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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二货特工-第78部分

小说: 二货特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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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起“车”字,凌阳气就不打一处来,涨红了脸指着老炮的鼻尖,口沫横飞地咆哮道:“你们还有脸面对我,还站在那儿装没事儿人一样,你们这些大傻比都是猪脑袋吗?你们卖车的时候难道忘了后备箱里还有个人吗?要不是老子拼命地用脑袋撞铁皮,拼了命弄出点儿声响,你们差点把我买一赠一卖给收破烂的,你们看我这满头大包,每一个上面都写满了我的血泪史……”

    老炮一看凌阳磨叽起来没完没了,赶紧一个爆栗敲在凌阳的头上:“行了,别嚎了,你受那点委屈算个屁,还是先研究研究怎么找到老爷子吧!”

    提到老爷子,凌阳也没心情胡闹了,垂头丧气地坐在一屁股坐到床上,歪着头沉默不语。

    房间里的气氛十分沉闷,大伟二伟心里挂念爷爷,更是急的满屋子团团转,剩下的人则把目光聚焦到凌阳身上,企盼凌阳肚子里坏水一冒,多少能想出个主意来。

    饶是凌阳狡诈多智,此刻也束手无策。本来省城就不是自己熟悉的地盘,何况如此多的人口,如此大的城市,想要寻找一个刻意躲藏的人谈何容易,何况老爷子还是带着有去无回的决心,怕带累了别人,故意一个人前去找东哥拼命,行踪更加难测。

    “事到如今,就只有一个办法!”凌阳抬起头,双眼布满血丝:“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老爷子是去找东哥拼命,那么我们就不用大海捞针一样去找老爷子了,我们干脆就盯住东哥的行踪,早早晚晚老爷子一定会现身的!”

    …………

    黑夜已经拉开了序幕,城市里到处霓虹闪烁,把无数的高楼大厦映照得如同隐藏在暗影中的怪兽,街上的行人不减反增,熙熙攘攘的人群喧哗着出入每一个灯红酒绿的夜场,酒精和女人,烟草和奢侈品,无一不刺激着疯狂的人群,似乎在进行着世界末日前最后的一场狂欢。

    程红军盘膝端坐在床上闭目养神,耳边传来逐渐变大的喧哗声,透过眼皮传递到眼球的光感也越来越暗淡,程红军耳聪目敏,心里约摸着时候差不多,轻轻从床上跳了下来,简单的整理一下衣服,挂上房门后左右看了看,沿着走廊尽头的木质楼梯闪出了旅馆,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点响声。

    东哥是省城的名人,开发楼盘的初期,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止一次地接受过记者的采访,登上过省城的报纸和电视台,程红军有心算无心,用一下午的时间早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调查,把东哥的样貌深深刻印在心里。

    程红军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报纸上隐约可以看清半张人脸,西装领带,嘴角挑着一丝成功人士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握的微笑,正是登报的东哥。程红军用力地捏着掌心的报纸,骨节微微泛白,如果细看的话,程红军的指尖处居然闪烁着一小团微弱的白光。

    程红军看似沿着马路毫无目的的行走,眼神却一直瞟向自己指尖的白光,这团白光明灭不定,随着程红军不停地改换前进的方向,白光时而消失,时而出现,忽强忽弱。最终,程红军脸色一松,终于锁定了一个方向,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每前进一步,那团白光就更盛一分。

    如果有异能组织的人在场,一定会对程红军所展现出的能力惊讶不已。因为老爷子赫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追随者”。

    “追随者”在异能者中的数量非常稀少,一直都是各股异能势力争取的对象。追随者的异能用途十分巨大,这一类人可以通过目标人物的体貌特征进行感知上的远距离跟踪,像程红军这种纯粹的血脉更是可怕,一旦锁定了目标,只要接触到目标人物使用过的物品,或是从各种渠道获得目标的特性,无论你躲到天涯海角,都可以单纯通过感知异能找到目标的具体方位。

    眼下,程红军仅仅依靠东哥登载在一张旧报纸上的肖像,通过简单的搜索,就锁定了东哥所在的位置,随着程红军前进的脚步越来越快,老爷子指尖上的那团白芒随之越来越耀眼,最后终于像一颗日光灯泡一样,光芒大盛。

    程红军一直用那张旧报纸裹住自己的手掌,那团白光看上去就像塞在报纸里的一只手电筒一样,程红军最终停下脚步,望了望街对面一家喧嚣吵闹的酒吧,只见酒吧闪烁的灯牌上赫然刻印着四个大字:金碧辉煌。

    金碧辉煌是酒吧的名字,当然也是东哥名下的生意,酒吧的营业场所是一栋三层高的独楼,这在寸土寸金的省城可是一份不小的产业。酒吧内的整个装潢极尽豪华之能事,从头到尾都装修成西方黑铁时代的古典风格,哥特气息浓厚。

