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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贵族法则-第85部分

小说: 贵族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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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到了右手中指,是她数数序列中的第八个数字,罗秀失望地叹了口气,决定从头开始。

    “你在干什么?”克莉丝汀夫人坐在半拱形暗釉色书桌后,透过薄纱丝绸制作的小屏风看着罗秀。

    罗秀低着头,不敢去看母亲的眼睛,她总觉得自己心虚的时候,会被母亲一眼看穿心事,那双深邃如海洋的眼眸,有着太多让罗秀可望而不可即的智慧。

    当挂钟报点数手指数到单数,就看陆斯恩留下的信,双数,就不看,罗秀把这件事情已经做了半个晚上了,但是非常奇怪,每次都是双数。

    陆斯恩太讨厌了,所以自己才不想看他留下的信,数出双数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罗秀非常沮丧,她将情绪低落的原因归结于任何人数了几个钟的手指,都会这样心情不好。

    克莉丝汀夫人合上手中的书《幸福在人间》,书名是前文艺时代杰出的短篇小说家乔万尼的名言,它也被视为前文艺时代人文主义思想兴起的宣言。而这本书,正是对这种古典文化复兴运动起源的研究。

    “罗秀,你在十二岁时就读过坦世丁的《天堂曲》,但这部被称为前文艺时代开始的标志性作品,却不是采用当时最通用地拉西语,法兰语和普罗旺斯语。而是采用塔利俗语,包括坦世丁大量的十四行抒情诗歌,也是采用塔利俗语这种一向被正统所轻视的语言,你知道为什么吗?”克莉丝汀夫人离开椅子,白蓬长裙倾泻而下,在烛光下摇曳出纯净的典雅。

    “彼特拉克说过,真正的贵族并非天生,而是自为。这也是前文艺时代人文思想的基调。在这种基调下,坦世丁要更加广阔地宣扬他作品中对宗教统治的**和愚蠢的不满,采用俗语比只掌握在贵族和上层阶级里地法兰语和拉西语更加合适。而且用俗语完成一部鸿篇巨制,本身也是对正统的一种讽刺。”罗秀略微有些疑惑,但还是回答了母亲的问题,她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

    “作为一个母亲,其实我并不合格。我虽然重视对你的教育,为你准备了一个最优秀的老师和仆人陆斯恩,但有许多职责,再优秀的老师也无法代替我履行。所以今天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或者会让你想明白一些问题。”克莉丝汀夫人牵着罗秀地手,和她一同坐在加铺了驼绒垫子的沙上。

    罗秀有些紧张,好像母亲察觉到了什么。

    “让我们继续前文艺时代人文思想的话题,你觉得前文艺时代的人文思想和教会传统文化有什么区别?”克莉丝汀夫人轻轻地拍了拍罗秀地手背。这是她最心爱的女儿,尽管她向世人展示出最骄傲的态度,但在母亲面前,她永远只是一个需要母亲为她解惑的小女孩。

    罗秀甚至可以完整地背诵坦世丁地《天堂曲》,对于前文艺时代的任何一位名家都不陌生,无论是塔利的诗人坦世丁,彼特拉克,小说家乔万尼还是雕塑巨匠索罗伦斯,画家拉法埃洛·圣乔奥和提香,又或者是樱兰罗本土的达文西斯。奥斯瓦尔多,蒙扎忒,奥狄斯,还是法兰的拉伯雷,蒙恬,他们留下的艺术作品有很多就留存在烈金雷诺特家族的收藏室里,一些小说诗歌的原稿甚至就在克莉丝汀夫人的这间书房中。罗秀对于文化的黄金时代有着自己地理解。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的自我现。教会传统文化中理想的人应该是无为。顺从,容易满足现状。人应该心存敬畏,看到自己的渺小和微弱。而前文艺时代的作品,以坦世丁的《天堂曲》为例,宣扬地就是人地伟大,人的价值,人地解放和人的自由。这些作品提倡积极冒险精神,重视试验,要求展个性,解除人性的舒服,体现在人的感情上,就是提倡人追求幸福,反对禁欲,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反对虚伪和矫揉造作。”罗秀知道母亲想说什么了,声音越来越小。

    “最后这一句很好。人对待自己的感情,就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你可以控制自己的**,但不要一味的禁锢。你一直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厌恶,却很少表达出自己的喜好。当你肯定前文艺时代里的人文思想时,为什么还要通过一次次地数手指来为自己做决定呢?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当你的小脸蛋羞的通红时,藏到母亲的怀里,别人就看不到了。”克莉丝汀夫人看到罗秀俏脸上的潮红,女儿被揭穿了心事,这种小女儿态醉人的容颜,却只会被她的母亲欣赏到,她将女儿轻轻地拥入怀里,感觉到罗秀丝在脸颊上蹭过的酥痒,却在想,这大概就是为人母的无奈吧,许多事情她能够教导给孩子,她自己却无法做到。

