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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姜姬-第215部分

小说: 姜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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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姬只好握紧拳头站在那里,暗暗生气。

    冯瑄跑到冯家车队旁,才拄着剑大笑起来。

    冯营的车就在附近,听到他出声,童儿很快从车中跳下来,喊道:“哥哥快过来!”

    冯瑄走过去掀起车帘,道:“刚才我还看到元公子亲自送叔叔出来,怎么……”他话没说完就看到车里一片狼藉,而打架的却是冯宾与冯营,拉架的是冯甲和冯丙。

    冯瑄赶紧上前帮自己亲爹,一边道:“叔叔们可不能欺负我爹一个!”一边挤开冯丙按住冯营双手,暗示冯宾赶紧打!

    冯宾抓住机会一拳捣在冯营脸上!

    这一下可就严重了,兄弟打架不能往脸上打,要打就打衣服盖住的地方,打在脸上被人看到就该知道冯家兄弟不和了。

    冯瑄见自己爹已经气糊涂了,只好过去再握住自己爹的两只手,一边继续劝:“爹,您老歇歇……”一边带着冯宾的拳头在冯营肚子上来了一下。

    冯宾跟冯营打了快半盏茶都没把冯营打出个好歹来,有冯瑄带着的这一下,冯营就抱着肚子脸色发青开始呕吐。

    这下冯甲和冯宾都吓坏了,冯宾骂道:“小东西不知轻重!出去跪着!”

    冯甲想开口都吞回去了,跪一跪能怎么样啊?

    冯瑄出去跪着,大声“嘀咕”,“我爹多好的人啊,能叫气的动手,肯定是叔叔欺负我爹了!”

    童儿刚才就没进去,此时蹲在冯瑄身边陪他,小声说:“是我爹给你爹结了门亲,你要有娘了!”

    冯瑄愣了,还没反应过来:“我爹不是有……”有老婆啊,虽然不是他亲娘。

    童儿痛快道:“休了。”

    冯瑄的脸,现在也黑了,撸起袖子又爬进车里,童儿见状更不敢进去了。

    车里四个大人现在都好好坐着说话了,见冯瑄黑着脸举着拳头进来,冯营捂住脸上的青肿,肚子上还疼得抽抽呢,黑着脸道:“你有什么好不满的?”

    冯瑄骂道:“我要管一个不到六岁的女孩子叫娘,你说我有什么不满?你就是把这亲说给我都比说给我爹强!”

    冯宾气得骂道:“胡扯八道!给我滚出去!”

    冯瑄愣道:“……你愿意娶了?”就这么一会儿功夫?

    冯营道:“说的不是女公子,你想错了。元公子对女公子格外看重,要嫁你父亲的是那两个养女之一。”哪个都行。

    冯瑄顿了一下想明白了,脸色还是不好看:“您不舍得名声,我父亲的名字就由着您糟蹋吗?”

    冯宾气得也是这个,何况他与现在的妻子感情很好,二话不说就要休她另娶,这……太过分了!

    冯营道:“不是你爹,那就是你了。”

    “不行。”反对的是冯宾与冯甲。冯瑄是他冯家玉郎,这么长时间由着他浪荡不娶妻,乃是因为看重他的妻室。如果让冯瑄娶,那还不是冯宾娶了。

    冯营道:“我正是此意。”他叹了口气,“元公子此人……不可与之为伍。远不得,近不得……他现在想借我冯家一用,可就算我冯家不负他,日后他会不会负冯家,却不好说。”所以他想了又想,决心只用联姻来取信姜元,而冯宾已有冯瑄,娶进来的人也不必生孩子,只好养着就行。

    “那冯家……”冯瑄道。

    “继续做乌龟。”冯甲笑道,笑完,整个人都像失了力气一般。

    车内一片寂静。

    冯瑄沉默片刻,出去了。

    站在车外,望向天边,刚才轻松的心情再不复见。

    当年冯丙被迫献女,他曾亲眼所见,也觉悲痛、自愧无能,却也没有此时此刻的羞辱感!

