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王爷小刁妃-第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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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若清的确是一边在翻看记录,实际上就是他不要这些东西大概也能猜到是后宫哪宫的人干的,只不过他习惯做事讲究确切的证据罢了,如此吃能让那些人无话可说,他又一边说道:“朕想知道你为何知道?”
苏宸也不慌,缓缓坐下,拿过一边的茶盏打开上面漂浮着的茶叶,呡了一口,道:“若是真的那么关心叶宋,为何那时叶宋一连失踪了好几日皇上却不知道?想必皇上正忙于在朝堂和后宫之间周旋,无法顾及到她吧,或者说甚至都把她忘了。”
为何不知道?因为那时叶宋刚和苏若清吵了架。苏若清想给她一段时间也给自己一段时间好好想想,所以才没有去打扰。他那几天没有听到有关叶宋的任何消息,他竟以为是叶宋闭门不出所以才没有消息。哪里又知道原来这中间竟还有这样一段纠葛。
“到底是怎么回事?”苏若清问。
苏宸收敛了神色,道:“这件事叶宋不让臣说,就是将军府里她亲爹、大哥和妹妹也不知道,就只有臣知道。如今皇上要问这件事,虽然现在才想要弥补早已经无济于事,但也没有理由让皇上一辈子都不知道,起码应该知道叶宋是怎么彻底心灰意冷的。”
苏若清神色高深莫测,未语。
第151章:戎狄皇室()
叶修和百里明姝穿戴了戎狄人的衣服发饰,百里明姝那一头长发被辫成了许多根小辫子,依稀可见当初身上散发出来的英锐之气,举手投足间都带着戎狄人应有的粗犷和洒脱。而叶修穿了一身蓝布短袄,阔裤腿在膝盖处收紧,双脚踩了一双长筒靴,头发用牛角簪高高扎着,面色英俊冷凝。百里明姝笑趣他,若是这样的打扮去到戎狄被戎狄的姑娘们看见了,定是会收到许多的青睐,并发出严肃警告,不许对别的姑娘多看一眼。
对于叶修来说,他说不定可能多看一个男人一眼也绝不可能多看一个女人一眼。不相干的女人于他,能无视的就无视,能少看一眼的就绝不掀起眼皮。他眼里心里,就只有百里明姝这一个女人。
虽然两人暂且还处在北夏的疆土内,但两国休战了,贸易往来倒是比以前更为频繁。他们之所以要在北夏穿戎狄人的衣服,是因为这个时节穿过沙漠去到戎狄的商队大多是赶着回去团年的戎狄人,同是戎狄人所以才比较好搭个顺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两人是万万不敢轻易闯进沙漠里,只有跟着经验丰富的商队,才有更多可能顺利地穿过沙漠。
正巧他们就遇到了一支准备回国的戎狄人商队,也顺利地搭了顺风骡子,一路顶着风沙穿越那一个个举目望去漫无边际的金色沙丘。
沙漠里偶尔有雪,但都是极少极少的。大家都期盼着能在穿过沙漠的时候遇到雪天,因为空气中的湿度增加了,寒风和沙尘也没有那么肆虐。
正巧,叶修和百里明姝就遇上了一次下雪,只持续了短短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那小片小片的飞雪撒在沙漠里,别有一番风味。但沙漠里这么成片的黄沙,雪一落下便融化成了水沁入了黄沙之中,根被累积不起来。只可见,雪天之下,苍茫雄浑的沙漠,被染上一种润泽之气,沙丘被风吹成各种形状从而被空气冻结,不禁让人感慨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等到了傍晚,风大了一些,但是天却晴了,一轮红透的圆圆的落日从天边缓缓下沉,将要沉入那茫茫沙海里。
百里明姝和叶修共同骑着一匹骆驼,叶修从后面抱着百里。百里指指天边的落日,笑说:“以前从没有空闲的时间好好欣赏这样的美景,这一看就久久不能忘。修,落日好漂亮。”
叶修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从小学文习武,长大考取功名半生戎马不得停歇。而今,是第一次这样闲暇地欣赏美景。他的心,如久逢甘露一样,同样是久久被震撼,第一次体会到了自由的滋味,往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时间可以陪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过许许多多的地方,去看不同的美景。
叶修紧了紧百里明姝的腰际,把她头上的披巾拢了拢,尽量保护好她的脸,在她耳畔温柔地笑说:“嗯,的确是很美。”
百里明姝便开始道:“其实我们戎狄和你们北夏,都各自有各自的美景和特色。戎狄也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冬日里大草原上的雪比沙漠里多一些,但又比北夏的上京要少些。戎狄家家户户养阿猫阿狗的甚少,多数喜欢养狼防盗,但雪天里去草原上抓一只雪狼来驯养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叶修道:“你要是喜欢,等去了那里,可以带一只小狼崽回北夏给你养着。”
穿过了沙漠,再经过两座城池,就到了戎狄的领地。戎狄的疆域不大,结果两人一进入戎狄的都城,便有戎狄的仪仗队相迎。他们对叶修和百里明姝恭敬有加,仍是尊称百里明姝一声长公主,而称叶修一声长驸马。
百里明姝心生不满,她已经预先修书说明了原委,不再是戎狄的长公主,两人只是普通的寻常百姓来戎狄过一个年而已,而戎狄君王却以这样的仪仗队相迎。只是不等百里明姝多说什么,礼仪官便道:“长公主,长驸马,可汗已经在宫里等候多时,还请公主和驸马入宫觐见吧。”
百里明姝道:“可汗如何得知我们会此时此刻到达的?”
