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贴身护卫-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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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对秦帅的感情,是模糊的。
像是她养大的孩子,又像是陪伴着她青春无悔的男人。
秦帅身上的光芒,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为之倾慕。
虽然像痞子,却心中正直坦荡,似如璞玉。
但影子是领导,秦帅是下属。
而且两个人的年龄和辈分也决定了,她和他是不可能的,那样会招致太多的非议,何况秦帅也不可能喜欢一个比他大了将近二十岁的老女人吧?
但她还是希望秦帅能幸福。
一个真正的英雄,应该配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
于是,影子就发现了上官白雪。
觉得上官白雪无论从长相,才华,以及家庭背景,都绝对是美女之中的上上之选。
和秦帅这样卓越的男人,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如果直接把秦帅介绍给上官白雪,以上官白雪的条件,只怕未必会看得上秦帅。秦帅虽然本事大,毕竟没什么家庭背景,父母还是深山里的农民。
所以,影子教官选了上官白雪去协助秦帅,并且让他们假扮情侣。
她很清楚,少男少女的事情,假着假着就成真的了。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接触得越多,感情会越深,越是眷念难舍。
她也相信秦帅的光芒与魅力,只要上官白雪和秦帅接触久了,就会发现他的优秀,从而忽略掉他的其他不足,从而喜欢上他。
唯有让两人像战友般同生共死,这感情来得浓烈,此后才会爱得轰轰烈烈,才可以面对a首长的反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145章 发现敌踪()
秦帅和上官白雪乘车赶到落日山庄的时候,魏千军已经等在了门口。
“刀片和血迹在什么地方?”秦帅一见面就急问。
魏千军说:“在山庄后面一点的一片丛林,下面是悬崖,血迹好像从悬崖处消失了。”
秦帅说:“行,你带我去看看。”
魏千军看了眼上官白雪,问:“这位是?”
秦帅说:“我相好的呢,走吧。”
魏千军也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秦帅来寻找地狱使者的踪迹,把女朋友带着干什么,这好玩吗?
但他还是直接把秦帅带往发现刀片和血迹的地方。
就在落日山庄的后面,往山下约五十米的位置。
落日山庄的后山没有下山的路,所以也没什么人行走,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小路,已经长满了荒草,偶有践踏过的痕迹。
秦帅站住那刀片和血迹的地方。
看见其中一枚刀片插了些在土里,一枚的锋刃上有些血迹。
刀片上为什么会有血迹?
那天晚上秦帅虽然伤了黑衣人的手臂,黑衣人会流血,但刀片是他自己的武器,这里怎么会丢下刀片,刀片上又怎么会有血迹?
真相,还得在秦帅的嗅觉里。
秦帅启动了嗅觉。
然后嗅了出来,刀片上的血迹跟地上的血迹不是同一种血。
地上的血迹确实是那个黑衣人的,里面的味道跟秦帅储存在记忆里的味道一样。
而刀片上的血迹是动物血迹。
应该是黑衣人逃到这里,然后抓过什么动物当食物。
秦帅凝聚精神,将嗅觉集中起来搜寻。
果然,那股味道在二十米远的地方出现。
秦帅跟着味道找过去,就发现了在二十米外的一片丛林里,有一些鸟的羽毛,还有零星的血迹,还有苍蝇在飞,拨开草丛,便见得已经腐烂的鸟的内脏。
附近没有柴火味,可见黑衣人是生吃了这只鸟。
好厉害的角色,一只手臂被重伤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活捉飞鸟,将其茹毛饮血。
“这人生存能力好强,竟然在没有食物的时候,能抓飞鸟为食。”上官白雪说了句。
秦帅和魏千军都抬起目光看她。
“你怎么知道这鸟是人吃的?”秦帅问。
上官白雪说:“这还不简单吗?刀片上的血迹就是割鸟脖子留下的啊,而这里腐烂的只有鸟的内脏,没有肉,而且血迹也很少。明血被喝了,肉被吃了。不然,一只鸟的血量虽然不多,但怎么也够流一大滩的。”
“秦兄你这相好的不简单,观察力很厉害啊。”魏千军对上官白雪顿时刮目相看。
秦帅一笑:“她从小就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爱观察,爱八卦,这是她的专长。”
魏千军说:“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那个地狱使者。虽然没什么证据,一个刀片做证据太牵强,但我有种直觉,应该就是那家伙。不然,一般人不会跑到这么恶劣的地方来,以鸟为食。肯定是他被政府通缉,没法住店,所以经常以山林落脚。”
秦帅说:“恩,我也觉得有可能,我好好的查看一下。”
当即再次启动嗅觉,搜寻黑衣人的体味。
在这种山林之地,其他干扰的味道较少,环境不算复杂,他的嗅觉能达到方圆两百米以上。
很快,他就在大约山林往下六十米的地方嗅到了黑衣人留下的味道。
在他准备说出口的时候,上官白雪居然往下面一指:“我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往下面去了。”
秦帅和魏千军又一起看向她。
“你怎么知道他往下面去了?”秦帅问。
上官白雪一指往下面大约六米的一棵树:“看见没有,那颗树上的枝桠根部有一些裂痕,裂痕还算新鲜,大约也就几天时间,然后再往上的枝桠有巴掌大的地方掉了叶子。一看就是一个轻功极好的人,从这里一步跃过去,脚踩下面枝桠,手抓上面枝桠。大概因为受伤的缘故,没法身轻如燕,平衡力也差了许多。所以把下面的枝桠差点踩断了。然后手抓上面的枝桠,也因为用了些力,把树叶给抓掉了。”
秦帅看着上官白雪半晌才说出一句:“你真是天才啊!”
