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武者-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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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岳纤云直到刀被夺走,愣了一下后,方才发觉,面上不由满是惊讶,右手的动作也跟着被打断地停了下来。
林旭夺过刀后,拿在眼前仔细打量。但见这刀的刀柄也是色作漆黑,上面雕刻着些漂亮的花纹,同时也是使刀柄不致光滑一片,有增强握感与摩擦力的作用。
打量一番后,他也试着在手里翻折地玩了一下。蝴蝶刀他以前虽然并没有玩儿过,但却是从李飞燕那里学过燕子门的匕首用法。燕子门所用的匕首也是较长一些,如同短刀,大小倒也与岳纤云这特制的蝴蝶刀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他眼明手快,手也灵巧,玩儿了两下,便也在手上越玩儿越快地翻飞出许多花样。
岳纤云眼见他这么快就能掌握的非常熟练,又是不由露出惊讶的表情。瞧了会儿,忽然好胜心起,将自己右手的蝴蝶刀转了一圈正握住,摆个架势向林旭笑着道:“来,咱们练几招!”
话音一落,便是照准林旭胸口一刀刺出。
她虽然好胜心起,却也自知自己跟林旭之间的差距很大。就比如林旭刚才从她左手里夺过那把刀,她根本就毫无所觉地反应不过来,所以这时也并不担心自己有本事伤到林旭。至于林旭,她也不担心林旭会伤她。
林旭见状一笑,然后将手中的蝴蝶刀一翻,却是将刀刃折进地收了起来,当作柄铁尺而用,迎上了岳纤云刺来的一刀。
他并没有学过铁尺的用法,但既然这大小跟燕子门的匕首差不多,他便将其当作匕首来用,按照李飞燕教他的燕子门匕首用法施展。(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试探武力 蝴蝶飞镖()
“叮叮叮……咻咻咻……”
眨眼之间,两人手里兵刃的碰撞声与破空呼啸声便响成了一片。
林旭本身的武功比岳纤云高出许多,应付起她的攻击来,自是轻松自如,游刃有余。不过他并没有很快击败岳纤云,也没有施展《妙手十三式》这等对岳纤云来说太过高明的武功。
虽然《妙手十三式》是空手武技,不是兵器招法,但兵器是手臂的延伸,林旭以兵器也同样可以施展出一些《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尤其他手里现在拿的是短兵器,也就更较适合于使出一些空手的招数。他以前便试过以匕首来施展《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试过后也成功了一些,并且威力同样不小。有些因为有兵器的缘故,甚至还威力更大。
他之前并没有跟岳纤云交过手,现在交手下不立即击败岳纤云,却是想试探下岳纤云的武力值到底如何。所以他这个时候,基本上是以防守格挡居多,主动进攻的时候很少,兼或进攻一两招,也是为了更好的试探岳纤云的反应。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三室二厅,有一百五十多平米,客厅倒也足够宽敞。但因摆着沙发等家具,相对两人交手打斗来说,还是稍显局促,会有些发挥不开。不过林旭这时,却只是原地不动,无论岳纤云再怎么进攻,都始终未能将他逼退一步,反是岳纤云有时会被他的反击逼退。岳纤云移转方位换角度进攻时,他也只是跟着原地转下身。
“停!”
打斗了约摸有七、八分钟后,岳纤云自己忽然先收手向后跳开一步地叫道。叫过停后,她便扶膝大口喘着气,脸上也多了些汗渍,却是体力消耗的有些跟不上了。
虽然只约摸有七、八分钟,但这种全力出手的打斗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尤其她现在不但处于外力境阶段,还只是外力境初始的明劲层次,在持续战斗力上,就更加有所不及了。全力之下,则消耗更大。
因自知自己跟林旭的差距很大,所以她刚才的出手,本就没怎么留力。再加上林旭有心试探她的武功,也是对她有些相应逼迫地让她出尽全力。
“我不行了,太累了!”喘了两口后,岳纤云便又转身坐到了沙发上,半躺着休息。瞧着林旭,她忽然面露恳求讨好之色地甜甜笑道:“能麻烦你帮我到冰箱里拿瓶水吗?谢谢!”