叶修道:“若是可汗有心,可能在我们一踏进边境之地时,便已落了可汗的耳目。”
第152章:每个人都有心中要存的年货()
可是见英姑娘那样吃的阵仗,这点心铺子的老板每月起码得损失十几两银子。
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点心,叶宋和叶青都吃得比较少,就英姑娘百吃不厌,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塞。
叶青道:“你吃这么多甜食,小心长胖。”
英姑娘则得意洋洋道:“就是全天下的女人都胖成球了,只要我不想胖,就绝对不会长一两膘哒。”
她一点儿也没有说假,不然每顿都胡吃海塞的,早就胖成球了。
叶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窗外,再回头看了看店里,见这点心铺的老板穿了一身长衫,书生模样的打扮,正站在柜台那边拨着算盘珠子算账,模样倒是斯斯文文的,长得也温文有礼。只是不想这一身书生打扮,带了一丝书卷气,却很会做生意。这点心铺子开得也特别,生意一直比周边的点心铺都要好,进来的客人见了他都会笑着打招呼,他也会抬头带着笑容与对方寒暄一两句,可见是非常受欢迎的。
叶宋又看了看埋头吃得正欢的英姑娘,虽然觉得有些不可能,因为这老板看起来也比英姑娘年长一大截,还是问:“英子,这里的老板为什么对你这么好?莫非他是看上你了不成?”
英姑娘猝不及防,一噎,然后就给呛住了,一边捶胸口一边咳嗽。那边的老板继续算账,连头也没抬,只招来店里的一个小厮,与他耳语了几句。不一会儿那小厮就端上一杯香气扑鼻的茶,送到英姑娘面前,客客气气道:“姑娘慢些吃,老板说了,新出炉的还有很多,不用着急。”
这时不仅叶宋带点儿狐疑,就连叶青也有些狐疑了。
英姑娘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小厮便转而离开了。英姑娘才呛红了脸对着叶宋和叶青道:“你们不要想歪了,这里的老板人好,对每个客人都这样,他怎么可能看上我……咦不对,我怎么可能看上他。我只是单纯地看上他这里的点心。”
好吧,这的确是英姑娘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吃饱了点心以后,英姑娘还有一件事想和叶宋跟叶青一起做。她突发感慨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要存的年货,我也不例外。明天叶姐姐,叶青,你们就跟我一起去抓年货吧。”
叶宋尚且淡定,叶青则抖了抖肩膀,有种不的感觉。
果然第二天,英姑娘就带着叶宋叶青一起,背了家伙,去了深山老林,抓年货。
她说,年关越来越冷,很多毒物也是要冬眠的。就是要趁着它们冬眠的时候才好抓。于是她们是上山来抓毒物了。
英姑娘撅着屁股在树林里左掏掏右掏掏,好不容易掏出一只小蝎子,结果被背后叶青突然鬼叫一声,给下落在了地上。叶青没有注意,一脚踩在那蝎子上,就给踩死了。
第153章:怀孕的母狼()
英姑娘一本正经地大声道:“可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么,女人找男人,不是看他多有钱多有地位,而是看他对自己有多好。不知是哪位名人说得好,世上最完美的感情莫过于找一个自己爱而又爱自己的男人,退而求其次便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下下策才是找一个自己爱的。那个皇帝,我看出来他对叶姐姐上了心,可是他最终不也是想爱而不能爱嘛,要是他真全心全意的,当初就不会针对叶大哥,也不会抓叶姐姐入牢。皇帝可以身不由己,但叶姐姐也可以选择自己要走的路,我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既然在一起不合适,何必要勉强呢?”
叶宋回头,啼笑皆非地道:“你最近又在看谁的小说,被洗脑了吧?”
