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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部分

极品草根混都市-第353部分

小说: 极品草根混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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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媚轻轻揪他一下:“头一回见你面,只以为是天下最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实际上啊,到处惹下风流债,沾花惹草的。”

    马走日拥着她腰坐在沙发上,手抬着她下巴:“你是花呢,还是草呢?”

    她下巴不象姚红娟那么尖,有些圆润,肉肉的感觉,马走日用手指尖轻轻捏搓着,温润如玉。

    “我也不晓得,我在你心里,不管是花还是草,只希望你不要忘了我。”

    她说着有些悲伤起来,马走日忙道:“我回来就先来找你了啊,怎么会忘了你呢。”

    他这么一说,林媚倒是高兴了,嫣然一笑,道:“我给你准备挪威那边进口的马甲鱼,中午我做生鱼片你吃啊,还有。”

    说到这里,却不说了,瞟着马走日,微有些羞答答。

    马走日好奇心起:“还有什么,快说,是不是买了几套风情万种的内衣。”

    “才不是。”林媚扭了一下腰,玉颊染绯:“我新做了两件旗袍,你不是最欢喜旗袍吗?”

    “欢喜。”马走日大喜:“快穿了给我看。”

    “我先弄饭。”

    他心急,林媚却吃吃笑着逃开了:“不然等会饭吃不成了。”

    她做了马甲鱼,拿了红酒过来,然后到里间穿上了一条新旗袍,陪马走日喝酒。

    红酒美人,加上可口的马甲鱼片,让马走日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林媚这样的女人,果真很会抓男人的心。

第769节 温柔乡是英雄冢() 
马走日第二天下午才回去,先直接回了三里村,红日酒改名后,初步的效果还是不错的,汤红娥相当高兴,马走日先还有些担忧,眼见汤红娥几个干劲十足,他也就放心了。

    去米国,他不好明说,干脆就不说,汤红娥跟姚红娟她们不一样,汤红娥是那种最老实本份的女人,马走日真要什么都跟她说,她非骇得半死不可。

    所以,很多事,马走日都不跟她说,只说趁着妖姬酒改名换包装市场反应好,多外去跑跑。

    汤红娥因此就感动得不晓得说什么好,只说他辛苦了,杀鸡倒酒,至于晚上上了床,那更是任烹任煮。

    实际上搂着汤红娥,马走日也更安心,但今天的他,心已经很大了,就像大海,风平浪静固然好,狂风暴雨,却也还壮阔。

    呆了两天,马走日回市里,跟姚红娟她们就直说了,不过也没说是要去干什么,只说去米国看龙自豪她们。

    姚红娟就哼哼:“那两小妖精,早晚脱不了我的手。”

    边说,还边用目光瞟吴英黄亚男两个,气得黄亚男踹她,吴英也在一边哼哼。

    “怎么,还不服?”姚红娟直接扑上去,一顿收拾,那边虽是两个,却着实不是她对手,满床打滚,尖叫逃命,就像给狼冲进了圈里的小羔羊。

    待了两天,到汉东市,林媚给买了机票,却是三天后的,见马走日发愣,她就在马走日身上赖着,羞羞的笑,然后又换着花样讨马走日欢心,也不去公司,天天呆家里。

    她又做了几件旗袍,然后,还又买了几套风情万种的内衣。

    温柔乡是英雄冢,面对这样的女人,马走日能有什么说的?

    而等三天后拿着机票一看,却竟然是到洛杉矶的,林媚看他发愣,依在他身上,轻轻的道:“走日,顺路去看看我姐吧,即使在她那儿呆一天也好,她一个女人在外面,太孤独了。”

    马走日本来稍有点作气,他要去的是温哥华的,可听到林媚这样的话,他心中突然有一点心酸的感觉,点了点头:“嗯。”

    又补了一句:“实际上我这回到了米国,也肯定会去林老师那里的。”

    听他说得诚心,林媚笑了,勾着他脖子,献上红唇,抵死深吻,好一刻儿才松开。

    到机场,上了飞机,马走日好像感觉到,林媚还没得走,站在车边,在抬头看着他的飞机。

    林媚这样的女人,竟然会对他如此痴恋,这让他心中既感慨,又有些沾沾自喜,不过他不是那种轻浮的人,只是想:“她对我是真的好。”

    到洛杉矶,打的去林芸家,到门口,按门铃,林芸来开门。

    她穿着一条紫色的家居裙,头发散在脑后,身上什么饰品都没得,却有一种自然的朴素美,就像夏天午后的紫罗兰,在风中静静的散发着清香。

    林芸看到马走日,吃惊的睁大了眼睛:“走日。”