    酒吧的一楼对所有客户营业,室内按照美国西部的样式摆放着四圈长长的吧台,高脚凳随处可见,有穿着火爆的应招女穿梭在人群中,手里的托盘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烈酒,不时朝酒醉的揩油男人抛下一个故作娇嗔的媚眼,然后扭着水蛇腰款款离去。

    吧台的正中央是一个钢铁颜色的巨大舞台,舞台上常年有当地的地下摇滚乐队驻场演出,整齐的金属段子,蛮牛一样的鼓手,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吉他手,身体上到处是钉子和穿环的歌手,后朋,硬核,英伦,你方唱罢我登场,把酒吧的气氛一次次推向**。

    就是这样一个省城流行的前沿阵地,却闯进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穿着朴素,满面皱纹,浑身散发出淡淡泥土腥味的农村老爷子,拎着一张旧报纸,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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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金碧辉煌() 
金碧辉煌作为省城有名的夜场,门口自然有维持秩序的保安,就连大厅内也穿梭着不少便衣打手,像模像样地带着蓝牙耳机和隐形麦克,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夜场内的动静,如果真有不开眼的家伙敢在这里闹事,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被制服,然后像拖死狗般扔到僻静处暴打一顿。

    程红军十几岁入伍,当了大半辈子的兵。参加过无数场真刀真枪的战役,杀敌无数,从死人堆里挣出一条命来,身上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场。即使现在穿着打扮跟一个普通的老农民毫无二致,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气势却是让人不敢看轻。

    程红军刚一进入金碧辉煌的门口,顿时像变了个人一样,身上的气势为之一敛,凌厉的眼神开始变得空洞而浑浊,佝偻着腰背,手里变戏法般变出一个脏兮兮的编织袋,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拾荒老人。

    半个小时前,一直在金碧辉煌附近蹲守的程红军终于得到了机会。因为程红军早就知道东哥是做什么生意发的家,像金碧辉煌这样的夜场也不会十分干净,一定会有违禁药品之类的东西出售,否则客人不会玩儿得很嗨。省城最近对刺激神经类的药品管控十分严密,所有敢于私下出售的夜场都是时时送货,每次送来的货量不大,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大罪过。

    送货者大多是未成年的孩子,或者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的闲散人员。金碧辉煌也不例外,因为风头正紧,东哥只敢在夜深的时候出售一些药量不大的小药丸,几十块钱一颗,就这样还只敢卖给熟悉的客人,每次的出货量只有几十颗,利润不大,聊胜于无而已。

    给金碧辉煌送货的是一个跛脚的拾荒老人,东哥眼光老辣,看准了这个流浪人年老体衰,没有户籍孑然一身,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东哥吩咐金碧辉煌的后厨,把每天剩下的残羹冷炙打包留给老人,老人每晚定时来领取的剩饭的同时,顺便把垃圾袋里的小包“货品”带过来,双方你情我愿,各得其所。

    程红军虽然不懂得这些江湖上的门道,不过人老精,鬼老灵,一道通,道道通。程红军知会的是战略战术,信奉的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早已看出拾荒者的来路不正,趁着拾荒者俯身在垃圾堆里捡拾饮料瓶的时候,程红军从背后悄然跟了上去。

    程红军心疼拾荒者也是个苦人,并没有害了他的性命,只是用手刀将拾荒者砍晕,拖到垃圾堆旁边的僻静巷弄里。看了看拾荒者布满沧桑褶皱的脸颊和皲裂掌纹中的泥灰,程红军喟然长叹,想了想,终究还是掏空了自己的口袋,把所有的钱一股脑塞进拾荒者的衣袋,拎起拾荒者手里的编织袋,在里面仔细的搜索一番,指尖触碰到一小包圆溜溜的坚硬球状物,掏出来顺手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这才转身离去。

    程红军拎着从拾荒者那里得到的编织袋,故意畏畏缩缩地走进金碧辉煌的大门,门口的保安不认识程红军,倒是比较熟悉他手里的袋子,因为袋子的一角用绿色的油漆漆着一个大大的“9”字,只是脏兮兮的看不太清楚。

    一个领队的保安看到程红军哆哆嗦嗦的样子,大惊失色地赶了过来,揪住程红军的衣领一把将他推了出去,程红军立足不稳,一下子跌坐到地上,抱住自己的一只脚哎呦哎呦地低叫着。保安领队用手里的橡胶辊点着程红军的脑袋,声色俱厉地喝骂道:“你个瞎了眼的老混蛋,跑到这里要什么饭,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还不快滚!”

