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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极品草根混都市-第260部分

小说: 极品草根混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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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只是强在气质好,但她的手,却远比姚红娟的好看,比龙自豪的也要好看。

    马走日的女人里,唯一能跟林媚相比的,是吴英,吴英也有一双相当好看的手。

    林媚的手,跟吴英的手,可以说是不相上下,同样的欣长圆润,雪白如玉。

    马走日现在是能凌空发气了,在螃蟹岛悟出了类似于六脉神剑少商剑那样的剑气之后,甚至可以把内气发到十拉米之外,但这一刻,他却掌控不住轻轻托着了林媚的手。

    触手温,软如绵,就这么轻轻的肌肤接触,马走日腹中竟是稍微的跳了一下。

    “真美,真软。”

    马走日在心中暗叫一声,不过面上不敢表现出来,左手托着林媚的手,右手捏成剑指,对准林媚的合谷穴。

    林媚是肠胃受了寒气,所以肚子疼,而合谷穴是大肠经上的重要穴位,是可以护养肠胃的。

    林媚感觉中,一股热气,从虎口处顺着手臂非常快的拱进体内,直到腹中,腹中的寒凉立马消散,肚子也马上就不疼了。

    她眼睛猛地就睁大了:“这就是所谓的真气,原来他真的会气功,真的可以用气功给人看病。”

    原来她为什么肚子疼,是自己有意弄出来的,早上起来,冰箱里的牛奶没热,直接就喝了一杯冰牛奶。

    她自己的身体自己晓得,因为之前生活不大规律,肠胃有了毛病,特别不能喝凉的东西,只要喝了凉的东西,特别是空腹的情况下,没多长时间,就一定会肚子疼。

    那她为什么有意要这么做呢?

    因为,林媚这回带马走日去柬埔寨,并不单单是要帮马走日推销红日酒,而是另有目地,要借马走日,去讨好一个人。

第568节 林媚另眼看走日() 
但是呢,她对马走日的能耐,又有些信心不足,虽然马走日给乔治发过气,然后又神奇的拾漏,随手千万,举重若轻。

    但她总有些不等底,因为她要讨好的人,在东南亚有着绝对很庞大的势力。

    可以说,如果得到那人的青睐,林媚的生意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都将无往而不利。

    但如果马走日只是个骗子,弄出纰漏,以至惹恼怒了那人,那人一举手间,也可以把林媚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的生意赶绝。

    所以林媚不敢冒险,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个主意,用自己的身体来试一下,马走日的气功到底是真是假,于是就有了肚疼这件事。

    而马走日随手就治,那进入体内的热气,非常清晰也非常明白,肚疼更是马上就消,基本可以说得上神效。

    这下林媚再不怀疑,同时对马走日昨晚拾漏的事,也有了充分的信任,那真不是随便拾的,而是他真有那个眼光。

    同时又想到了:“他昨晚实际上是想让伊万诺夫买那个香炉的,当然是看我的面子,是想要讨好我,这人还挺大方的嘛。”

    这一连串的心思,在她脑子里翻滚,并没得花多少时间,而这个时候肚疼也完全消失了。

    “我好了,谢谢你。”

    林媚本来身子有些微蜷,这个时候直起身子,马走日收功,她就收回了手,但马走日虽然右手收功,左手托着她手却还没得放下。

    林媚手收回,掌心没在意的在马走日指尖上碰了一下,就感到有一种微麻的触电感。

    这种触电感带着强劲性,整个人好像都被电麻了一下。

    这让她的脸稍微红了一下,不过她感认为出,马走日并没得有意勾她的掌心,是她自己碰上的,只是这种触电感很神奇。

    “可能是气功的原因。”

    她找出了原由,但心里,却好象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小马,你这气功很神奇呢,比药还管用。”

    她撇开想法,跟马走日谈到了气功:“你学的是哪一派功夫,少林的还是武当的?”

    她这个时候满脸八卦的劲头,倒好像年轻了十拉岁。

    “不是。”马走日笑着摇头:“我这就是一点上不了台面的乡下把式。”

