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混都市-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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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抽烟必咳吧?”马走日接着问。
“对。”鹏爷点头:“一般都要咳几声,抽烟的人嘛。”
“你再抽一袋试试。”马走日微笑。
他这话,让鹏爷眼中微带困惑,但却没得拒绝,真个就拿起旁边的水烟袋,抽了几口。
这种水烟袋,呼噜呼噜的,声音还挺好听,呼出的烟雾又浓又呛,鹏爷连吐了几股烟,放下水烟袋,然后自己就在那里眨眼睛了。
“咦,好象着实不想咳了。”
说着,他抬眼看马走日:“胸口不堵,没得想咳的意思。”
这话一说完,他自己也晓得了,霍一下就站起来,老脸上满是笑容,抱拳:“老弟着实是高人,得罪了。”
“哪敢不敢。”马走日忙也回礼。
“马大师,请坐。”鹏爷伸手示意:“上茶,上最好的茶,用我最欢喜的大红袍来。”
徐九珍咯的一声笑:“干爸呀。”
她语带妩媚,鹏爷转头看她:“怎么了?”
“你这话,让人想到个典故啊。”徐九珍满脸的笑,眼神中更是又娇又媚,马走日在边上,看得心中一热,那种媚,着实是太诱人了。
“什么典故?”
“佛印和尚见东坡居士啊。”徐九珍娇笑:“佛印和尚不识东坡居士,先不以为意,一无座,二无茶,到见识了东坡居士的惊才绝艳,才请上坐,奉茶,而且是奉好茶。”
她说的是东坡居士去杭州,到一座寺里参观,寺里的方丈不认得他,讨茶不给,东坡居士写了一首诗,署了个名,方丈惊到了,忙喊请坐,上茶,因此而流下一个著名的对子:
坐,上坐,请上坐。
茶,好茶,上好茶。
这个典故,鹏爷当然是晓得的,呵呵笑了起来,手点了点徐九珍:“你这丫头,笑我老眼不识高人呢,不过也是,我老眼花花,倒是让马大师见笑了。”
马走日读书不多,但也看过几本闲书,也晓得这个典故,也掌控不住笑了,忙谦虚一句:“哪里的话,鹏爷喊我小马就好。”
“这个可不敢。”鹏爷笑:“气功听多了,但你是真正让我见识到什么是气的人,真正的大师呢。”
“现在在华夏国内,大师一般都是骗子的别称。”徐九珍在一边岔嘴,笑得咯咯的:“干爸,要不你喊他走日好了,我也这么喊他。”
“行。”鹏爷爽朗的答应:“那我就喊你走日了,走日,你这是什么功夫,哪个门派的?”
鹏爷自己也练过功,青年时也是能征惯战的干将,不过练的都是平常的拳脚,也练过气功,但跟普通人一样,什么也没练出来,顶多就是有点儿气感。
而马走日隔空发气,三四米的距离,能让真气象热水一样穿进他体内,而且能把缠绕他多年的一口老痰弄出来,这让他佩服之余,也真心好奇,八卦心大起。
“我练的是佛门的密功,不过没怎么学好。”
马走日谦虚一句。
猫拳他不想说,曾跟迪努编了个寒肠指,不过那是用来哄女孩子的,内功剑气,说起来也太玄乎,所以干脆拽到佛门上去,佛门功法体系,无论功法还是理论,都是一套一套的。
而佛道在华夏文化里,有着深远的影响,鹏爷也多少晓得一点,果真就大感兴趣。
两个从气功扯到佛法,鹏爷一生坎坷,见闻广博,而马走日融汇了高僧们千年的更替继承,同样是万金油,什么都能聊一点。
而徐九珍在边上娇声软语的凑趣,竟是越来越来劲,聊到最后,鹏爷都不喊走日,直接喊上了老弟。
从气功,佛法,然后又扯到古董,鹏爷起了兴,直接站起来,一把就拽着了马走日的手:“老弟,你跟我来,看看我的宝贝。”
鹏爷做古董走私,自己也收藏,他带马走日到了一个地下室,原来就是他的古董收藏室,里面有将近一百个平方,三面墙上都有架子,摆着着各种各样的古董珍玩。
“这些都是我的收藏,老弟,你帮我看看。”
鹏爷难得碰到知音,拽着马走日兴致盎然的介绍。
先前聊天,鹏爷说起来是一套一套的,但真正进了古董室,马走日就晓得了,鹏爷实际上是个嘴上把式。
他的收藏,竟然有一大半是赝品,有的虽然是真品,可也不象鹏爷嘴里说的那么值多少多少钱。
不过马走日当然不可能说破,他看出来了,鹏爷是那种脾气顽固,自信心很强的人,他认定的东西轻易不会改变。
而古董这个玩意,是最不好认定的,他认定是汉朝的,你就说是唐朝的,凭什么呢?