    程红军刚刚是故意跌倒在地,抬起头正好看到保安队长凶神恶煞的样子,一双三角眼却拼命朝自己使眼色,示意自己去到旁边的巷子附近。程红军心里一惊,这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纰漏,心里暗恨不已。

    那个送货的拾荒者既然运送的是见不得人的东西,肯定不能每天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入,金碧辉煌定然会有隐秘的后门用于接货,自己许久没有出过门,年龄大了思维也的慢了,仓促之间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不禁懊悔万分。

    不过程红军很快镇定下来。因为保安领队既然用眼神提示自己,说明他只是有所怀疑,想把自己弄到僻静处加以拷问,那么事情就还有转机,随机应变之下不一定会功败垂成。想到这里,程红军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大有深意地瞟了保安领队一眼,一瘸一拐地率先朝巷子里走去。

    果不其然,程红军刚刚拐进巷弄口的暗影处,那个保安领队就随后赶到,二话不说,一脚将程红军踢了个趔趄,赶上来踏住程红军的胸膛,双手提着编制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却发现只有一堆臭烘烘的纸片螺丝和空塑料瓶,并没有自己想看见的东西。

    保安领队脚上加力,满面狰狞地低声厉喝道:“你这个老不死的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个人呢?你为什么拿着他的袋子?东西呢?”

    程红军脑筋急转,登时明白自己暴露了,索性将计就计,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波澜不惊道:“你说那个捡破烂的老家伙啊,他刚被狗子抓走,来不了喽!”

    一般混黑道的人因为惧怕警察,暗地里全都恨恨地将警察称作“狗子”,作为黑道上的切口,外人很少知晓,所以程红军说完这番话后,保安领队也是一愣,配合着程红军故作神棍模样的笑容,心里愈发没底,摸不准程红军到底是什么来路。

    程红军老于世故,一看保安领队呆呆的样子,便知已经被自己弄蒙了,继续信口开河道:“那个老家伙是自己报的警,他说董哥还是洞哥来着,反正是个什么哥,似乎对他有恩,他也不想恩将仇报。不过老家伙的远方侄子找到了他,说要接他回到老家去养老,于是不想干了,这才主动找到了我,托我把这个袋子送过来……”

    “袋子里东西呢?”保安领队已经被绕晕了,根本没有意识到程红军瞎话编排得前言不搭后语。

    “东西不都在地上呢吗?你还想要什么?”程红军索性耍起了无赖,哼哼唧唧道:“我说你这个后生可真够无礼的,把我一个老人家打成这样,还拼命踩我的肚子……哎呦,我这条老命可是活不成喽!”

第127章 暗袭() 
保安领队其实只是东哥手下的一个打手,因为跟东哥的年头久了才混上这个位置,本来就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这么简单的骗术在他看来,简直是扑朔迷离以极,信息量大到他的猪脑子根本转不过来。

    不过保安领队突然想起东哥教育他的话:小事自己处理,大事汇报给大哥。

    保安领队如同一个迷了路的羔羊突然看到了神的光芒,顿时有了主意:与其自己在这里伤脑筋,不如把这个麻烦交给大哥来处理,搞不好还是大功一件,上位发财指日可待,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呀。

    保安领队不知道自己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决定,美滋滋地幻想了半天自己当上老大,前呼后拥的风光场面,这才抬起自己粗壮的大腿,一把将程红军提了起来:“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些鬼话是真是假,有什么话留着跟我大哥去说,看我大哥到时候不把你的老心老肝都掏出来喂狗,就算你命大!别特么哼唧了,跟我走!”

    保安领队不由分说,半拖半拽地把程红军拉出巷弄的另一端,打开一道漆黑的铁门,进入金碧辉煌的后院,曲起手指笃笃地敲响了夜场的后门。

    开门的是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毛头小子,叼着一只细长的香烟,满嘴酒气眼圈泛红,显然已经喝高了。红毛小子一向负责从拾荒者手里接货,自然认识程红军手里的编织袋,只是今天不知为什么突然换了一个人,而且还是被保安领队押过来的,不由得惊异道:“大傻,你不在前面镇场子怎么跑到后边儿来了,这个老东西是谁,怎么拿着老鬼的袋子?”

    保安队长虽然外号叫做大傻,不过人却一点也不傻,心想老子要是把来龙去脉跟你学上一遍,你跟着一起去见东哥,还不得抢走老子的一半功劳?大傻嘿嘿一乐,咧开大嘴笑道:“这都是我和大哥之间的事儿,你个小比崽子懂啥?这些高档的秘密能让你知道吗?别问那么多了,我要见大哥!”

    红毛虽然一头雾水,不过却知道大傻是东哥的心腹,曾经在一次火拼中拼着挨了十几刀,硬是把东哥从追砍的人堆里救了出来,虽然人傻了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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