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成魔-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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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人真好!”黄土沙笑得极为高兴。
“你现在才发现我人好呀?”叶飘零笑着说道,“我一直都自己的兄弟都是很好的呀!你知道的,嘿嘿!”叶飘零笑得极为得意。
“嗯嗯,老大对土沙一直都好!”黄土沙说道:“土沙都记得老大的栽培之恩!”
“嗯嗯!”叶飘零端起碗喝了一口粥,然后看了黄土沙一眼慢悠悠地说道:“土沙,你也像我的人一样叫我少爷吧!”
“嗯,少爷!”这时黄土沙再也忍不住内心里的因为得宠而来的喜悦。刚才叶飘零的意思是,他黄土沙并不单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手下!
黄土沙和叶飘零在一起吃着很有特色的早餐,对于他来说,这将是一个终生难忘的早晨!
或许某一天黄土沙可以对他众多小弟讲:“和先生吃早餐是一件比拥有无数的金钱美女还要值得高兴的事情!这种感觉,就像一个求知的少年津津有味地在接受着无数的学识!”
这个故事可以这么来说。
“土沙,你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在这大西北走动吗?”叶飘零突然问黄土沙。
“哦,少爷的心思哪是我能知道的!”黄土沙摇摇头说道。
“呵”叶飘零听到黄土沙这样说呵呵一笑,他说道:“你可以试图猜想一下,人的想象力是无限的!”
“嗯!”黄土沙冥思了片刻,然后才说道:“或许这里有少爷你喜欢的或是想要寻找的东西的吧!”
“哈哈!”叶飘零看到黄土沙猜中了自己的心思,显得更加高兴了,他对这个黄土沙越来越看好了!
“对!你说的很对!”叶飘零赞叹一番说道:“我喜欢在这里到处奔波就是因为这的爷们没有外界的人那么狡猾和诡计多端!这里像黄沙泥沙一样朴质的性格是我最喜欢的性格!”
“就像你一样!土沙!”叶飘零一边吃一边对黄土沙说道。“你的名字如你的人一样!”
“嗯嗯!”黄土沙日有所思地点点头,“少爷你说的对!”
“说实话在这里,我能感受到这世间最质朴的所在,那是不需要那么多的心眼和心思我生活!”叶飘零继续说道,他心中有感慨万千:“黄泥沙土性子与人的本心是相通的,都是那么的纯净和干净,这里的大漠黄沙就是埋葬英雄热血男儿骸骨的最好地方!”
“漫漫黄沙,埋骨忠魂!”黄土沙说道,“少爷,我从小便对自己说,这里是我的家乡,以后我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记得这里!更重要的是,当我死后,我的尸骸一定埋在这大漠黄沙之下!”
“嗯嗯!”叶飘零对黄土沙说:“土沙,你将来也定是个许多人敬仰的人物,我相信你也是个可以做到开疆拓地、裂土封侯的男人!”
“多么好的地方呀!怪不得有那么多人即使是死也要死在这个被黄沙埋没的地方!是爷们!没有侮辱血性!假如让我来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生于死,死于斯!”叶飘零心中也有这里的豪情,那是嘘嘘感慨。
“土沙,或许你们不懂!或许我的霸业根基就在这里,当然这还要靠你们这些白杨一般倔强的西北爷们!”叶飘零放下手中的碗对黄土沙说道,“土沙,你愿不愿意做我手下的一员战将呢?将来为我开辟疆土,征战每一个我剑锋所指的地方!”
叶飘零准备在这里培养建立自己的势力,他不想永远被别人控制在手中,成为别人的傀儡。
“少爷,土沙愿意效劳!土沙一生唯少爷马前身后!”黄土沙听到了叶飘零的话马上放下手中的碗筷跪在叶飘零的面前大声说道。
他等叶飘零这句话已经很久了!
他的这些话是他内心里最真实的诺言!
“好好好!起来吧!”叶飘零伸出双手把黄土沙扶了起来。
“土沙你记住,要当人上之人就必须吃得住苦上之苦!你可明白?”叶飘零看着黄土沙问。
“明白,少爷!”黄土沙点着头回答道。“少爷所传授给土沙的土沙都很刻苦地学!”
“好!在这片了无边际的滚滚大漠里你必定是会成为一只最强健的战马,任意飞翔在天际!”叶飘零说,“我好像看到了那一天了,已经不远了!”
黄土沙是一批战马,纵横驰骋在黄沙大漠里的矫健战马!
如风如火!
叶飘零吃过早餐后便开着糟老头的宝马走了。
103女人如衣服()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叶飘零心里想到自己离开昆仑已经有两天了,自己瞒着糟老头溜出来了,糟老头肯定会大发雷霆暴跳不已!