魏千军也说:“我生平不服人,但今天也真的服了,你这观察力,完全可以去当特工,去破案了啊。”
上官白雪说:“当特工和破案有什么意思,没有游山玩水好。”
“好了,我们下去找找吧。”秦帅说,“很可能有线索。”
魏千军说:“那只能麻烦秦兄弟下去找了,这下面都是悬崖峭壁,没有人迹,我的伤还没有恢复,只是能勉强行走,没法去得了。”
秦帅有些惭愧的说:“都怪我,把你打得太狠了点,不过你当时要早点说你不是地狱使者,我就不会下那狠手了。”
魏千军说:“没事,不打不相识嘛,如果秦兄弟能找到地狱使者,希望能留他一口气给我,我要亲手宰了他!”
秦帅说:“没问题,那我先去找了,希望能有些线索。”
当下,由他在前面开路,上官白雪跟在后面,两人往荆棘的深处找去。
无论怎么说,秦帅的嗅觉都是不会失误的,一个人身体出现的味道是独特的,跟一个人的dna基因一样,不会出任何差错。
一直往前找到大约六十米的位置。
便出现了一道悬崖。
而在悬崖往下的一处凸出的地方,上面洒落了几点已经干涸的血迹。
味道告诉秦帅,正是黑衣人的血迹。
这狗日的果然强悍,被他的匕首插伤了一只手臂,还能在这种凶险的地方行走自如。
“好厉害,受伤了居然还能下这么陡的悬崖。”上官白雪也吐了吐舌头。
秦帅看向她:“你怎么知道他就下去了?”
上官白雪也指着下面那个凸出的地方:“没看见吗,上面有几点血迹。肯定是他落下去的时候,有一定的震动力,把伤口上的血洒落下去了,看来他的伤有创口,流了不少血。”
秦帅说:“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两把刷子哦。”
上官白雪说:“废话,没有两把刷子会进得了中情局?没有两把刷子会被派来对付地狱使者?”
秦帅说:“倒也是,既然这家伙往下面去了,那咱们也跟着去吧,希望线索不要断才好。”
上官白雪说:“你不是有透视吗,视力应该很好,只要站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下面什么情况,不用咱们下去的吧?”
秦帅说:“我是有透视,但又不是千里眼。而且,透视也得有个度,不可能透到地底十八层吧,不然还有勘察队的什么事,地下有没有石油和矿藏,我一眼就看见了,整个国家勘察队都失业了。”
“看来你也就能无耻的看穿人身上穿的衣服了。”上官白雪一脸鄙视。
秦帅笑:“那不就够了吗?能看到光着的身子就够了,难道还要看到身子里面去,看到那个什么生理反应的敏感位置在哪里吗?”
“无耻!”上官白雪骂了声。
“无耻?”秦帅故意如梦初醒一本正经,“要不,我有个建议你考虑下好不好?”
上官白雪问:“什么建议?”
秦帅说:“这地方不错,有一块草坪,够两个人躺下了,咱们就在这里无耻一下下,偷点情,快乐快乐,怎么样?”
“你去死!”上官白雪骂。
秦帅还是嬉皮笑脸的:“别生气嘛,我这不是跟你商量,征求你的意见嘛。你想想,我们现在可是在对付地狱使者,地狱使者是谁?是挑衅多国军方特种部队的极凶残罪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同时本事也是很牛的,那么多世界级的特种精英都栽他手里了,咱们也还是有危险的对不对,万一有个什么不测呢?你又还没跟男人有过的,都不知道男人是什么味道,岂不是可惜!”