    她那欣喜的样子,让马走日一下悸动起来,走里去,搂着她腰,林芸手搭在他胸口,但不是推,身子反而牢牢的贴了上来。

    “林老师。”马走日低喊了一声,看着她的眼珠子,林芸也牢牢的看着他,眼中慢慢的溢出水光,轻轻闭上,呢喃道:“喊我芸芸。”

    “芸芸。”马走日低喊一声,吻住了她的唇。

    林芸的反应相当激烈,她手陡地伸上来,箍着了马走日脖子,脚也踮起来,拼命的回应着马走日,身子扭动着,好像要拱进马走日体内一样。

    马走日也激动起来,吻了一刻儿,他把林芸拦腰抱起,抱进她的卧室。

    “噢。”林芸喉咙里里发出一声长吟,好像有一种无比舒适的感觉。

    马走日正在尽情的布雨,林芸属于那种比较守住的女人,这个时候激情难耐,打开身心,任他品尝,着实是太有风韵了。

    却突然认为不对,一转头,却发现闻延山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了,手中拿着个蓝球,正站在门口,看着他们发愣。

    “山子。”马走日一惊。

    他的喊声惊醒了林芸,林芸一回头,立马呀的一声尖叫,急忙拽过被子,闻延山却一转身,跑了外去。

    “山子。”林芸急喊一声,跳下床去,拽过裙子套在身上,撵外去。

    这事弄的,马走日愣在那里,一时啼笑皆非。

    又有些自疚,亲热下,居然没听到动静,先前门也没锁。

    不过随后一想,闻延山有钥匙的,既使关了门也能里来,听到响动,自然晓得。

    “不晓得他会怎么想,会不会告诉他爸爸。”

    马走日有些担忧。

    上一回后,闻延山对他是又尊敬又害怕的,特别是他用佛门秘法激发他心力后,闻延山对他更是相当敬仰。

    然而这一回,亲眼看到马走日跟他妈妈上床,他心里可不晓得会是一种什么想法了。

    当然,马走日并不是自己怕了闻延山或者怕闻不凡,他怕的是林芸受牵连。

    马走日下楼,没多大一刻儿儿,林芸回来了,马走日忙问:“怎么样?”

    “没撵上。”林芸脸上满脸的担忧。

    “对不起。”马走日道歉。

    “不怪你。”林芸摇头,看一眼马走日:“你来看我,我……我很高兴的。”

    她的意思马走日晓得,马走日来看她,爱她,她很高兴,这事没什么可怪他的。

    只是她脸皮子薄,只能说得婉转一点,既使如此,她脸也有些红了,道:“我先去洗个澡,晚上他应该会回来的。”

    说是会回来,但眼中的担心,却盖都盖不了。

    这样的女人,马走日不想让她担忧,见她上了楼,他走外去,口中唔唔发声,低频音远远传出,不远处有狗回应,然后是汪汪的狗喊声,不止一只,前后左右都有。

    马走日这是传下了令,找到闻延山,盯住他,附近的狗把他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狗吠千里,一狗传一狗,没多大一刻儿儿,狗就传回来消息,找到闻延山了,已经有狗盯上了。

    马走日这才放心,回屋,林芸从楼上下来了,她换了身衣服,没穿裙子了,上身一件紫色的小领子衬衣,下身一条白色的休闲裤,配了一条金色的细腰带,气韵沉静的女人。

    而且,相较于先前紫色的家居裙,她这一身,虽然有些朴素,实际上还是用心搭配过了,不显得花哨,却又时尚动人。

第770节 久旱春雨身心展() 
见马走日从外间里来,她反而安慰马走日:“走日,你别担忧,没得事的,你坐吧,我给你泡茶。”

    马走日当然也不会跟她说让狗盯着了闻延山的话,坐下,林芸泡了茶来,看他好像不晓得怎么说话,她反而凑过唇吻了马走日一下,道:“没得事的,你别担忧。”

    “你丈夫那边……?”

    “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了。”林芸摇了摇头:“不过山子不晓得,怕妨碍他学习,没跟他说。”

    说到这里,她稍微皱起眉头,想了想:“不过他可能晓得,因为他爸爸给他打过一回电话,有几天他不高兴,然后又反过来安慰我,然后还说,要我多外去走走,多结识一些人。”

    她说着,微有些害羞:“实际上他的话,我晓得,他是个懂事的孩子。”

    马走日这下也听懂了:“他是让你再找个男朋友什么的。”

    “是。”林芸脸上羞意更浓:“只是你跟我,他可能没想到。”

    听了她的话,马走日心中的担心减轻了一大半,他本来最担忧闻延山给闻不凡打电话,给林芸带去压力,既然林芸跟闻不凡已经协议离婚了,那这一头的压力就没得了。

    看着林芸微羞的脸,马走日想到认得的过往,突然间笑了起来。

    而且越想越好笑,掌控不住打起哈哈来:“林老师,我发现,你在这方面,好象走霉运哦,我们头一回,你一个人那个,就给我和林媚碰到了。”

