铺,把自己武装到牙齿!

第272章 训练与作战() 
很快,余志骑着马找到了一家铠甲铺。无视店主鄙视的眼神,余志在铺子里转了起来!很快,余志就发现,其实自己还是穷人一个!店里一套做工粗糙的全身锻甲价值十个金币!一双铁质靴子价值五个金币!一双铁质手套四个金币!就连防御力一般的轻皮甲也要七十个银币!更不用说那些林林总总的钢盔铁甲,价格都是一个字:贵!

    摸了摸兜里的九十多个银币,余志沉着脸,在店主的鄙视眼神中退了出来。

    不久,余志也找到了武器店,里面的刀枪斧剑,种类丰富。不过,还是那个字:贵!

    余志觉得,不值!

    自己身上还有一把蹦了口子的斧头和一把小猎弓,若是自己运用得好,还是能发挥大作用的!

    哎,算了吧,武器铠甲什么的,以后有钱再说!现在,先把自己的技能练好了,别遇见土匪强盗时,一箭都射不中,那就闹笑话了!

    在余志寻找训练场的路上,看见了城中心广场边上,有一个张贴着任务的任务板!都是些捉拿土匪强盗的悬赏,甚至还有捉拿山贼海盗的悬赏!

    回到酒吧,花了些铜币请几个闲汉喝了几杯酒,很快,余志便弄到了他想要的消息:城外东南不远,有一个训练场,花十个铜币就能在那里训练半天。城外的草原里,时常出没着一些土匪,这些人都是在附近农村里活不下去的农民或者是城里流浪出去的地痞!没什么装备,最多就是一些杀猪刀匕首耙子棍棒,极少有土匪带着弓箭。这些土匪的防护也很差,都是些单薄的亚麻衣,有的甚至光着膀子!这些土匪是城里的赏金猎人最喜欢猎杀的对象!

    余志回想一下那群在路上拦着自己的土匪,果真是装备很差!若是自己学会了骑马和马上砍杀的技能,对付那几个土匪,应该是手到擒来!

    好吧,自己未来的目标,暂定在这些土匪身上了!而且是小群的土匪!大群的土匪,咱惹不起!

    余志先到铠甲铺里,咬着牙,花了七十个银币买了一套全身轻皮甲!比起自己现在身上穿的破皮子外套,这套轻皮甲,能够提供更好的防护!至少,再遇上那些拿着猎弓的土匪,心中不惧也!没办法,屁股上的痛真是痛彻心扉!

    随后,余志骑马来到训练场,缴纳了十个铜币,在空无一人的训练场里训练骑马砍杀,以及马背上的骑射。

    不过,这些技能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尤其是马术,太难控制了。为此,余志自制了一副马镫,咬着牙在训练场里不停的来回飞奔,砍杀那些草人。

    如此训练了十天,余志觉得自己的技能算是熟练了。虽然说不上是弓马娴熟,但是,对付一群没什么训练和装备的土匪,余志觉得那是绰绰有余了!起码,余志骑着马用斧头砍草人,十个中能砍中六个!弓箭就不行了,射出十箭,十箭落空!算了,要敢于直面敌人,用马蹄踩碎敌人的头颅!狭路相逢勇者胜!

    余志也曾打算将自己马屁股后面的那面破木盾拿在手里,用来挡住箭矢的攻击。哪知道,拿了破木盾,就无法拿住斧头了,斧头太沉了,单手挥不动。更何况,左手拿盾,右手提斧头,用哪只手抓住马缰呢?现在余志的马术,还没有那么牛叉,这得慢慢来。

    准备完毕的余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出了城。这些天在城里转悠下来,余志知道了,自己现在所在的城池名叫:狂野城!

    好一个狂野城,正是自己狂野人生的开始!

    出了狂野城,余志骑着马,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闲逛。半天之后,余志才忽地想起,自己还没有任何追踪寻敌的技能,就这么在大草原上瞎逛?到底是我去猎杀土匪,还是送给土匪杀?