光用眼可不管啊,得碳14来辨别,而既使是仪器,也不一定让人心服口服的。
所以,马走日就只是捧场,鹏爷说好,说是怎么来的,他怎么看上的,然后怎么样弄到手的,沾沾自喜,他也就凑趣好了,绝不说二话。
不过马走日也不完全只是凑趣,他也露了一手,把鹏爷又震了一下。
第575节 九珍欲吃马走日()
藏宝室的旮旯,有一只玉雕的杯子,马走日斜眯眼看到,所有藏宝,只有这只杯子能发光。
而鹏爷对这这玉杯好像并不看重,说这一边古董的时候,直接越过了它。
“鹏爷,这只杯子,你怎么得来的。”
马走日拿起杯子,在手里玩赏,杯子造型别致,是一块整玉雕成,入手温,应该是上等的和田玉。
“这杯子啊。”鹏爷转过头来,不以为意:“年代时间不长,我的目光,清朝早期,最早不会早于晚明,你看这雕工就晓得,带有显然的明清时候的风格,不过玉还可以就是了。”
一路介绍,马走日发现鹏爷收藏古董有一个原则,不但要罕有,而且最看重时代,越古的东西,他越青睐,越近代的,他越不上眼。
本来这也没错,罕有加古老,原本就是收藏的一个重要标志,但也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要符合这个原则。
比如马走日手中这个杯子,他就晓得一个足以让这玉杯升值数十倍的方法。
“鹏爷,你这里有蜡烛吗?”
马走日先不说破。
“有啊,你要它干什么?”鹏爷好奇。
“玩个小戏法。”马走日笑:“如果我没看走眼的话。”
“哦?”鹏爷这下来了兴趣,立马让徐九珍去拿蜡烛。
“顺便带瓶红酒来。”马走日补一句。
不多会,徐九珍拿取了蜡烛跟红酒来,三人各斟了一杯,马走日道:“把灯关一下。”
“好。”徐九珍答应声关了灯,她也好奇起来。
马走日把玉杯摆在桌子上,然后折了约五公分长的一截蜡烛,放在玉杯里,点燃。
鹏爷和徐九珍都好奇的看着杯子,蜡烛在杯中点燃后,玉杯透出莹莹的光,但也并无什么离奇之处。
“走日,这杯子有什么奇处啊?”徐九珍按捺不住,好奇的问。
马走日稍微一笑,也不应她,含着一口红酒,突地仰头一喷。
他这一口酒,喷撒在玉杯顶上一米高左右,喷得细密,酒雾弥漫。
徐九珍不晓得他是干嘛,呀的喊了一声,朝后退了一步。
就是她朝后退的过程中,酒雾飘落下来,靠近下面的玉杯时,突然光芒一闪,竟然在玉杯上方,形成了一条彩虹。
“呀,彩虹,好好看。”
徐九珍尖叫出声。
鹏爷老眼一眯,随后就是一睁一亮,在那一瞬间,他本来有些皱的脸,好像是给烫平了,从里向外,放出光来。
“这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彩虹玉杯?”他的嗓音,甚至稍微的有些颤抖了。
古董界有彩虹玉杯的传奇,不是特指一个杯子,而是指一类杯子,这一类杯子因为做工精巧,材料独特,年岁时间长了,会形成独有的宝光。
但这种宝光,平常人肉眼是看不到的,只有佛道中得道高人才能看到。
不过有些心灵奇巧的玩家,想到了一个点子,在杯中点上蜡烛,然后在杯子上方喷酒,就能产生彩虹的,就是彩虹玉杯。
没得看光能力的人,能借助蜡烛跟红酒,看到宝光,这也着实是心思巧妙极了。
但这样的杯子,非常稀有,所以很多人晓得杯中点蜡烛的方法,却没得几个人会去试,因为不相信自己有这个缘份,鹏爷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而这个时候马走日借蜡烛一试,他立马就晓得了,自己漠不关心的一只平常的年代并时间不长远的玉杯,竟然是一只传说中的彩虹玉杯。
这只玉杯,如果出售,顶多也就区区几百万,但这彩虹玉杯,起码得以五千万计,而且有价无货,藏家根本不可能出售。
所以以他的老道,都掌控不住激动得声音打颤。
“我先前也有些疑惑。”马走日还谦虚一把,人啊,谦虚永远不会错的,特别越是沾沾自喜时,越要谦虚:“不过还是鹏爷你有福缘,竟然真的就是一只彩虹玉杯。”
“真的是彩虹玉杯。”鹏爷这下确认了,目光牢牢的盯着杯子,看了好一刻儿,才猛地握着马走日手道:“走日,多亏了你,不然我就错过这样的宝贝了。”
“干爸,这可是我的功劳。”徐九珍趁机撒娇发嗲:“是我带走日来的。”
“赏。”鹏爷心情特好,手一挥:“尼珀尔那边那条线,就赏你了。”