    罗秀离开母亲的书房,慢慢地蹭会房间,却在想母亲是不是误会什么了?说得好像自己是芬格尔斯,奥萝拉,坎蒂斯,柏妮丝那种等不及要找一个情人的不知羞耻的女孩子一样。

    陆斯恩这个家伙没有告别就离开了,罗秀是不会在乎的,他就是再也不回来,罗秀也不会在意,就当他从来没有存在好了。

    罗秀狠狠地捏着小拳头,这样想着,然后推开了卧室的门。那封由潘娜普洛伯爵送来的信应该还放在阳台上。

    那时候罗秀正准备用自己的“提拉米苏”给潘娜普洛伯爵的脸品尝一下,却被这封信打断了,在知道陆斯恩悄然离开时,罗秀只知道自己当时很生气,那封信看也没看就丢在那里,跑到夏洛特庄园的大门口,她当然不是想看看陆斯恩是不是已经走远了,她只是想知道杰佛理伯爵今天有没有来这里钓他念念不忘地大白罗斯鱼。

    最让罗秀生气的是。给自己的信,陆斯恩居然让潘娜普洛伯爵这个更加讨厌的小女孩送来,说不定她已经偷偷看了,如果陆斯恩在信里边念念叨叨罗秀的缺点和不够淑女的地方,一定会让潘娜普洛伯爵那种轻蔑不屑的眼神更加肆无忌惮。

    陆斯恩留给自己的信,里边肯定没有什么让人喜欢地内容,就算自己不看。这封信也要藏起来,她提着裙摆,微微躬着身子,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才觉这是自己的房间,怎么鬼鬼祟祟的,不就是去拿一封信吗?

    想到这里,罗秀昂着头。走到细丝镂空花纹的落地窗帘前,拨开一线缝隙,让月光漏进房间,隔着半透明的玻璃门可以看到,阳台上月光如水,闪亮亮地晃人眼,而那封信已经不在那张红木方桌上了。

    罗秀慌忙闯进阳台,露台阳台虽然很大,但见一片片如纱朦胧流淌的银白光芒,零散的桌椅。角落里地小花圃,触目所见并没有那封粉色的信札。

    哪里去了?罗秀跑回卧室,翻开书架,翻开被子,翻开地毯,翻开衣柜,都没有。

    罗秀摇了摇铃。桃乐丝从休息室里赶了过来。看到卧室里的景象吓了一跳:“小姐,有小偷吗?蓝斯特罗真没用。”

    “胡说八道什么……我问你。潘娜普洛伯爵送来的那封信呢?”罗秀焦急地问道。

    桃乐丝努力地回想着,当时潘娜普洛伯爵曲解提拉米苏地寓意,惹怒了小姐,小姐很明显地想让潘娜普洛伯爵见识下烈金雷诺特家千金小姐的性格,却又没有这么做。

    小姐怎么会不把蛋糕砸到潘娜普洛伯爵的脸上?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时候桃乐丝才想起来,那是陆斯恩的信,只有陆斯恩才能够神奇地制止小姐,只有无所不能地陆斯恩……信……桃乐丝终于想起来了,兴奋地道:“是陆斯恩留下的信吗?”

    “是啊!在哪里?”罗秀同样兴奋地点头。

    “我不知道啊。”桃乐丝才觉得似乎有些不妥当,自己又在兴奋什么?

    卧室里一片凌乱,并没有找到罗秀想要的东西,她现这时候她失望的心情更加沮丧,莫名其妙的泪水从眼角流淌而已。

    罗秀抹了抹眼睛,怔怔地看着玉色的指尖上通透的水珠,为什么要哭?的书友,把月票砸给我吧,不喜欢她的,现她也可喜时,也砸给我吧。

    要哭?会哭?

    这两个字从上午11点琢磨到下午2点,感觉没有什么区别,又觉得有区别,最后堆上了,上传的时候又去掉了一个。

    很显然,我在无聊地推敲,为推敲而推敲,本来就没有区别吧。

    另外答一些书友地问题:

    我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精致优雅的贵族生活,例如夏洛特庄园里的小日子。

    这个世界里也有严重臆想狂,如总以为自己被开了后门的费迪南德。

    这个世界里有变态,例如黑街人物基德。

    当然也有***场所,花街,阿佛洛狄俱乐部,也有一些不道德的爱恋,如葛洛仙妮公爵夫人和加布里尔三世。

    我不会写一个欧洲中世纪混乱的贵族社会,但也不会写一个干净得如乌托邦地世界。

    我写作地根本依据是人性,被人性主导的社会,主基调会差很多,但许多阴暗面差不多。

第七章 信() 
桃乐丝在整理卧室,罗秀站在露天的阳台上,夜风吹着她的裙摆,从肩头垂下的白色丝巾在风中凌乱飞舞。

    罗秀一直觉得自己很坚强,她知道自己出生在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里,要比常人肩负更大的压力和危险。

    即使是在布鲁斯林里遭遇伏击,没有亲眼看到那血腥的屠杀场面,但她知道那里躺着十九件因为自己而死的尸体,她也不曾因此而有半丝忧心自怜。

    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姐,还有一个时时刻刻为她遮风挡雨的完美仆人,或者她更应该是一个随时可以将眼泪从眼角挤落下来的娇气小姐。

    罗秀不是这样的,她不屑于流泪。

    因为她知道,陆斯恩欣赏的女人,会像母亲那样,总是展现出最高贵优雅的姿态,在淡然的笑容中,用手中掌握的力量,撕碎阴谋,轻松地化解危机,而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就眼泪汪汪。

    罗秀觉得自己很失败,如果陆斯恩看到自己流泪,他是会露出惯有的嘲讽笑容,还是轻轻地擦拭掉自己的泪水?

