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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帝国的晨辉-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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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葛什哈以前总是自诩不弱于扎彦,但在镇远城的几次实战训练,一进入团战就要挨揍,几乎从来没赢过,这样的成绩,想加入那个被称为“选锋”的精锐部队似乎有些困难。

    索尼的帮助,对现在的葛什哈来说也很重要,就当双方做个交易,这一把也不吃亏。

    葛什哈把背着的麻袋打开,露出里面的一小包精盐、一个装酒的葫芦、以及一把兽族大铁刀。

    屯垦兵得意洋洋的把精盐递给自己婆娘,一边带着炫耀的语气大喊:“今天吃烤肉!多放盐!”

    “居然是盐?!”

    围观的部落民发出低低的惊呼,很多人的眼里露出嫉妒和羡慕混杂的情绪。

    “有这么细的盐吗?盐不都是那种黑黄色的块块?”

    有些小年轻不敢置信的问村中见多识广的老人。

    “这叫细盐!吃了能治病的宝物,跟我们常见的粗盐不是一回事!”有一个曾经去奥克领地给兽人服兵役的族老用夸张的语气解释:“这种宝物在畜生那里,也只有最强大的王子才可以享用,葛什哈这是发大财了!”

    “哇”众人又发出一阵惊叫。

    葛什哈不识字,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衣锦还乡的满足感。

    屯垦兵把酒葫芦和大铁刀暂时放在一边,继续烧包的从口袋中向外掏东西那里面还有几套麻布衣服,全部是从兽人身上获得的战利品,龙朔人不要这种东西,老屯垦兵会首先去扒皮衣,因此这些衣服都便宜了参加过攻城战的新屯垦兵和部落兵。

    葛什哈分给自己婆娘一套,给自己两个儿子各两套现在他们还小,穿起来裤腿都拖到地上了,不过是小问题,完全可以随便卷卷袖子、裤腿,然后拿麻绳紧紧绑在身上。

    另外还有一套,送给自己的侄子。

    这小子意识到自己也有一套“新衣服”时的惊讶表情,让葛什哈非常得意在大森林土着眼里,任何纺织品都可以当货币使用。这样一套没有补丁,厚厚亚麻布缝制的结实衣服,虽说上面有两个洞(被子弹击穿后留下的痕迹),但仍然显得非常体面,足够在娶婆娘的时候穿出来炫耀一番了。

    土着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个收了妈妈的叔父居然还能想起来给自己一套这样珍贵的衣服。

    毕竟是当娘的,婆娘看到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有了“新衣服”后,难以抑制地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哭什么!”葛什哈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大手一挥:“你和我大哥的崽子,身上的血跟我差不多,自然也算是我的娃,给件新衣服是应该的!”

    “这点东西就哭成这样,现在你还能怎么办?”

    葛什哈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把大铁刀,递给侄子,对着目瞪口呆的男孩叫道:“给你的,你要长成我兄长、你父亲那样的勇士!”

    现在,围观的部落民连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送给一个还没成年的半大小子大铁刀!这是部落酋长的儿子都没有的待遇!扎彦上次带回来的铁器都要尽可能武装成年勇士呢,这个葛什哈出去一趟回来后,带回那么多宝物不说,居然还给自己侄子一把大铁刀!

    以部落民的观点,不论这个孩子实际水平到底如何,拥有一把铁质武器,毫无疑问就已经进入“勇士”的行列,可以参加部落的围猎、战争等活动,并且可以首先分到分量更大的猎物和更多的战利品!

    看到火候差不多了,葛什哈故意用最大音量喊道:“我已经投靠天朝大军了!今天咱们家吃烤肉,喝好酒!明天收拾东西,去天朝的镇远城,以后咱们就在那里生活了,等过几个月,我跟主子求求情,让你也加入军队当兵,咱们爷俩一起干,今后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好日子还有的是呢!”

    没见识的侄子被葛什哈几句大话就鼓动的热血沸腾,他紧紧握住手中的大铁刀,面部表情异常激动,仿佛现在就要出发去城里,去过他想象中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美好生活。

    “葛什哈!你竟然敢背叛部落!”一个强壮的年轻部落民突然大声叫道:“而且你居然还想带走部落的人!你的婆娘、崽子都是部落的财产,你不能随意带走!”

    新屯垦兵装作不屑一顾的瞥了一眼,这个家伙是扎彦的亲戚,以前曾经去兽人那里当过兵,因此平时一项自认为见多识广,根本看不起部落的其他人。

    甚至扎彦出兵帮助远征军攻城的时候,这个家伙都拒绝参战,用他的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战胜奥克的王子,你们与奥克帝国为敌,都是去送死的!”

