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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化工狗在异界-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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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的遮天蝗会进入他的法师塔。

    他的法师塔里有一鼎生命熔炉,可以提取生命精华,凝练出可以延长寿命的结晶。

    遮天蝗熟门熟路的钻进生命熔炉。在它的灵魂烙印里,生命熔炉就是它的窝,一天黑它就要回到这个窝里。

    点点绿色光芒从肥硕的遮天蝗身体中升腾起来,然后汇聚成液滴,流进熔炉底部的容器之中。

    贡献了生命精华的遮天蝗,立即瘦了三圈,摇摇晃晃的从生命熔炉里飞出来,然后钻进法师塔周边的黑色泥土里,等待明天天亮。

    爱德森看着一头头遮天蝗钻进他的生命熔炉,心头火热。

    一头,两头……

    十头,二十头……

    一百头…两百头……

    五百头……爱德森看着越来越多的遮天蝗回来,脸上咧开的笑容越加大了。

    只是这五百头遮天蝗,收集的生命精华就已经有拳头那么大。若是数十万遮天蝗都贡献了生命精华,那他不单可以活数十年,甚至还可以突破生命桎梏,成神成圣。

    然而,五百头之后,爱德森再也看不到一头遮天蝗回来的踪影。

    这是怎么回事?他之前已经预计会损失部分遮天蝗,但基数庞大的遮天蝗,就算损失一小部分,也不会只剩下五百头左右吧。

    爱德森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很可笑。

    没有谁敢面对数十万的遮天蝗。就算军队和魔法师兵团,都不敢阻挡他的蝗虫大军。

    而且他很小心,专门选择偏僻之地进行放养,就是为了减少遮天蝗的损失,这些偏僻之地,高端武力很少,就算有一两个高端武力,也不敢面对他的蝗虫大军。

    所以蝗虫大军的损失应该是很少的。

    “或许,是迷路了吧。”爱德森安慰自己。

    他耐心等待,因为烙印在遮天蝗里面的灵魂印记,会令遮天蝗遵从灵魂上的呼唤,回到它的孕育之地。

    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了,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爱德森再也看不到一头遮天蝗回来。

    这就怪了!爱德森患得患失,差点连心脏病都犯了。他枯萎的身躯急需生命精华的补充,若不然,他根本活不到明年。

    “怎么回事?”爱德森法师皱纹纵横的脸,皱成了菊花,他将精神力散发出去,查看周围的情况,发现除了法师塔周边零星几百只遮天蝗的气息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遮天蝗的气息。

    他摄来一只遮天蝗,将精神力侵入其中,想要查看遮天蝗看到的信息。

    “吧嗒”一声,爱德森将手里的遮天蝗捏碎,腥臭的绿色体液从他指间流淌出来。

    他看到了最后的画面,火焰浓雾,还有如死神区域的农田,只要一进入那些农田里,遮天蝗就会死去。这很奇怪。爱德森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那一片农田经过法术加持?

    但有什么法术可以不动声色将他精心培养了二十年的遮天蝗杀死?

    他的遮天蝗水火不侵,还可以免疫一定的魔法攻击。否则,也不会说这些遮天蝗是他精心培养二十年的宝贝了。

    他又摄来一头遮天蝗,精神力侵入其中。

    爱德森依然看到了火焰浓雾,还有如死神区域的农田,最后的画面之中,他看到了一座高高耸立的塔状建筑。

    “法师塔?”爱德森面容耸动,一张老脸几乎皱成了菊花。

    就算附近有法师塔,里面还有法师,他也不相信有法师能消灭他的遮天蝗。

    只要有人出手攻击,铺天盖地的遮天蝗,将会第一时间涌过去,将其消灭。

    “到底是怎么回事?”爱德森脸色狰狞无比。

    他终于知道数十万头遮天蝗为什么只回来几百头,那是因为那一片如死神区域一般的农田。

    只要一进入那片农田,没有一头遮天蝗能够存活。

    太恐怖了!那片农田到底被加持了什么魔法?

    爱德森浑身颤抖不已,一方面是被气的,一方面是害怕那法师会追踪过来,发现他的身份。

    作为一个被魔法协会通缉的臭名昭著的黑暗魔法师,爱德森必须隐藏自己的消息。

    “可恶的法师!”爱德森咒骂着,他拿出生命熔炉里凝练的生命精华,一口吞下。

    澎湃的生命力充斥着他枯萎的身体,他的皮肤开始丰满起来,如枯树皮的脸皮也有了血色,逐渐饱满。

    但是这种变化只是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就停止了。

    爱德森看着自己半皱不皱的皮肤,摸了摸只是恢复了半边皱纹的脸,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此仇!我爱德森非报不可!”