    在这样的反思中,罗秀终于察觉到,这是从小到大陆斯恩第一次真正地离开自己的身边,让她有些不明的心虚和空洞。

    她有些无奈而沮丧地承认,有时候自己的底气,不是来自于烈金雷诺特家族淡金色马蹄徽章的荣耀,不是因为自己比旁人更优秀。只是因为那个坚持以仆人自居地男人,微笑地站在身后。

    “可笑,罗秀·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她的骄傲来自于一个仆人。”罗秀冷笑着,眼角的泪水早已经被吹干,只留下淡淡地泪痕。

    “因为他而骄傲,不是很好吗?”咯吱咯吱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声音有些不着调的冷漠,因为冷漠而冷漠。

    夜风轻浮地挑起罗秀的丝,她不用侧目,也知道那是潘娜普洛伯爵又坐在自己的窗户前吃榛子了,而且她还会用一个金丝锦袋将榛子壳装起来。

    “我在吃胡桃。不是榛子,据说这是远东次大陆以南一个飘荡的海岛上的特产,是当地土着的食品。”纱麦菲尔心情似乎不错,虽然她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么冷,惨白色地脸颊上也没有半点愉悦的样子。但她能够和她眼中颇为不屑的人类如此交谈,足够说明她的心情比罗秀好。

    罗秀没有理她,这个女人,就像奥斯瓦尔多歌剧《三月女王》中的女王角色,总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俯视着一切,在帝国没落。她地身边再也没有臣服的臣民时,她依然坐在自己的宝座上,留下一句唯心的经典台词:“我是王,整个世界的王,即使你们都背叛了我,我依然统治着我。”

    近乎疯癫的女人,这是罗秀对潘娜普洛伯爵的印象。

    纱麦菲尔没有在意罗秀比自己更冷漠地态度,她短裙下的树枝也被风吹的抖动起来,“陆斯恩。可不是一般的男人。”

    “他只是我的仆人。”罗秀终于说了一句话,她有些奇怪这位伯爵对陆斯恩的推崇,她和陆斯恩一起长大,如果陆斯恩真的在很久以前就认识了这位伯爵,自己多少应该会有些印象。

    一个远在蓝斯大草原长大的女伯爵,会和夏洛特庄园里的一位侍从官亲近熟悉。却不认识侍从官服侍地主人。这也太奇怪了。

    “无知者无畏,天国之上。深渊地狱之下,也没有谁有足够的底气认为他是谁的仆人。”纱麦菲尔看到罗秀的泪水,终究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眼泪这种奢侈的东西,也可以随便流下。

    “你说话总是很奇怪。他是我的仆人,和天国地狱什么地都没有关系,这是他自己认可地身份,难道还需要旁人来指点?”罗秀似乎收敛了那份短暂的脆弱情绪,“陆斯恩是我地仆人,不需要任何的指手画脚。”

    “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表现的那么有信心,你就不会这样强调了。”纱麦菲尔及臀的线缠绕着水梧桐树上枯瘦的枝干,凌乱如鬼魅,她的声音在夜中有着这样的诡异,“你一直认为,陆斯恩是你一个人的陆斯恩,他是属于你的陆斯恩。当他慢慢地脱离你的生活时,你不习惯,你不愿意,你不安心,你心慌意乱,所以当他在没有和你告别,只留下一封信时,你甚至没有看到信的内容,他仿佛就这么突然消失,就算知道他会回来,却依然让你觉得,他不再只是安静地站在你身后,他也会像影子一样,在黑夜中消失,你看不到。”

    “人类的书籍,最适合了解人心。”纱麦菲尔有些凄凉味道的声音继续响起:“陆斯恩让我了解人心,才能和他同行。但当我了解越来越多的人心时,我越来越觉得,人心只是一些杂乱无聊的情绪。”

    罗秀在夜色中安静,她的侧影有着夜的魅力,孤寂冷清。

    “你刚才在找陆斯恩的信?我没有看,但我知道在哪里。”纱麦菲尔从水梧桐树上跳了过来,她的身体是如此的轻盈,像飘荡的纸片,落在罗秀的身前。

    罗秀回过神来,她的思绪有些混乱,她绝不会认同潘娜普洛伯爵的那番话,但她依然觉得,如果看了那封信,或者会让自己安心一些,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安,没有任何理由的燥乱。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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