不着调这次回去后又不知道会被阿糟老头怎样虐待呢?叶飘零心中也有些“期待”。
宝马就是宝马,速度就是快,连千里马也赶不上。
叶飘零在两个小时半后就到达了昆仑山境界边缘,车中的里程表又添加三位数。看样子自己回到凌霄阁还可以吃到中午饭。
车子缓缓驶过一座不大不小的水泥桥,车身呼啸一声就过去了,根本没有减速的意向。车子驶过大桥还没有多远叶飘零看见前方有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那个身影很熟悉,一个自己很记得的人!
松开油门,脚踏刹车,呼啸一声,不到三秒的时间速度便减到了三四公里,与走路差不多了。
“喂,前面的东西,你回头看看你后面!”叶飘零从车窗里伸出脑袋笑嘻嘻地对着前面双手提着大包小包的少年人说道,他手里还按着喇叭‘叭叭’响。
那人回过头一看,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极为真诚和温和。
“呵呵,兄弟,是你呀!”那人停下脚步说道,“想不到在这里竟能遇见兄弟你!好高兴呀!”
在山下能称叶飘零为兄弟的只有一个人,他便是眼前双手拿着大包小包的年轻人。
此人叫做钟离汉,他父亲把他的名字叫做钟离汉,取自“八仙”中汉钟离,预示着他的儿子长大后要让汉钟离见到了都要惭愧得出汗!
当初叶飘零第一次听到便竖起了大拇指,好牛逼的名字!
钟离汉名字牛逼,但本人名字更是牛逼!嘿嘿,这事以后再说吧。
“怎么?在这里遇见我有什么奇怪的?”叶飘零笑着说道:“我刚才还纳闷呢,怎么你一个人下来买东西的呀?”
“哈哈!”钟离汉轻笑。
“上车吧,拿着那么多东西不累吗?”叶飘零在钟离汉的面前停下的车,把车门打开了。“来,我送你一程!”
钟离汉也没有客气,他把一大堆东西塞进车后排,自己便坐在前坐。
与叶飘零兄弟相称,感情自然不会很薄。
“钟离呀,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呀?”叶飘零笑着对他说。他虽然比钟离汉小,但还是喜欢叫他钟离。
“嗯,今天是家父生日,家母特意叫我下山买些东西为家父做寿!”钟离汉把事情的缘由说了出来。
钟离一家没有住进城里,经常要到城里去买生活用品。
“哦,今天是你父亲的生日?亚运,这个我倒是忘记了!”叶飘零摸着头自己的头说道。
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竟然不记得了!叶飘零想道。
“哈哈,忘记了没关系呀,不过你也有好久也没有去我家了!哈哈,这次好不容易逮住了你,肯定不能这样放过你!”钟离汉对叶飘零说,“今天中午去我家吃饭吧!顺便见见家父也好呀!”
想了一下,反正也不差这么一天半天的。
于是叶飘零说道,“好!不过我事先说好了,这次不知道是伯父的生日,我没带什么好礼物!”
“哈哈!兄弟之间嘛,还那么讲究干什么?人空手去就行了,我的父亲最近还叨念着你呢?只要你人去了,比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要好许多!”钟离哈哈大笑说道。
“好吧,那我们走了。”叶飘零说完便开着车往钟离汉家方向驶去。
“飘零,你这次怎么开的不是上次的那银色辆劳斯莱斯了?”钟离汉问站在开车的叶飘零。
钟离记得上次和叶飘零见面时他开的的是银色劳斯莱斯,叶飘零还带着他去兜风泡妞呢!
“哈哈哈,那辆车呀,哎,一不小心坏了!所以就换辆车咯!”叶飘零总不能告诉钟离汉因为和糟老头赌输了,一怒之下在某个黑夜里偷偷地把糟老头的那辆车‘一不小心’给砸了,而现在他又是偷着开糟老头收藏的爱车下来的吧!
“哈哈!”钟离汉对着叶飘零笑了几下,他当然知道叶飘零没要说实话,不过这都是没有什么的小事情。
这不是他关心的事情。
不但半个钟的时间,叶飘零和钟离汉就来到了一个隐秘在一个很优美山谷的钟离家。
叶飘虽然没有准备有什么礼物,但是他也把这次下山买来贿赂糟老头的好酒拿出了好几瓶出来孝敬钟离汉的父亲。
这让老钟离大为高兴一番。
在饭桌上,年过五十的老钟离高兴地嘴巴都合不上了。
他拿起了叶飘零买来的酒瓶就随手一拍,被牢牢封住的酒塞便飞出来了,落在墙角下。
敬佩!好高深的内功!
这个深藏不露的老钟离肯定是个隐世的高手!