    “你还蛮谦虚的。”林媚笑了起来,她对气功完全不懂,聊了几句,也就没什么聊的了,却聊到了古董上面,因为这才是她真正的目地。

    马走日本来对古董是不懂的,但继承的高僧里有懂的,高僧的灵觉,融在他的灵场里,如白度一般,不去查,不晓得,一查,自然就有。

    当然,佛门不这么说这些古董,佛门讲的是因果,无因就没得果,有因有果,无智无得,无欲无求,不生不灭。

    不去接触古董,或者没得人问,马走日永远也不晓得,自己脑子里还融得有古董方面的知识。

    而昨晚一买古董,然后今天林媚一问,这些知识就自己涌了出来,然后跟林媚聊起来,就头头是道。

    林媚是个很会抛砖引玉的人,她想要晓得的,总会巧妙的引过去,而马走日完全不觉,自然的聊着,就这么聊了一路。

    下飞机的时候,林媚已经对他充满了信心,而称呼也改了,她喊上了走日,也让马走日喊她林姐。

    林媚好感增加,马走日能显然的感觉得到,他心中也高兴。

    象他这样的草根,特别是那张憨土脸,正常情况下,是很难得到林媚这样的女人青睐的,一般情况下,顶多看一眼,很难看第二眼。

    别以为只有男人才爱美女,女人实际上更好色,或者说,更看重颜值,起码第一眼的映象是这样。

    如果马走日没什么能耐,林媚看过他第一眼,永远不会正眼看第二眼。

    但是,昨晚他拉着了黄亚男,让林媚不得不正眼看他第二眼。

    然后,他举手拾漏,一万八变成一千二百万,让林媚重重的看了他第三眼。

    而到今天,气功给她治肚疼,加上一路谈起来,满肚子的知识,不单单是古董,中间还掺和着很多其它类的知识。

    因为高僧们通常都是腹藏似海的高人,所有这些知识又通过灵场交融在了马走日的脑子里,就像看过了一场场的电影并下载了下来。

    水到渠成的也就成了他的东西,顺手拈来,是那么的随意,如天马行空,没得半丝滞碍。

    上飞机前,林媚心中还带着疑虑,到下飞机,所有的疑虑不但烟消云散,她甚至有些儿佩服马走日了。

    她好像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当时她最佩服她的语许老师,学富五车,什么都懂,说起来也头头是道,而且是那么的帅。

    是的,在这一刻,马走日的那张憨土脸,已经给她自动过滤了。

    就像庙里的泥菩萨,所有人看到的,不是泥巴,而是佛。

    说起来好像有点怪,实际上并不奇怪,女人固然欢喜看颜值,但真正接触了,她们看重的,还是男人的能耐。

    姚红娟黄亚男许婷甜她们就是明证,她们都是相当骄气的女人,很难有男人,能让她们多看几眼,马走日这样的,就更不消说了。

    可她们恰恰对马走日死心塌地,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真有能耐的男人,他的能力,放出万丈光芒,让她们看到了光,而忘了他的脸。

    所以说,男人,要有能耐。

    男人有能耐,年龄不会是问题,身高也不是距离,至于颜值,哈哈,请看看—许家印。

    下飞机,在预定的酒店住下,马走日休息了一下,洗了把脸,听到敲门声,马走日打开门,目光一亮。

    站在门外的是林媚,不过林媚换了一身衣服,她这是一件长的衣服,跟华夏的旗袍有点相似,但好象又有些不一样,马走日虽然家里好几只妖精,但对衣服的认知,还是有限。

    他不晓得,这是柬埔寨独有的民族服装:长衫。

    是柬埔寨女孩子最欢喜穿的,跟华夏的旗袍着实有几分相同,从头到脚一件长衫套下来,最能体现女孩子妙曼的身形。

    特别象林媚这种身材好的,穿出来,有着与旗袍媲美却又独特的风韵。

    林媚留意到了马走日眼角突的一亮的光芒,心中竟然有些小小的沾沾自喜。

    本来,象马走日这样的小人物,还生得这个样,她是从来不放在眼里的,他们的欣赏或者祟拜,她完全不在乎,然而飞机一路下来,她的心态完全改变了。

    在这一刻,她已经有些在乎马走日的看法了。

第569节 掌心相吸显气功() 
“好了没,我约了个人,一起吃个饭。”

    “好的。”

    马走日答应,两个一起下楼,在三楼一个靠窗的包间里,林媚约好的人还没来,林媚倒了茶,马走日忙道:“我来。”

    “我可学过茶道的哦。”

    林媚浅笑,这一刻,她好像年轻了十岁,天还没黑,挨着窗子,所以也没开灯。

    远远的夕阳挂在天边,淡淡的余辉照在林媚脸上,她的脸好像隐隐的发着光,给她凭添三分美貌。

    林媚坐下,道:“我约的人叫徐九珍,我喊她九妹,她是鹏爷的干女儿,鹏爷是个大人物,不单单是柬埔寨,在整个东南亚,他都有着非常大的势力。”