    他的心在滴血。

    他隐姓埋名,深藏深山老林之中,苦心孤诣的培养了二十年的宝贝,竟然被人一朝摧毁,只剩下可怜的五百头……连个零头都没有!

    这么一点生命精华,仅仅能够延长他一年半载的寿命,他简直是亏大发了,想死的心都有!

    无穷无尽的滔天怒火,在爱德森心里如火山爆发。

    他发誓非要将那阻碍他成神成圣的法师碎尸万段不可。

    “一定要杀了你!”爱德森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他走出了法师塔,追寻遮天蝗的觅食轨迹,一路远去。

第99章 狂欢之夜() 
罗德里村。

    经历蝗虫过境一役,所有村民都对陈晓感恩戴德,他们特意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狂欢盛宴,以感谢陈晓。

    广场上,一个巨大的篝火燃烧起来,村民载歌载舞,无数美食美酒端上了餐桌,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一头头遮天蝗用线串起来,挂在火篝边上烤熟。

    人们想吃就摘下一只,扒开遮天蝗胸口的硬甲,吸溜溜的吸出其中的软肉。吃完的遮天蝗尸体直接扔进篝火里。一股淡淡的焦香从篝火中飘荡出来,令人胃口大增。

    陈晓村民被簇拥着,坐在广场上最大的一张饭桌的主席上。

    一个个村民拿着美酒过来敬酒。还有许多打扮漂亮的年轻女孩,给陈晓暗送秋波,情意绵绵。

    村民太热情了,陈晓被灌得肚子饱胀,只好借尿遁。

    作为陈晓的手下,拉克丝和吴桐他们就成为了村民敬酒感谢的对象。

    董仙仙在民众眼里,名望很高,再加上她气质高雅如人间仙子,就那么一坐,周边的人都不敢有任何造次,都得恭恭敬敬。

    陈晓借尿遁之后,就坐在董仙仙旁边,见没有人敢随意过来敬酒之后,不由大大的喘了一口气。

    “还是仙仙在身边好啊。”陈晓脸色微红,略有醉意。他这一次喝了很多。都怪那些漂亮妹纸盛意拳拳,暗送秋波。

    他完全不好意思拒绝。

    董仙仙蒙着丝巾,气质如空谷幽兰,高雅美丽,看着就赏心悦目。她眉目之间,有着笑意,像会说话一样。

    陈晓被董仙仙看得毛骨悚然,连忙说道:“仙仙,你这样看我,我会害羞的啦。”

    他总感觉这妞,有点不怀好意。

    董仙仙抿嘴一笑,“你这种脸皮比城墙都厚的人,还会害羞吗。你之前答应我的事,怎么样?”

    说得这么直白,就算陈晓脸皮厚,也忍不住老脸一红,“答应你什么事了?”

    “《本草纲目》。”

    陈晓闻言,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今晚是狂欢之夜,说什么正经事呢。你看看,这舞蹈多有趣……”陈晓跳了起来,不容董仙仙拒绝,拉上她加入篝火舞蹈之中,他扭着屁股,手脚乱动,根本一点协调性都没有。

    这滑稽的动作,引得董仙仙频频发笑。

    董仙仙也舞动起来,她的舞姿非常好看,身体柔软如水,一举一动都带着股仙气,令人瞻仰膜拜。

    不过陈晓在身边,简直就是一个气氛破坏者,将董仙仙从天上拉下凡间。他嘻嘻哈哈的拉着董仙仙的手,扭扭屁股甩甩腰,十分粗俗好笑。

    瞬间的兴致都被这家伙破坏掉了。董仙仙心里好笑。

    但是围观的村民却是发出了畅快的笑声,被陈晓这滑稽的舞蹈给逗笑了。

    这家伙就是一个逗逼。

    嘻嘻哈哈的一晚过去了。陈晓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宿醉的难受令他捂住了脑袋,皱起眉头。

    他记得昨晚又喝了很多。

    守候在床边的卡莲,将陈晓醒来之后,就递给陈晓一张热毛巾,说道:“老爷,肚子饿么?想吃什么早餐。”

    女仆很贴心。陈晓刮了刮卡莲可爱的鼻子,拿过毛巾一边擦脸一边笑道:“卡莲酱,想来我以后都离不开你了。”

    有卡莲酱照顾日常生活起居,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陈晓都发现自己变懒了不少。

    这是罪过啊。

    陈晓不无得意的感慨起来。

    卡莲脸蛋微红,心说这是老爷的心声么?她就是要做到照顾好陈晓的一切生活起居,令陈晓离不开她。

    因为卡莲觉得这是她唯一能够为陈晓做的细微事情。

    “卡莲会一辈子追随老爷的。”卡莲语气略微紧张的说道。她小心地看着陈晓的脸色。

    陈晓将毛巾递给了卡莲,笑道:“那真是我的福气。”

    福气吗?卡莲心中感动,目光温柔的看着陈晓,心里回以同样的话:“这也是我的福气。”

    陈晓自然不知道卡莲的心情,他问道:“昨晚之后,大家情况如何?”