中午这一顿,叶飘零拿来的三瓶好酒还不够,老钟离便叫钟离汉拿出了几瓶次一点的酒,在这里个个人都变成了酒鬼。
一顿饭下来,桌子上除了空盘子外便是空酒瓶了。
“哈哈,祝钟离老伯父福如大海,寿比南山!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叶飘零红着脸,像个关公似的对老钟离说道。
他也喝了不少酒,眼睛都如发怒的野兽一般通红的!
“好好好!多谢后生晚辈的良言!呵呵!”老钟离笑得极其开心。“只要你经常来我家便行了!”
“嗯嗯!”叶飘零点点头说道,“下次我来钟离伯父家的时候,一定会给你老弄几瓶上等的御酒来!”
叶飘零知道昆仑的‘昆仑娘’是以前是‘贡品’‘御酒’级别,现在每年的产量不多,有好大一部分供给了国家领导人!
“嗯嗯!”听到叶飘零这样说,嗜酒如命的老钟离欢快地点点头,虽然白发斑斑,却也是红光满面!
坐在茶几桌上喝着饭后茶,全部人大打着酒饱嗝!这顿饭吃得很痛快,很豪爽!
人生得意如此,夫复何求!
钟离老夫人给众人沏茶,沏好茶后便给每人端了一杯。闻着杯中的茶香,叶飘零就知道着肯定是老钟离藏着的好茶。
喝着茶,半卧在柔软的沙发上叶飘零有点昏昏欲睡了。他这两天睡眠都是极少的,再加上这一顿喝了不少酒,顿时困意涌来。
“飘零,你似乎醉了!”老钟离笑呵呵说道:“看你样子似乎有奔波劳累之状,要不要让汉儿带你下去休息片刻呀?”
“是呀,飘零,要不要回房间去休息一下!”钟离汉也看见了叶飘零的疲惫状态说道。
“也好!”叶飘零也没有拒绝。
“钟离伯父,那我先下去休息了!”叶飘零站了起来对老钟离夫妇说道。
于是钟离汉带着叶飘零回房间去了。
叶飘零一觉便睡到了三点多,平时他午休时间没有这么长的。要是他感觉累了,坐在凳子闭目片刻便行!
叶飘零起来后便直接告辞,他要回去了。老钟离一家也挽留了一下便让钟离汉送叶飘零走了。
叶飘零对于钟离一家的感情还算较深,因为叶飘零在这里能感觉到了一丝家的温暖。叶飘零已把钟离汉当做是自己家中最亲的兄弟。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这钟离汉,便是叶飘零的‘手足’。
104仇人相见()
离开了钟离家,叶飘零就直接驱车上山,现在离昆仑还有好一段距离,不过按照这样的速度,叶飘零到达昆仑离太阳落山还有好一段时间。
现在这样的晴朗天气,没有下雪,路比较好走,基本上没有什么阻碍。而且这里车很少。
路过一座山脉,这山在叶飘零记忆中十分深刻,因为在这里差点让叶飘零他丧命于此!
于是叶飘零把车停在一个相对平坦的山下,而叶飘零则一人孤身来到山上。
这里距离当初到目的地的地方只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但就是这段路程当初让叶飘零足足走了五天!
曲曲折折的大山叶飘零走了不知道多少百里的路!
如今叶飘零站在悬崖上眺望着对面的山峰,他心里感慨万千,下午他休息了一阵,大脑更加清晰。
他记得五年他就是被在这里被雪崩冲下悬崖的。
差点葬身于雪崩中,要不是他幸运,他现在就被埋在山崖下面的泥雪当中!
已经成为永恒了!
来到当年插刀的地方,叶飘零还记得这个位置。他发现这里原来的表面早就被雪崩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了,现在只有厚实的冰土层了。
凭借记忆,站在刀插着的地方,叶飘零看了看周围地方。
是这里没错!叶飘零想。
他向前看了看身下的百丈悬崖,寒森森的白色一片,他曾经在这里‘空中飞舞’!
对面的山还是对面的山,但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在岁月的风霜当中改变了一些!
叶飘零退后两步站立了。他慢慢运气全身功力的,然后聚聚于右脚。
起脚,如天神脚踩泰山一般,叶飘零重重的往下一踏。
“轰!”的一声巨响,刚才被叶飘零踩踏的脚下冰层面顿时破踏得支离破碎,四处纷飞。
地面出现了半米多深的深坑,用手把上面的破碎冰土清理干净后,叶飘零看见那刀柄就露出半截在那里!
俯身伸手把刀拔了出来,映在阳光下,被雪埋了五年的刀还是原来那样光亮、锋利,寒气逼人!
手指轻轻一弹,刀身发出了一声“铛”的脆响,十分悦耳。
这把刀是军用刺刀,当初在羊城出发时杜谋策给叶飘零防身用的道具。
终于把这把刀找回来了,叶飘零也没有想到有重新来到这里的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