“谁说我跟男人没有过,有过的多了好吧,多得我都没兴趣了。”上官白雪故意说。
秦帅笑:“你明知我有透视,你还跟我撒谎,装老司机,至于吗?”
上官白雪问:“你有透视怎么了?难道能看穿时空和往事,知道我跟男人有没有过吗?”
秦帅说:“我不能看穿时空和往事,但我能看穿你身体,看见你的膜都还完好无损,说明你第一次还保留着啊,你居然说你跟男人有过,你就那么的想糟践自己啊?既然你那么的想糟践自己,那咱们就来啊,来互相伤害啊。”
“去死,信不信我给影子老大打电话!”上官白雪气得小脸通红。
秦帅说:“你又忘记在河滩上的事了,答应我不要随便告状的!”
上官白雪说:“你老老实实的我自然不会告你的状,你敢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或者在执行任务的过程里,这么的无耻,你看我会不会告你的状,我跟你说,我五行属火,别惹我!”
“五行属火,好厉害。”秦帅笑,“可真巧,我五行属柴,遇火就旺,干柴烈火,烧得一个啪啪啊。”
“我……”上官白雪气结,一巴掌往秦帅脸上打下。
秦帅轻身一纵,直接落到悬崖那凸出的地方,说:“别闹了,赶紧办正事,抓到地狱使者,咱们回去再慢慢打闹慢慢喊叫。”
上官白雪也跟着一起往悬崖下去。
第147章 首战告捷()
事情确实如同秦帅推断的那样,追风那天受伤之后,在凤凰山的落日山庄藏了一天,抓鸟,茹毛饮血,然后跟着落日山庄的后山险地一路逃下去。
恰好就看见了这么一处位于山上且独立的房子。
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地方。
山间风儿凉爽,屋里有粮食可吃,能好好的养伤。
而两个老人住在这里,其余家人大概在外打工还是怎么,跟外界不会有密切联系,所以杀了他们,鸠占鹊巢,住上几天完全没问题。
当即心狠手辣的将两个老人扭断脖子,然后一手提一个,扔到了百米远的山上丛林之中,再安安心心的在屋子里住下来。
住得很舒适。
屋里的大米,腊肉什么都有。
而且,没有半点危机感。
因为这地方比较独立,没什么其他人家来往,没有人来走门串户。
即便会有,追风也是想的,谁来,杀了谁就是。
他们这种杀手,即便是人潮拥挤的城市,众目睽睽的街头,也照样杀人如杀鸡,何况在这种乡野之地,前可势如破竹的冲杀,后可往密林深处逃跑,就算来一群警察,也别想把他怎么样。
屋里有一把摇摇椅。
追风拿了出来,正坐在门口荫凉处的摇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根从地里掰回来的煮玉米在啃。
边逍遥的摇晃着,边啃着玉米,感觉很棒。
乡下人自己种的玉米,特别甜。
突然,追风就不摇晃了。
拿着玉米的手也似乎被定住了一般。
他看见了一道人影。
中午过后的太阳方位变化不一样,那道人影被拉得很长,从照裂大地的金色光芒之中覆盖过来,走得很缓慢,却令追风有一种泰山压顶的压迫感。
他感觉出来了,那道人影杀气深重。
正常人在太阳底下的行走速度会很快,脚步也很重。
但这道人影的速度很慢,很慢,一步一步的,逼近过来。他似乎能感觉得到,应该有一双尤其犀利的目光正盯着他。
追风抬起了目光,顺着那道影子过去。
心中一震!
竟然是他心中深为忌惮的人,死神秦帅!
一瞬间,追风的血液凝固了。
秦帅的目光里杀气深重,盯着他的时候,让他这个老牌杀手也不禁感到背后发麻。
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终于,在离追风只有几米的树荫下,秦帅站住了脚步。
状态上看着很放松,但心里的杀机却如同一个炸药库即将点燃一般。
“很厉害啊,居然找到这里来了。”追风故作镇定。
秦帅冷笑一声:“听说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呵呵。”追风也冷笑一声,“那你听说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吗?”
秦帅说:“你好像忘记几天前是怎么挨我一刀屁滚尿流的落荒而逃了!”
追风说:“你今天来了,不正好送上门来让我报仇吗?”
说着,缓缓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侧转身子,与秦帅对峙。
“今日此地,这里只有你死我活,在这个序幕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