    “呀。”林芸羞喊一声:“不准说。”

    她羞得捂马走日的嘴,马走日却仍掌控不住的发笑,林芸也羞笑,道:“不跟你说了,我去弄饭。”

    转身要走。

    她少妇风情,这一转身,说不出的纯熟,马走日心中猛的一热,一伸手揽着她腰。

    林芸不防,被他一揽,跌坐下来,马走日就势就把她压在了沙发上,吻住了她。

    林芸先还有些抗拒,撑着他胸:“别,等会山子回来。”

    “天黑前,山子应该是不会回来的。”

    马走日安抚她,压着她不放,她跟闻不凡离了婚,这让马走日去了一个很大的疙瘩,心中就有些激动了,一面吻,一面就伸手解开了林芸的腰带。

    “抱我到楼上去,门关上。”林芸最终还是依了他。

    她这半年,心中孤苦,实际上也真的是想了,很需要一个男人,热烈的爱她。

    几乎天快黑了,两个人才又洗了澡下楼,林芸道:“你坐,茶都冷了,我再给你泡一杯吧。”

    马走日便笑:“看来我比关云长强,关云长杯酒尚温,我这个可是茶都凉了。”

    “什么呀。”林芸有些羞,眉眼间却是神采飞扬,马走日的爱,如久旱的甘雨,让她身心内外都舒展开了。

    这个时候的她,正是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候,也是最需要爱的时候,得到了马走日爱的浇灌,她所有的美丽,尽情的展放出来。

    林芸再又泡了茶来,随后下厨弄饭。

    如果是姚红娟她们,就该马走日下厨了,但林芸是家居型的女人,伺候丈夫孩子,弄饭给他们吃,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幸福,所以,马走日不会跟她去抢。

    林芸做好了饭菜,天也差不多全黑下来,闻延山却并没得回来。

    这下她真的有些担忧了,打了几个电话,是闻延山同学的,闻延山没带手机外去。

    马走日却并不担忧,屋外面时不时的会有狗喊,林芸只以为正常,并不晓得。

    那是狗在给马走日通风报讯,闻延山的消息,随时会传过来,闻延山这个时候正跟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

    但他没得办法把这个消息告诉林芸,只能安慰她:“山子不会有事的。”

    正说着话,外面突然传来狗的急喊声,马走日一听,腾一下站起来:“山子跟人干架了。”

    “啊。”林芸一惊,随又惊诧的看着他:“走日,你……你怎么晓得的。”

    “别问我怎么晓得的。”马走日不好解释,道:“跟我来。”

    “哎。”

    林芸答应了一声,跟着他出门。

    林芸在某些方面,跟汤红娥有点儿类似,是那种传统型的女人,肯听男人的话,如果这个男人是她浑身心愿意依靠的,她基本就是百依百顺。

    林芸买了车,马走日道:“我来开车。”

    他来洛杉矶没几回,路熟吗?但林芸没得问,依言就坐到了副驾驶座。

    马走日开车,把车窗打开,狗的喊声可以传里来,林芸担忧闻延山,根本没去留意一路不断的狗喊声,也没留意马走日左绕右拐,把车子开得快速,他为什么这么熟。

    马走日车到一条巷子口,停住,打开车门,道:“下车。”

    林芸跟着下去,马走日进了巷子,林芸喊:“小心。”

    伟大的米国,是一个奇葩的存在,很多地方,是不能去的,特别是一些小巷子里,别说入夜,即使是大白天,也轻易不要里去,一个不好,就有可能送命。

    “没得事。”马走日晓得她的担忧,道:“你跟在我后面。”

    “嗯。”

    林芸答应了一声。

    她在米国始终是一个人撑着,这个时候看着前面马走日的背影,她心中突然充满了温暖的感觉。

    有个人依靠,真好。

    马走日走进巷子,拐弯,这是一条死巷子,堵着二十多个人,个个纹着纹身染着头发穿着耳环,总之就是杂七杂八一看就是痞子那种。

    而在巷子的尽头,给堵着三个人,一白人,一黑人,还有一个,就是闻延山,都是十七八岁,是闻延山在这边认得的朋友,这两人都跟着他学武。

    这个时候,闻延山站在前面,那两少年站在后面,脸色都如死人般死灰,当然,头顶路灯荧白的光可能也是一个原因。

    闻延山神情还好,但也同样脸色发白。

    马走日和林芸里来,闻延山头一个看到,目光一亮,欢呼出声:“我师父来了,有救了。”

    林芸这个时候也看清了当前的场面,惊喊一声:“山子。”

    马走日最担忧的,是闻延山因为看到了他跟林芸偷情而恨了他,听了闻延山这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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