    当年的朝午王,如今的姜元,这样的人物却偏偏扼住了他冯家的咽喉!令冯家不得不曲意奉承。

    “欺人太甚……”冯瑄喃喃道,他握紧手中剑,看向姜姬所暂居的地方。或许,她能成为冯家撬动姜元的一把好刀。

    怜奴不以为意,暗中观察着这一行人。

    姜元虽是大公子,可身边却无人可用。衣食住行,全是冯家的人。

    怜奴心中暗笑,从河中走出,坦坦荡荡的走向车队,突然他看到冯家玉郎从后面的一辆车中走出,车上还雕着冯家纹饰。

    那是……

    他往那边望了一眼,恰好看到一个女子从车中跳出来,抱着一个包袱,满脸羞红的向他跑来,跑近后叽哩咕噜了一句什么,把包袱往他怀里一塞,跑了。

第249章 素手执棋() 
世界和平“只怕是都被抓丁了u///】”守城门的一个老吏道。

    “你看那边……”另一个老吏揉揉眼睛,似乎看到远处草丛间有一个白白的东西一闪而过,“是头羊?”

    “哪里?哪里?”这老吏马上精神起来,回到马前取下弓箭,跑回来道:“在哪里?你指给我看?”

    另一个老吏又仔细看了一番,笑道:“可能是我看错了,现在城外哪还有人放羊啊?”

    怜奴跑回到河滩边的草屋内,他刚才去城门口没有看到令官,想必姜元一行人还没到这里。

    此时河水还很少,浅浅湿个脚面,涓涓细流叮叮咚咚流过河滩中的细石,一尾尾手指长短的细小鱼苗仿佛是水面的银色反光,一闪而逝,让人看到都疑心是看错了。

    怜奴没有食物,他什么也没带,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是偷来的,他只从蒋家带出了一把短匕,是蒋淑平时放在枕下的,他潜到蒋淑的房间时把它偷了出来,藏在怀里。

    这把短匕非常好用,刀口锋利,只开了一面刃。他当时问蒋淑为何不开双面?蒋淑道:“这一面留到最后再开,等我要开它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他不懂什么是生死存亡,在他看来,每一天都是,过不去就没有第二天。蒋淑听他这么说,奇异的看着他,“难道蒋家令你这么恐惧?”

    怜奴摇头,他所指不是蒋家,而是他自己,“如果我退后,我很快就会死。所以,每一天,我都告诉自己不能退。”

    蒋淑大笑,说他能这样想也不坏。

    怜奴以前不肯称蒋淑为父,蒋淑问他可是心中有怨,他道:“非是有怨,只是若称了父亲,怜奴就不再是怜奴了,我宁愿只做怜奴。”

    蒋淑那天道,“只怕这世上,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怜奴将短匕放在湿石头上磨利,突然手指一疼,一丝血丝滴在青黑色的石头上,落到水中散开。

    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天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原来居住在此地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此地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说早就不记得家人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这里天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小老鼠,那小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

    幼鼠在,鼠群就在!幼鼠不会离开鼠群太远!

    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小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头顶上弯月初升,天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天幕上,几点弱小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小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他才知道原来这歌伎是在同情他,在她的眼中,他甚至比她更惨。

    “月儿弯,星河闪,归人路,照归人……”他来回哼着这几句,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地在颤抖,他立刻钻到草堆中,屏住呼吸。

    渐渐的,零星几骑从远处奔来。他们到了河滩就停下来,放马去饮水,有几个骑士跳下马也扑到浅浅的河床上,嘶声道:“痛快!”接着就大口饮水,也不管水早被他弄脏了。

    怜奴一动不动,看着这几个人还把衣服全解了在水里扑腾,本来马儿也在河边歇息饮水,此时也走远了。

    怜奴眼中一亮!

    马儿身上挂着弓箭与粮袋,还有包袱。

    他等这几人解下粮袋,就着河水吞下干粮后,也不擦身就这么走到河滩外的草丛中就地一滚,瞬间就扯起了呼。

    有两个人没有睡,也是赤…身…裸…体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一人道:“明日就能进城了。到了合陵,老子要先找个温柔的女儿,洗澡、吃饭、好好睡他一觉!”

    另一人就笑道,“这么多事,你想耽误几日?”