英姑娘兴致勃勃地说道:“啊最近世面上流行的有一个叫‘十七公子’写的情感类小说,非常精彩。我学到了不少。回头也给你们看看。”
叶宋不置可否。但她觉得,英姑娘口中那位不知名的名人或许说得对。英姑娘也说得对。
她可以选择自己往后要走的路。
戎狄的大草原,又湿又冷,但那稀疏的白雪下面,草叶青翠。它们拥有十分顽强的生命里,不管这恶劣的天气如何摧残,都不能使它们彻底弯下头去。
叶修在戎狄留了数日。百里明姝轻车熟路地带着他,骑上马在大草原上奋力奔跑。寒风冻红了百里明姝的脸,但她笑得越发灿烂,很早很早以前,她就有一个梦想,希望和自己相爱的人并驾齐驱,在这她最爱的大草原上奔跑。
傍晚的时候,草原上的戎狄汉子,都相继回来了。他们对百里明姝仍然恭敬有加,半路上碰到了总要弯身行礼,等着百里明姝骑马从他们身边走过了才直起身来。但他们看向叶修的眼神,就充满了不屑。
大抵是叶修不像这里的戎狄男人,长了满脸的络腮胡子,身上的肌肉结实,看起来孔武有力,即使是在大冬天里也露出结实的臂膀和上半身,这是一种追求和渴望力量的象征。他们觉得叶修是个柔柔弱弱的小白脸。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叶修为人的戎狄汉子抱有的看法,那些吃过叶修战亏听过叶修赫赫战名的戎狄悍将,可不敢如此轻视他。
正巧他俩见一群戎狄汉子正面从远方回来,各个手里拿着家伙,骂骂咧咧的,有人手里还拎着一副锁链,锁链上隐隐有斑驳的血迹。百里明姝再熟悉不过,那是套狼用的锁链。只是没见有狼,看来是失败了。
待人走近,百里明姝就用当地的语言和他们交谈了几句。她随手抽出了戎狄汉子马背上的两把长刀,驱马回来对叶修说道:“他们刚刚去套狼了,说是套了一只母狼,只可惜被她往山谷的方向跑掉了。”说着那双微蓝色的眸子就眯了起来,带着饶有兴味的笑意,似一个蓄势待发的猎人,“眼下快天黑了,山谷里包保不准晚上会有狼群出没。修,你不是说要逮一只小狼崽么,敢不敢和我去看看?”
叶修笑道:“你刀都准备好了,我若是说不去,岂不是扫你的兴。”
说着两人就骑着马往山谷的方向去。这大山是成片成片的草原,山谷里却是广袤的茂林。眼下快要天黑了,两人就拿了两把刀便这样贸贸然闯进那里,是极为危险的。
可百里明姝云淡风轻地说道:“以前我在山谷里没少过夜,我们戎狄崇尚狼的野性、敏锐、机智和冷静,我在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为了能成为戎狄的第一大将军。”
她自我训练的方式,远比其他人要残酷得多。会在这深山茂林里,度过一个个与狼为伴的夜晚。晚上最醒耳的就是呼呼的风声和狼嚎,好几次被狼群发现遭到围攻,她都凭着冷静沉着的态度、亦或是比狼更残忍血腥的野性,杀出一条血路来。
第154章:别有用意()
她用那布条,从狼嘴里横过,再绕在那狼头后面,死紧地打了一个结。
那狼不管怎么用力甩头,都甩不掉那跟布条,布条就像是卡在她嘴里的一根骨头,让她无法闭拢嘴巴,更无法向她的同伴发出求救信号。
只是百里明姝没有留意,被这母狼留了一个心眼,她仍旧是以为百里明姝要伤害她,便溜脱了一只爪,受伤的尖尖的利爪也断了两只,却趁着百里明姝不备,拼尽全力地猛往她后背抓去。
当是时,百里明姝意识了过来,可惜晚了一步。她只来得及草草回头,只见身后人影一闪,随后噗嗤一声,衣料被撕破的声音。但是她后背却迟迟没有疼痛感袭来。
百里明姝愣神时,叶修便在她身旁蹲了下来,一丝不苟地用被抓碎的布条相继绑住了母狼的四条腿。
百里明姝侧头一看,见叶修的手臂衣袖破了,露出里面的皮肤,而那皮肤之上,三条深深的血痕,顿时血流如注,一下子流下来打湿了衣裳。她脸都吓白了。
叶修若无其事地用余下的布条绑了自己的手臂上方,再点穴止血,安慰道:“这点小伤,无事的。”
“你等我。”百里明姝留下这句话,连忙举了火把,去到附近寻找可以疗伤的草药。不一会儿她就扯了一大把回来,嚼烂了先帮叶修敷上,回头看了一眼因挣扎而剧烈喘息的母狼,冷言冷语道,“不识好歹,我若是杀你,你还能活到现在?再敢乱抓,我便真的杀了你信不信。”
母狼听不懂百里明姝的话,但她却似看懂了百里明姝的眼神和表情。她睁大了眼睛,已经无力挣扎,脖子到胸脯之间的血流得更多,刺激得她的腹部正轻微地颤抖,她眼睛湿润带着祈求而可怜的光芒。
百里明姝顿了顿,塞了大把的草药进口中嚼烂了再吐出来,在母狼的低低鸣叫声中,拨开了她伤口处的皮毛,把草药压在了她的伤口之上,再用衣服上的布料给她包扎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