    林媚大概介绍了一下鹏爷。

    鹏爷姓许,名字很有他们那个年代的特色,叫许鹏祖,没错,鹏爷实际上是个华夏人,先在柬埔寨,后去了马来西亚尼珀尔,辗转东南亚,数十年时间,打下了一片巨大的产业。

    但他真正的身份,实际上是一个大走私头领,手中有一条通吃整个东南亚且始终延伸到华夏的走私线。

    走私的货,没纳税,当然就廉价,而廉价是最大的利器,所以只要他铺的货,就能快速的占领东南亚的广阔市场。

    林媚代销很多洋酒品牌,始终想走鹏爷的路子,只是始终没找到门路,她虽然认得了徐九珍,但徐九珍是个狡猾的女人,始终绕来绕去的,不肯把她介绍给鹏爷。

    这回林媚为什么带马走日来,是因为,马走日那神奇的古董知识,让她看到了一个突破口。

    因为她晓得,鹏爷非常欢喜搜罗古董,或者说,鹏爷另一个挣钱的门道,就是走私偷卖古董。

    林媚希望借马走日的这个能耐,砸开鹏爷这扇大门,鹏爷的门开了,东南亚的市场就为她打开了,至于马走日那点儿红日酒,那更是随手捎带的事情。

    当然,这些话,她不可能全说出来,她也是商场狡猾的女狐狸,虽然马走日的能耐让她欣赏,但绝不会把自己的心思全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马走日,鹏爷欢喜古董,徐九珍为讨鹏爷欢心,也欢喜搜罗古董,只是水平有限。

    所以,如果马走日能帮徐九珍拾一两件漏,说不定徐九珍就会把他们引介给鹏爷,只要鹏爷点了头,红日酒将畅销东南亚。

    马走日能懂狗话,却不懂林媚这商界浸淫多年的女狐狸的心语,反而是非常高兴,连连点头道谢:“谢谢你林姐,我一定尽力。”

    “那我就托你的福了。”林媚吃吃笑,长衫裹身,胸前便有着肉浪荡漾,马走日瞥一眼,没盯着看,端起茶杯,道:“哪里话,是我要多谢林姐。”

    林媚实际上留意到了他的目光,心中微有些沾沾自喜,她三十四了,马上就三十五,有老公,但始终没要孩子,又长年练瑜珈。

    所以身材维护得非常好,所到之处,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多看她一眼。

    如果是头一回见到马走日这样的人,偷看她,她会厌恶,但现在心态不一样,马走日为她倾倒,她只会高兴。

    当然,她不是个随便的女人,高兴是一码事,但并不会因此而有别样的心思。

    驰骋汉东市商场数年,无数的男人爱慕她而不惜一切,可真正讨到她便宜的,一个也没得,但这样一来,反而让更多的男人为她疯狂。

    马走日是不晓得这些的,他心中朝思暮想的,是要把红日酒销外去,再慢慢做大,林媚的身材虽然让他目光一亮。

    但他女人多了,并不大在意,所以微一凝思,就开始询问徐九珍的喜好和一些要留意的细节,惟恐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徐九珍。

    他这个态度,让林媚更加欣赏,把她晓得的,能说的,基本上都告诉了马走日,也跟马走日说明了东南亚的一些特性。

    整个东南亚,除了新加坡,其它国家,都不是正儿八经的法制国家。

    特别是商业,走私占着相当大的比例,各个国家真能收上来的税,不到十分之一。

    实际上这种走私是延伸到了华夏的,并不单单是把华夏货走私外去,他们也朝华夏走私货物。

    比如猪肉,柬埔寨猪便宜,通过山间公道,走私进华夏,就成了华夏猪,这同样是个非常大的市场。

    马走日对这些都完全不晓得,听得津津有味。

    就在说话的时候,有人敲门,随后服务生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女子。

    “九妹。”

    林媚立马站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

    马走日也连忙站起来。

    来的当然是徐九珍,大约三十一二岁年纪,个子很高,柬埔寨人相对华夏人要矮一些,但这个徐九珍却比林媚还有高得一嘎嘎。

    打扮花哨,白色的低胸圆领衫,绿色的八分裤,胸前非常丰耸,她穿的低胸装,领口很低,从马走日这个角度,可以非常清晰的看清楚她胸前的美景

    这个女人,给马走日的第一映象是:时尚,妩媚,好看。

    林媚拉着徐九珍的手,说了一刻儿话,引她里来,给马走日介绍:“这是我朋友,马走日,别看他年轻,家学渊源,可是真正的高人哦,不但精通古董,而且会气功,可以治病。”

    徐九珍进门的时候就扫了一眼,自然是看到了马走日的,但目光一扫就过去了,因为马走日那脸像,着实是不起眼,是没得法子引起徐九珍这一类女子半点性趣的。

    但林媚这么一介绍,徐九珍倒是多看了马走日几眼:“真的啊,气功,好神奇。”

    伸过手来,跟马走日握手:“可以见识一下吗?”

    一句话,立马就让马走日晓得了,这女子不单单是好看时尚,而且进攻性十足,气势汹汹啊。

    她比林媚要好看,进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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