    昨晚的狂欢之夜,许多人都喝醉了,广场一片狼藉。卫兵队的四大队长,都被灌醉,被卫兵抬着回去。

    在陈晓醉了之后,拉克丝和董仙仙就他送了回来。

    拉克丝临走之时,告知卡莲她们,说今天就是进入魔兽森林寻找龙骨藤的日子,若是陈晓想加入的话,就过去找她。

    若是不想就不用找她了。

    她会在中午时分出发。

    陈晓透过窗户看向院子里面的日晷,此时差不多在上午九点左右。他还有几个小时准备。

    “董仙仙呢?”陈晓问道。

    董仙仙虽然容貌绝美,倾国倾城,但是陈晓认为这是一个神秘的小妞,他不得不多留一份心在她身上,免得这妞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来。

    “董医生今早留下一封信给老爷您,就离开了。”卡莲语气平淡。

    其实她有点羡慕董仙仙,这是一个绝美的女子,是个正常男人看到了都会想一亲芳泽,老爷明显对董仙仙的态度很暧昧。

    “走了?”陈晓略感失落,他知道董仙仙迟早都会离开,只不过当董仙仙离开之后,他还是免不了有些失落。

    毕竟董仙仙学识高深,他与董仙仙有不少话题。

    而且,像董仙仙这样的绝世美女,看着就养眼,真希望可以天天看到她。

    他接过卡莲递过来的信件,翻开信件就慢慢阅读起来。

    董仙仙的字迹很工整漂亮,陈晓认了几天的字,还勉强看得懂信封上的文字。

    信上一开头,就是要陈晓将《本草纲目》尽快编出来。若不是因为突然有事,董仙仙说自己真的不想这么快离开。

    非要逼陈晓将《本草纲目》编出来给她听。

    她太好奇了。

    言语之间,有着俏皮和可爱。跟一贯端庄高雅的董仙仙,一点都不相符。

    陈晓不由摇头一笑,“还真是那个妞的作风。”

    要他编出《本草纲目》?他编出来之后,董仙仙会信吗?

    就连陈晓自己都不相信!

    虽然他翻看过《本草纲目》,但记下来的内容真的不多。

    信上还说,农药是一款具有重要意义的药剂,希望能够普及开来,惠及全大陆的农民。她说她就擅作主张,回去就将农药的配方公开,让调理农务工会参详推广。

    除此之外,董仙仙还在信上告诫陈晓,他发明创造的大杀器,会引来不少人觊觎,希望陈晓好自为之。

    若有困难,可以到雷顿城的回春堂找她。

    如果她不在回春堂,就到帝都的回春堂找她。

    “谢谢了。仙仙。”陈晓默念了一句,将信件小心折好,收好。

    吃过早饭之后,陈晓便开始着手准备各种出行之物。

第100章 错过() 
从明克斯尸体上搜刮过来的空间戒指,被他塞满了各种东西。罗德里村的记录指针,野餐用具,帐篷,睡袋,水壶和各种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折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头,甚至连厌魔石都在戒指里放上两块。

    睡袋用毛皮制成,人睡在里面很温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制雷管,原始版散弹枪,还有各种化学药剂,都被他塞进空间戒指里。除了仪器设备之外,几乎都将他的实验室搬空。

    他将毛球塞进挂包里,背在身上。当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陈晓跳上了地行龙旺财的背上,驱使旺财前往拉克丝的住处。

    拉克丝已经穿上了她的战铠战裙,银白色的女式战铠战裙,非但没有臃肿之感,反而将拉克丝的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飒爽。

    金色长发用黑丝带盘起,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平添几分风情。红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视着前方,仿佛前方有什么看不见的存在,有种道不明的认真严肃。

    “时间不早了。”拉克丝见约定的时间已过,陈晓也没有见踪影,就背上行囊,告辞了梅姨他们,踏上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当陈晓抵达拉克丝住宅的时候,拉克丝已经收拾好行装,腰挂黑熊双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两人几乎是错身而过。

    陈晓还不知道拉克丝已经离开,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龙,向梅姨询问拉克丝在哪里。

    梅姨一脸愕然:“大人,拉克丝刚刚离开了,你没遇上她么?”

    “走了?”陈晓一脸懵逼。那小妞怎么不等自己就离开了?他只不过是迟到了几十分钟而已。

    他临时想起要制取一些花露水,用于驱蚊驱虫,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想不到拉克丝那妞竟然说走就走,都不等他。

    陈晓连忙告辞,跳上旺财背上,驱使旺财奔跑起来。

    旺财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个弯,走出村口,前往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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