    岸上一人还没睡着,插话道:“高兄,你高看马兄了,马兄这些事就睡觉要花上几个时辰,前面的半个时辰都用不了就完了。”

    顿时岸上诸人暴发出大笑声,吵得远处夜宿的渡鸟都惊飞了一群。有个人看到夜鸟,欣喜的跑到马前拿出弓箭准备射,可惜夜色昏暗,在他迟疑间,鸟儿们又都落了下来,看不见了。

    姓高的人唤道:“你射它作甚?”

    “某肚饿,打个野祭。”那人道。

    姓高的道:“回来回来,明日到了合陵城,我请你吃烧鹅。”

    那人笑道,“有烧羊更好!”

    “没见过吃请的人还挑菜的!”

    “快回来!赶紧合上眼睡一觉,明日一早起城。”

    几人再不说话,那人回来后也躺下,仿佛都累极而睡了。

    怜奴还是不动,他就这么趴在草堆中间,一直趴到了天边泛白。

    此时,在角落里靠在河岸边上一块大石上的人才缓缓倒卧在地上。

    见这个人也睡着了,怜奴才从草堆中轻手轻脚的爬出来,绕过他们,往远处跑了。

    高叟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一抹白在草丛间一闪而过,想是兔子,虽然想吃肉,却实在懒得起来,想想到合陵就有饭吃了,便又合上眼睛继续睡了。

    怜奴一气跑到了附近的山里,这里是原来山人居住的山坳,四处可见散落的石砌,推倒的石灶,倒塌的木屋草房。

    他站在山背面,嘬唇吹起口哨。

    河滩边上,几匹马聚在一起睡着。它们都挤在一块,漂亮黑亮的大眼睛合着。此时,一只黑色的马长长的睫毛突然抖动了几下,睁开了,它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着,它睁着大眼睛,发出轻轻的喷气声。

    其他的马也醒过来了,它们转着头,有的马儿低头嗅了嗅还沾着露水的野草却没有吃。

    突然,那匹黑色的健马轻轻迈开步,像云朵一样轻盈的绕过那些在河滩上睡觉的人群,慢慢走到远处,突然一跃,奔跑起来!其他的马儿似乎听到了号角声,也都跟着它跑了。

    河滩上睡着的几人马上就被惊醒了!几人从地上弹起来,看到马儿们都跑了,全都吓坏了。

    “马!马!”有人捂住鸟去追,有人弯腰拾捡衣物,还有人忙着穿鞋,只有高叟什么都不要了,直接拔腿去追。身后的人看他这样,再看看越跑越远的马,干脆也扔掉东西去追马了。

    怜奴绕过山坳,跑到山的另一边,继续吹口哨。过了好一会儿,那匹黑色的马一边欢快的叫着,一边向他跑来。

    他昨天就发现了,这是蒋家的良州马。他几乎是跟这群马一起长大的,有段时间还扮作马奴与马同吃同卧,还被蒋彪嘲笑呢。

    他想要一匹马,但蒋淑没给他,他说:“我给了你,你养在何处?”整个蒋家,只有蒋淑这里有他的容身之处,而他不能将马养在蒋淑的卧室里。

    蒋淑教他:“我不能给你,但你可以去抢,抢到就是你的。”

    他就骗了蒋彪,让他把马输给了别人,而那人遵照约定把马给他,却道:“你若是养不了,就再给我送回来吧。”

    怜奴骑了那马一天,把马还给了那人。因为他不能把它带回蒋家。

    这匹马与那匹马很像。

    怜奴迎上去,抱住这匹马。那些人中有蒋家人,可他才不在乎呢。他不在蒋家了。他可以要这匹马了!

    他翻身上马!

    “驾!”他喝道。

    马儿撒开四蹄奔向远方。

    高叟远远看到有个人跑去抢了他的马跑了,不由得狠狠的握了下拳头。

    怜奴向着这些人来的方向跑去,“走吧,马儿!”

    姜元就在那里!

    最后,他躺在这里,还在为蒋家筹谋。

    姜元……

    他或许愚蠢,或许短视,或许性情残忍,豺狼心性,但他年轻!郑王今已年近七旬,燕王也是垂垂暮年。所以,姜元的出现,或许能为鲁国再续两代寿命。

    那就可能是五年……甚至十年……

    更远的,他就算不到了。

    蒋淑的喘气声又粗又重又短,姜元背对着蒋淑睡在床下地板上,他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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