林旭含笑点了下头,将手里仍拿着的那柄折叠起的蝴蝶刀在手指上绕圈转了下,向岳纤云轻抛过去,“接着!”见岳纤云伸手接过后,他便转身向厨房走去。
“冰箱里还有别的饮料,你想喝什么,也给自己拿一瓶!”见他走向厨房后,岳纤云在后面叫道。
林旭应了声,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眼后,也给自己顺便拿了瓶同样的矿泉水。走回沙发旁,他伸手将一瓶矿泉水向岳纤云递了过去。
“谢谢!”岳纤云又再道谢后,伸手接过。拿过后,便拧开瓶盖连灌了几口。
林旭在她斜对面的沙发坐下后,也拧开瓶盖喝了口水。
“对了,还有我的蝴蝶镖,你看看!”岳纤云喝了几口水后,伸手摸到自己腰带上靠后的那个掌心大小的革囊里,从里面掏出件东西向林旭抛了过来。
林旭伸手接过后,拿在手中细看,就见是只展开翅膀的蝴蝶造型飞镖。飞镖整个有手掌心大小,也涂成了黑色,蝴蝶翅膀的翅尖位置不像真正的蝴蝶那么圆润,而是故意设计成了尖锐状,两边的翅膀边缘都被打磨开了刃,显出钢材的本色,闪着锋锐光芒。蝴蝶翅膀的靠外位置,还开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圆形孔洞,用以装饰性地模仿蝴蝶翅膀上的斑点花纹。
翻来覆去地打量了几下,他抓着这只蝴蝶镖的翅膀边缘用力一甩,就见其旋转着飞出,速度快地模糊成了一条黑影。然后“哆”地一声,钉在了客厅进门墙边挂着的一个飞镖靶盘上,正中红心。
“真准!”岳纤云见状,冲他拍手称赞。
林旭笑了下,向她道:“你这装备还挺齐全的!”
“我还有呢,这边的是绳镖!”岳纤云说着话,伸手摸到另一边的镖囊里,从中又掏出一只蝴蝶镖来。这只蝴蝶镖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这只蝴蝶镖的尾部孔洞上连接着一条比鱼线稍粗的黑色绳索。看绳索在她手里盘作了一盘,显然长度不短。
拿在手里向林旭展示,岳纤云接着介绍道:“这绳子是用跟我衣服同样材质的防弹纤维做的,别看细,却非常结实,这个粗细的吊起三个人都没问题。”
林旭一看这绳镖,便看出了其用途。应该是用以攀援高楼大厦,轻功有所不及时用来借助的工具,将系飞镖的那端甩掷出去缠绕在哪里,就可以拉住借力。
可以看得出来,岳纤云这一身月蝴蝶的装备,基本是比照外国电影里那个蝙蝠侠来打造的。蝙蝠侠有蝙蝠镖,她就弄了个蝴蝶镖。蝙蝠侠还有个钩爪枪,同样可用来借助攀援高楼大厦,她可能一时弄不来那种既能发射钩绳又能自动高速收缩将人吊起的高科技设备,就暂时弄了个手动的。所不同的,是她比蝙蝠多置备了两件兵刃。另外,她的披风也没有蝙蝠侠的滑翔功能,也没蝙蝠侠那么有钱地能够制造自己的专有跑车、飞机等交通工具。
但目前这一身装备,却也是挺不错了。至少林旭看着,还是颇有些羡幕的。这也就是有钱的好处了,另外也不止有钱,还得有关系。像岳纤云身上的防弹纤维那种衣服,怕是平常在市面上也购买不到,需要通过特殊的渠道才能弄到。
因为还在房间里,对于自己的绳镖,岳纤云就没再接着演示了,只是向林旭说了下其作用,后面也抱怨了下自己还弄不到电影里那种既能发射又能自动收缩绳子的设备,却是跟林旭猜的一样。
介绍完,岳纤云便将东西收起来。然后休息一会缓过来后,又重新回卧室换了衣服,把这身装备与行头换了下来。这身超级英雄的衣服,其实穿起来并不是那么特别舒适。何况现在大热天的,虽开着空调,穿的时间长了也有些闷热。她这个超级英雄也远不像蝙蝠侠那么勤快,属于玩票性质。最近因为天热,便已很久没出去打击罪犯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练武不间断 躲得开子弹()
两人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行动,是打算留到晚上进行的。这时才刚过了下午两点,时间还早的很。所以岳纤云回卧室换过了衣服后,便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与DVD,与林旭一起看影碟打发时间。她还拿出了许多的零食、水果、饮料、冰淇淋,两人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地休闲消磨时间。
林旭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对于零食,其实也是有些喜欢的。他的所谓不太特别喜欢,其实是以前一直节省所养成的习惯,不喜欢乱花钱地把钱浪费在满足口腹之欲这方面。所以他很少自己主动买零食,但如果父母给他买下的话,他却也是喜欢吃的。他对零食的态度,是面前有放着就会去吃,吃起来也挺喜欢,但如果没有的话,则也不会特别想要。即便他现在手里有了些钱后,也是很少主动去买零食的。有时候自己去买,也是买来送给妹妹和关落雪,很少是为自己买。
看着影片打发时间,也是感觉过得挺快,不觉间便是几个钟头过去。到了下午过六点后,岳纤云告辞离去,说要回家一趟,赶回去吃晚饭,并给她父亲报平安。然后她会在家里一直待到过了晚上十点,装作熟睡后,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过来找林旭,那时两人再一起出发,在黑夜的城市里扮演超级英雄。
临走时,岳纤云把这所房子的房门钥匙留给了林旭。本还打算留些钱让林旭出去吃晚饭,但林旭说自己有,谢绝了她的好意。岳纤云便也不坚持,又叮嘱他几句,便告辞离去。