    正在进退两难之际,忽地,风声里传来一些刀剑碰撞声和呼喊声!

    余志一愣,不是吧,这么快就真的遇上了?

    余志慢慢打马靠前,不多时,便来到了一处小山丘。山丘下,两帮人正在厮杀!余志下了马,伏在草丛里往山丘下看去。正在厮杀的两帮人,一帮人手持耙子匕首,其中还有妇女,一看就是被猎杀的农民!另一帮人手拿短剑木盾,身穿皮甲,更有甚者,一个家伙身上还穿着铁质铠甲!这些人的木盾上都画着一个骷髅头,据余志这些天在狂野城了解,这些举着骷髅盾牌的人,无疑是海盗!这些海盗不是应该呆在海边吗,怎么跑到草原上来了?海盗有十四人!农民那边还剩下七人,男子三个,其中一个还受了重伤;女子四个,个个手持耙子棍棒,睁着血红的双眼,和海盗对抗!地上,已经倒下了十几个农民了!海盗才倒下一两个。也许,这些农民已经意识到他们没有退路了,只有拼死一战!

    无论海盗还是农民们,都是白人!余志忽地心中一震:若是,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天,那些汉人也有这些白人农民的抗争精神,咱们汉人在这个世界至于被歧视成现在这样吗?

    忽地,余志心里似乎抓到了什么,但又瞬间溜走了!

    现在,余志心里很矛盾!这场战斗,战还是不战?帮不帮这些农民呢?帮他们,看那满地的死尸!自己冲出去的话,可能就这么死定了!不帮他们,余志心里过不去。虽然,这些白人歧视汉人,但是,这么多年的天朝正义道德教育,让余志无法就此撒手远去!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余志眼馋那个海盗身上的铁甲!有了它,自己以后的冒险生涯,就多了一份重要的保障!

    况且,这一战,也未必一定是输!这些海盗从船上下来,没一个骑马的,都是步兵!而自己有骑马!换句话说,这是骑兵对步兵的战斗!

    在中古世纪,骑兵对步兵有着天生的优势!凭借马力,自己能将战力发挥到十分!而且,余志是突然袭击,突袭的效果会翻倍!

    除了自己这个骑兵的突袭外,那些悍不畏死的农民,也是一大助力!从地上的尸体来看,农民们的反抗不是没有战果的!两个血流满地的海盗代表着他们的战果!

    余志咬咬牙,拼了!打赢了,自己就发了!打不赢,大不了,咱骑马转身就跑!

第273章 庄周和蝴蝶?() 
打定主意,余志翻身上马,手里提着斧头。马镫狠狠一刺,余志高声呼喊着“嗷呜”,冲向了山丘外的海盗群!

    那些正在战斗的海盗和农民都愣了一下,随后又继续战斗!

    余志看那些海盗丝毫不把自己放在心上,怒火中烧,心道:待会儿就让你们知道老子的厉害!

    余志打马冲向前,不一刻便冲下了山坡。还有几十步就要冲进海盗群了。忽地,余志心中一惊,一个黑点朝着自己飞来!

    余志赶紧一转马头,避开那黑点。只听得“嗖”的一声,一根不知名的物体飞速滑过。不一刻马儿跑得近了,余志仔细一看,顿时冷汗直冒!

    怪不得那些海盗不把自己放在心上,有好几个海盗背后还背着一袋子标枪!有两个海盗腰间挂着短柄的飞斧!还有一个海盗摸出了弓箭,搭弓射箭,瞄准余志!

    一时间,余志被六七件飞射武器瞄准着,想象着自己下一刻很有可能被射成刺猬,余志恨啊,为什么,自己没买一件单手剑什么的,配上盾牌,好挡住标枪飞斧箭矢啊!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马儿冲刺的力道之下,转向都很难了。

    余志只好硬着头皮冲上去,眼睛不停的打量着那些举着标枪拿着飞斧的海盗。脑袋瓜子飞速的运转着,不停的计算着这些飞射武器的弹道轨迹,小心翼翼的控制着马儿,尽量避开这些飞射武器!

