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第2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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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简单,冒险者都是汉人!
或者说,至少都是平民。
背后站着华夏这个压路机一样无可阻挡的庞然大物,如果翻了脸,即便能打赢,后续的报复也没人能承担的起。
何况根本打不赢。
不管是有经验还是没经验,冒险者的习惯就是过度武装,如果能拿的动,他们会把所有武器都带在身边。
这些冒险者至少一人双马(由于蒸汽机正在全面铺开,马的价格在华夏是不断走低的),一匹乘骑一匹驼物,稍微富裕一点的还会多备一匹换乘。
马刀、鹤嘴锄这类冷兵器还好,随便准备一把当做心里安慰就可以了。
燧发手枪、左轮手枪最少配一对,有些人不安全感爆棚的家伙甚至会带5、6把手枪之多!
还有步枪,常见的冒险者装备,一般是一把老式燧发滑膛枪加上一把新式击针线膛枪,前者弹药、火石都可以自己想办法补充,可以作为关键时刻的补充,而后者则是主要火力输出。
有些稍微有点身家的家伙,甚至会配第三把长枪,最近特别流行的是射速奇高的岭西三十年式。
这种岭西出产的新式步枪是否能替代已经铺开生产的共和二十八年式,在兵部尚未有定论。
但事关冒险者自己的小命,他们可不会像尸位素餐的官僚,永远都是开会开会、讨论讨论,只要确定好用,当然立刻掏钱。
还有一种很特别的小型武器,俗称“手炮”的玩意。
如果让欧扬看到这东西,他一定会脱口而出:“掷弹筒!”
虽说看起来差不多,但其实不是,掷弹筒是一种超轻型迫击炮,而手炮说白了就是一个铁筒子加上一个弹簧,可以把一枚300克重小型炸弹抛射到50到80米左右的距离上。
说起来性质上更像二战中牛牛那个被戏称为反坦克弩的piat。
由于弹头装填黑火药,射击精度和威力都很可怜,用在战场上未必能压制住坚韧的弓箭手部队(比如黄金帝国时期的鞑靼),因此并未成为制式装备。
但在冒险者中非常流行,随便发射一枚弹药,即使没有命中,大部分凶猛野兽、魔兽都有很大概率被吓跑。
对付不那么坚定,或者着甲率较低的智慧生物,这种武器也有不错的杀伤效率——特别是弹药可以自行补充的情况下,用来作为冒险者装备不起的大炮的火力补充,非常合适。
这些武器武装起来的冒险者,简直就是一只浑身冒着喷火尖刺的豪猪,再精锐的冷兵器战士,没有3、5倍的兵力优势,想近身都难。
这样的武装冒险者超过500人,大部分是被顺丰行雇佣来参加这次秦晴主持的贸易探险活动,也有一些是独行侠,想跟着大部队经过汉人从未涉足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
因此不少人自己赶着马车,车斗里装着属于他们私人的货物。
正常情况下,他们会用这些货物跟当地土著交换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当然,像所有殖民者一样,如果交易不顺利,或者太想得到对方不愿意给的东西,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手中的武器。
第515章 草原上发生了政变()
除了选锋兵和冒险者之外,队伍中还有两支武装人员,其中一队人数较少,总计不过100人,但却拥有压倒一切,傲睨万物的惊人气势。
他们也确实有傲睨万物能力,因为他们是华夏帝国武装力量的支柱——帝国野战军。
左恒柏升任军团长,有资格拥有一支随时可供个人调遣的警卫连,为了保护自己的未婚妻,这次行动,他不仅带出左鹤林训练出来的选锋兵,还把自己的警卫连一起带上了。
这只队伍中唯一的红衣兵部队,统一携带1支岭西三十年式步枪,2把梅花左轮,以及1柄马刀——完全是火枪骑兵的标准装备,实际上,这个警卫连的人马,主要就是从折彦颜的火枪骑兵中抽调的精锐组成,他们甚至还拖来一门6斤骑兵炮!