第223章 我是天朝灰衣兵() 
葛什哈在镇远的时候,曾经在闲聊时向索尼提起过这个人。

    他当时还不太明白扎彦为什么在已经决定出兵支持天朝人的同时,允许别人这样唱反调按部落民的规矩,这样做、这样说就意味着背叛,是应该被处死,妻女财产分给其他部众的罪责。

    索尼给他的解释是:“扎彦当时在两面下注,他对天朝人能不能攻克畜生的城市以及之后能不能在这里长期站住脚,还有疑虑,如果保留这样跟畜生们有关系的人,将来畜生打回来报复部落,他就有可能保住部落里一半的人。”

    真是难以想象,扎彦那样连脑子都是肌肉的家伙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

    他还以为,天朝人展示他们无以伦比的力量之前,只有自己打算骑墙观望呢。

    “可惜”葛什哈看着仍站在那里狂叫的傻瓜,轻轻冷哼一声:“事实已经证明,天朝人才是最强的,你这个备用品已经没用了。”

    “你这个狗奴才!我舅舅扎彦才是这个部落的酋长!你居然敢在酋长不在的时候拿走我舅舅的财产!”

    扎彦去镇远城做买卖,一直没回来。对此葛什哈甚至感到有点可惜如果能在他面前装装比一定很爽。

    这个疯狗一样的土着是扎彦的外甥,年纪堪堪20岁,几年前曾经自觉响应兽族王子的征召,参与对西方人类的远征行动。

    据他自己所说,伟大的奥克王子非常欣赏他的勇武,部落民没法证实,也只能任他吹牛。

    现在,葛什哈对这个说法是一点都不信了如果真有皇族欣赏他的能力,为何出去一次,居然连把铁刀都没带回来?

    要知道,扎彦带人帮助攻城,天朝人可是一口气发了超过1800把铁质兵器(其实大多是伐木斧)。

    葛什哈的侄子双手紧握大铁刀,喉咙里发出一阵很像野兽进攻前的低沉吼声。

    新屯垦兵欣喜的笑了笑,这才对吗。这种反应才是一个勇士应该有的,而不是像个娘们一样只会破口大骂。

    你既然自称勇士,好歹抽出石斧比划两下啊。

    葛什哈把手中的口袋扔到一边,动作轻柔的把背在背上的盾牌摘下来

    然后突然向那个年轻部落民猛冲过去!

    冲锋过程中,新屯垦兵学着老兵在战阵中的做法,用圆盾遮住自己的下巴、躯干和大腿,只露出双眼仔细观察目标的动作,同时在盾牌的遮掩下抽出挂在腰间的长柄铁斧,就这样径直撞上措手不及的生夷!

    正在叫骂的年轻人在惊叫声中被葛什哈撞到在地,屯垦兵毫不客气的重重一脚踏在他胸膛上,渗人的骨骼断裂声瞬间响起。年轻人抽搐着紧紧抱住葛什哈的腿,鲜血从嘴和鼻腔中喷涌而出。

    围观的部落民没想到葛什哈会突然动手,等酋长的亲戚已经被打倒之后,才伴随着一阵惊呼快步后退,给两人让出一个足够决斗的空地。

    当然,此时胜负已分,“决斗”已经结束了。

    “葛什哈,他是扎彦的外甥,你还是放开他吧。”毕竟都是部落里的男丁,族老们不希望看到这种流血事件,只能站出来劝解几句:“扎彦毕竟是酋长,你应该给他留点”

    话还没有说完,葛什哈突然举起斧子,猛劈下去,只一下,就把年轻部落民的脖子砍断。

    “我!是!天!朝!灰!衣!兵!”

    葛什哈把斧子收回腰间,用大拇指轻点自己额头上绑着的红布带,一字一顿的向部落族老大声宣布:“就算扎彦来了,他现在也不敢跟我这么说话!因为我的背后是天朝上国!是所向无敌的红衣军团和灰衣军团!”

    新屯垦兵转头环视周围呆若木鸡的部落民,他们有男有女、也有很多孩子和老头,大部分人这一辈子都没走出过大森林的范围(其实他自己也没有),在这些人眼里,得罪了部落的酋长,就等于失去生命。

    以前,葛什哈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那次扎彦暗示要赶他走的时候,这个夷人勇士才会感到害怕。

    现在不同了,攻城战之后,远征军命令处决那些不遵守命令的亲属部落时,葛什哈就想明白了今后已经完全不同以往,一个勇士的生死,或者说一个部落的兴衰,将完全取决于对天朝的恭顺程度。

    葛什哈弯腰抓住那根可笑的小辫子(他自己在投靠的那一刻就已经剪辫子了),把滚落在地的头颅高高举起。

    “把他挂在大门口!”就像一个真正的酋长,屯垦兵大声命令:“扎彦回来也不准取下!”

    参加过兽人的军队又能怎样?别说看这个傻瓜的怂样子,最多也就是去做些搬运工的活,地位也就相当于随时会被灰衣兵斩杀的“新奴隶”。

    哪怕他确实是受到奥克皇族青睐的勇士,现在也没人会替他出头狮子都被杀了几十个,相比之下,扎彦的外甥算什么东西?