    “嗖嗖嗖”

    余志左躲右闪,大多数飞射武器都被躲过去了!真幸运!

    余志刚刚松了一口气,那些海盗又故技重施,而剩余的那些没有用飞射武器的海盗,对付那些农民绰绰有余。

    余志怒了,没你们这样的啊!没完没了啊!看你背后还有几支标枪?腰间还有几把飞斧啊!老子都躲过去!你能咋地!

    余志还没想清楚,他已经冲到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海盗身边。余志含怒出手,蹦了口子的斧头狠狠的砍在那海盗胸口的皮甲上。那个海盗哀号着飞退几步,才将马力带来的冲刺劲道卸掉。随后低头一看,胸口的皮甲被斧头劈开一条巨大的口子,鲜血直流,甚至隐隐可以看见断裂的肋骨!这海盗恨恨的看了余志一眼,不甘心的倒地。

    余志一击命中,心中兴奋不已!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的干掉他们!

    余志冲出海盗群,回身再冲!

    “嗖嗖嗖”

    无数的飞射武器再次飞至!

    兴奋中的余志顿时浑身冒出冷汗,吓得不轻。我草!太兴奋了,忘了这茬了!

    还好,那些海盗的准头也不怎么样。余志左躲右闪,勉力躲过了大多数飞射武器!正要拍马冲锋时,一个黑点飞速射向余志的面门!

    慌忙间,余志抬起左臂挡在眼前。

    只听得“扑哧”一声,一支标枪射中了余志的左手手臂,鲜血直流!

    余志大惊失色,这支标枪若是射中了面门,自己不就死翘翘了!

    事不可为也!这些海盗的战斗实力,强过自己太多!他们也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这样下去,会死在这里的!撤退吧!

    虽然心中不甘,余志还是不得不做出了最难过的决定,撤退!

    余志忍住手臂的剧痛,转过马头,狂奔而去!

    “嗖嗖嗖”

    又是无数的飞射武器,朝着余志直射!

    余志虽然在逃跑,但是,他一直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身后的海盗。看见标枪飞斧射来,赶紧转动马头躲避。饶是如此,余志的后背还是中了一支标枪。另有一支标枪射中了余志胯下的灰马!灰马吃痛之下,更是发疯狂奔!

    临逃离之前,余志看见那些坚持战斗的农妇,已经被打倒,海盗们狞笑着扑了上去。而农妇们的男人们,已经全部倒地不起,鲜血,染红了好大一片草地。

    在灰马狂奔之下,很快就把海盗们甩在身后,看不见了。

    老马识途,傍晚时分,灰马带着余志回到了狂野城!

    这一次的伤,比上一次重多了。

    余志这些天在狂野城里转悠,没有看到一个医院什么的!要想治伤,还是得去赫姆酒吧。

    余志现在的骑术稍微好些了,在回来的路上,余志用绷带将身上的伤口简单的包扎了一下。

    余志咬着牙,撑到了酒吧。赫姆大叔看了看伤口,张口道:“你,两个银币,马,一个银币。”

    余志没有多说话,有求于人嘛。摸出三个银币丢在吧台上,余志默默的来到里屋,希尔丽在里屋冷冷的笑了,张开双臂抱住余志。

    希尔丽还是那样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包扎完毕。随后又跨在余志身上蠕动起来,似乎这个黄皮肤的男人,能带给他更多的快感。又或是敬业,若是服务不周到,到哪里去找这么容易的一个银币的收入。

    余志麻木的看着希尔丽的服务,心中却是泛起了滔天大浪:自己把赏金猎人的冒险生活想得太简单了!太幼稚了!仁慈,道德!哼!在这个实力至上的世界,讲这些东西,只会一步步害死自己!这一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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