最后一支武装力量,是熊猫潘老三给军团长派来的100个虎羌兵护卫。
本来按熊猫自己的设想,他非常非常希望跟着宗伯风一起回国去,因为左恒柏对虎羌兵不怎么感冒,而宗伯风却特别重视这只部队。
但既然兵部的命令下来,让他继续留在远西,作为下属,自然得想办法给新上司留下一点尽可能好的印象。
正好,在远西的虎羌营不需要特别休整(他们的兵员只能指望本土补充,但战争已经结束了,增兵这种事自然成了泡影),因此潘老三决定从他的部队中抽调两支分遣队,分别跟着秦晴左恒柏以及李华梅欧扬一起行动。
所有虎羌兵都装备全身板甲和巨型斩马刀,阳光一照,银光闪闪显得非常威武。
实际上,就连潘老三自己也得承认,纯冷兵器的虎羌营在这只队伍的武装力量里可能也就比选锋兵强一点,能不能对付得了乱哄哄的冒险者群体都很难说(取决于交战距离,稍微远一点,冒险者炽热的火力足够在虎羌近身之前扒他们三层皮),更别提军纪严明,战术素养极高的红衣兵了。
不过,经历过之前战争的将领都知道,狮子、虎羌之类的大猫对大部分兽人种族具有很强的威慑力,特别是傻乎乎的食人魔、哥布尔等类人种族,他们或许敢决死冲击野战军的即设阵地,但根本不敢跟只有冷兵器的老虎面对面。
带上这么一队士兵,确实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共1200人的队伍,拥有武装的人员就有900多人,这样的力量对一个兼具外交使命和商业目的“大型商队”来说,已经非常奢侈了,秦晴相信,就算兽人北方家族或者乌尔拉人那个天兴汗要对自己不利,他们也没有能力吃掉这样一只队伍!
所以,当看到一只足足有数百人的马队向秦晴这边冲过来的时候,这只大型商队的当家人居然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来打劫的!
嗯,不对,准确的说,其实是来找死的。
秦晴骑刚刚抬手举起望远镜向对方看去,就发现战斗其实已经结束了。
出手的反击部队只有左恒柏的警卫连和选锋骑兵,战斗过程简单而又直接——警卫连发挥火枪骑兵的看家战术,下马步射,而且这些老兵非常从容的把马贼放入30米距离之内,然后用一轮,仅仅一轮劈头盖脸的精准火力就彻底击溃敌人。
随后,选锋兵分成两队,包抄追杀溃兵。
整场战斗在20分钟内结束,地上铺着2、300具尸体,俘虏也有200多人,缴获战马600多匹,以及不少弓箭马刀和铠甲等兵仗。
华军本身只有一个伤亡——一个年轻的冒险者站在大车顶上眺望战场,太过专心以至于从车上摔了下来,伤的不轻,左小腿大概骨折了。
这场战斗让秦晴有些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在她发现袭击者居然是一帮金钱鼠尾的鞑子之后。
“鞑靼残种?”秦晴惊讶的说道:“他们居然有胆子来袭击我?”
要知道,叶尔登那样的领兵上万的高级鞑靼贵族,看到华夏的军旗就迫不及待的投降了,眼前这伙500人不到的队伍,居然敢主动攻击挂华夏军旗的队伍?
这还是在兵力明显不占优势的情况下。
“问清楚了吗?他们哪来的胆子?”秦晴牵着她的汗血宝马,走到刚刚审问完俘虏的左恒柏身边好奇的问。
这匹肩高超过185mm的宝骏是秦晴的老爹在得知女儿因在远西开拓有功,而被股东大会奖励一份本集团股份,成为顺丰行股东之一后,专门买来送给女儿的礼物。
连买马的钱带送到远西来的运费、杂费,花了不下3万元!
但秦晴不太喜欢骑这匹马,原因很简单,如果都在马上,秦晴会显得比只有一匹普通宝马的左恒柏高一头,她认为这样有损身为军团长的未婚夫的面子。
想把汗血马转送给他,左恒柏又不愿意接受,因此秦晴平时只骑一匹普通战马,只有在可能需要上阵的时候,才把它牵出来。
现在战斗已经结束,危机解除,顺丰行的女经理就干脆牵着它步行过来了。
“是雅若琪琪格的部众以前是。”左恒柏神色平静的回答:“据俘虏交代,鞑靼残种那里前不久发生了一次政变,一些前一段时间在草原留守的张元部众和部分鞑靼年轻贵族串通,意图扣押雅若琪琪格,但是失败了,双方爆发一场内战,死伤都不清。”
“这只马队就是一个支持张元的下千夫长的部众,他看到咱们的旗帜,以为是普通商队,想抢了我们邀功。”
“鞑靼人叛变我倒是不觉得奇怪,但为什么这帮习惯欺软怕硬的傻瓜会背叛雅若琪琪格,而跟张元那个几乎孤家寡人的家伙混在一起?”秦晴疑惑道:“居然还敢来袭击华夏商队。”
“还能是什么原因,叶尔登那种掌握几千户人口,近2万丁壮的上万夫长投靠我们被削成千夫长,那些原本就只有一千户甚至几百户的家伙,自然不愿意被削减成百夫长甚至十夫长呗。”
左恒柏冷笑一声:“至于为什么敢袭击我们,这个更简单,一帮没经历过草原战争的毛头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罢了。”
第516章 行止()
“因为本人没在我们手里吃过亏,所以把上一辈的教训全忘了?”秦晴看向一排排跪在选锋兵刀下,神情惶恐不安的俘虏,眼神中透露出冰凉的杀意:“一群记吃不记打的狗!”