送走岳纤云后,林旭关了电视与DVD,把茶几上的零食包装袋与剩余零食收拾一番后,便也拿好钥匙出门。但他出门后并没有下楼出小区,而是反往楼上走去。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在顶层,再上一层就是楼顶的天台。只是林旭到了通往天台的门处一看,却见这扇门是上锁着的。不过这却也难不倒他,他跟李飞燕这燕子门的女飞贼可不是白学的。伸手解下自己皮带上挂着的钥匙,就见他钥匙圈上除了有几把钥匙、钥匙扣与一把指甲剪外,还挂着几枚曲别针。
当下解下枚曲别针扳直,插入锁眼里捅了几下后,便听“咔”的一声,锁已被打开。
自从跟李飞燕学了用各种工具开锁的本事后,他便在自己的钥匙圈上挂了几枚曲别针,以备像眼下这种情况的不时之需,这回也是正撞着了。
打开锁后,他微微一笑,又重新把曲别针握回去挂在钥匙圈上,然后将钥匙圈扣回皮带上,另一只手则拿下解开的锁挂在一旁,推开天台门走了出去。
出门上了天台后拿眼一扫,就见天台上空无一人。这本也是意料中的,何况天台门在这之前还是上锁着的,上面就更不会有人了。
返身把天台门关好,他走到一块平整的空地处,摆了个《三路华拳》的起手势,调整了下呼吸,又开始练习起了拳脚功夫。练完一遍《三路华拳》后,他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夏季天长,这时太阳虽还没落山,却也已是夕阳西下快到了。气温已过了午后的闷热,开始渐渐转凉了。而且这高楼楼顶的风大,却也是凉快。不过当他最后练完后,却还是难免出了一身汗。
好在城里的高楼住宅都有专门的浴室,却是比他学校的单人宿舍更加方便。当下回去后,便到浴室里冲了个痛快的凉水澡。洗完擦干身子,重新穿好衣服后,他这才拿了钥匙重新出门。
这个时候,已是到了快晚上八点。下了楼后,他并没有开车,而是步行出了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离附近的商圈倒也并不是很远,他一路散步般地走了约有二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座挺热闹的夜市。夜市上有摆摊卖各种商品,衣服、鞋、饰品等的,也有卖各种饭食、小吃的大排档。
林旭拿眼瞧了一圈后,选了个人少的摊点,点了饭菜吃晚饭。吃过晚饭结账后,他又到旁边卖衣服的摊市上看了看,给自己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与一条黑色的长裤。
这是他为自己今晚行动所准备的服饰,他之前跟岳纤云说的弄成少先队员的打扮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的用那种装扮。没有自己的专门行动服装,他现在也只能临时对凑一下。买好衣服与裤子后,他又转了转,本打算买条黑色的手帕用来蒙面,像古装剧里那种蒙面人打扮也不错,瞧着也是挺酷的。但转了圈后却是没发现有卖手帕的,没奈何,只能买了条女士用的黑色丝巾凑和。
买好东西后,林旭没有多留,便即原路回返。回到宋永华的那所房子里,已是到了九点多,离岳纤云过来的时间倒也并不是很长了,他当下便又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耐心等候岳纤云到来。
看着电视时,他顺便把自己买的衣服换上,然后把那条黑色丝巾折了几折捂住自己下半张脸系上。系上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倒也看不出来是条丝巾。然后整体看了看,觉着虽不如岳纤云的那身服装那么专业,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第一次戴个孙悟空的面具要强。那回他戴上面具后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想来样子也是多少有些可笑的。
至于兵器,他觉着以自己的身手却是不太需要。而且以平阳这座没什么特色的三线小城市而言,他觉着犯罪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太过格的,顶多就是些偷砸摸抢之类。杀人放火这类严重性质的都少,反正他是没在本地的报纸、电视新闻上有见报导过几起。有的也多是动刀这类,很少有涉及枪械的。
国家对枪械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也很大,所以民间还是很少有私藏枪支的。在内地的一些城市,走私、贩卖军火的也是非常少。就算有人想买,也很少有渠道能够弄到,反正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弄到把枪的。
以岳纤云之前看碟片时,顺便向林旭讲述过的她这段时间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范的事迹来看,她也是以遇到的小偷小摸、或趁天黑抢劫路人这类的居多,还没遇见过有拿枪的罪犯。至于她特地弄套防弹纤维做的服装,只是以防万一,也是宋永华为保护她特地找人做的。而且这身衣服除了能防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