“谢谢干爸。”徐九珍喜笑颜开:“干爸真是好福缘,这样世所稀有的好宝贝都到了你手里,干爸以后天天用这杯子喝酒,长命百岁。”
鹏爷乐得哈哈大笑,马走日则是暗自点头:“她还真会讲话。”
鹏爷当既就拿了玉杯出来,让人摆上酒菜,就拿玉杯喝酒,喝了个酩酊大醉。
醉眼迷糊中,也还没忘允诺:“走日,谢字我就不讲了,一句话,以后你有什么货,东南亚这边,鹏爷我包销。”
“多谢鹏爷。”马走日连声道谢,这句话就等于拿下了东南亚的市场啊。
“我们之间,不说谢字。”鹏爷喝醉了,用劲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
鹏爷醉了,酒席自然而然也就散了,马走日跟着徐九珍出来,倒是没得再碰到程六婷。
坐上徐九珍的车,徐九珍道:“走日,你还真有能耐,彩虹玉杯竟然都被你认出来了。”
“还是要多谢珍姐引见。”马走日也喝了酒,但没得醉意,把持一贯的谦虚:“要是没得珍姐引见,我也见不到鹏爷,自然也就不可能碰到彩虹玉杯了。”
“你还真是谦虚呢。”徐九珍吃吃笑。
她喝了酒,俊脸染昏,斜眯眼瞟着马走日的眼珠子里,水汪汪的,竟是说不出的媚意。
马走日心中一跳,不敢和她对视,收敛目光,却又惹来徐九珍一阵娇笑。
马走日原以为,徐九珍会把他送到酒店,结果七弯八绕,却在一幢别墅跟前停下来。
“这是我住的地方。”徐九珍看一眼马走日:“到家里坐一下,我有点东西给你看。”
她的目光让马走日心中跳了一下,当然不会拒绝,跟着里去。
进屋,换了鞋,徐九珍却带着马走日径直上楼,到楼上,进了一间屋子,香气弥漫,靠墙一张大床,竟好象是徐九珍的卧室。
徐九珍回身,看着马走日:“走日,晓得我想要你看的东西是什么吗?”
马走日隐约有所猜想,腹中开始发热,但还是摇了摇头:“想不到,是古玩吗?”
徐九珍吃吃笑起来,走近一步,双臂一伸,圈着了马走日脖子:“我可不是古玩。”
第576节 酒桌下面有一腿()
喝了酒,她嘴中呼出的热气带着好闻的酒香,而她的身体紧挨着马走日,硕大的胸器顶在马走日胸膛上,带着惊人的弹力。
而她的眸中,媚态浓浓的,媚意比酒还要浓上几倍。
她是马走日见过的,最媚的女人。
“可是,鹏爷……。”
马走日有个猜想,徐九珍程六婷这些所谓的干女儿,实际上应该都是鹏爷的女人,这让他有所忌惮。
“你怕吗?”徐九珍看着他,眼中的媚意越来越浓。
“我……。”
马走日一时有些难以回答,要说怕,今天的他,真的谁也不怕。
但是,他是来这边开拓市场的,好不容易借鹏爷的手,能打开东南亚市场,却又上了鹏爷的女人,鹏爷一旦晓得了,那岂不全完了。
他犹豫之际,徐九珍却给他加了一把火:“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她说着,红唇如火,直贴上来,一下吻住了马走日的唇……。
说是不怕,实际上应该还是怕的,第二天一早,徐九珍就让马走日先离开了。
“我就不送你了,你出门走出右边的巷子,就可以打到的了。”
徐九珍懒洋洋的趴在被窝里,如云的长发散在白皙的枕头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诱惑。
她说着,嘴巴还稍微撅起来:“本来还说你帮我治病的,结果真的病了,骨头都散架了。”
马走日便呵呵笑。
“还笑。”徐九珍娇嗔:“一点都不晓得怜惜人。”
实际上昨晚里,是她自己要了一回又一回,不过马走日当然不会说这个,道:“要不我给你发气,帮你恢复一下吧。”
徐九珍眼珠子一亮:“真的,这样也可以发气吗?”
“当然。”马走日点头:“没得必要翻过来,就这么躺着,对,身子稍微弓一点,就好象躺在妈妈怀里一样。”
“嗯,这么躺着我最喜欢了。”徐九珍照着马走日的话侧躺着,两手并拢摆在枕边。
“婴儿在母亲肚子里,通常都是这样的。”马走日解释:“所以这个姿势,是最省力的,也最容易接受气息的。”
马走日说着,站在床边,捏一个剑指,对准徐九珍腰后命门发气,再又按摩徐九珍后脑,没多一刻儿,徐九珍就睡了过去,发出了均匀的呼息声。
看她睡过去,马走日收手,拽过被单,搭在她腰上。
不盖还好,一盖,更显得凸凹玲珑。
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