    “阿桑古!”葛什哈大声呼唤自己侄子的名字。

    “叔叔!”还只能算个孩子的年轻人提着大铁刀,一脸兴奋的小跑过来。

    “他的婆娘,他的牲口和家产,都是你的了!去抢来!”

    “嗻!”小孩子今天经历了太多惊喜,现在不仅有了属于自己的铁制武器,甚至有自己的女人了。

    屯垦兵把手中的头颅往族老面前一丢,对着所有被惊得目瞪口呆的部落民继续喝道:“我明天就要回镇远城,愿意跟着我去过好日子的,收拾行李在村子门口等我!没有这个胆子的,就穷死在部落里吧!”

    几件麻布衣服算什么,天朝人有用比女人肚皮都顺滑的丝绸织成的华服。

    几斤细盐算什么,天朝人天天吃的都是这种盐,他们还有更加神奇的细糖。

    大铁刀算什么,天朝人掌握着雷霆的力量,这个世界无人可以匹敌。

    按照索尼的说法,那个佟忠坚一开始也不过是个庶民灰衣兵,跟自己一模一样。

    而现在,他已经可以享受这一切宝物了。

    那么,凭什么自己不行?

    当然,还有一个小问题。

    葛什哈对自己侄子嘱咐道:“以后要说遵命!”

第224章 小狮子的筹划(1)() 
光明历1072年12月2日

    烈风家族首府烈风斯克。

    王宫。

    随着一声愤怒的狂吼从烈风酋长的嘴里迸发出来,小狮子烈风智慧在两个女奴的搀扶下踉踉跄跄走出既是父王、又是族长的老狮子处理政务的大厅。

    “去勇猛那里。”

    一出门,勇猛立刻推开两个女奴,努力依靠自己的力量站直他是皇族、王子、统帅以及烈风王的有力竞争者,不能让手下士兵看到软弱的一面。

    小狮子刚刚挨了酋长一顿狠揍,他数的清清楚楚,一共117鞭,都是用浸泡了盐水的粗大牛皮鞭抽的,以酋长的力量,如果挨揍的是豺狼人,估计现在已经被切碎了。

    当然,即使是狮子,挨这么一顿也不好受背上的毛应该都被打秃了吧?

    智慧估计今后几天,他都只能趴着休息了。

    小狮子带着一队豺狼人和食人魔组成的亲兵,转弯来到同母弟弟烈风勇猛所居住的大屋旁边。

    根据奥克皇族的传统,凡是成年的王子都要离开父母,独自居住,因此智慧在王宫里已经没有落脚的地方了。

    倒是这个小弟弟,因为还差几个月才成年,有房间供他借住一下就连刚才扶住小狮子的两个女奴,也是弟弟的财产。

    “又挨揍了?”烈风勇猛就等在自己居住的院落门外,见到哥哥强撑着走过来,立刻挥手斥退了所有卫兵,亲自把智慧扶进屋里。

    “这很正常,老家伙不舍得杀我,只能一次次用鞭子出气。”智慧无所谓的笑了笑。

    烈风王都老成那样子了,还不辞辛劳的亲自动手抽自己鞭子,显然是对他还抱有一丝期待。

    毕竟是成年后第一次作战就打输了,而且还是全军覆没的大败,不可能一点惩罚都没有。

    隔几天挨一顿鞭子而已,甚至可以说处罚轻的过份。

    相反,如果老家伙一直对自己不闻不问,小狮子反倒可以绝望了。

    直到智慧趴在勇猛的床上,才第一次忍不住痛呼出声:“真尼玛疼啊!老头子下手怎么这么狠!”

    “他气急了,一战损失17个王子,还有6000多精锐士兵,没要你的命已经算很克制了。”

    勇猛直接从后面撕开智慧的上衣,示意两个女奴帮哥哥上药。

    “你没见到那些东方人的战斗力,当时的情况,让谁来指挥都一样要输,而且还不能回避战斗。”

    “因为那些大炮?”勇猛曾经从别的堂哥那里听到过关于乌尔拉游牧民禁卫军使用大炮的情报。

    据说这玩意威力很大,但根本没什么机动力,而且重新发射所需要的时间也非常长,甚至长到大炮射击一轮,弩炮能还击10轮的地步。

    不过这几天,听渡口之战的幸存者以及自己哥哥对战场的叙述,那些东方人的大炮机动性还算不错(幸存的狮子都看到骑兵炮的调动了),而且射击频率也远比游牧民快得多。

    “不仅仅是因为那些大炮”

    两个女奴上药的手法很轻柔,智慧很快就舒服的哼哼起来。

    “还有他们的近战能力和视死如归的精神。”

    “近战能力也很强?”听到这话,勇猛倒真是吓了一跳,被狮子评价为近战能力强的人,放在西边的人类国家里甚至能够成为被吟游诗人传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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