“是啊,鞑子的特色。”左恒柏讪笑着说道:“所以你选择直接穿越乌尔拉草原的路线注定不会平静——还会有很多人来找死。”
“没什么危险,但肯定很烦人。”
“没关系,我会想办法减少一些麻烦的。”
秦晴对着俘虏狠狠挥下手掌,做了一个劈砍的动作。
“把他们的脑袋挂起来!我要让所有急着重新投胎的家伙看到!”
“遵命!”
几个选锋兵基层指挥立刻带领手下开始清理俘虏。
几十把横刀上下翻飞,像是勤劳的瓜农在采摘西瓜一样,把200多颗首级全部砍了下来。
惨叫声混着各种语言的求饶声响彻大地,一串串血肉模糊的脑袋被挑在枪尖上高高挂起,面目狰狞扭曲,只有脑袋后面可笑的老鼠尾巴发型,才能勉强认出这些傻缺的身份。
片刻后,空气中只剩下浓重的血腥味,以及华夏商人和冒险者无所谓的嬉笑声。
“真少见,小晴你居然不留着他们当奴隶。”
一直等到俘虏全都被杀光了,左恒柏才轻巧的开口感慨。
在华夏,军队和商人对俘虏的处理方式通常大相径庭,因为对军人来说,除非俘虏非常重要,否则抓活的并不比直接一颗首级的功劳更大。
而且俘虏还有逃走的可能,因此,上级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军队会尽可能把用不着的俘虏杀掉,只带走首级。
但商人不是这样,对他们来说,一个活着的异族俘虏就是一份会走路的利润,特别是青壮年,最好是苦干十年二十年,最后死在金山路的矿坑里或者南洋路的种植园里,而不是就地变成一颗一钱不值的脑袋。
秦晴以前就曾经为百十个俘虏的价格问题坑过欧扬,也被欧扬反过来坑过。
这次倒是大方了,200多快300的壮年奴隶,一口气杀个干净。
“现在说这话有什么意义?”秦晴无奈的回答:“我也想留下他们做奴隶啊,可我得考虑成本,时间、风险都是成本,带着他们其实是一种浪费。”
“所以,以后在遇到这样的傻瓜,也要杀光?”
“从俄特勒亚回程之前,无论抓到多少,都杀光。”
左恒柏看着自己的未婚妻,欲言又止。
“有什么事,尽管说就好了。”秦晴不至于连自己未婚夫有心事都看不出来,何况他已经表现的这么明显了。
“那个,我可能会浪费你一点成本,时间成本。”
虽然左恒柏说的很模糊,秦晴歪着头想了一下,仍然搞明白他想说什么了。
“想先把草原上的事搞定?”她确认道。
左恒柏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商队的主要货物是秦晴的,开拓俄特勒亚市场也是秦晴的任务,为了不耽误时间,这个平时略显吝啬的姑娘甚至把几百个上好的奴隶都杀掉了。
而左恒柏,在这只队伍中的身份不过是不放心未婚妻,来保护秦晴的护卫,虽然主要武装力量都归他管,但队伍的行止还要由顺丰行秦掌柜自己拍板。
左恒柏不是个喜欢占女人便宜的二流子,左家虽然不穷,但财富方面与秦家相比仍然差的很远,他不想外人把两人的结合看做未婚妻贪图左家政治地位或者自己贪图秦家的万贯家财。
所以,左恒柏才拒绝未婚妻把汗血马送给自己的举动——结婚之前,他坚决不收秦家任何价值超过100元的东西(嗯,也许小喵是个例外)。
然而现在,得知雅若其其格和左恒松的日子不怎么好过之后,左恒柏确确实实非常再帮他们一把,只是考虑到秦晴杀死的那200多奴隶的价格,耽误这些时间,换算成金钱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你还是坚持结婚前不用我的钱?”秦晴微笑着看向羞愧的低下头去的左恒柏:“男子汉大丈夫,还是武人,这么在意别人说什么作甚?又不是文官。”
“好啦好啦,别这副欠我什么的表情,你是我男人,我怎么可能不答应你,我们先在草原上待一段时间,顺便买些好马。”
秦晴笑着说道:“远西没有蒸汽机车,急造铁路和公交马车都需要大量马匹,这也算是一个好生意。”
“谢谢你,小晴。”
“我是你未婚妻啊,这有什么好谢的?不过,婚后家里的财政大权归我。”
“看到前面那座正在拆墙的城了吗?”一个头发胡子都开始发白的中年男子,指着2、3里外的宣武,对几个俊男美女说道:“那就是宣武路首府,你们西夷想要见大人物,去那里正好,远西理蕃司的都御史大人就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