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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部分

花都特种狂龙-第323部分

小说: 花都特种狂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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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子从小跟在寡母曹海盐的身边,在小山村里长大,没见过任何世面,被刚刚几场打斗吓得不轻,脸色乌青,蜷缩在座椅的角落里,不敢出声。

    甜宝塞给豆子一颗糖果,怂恿豆子和自己玩过家家的游戏。豆子见自己最喜欢的猎人叔叔,和养父终于不再打架,而是热烈的交谈起来,脸色才逐渐恢复过来。

    凌阳对于曹八慷慨的赠予和招揽,表现出极度的感激涕零,双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哽咽道:“小弟落魄于江湖,正为衣食发愁,承蒙八哥垂青,肯赏给小弟一口饭吃,小弟敢不从命?从今以后,八哥让我打狗,我绝不撵鸡;八哥让我爆男人的菊花,我绝不会侮辱妇女!”

    凌阳坚定的目光,在众护卫身上一扫而过:“先爆哪一个,八哥您吩咐!”

    。。。

第710章 人在旅途() 
南朝人喜好音律,大多能歌善舞,除了本国乐团的原创歌曲,和自古流传下来的民歌小调以外,最受欢迎的,当属来自于华国**十年代的流行金曲,直到现在,还为南朝民众所追捧。

    因为南朝的领袖,不想民众接触到华国现代音乐里的“靡靡之音”,任何音像制品的进口,都要经过文化部门的严格审查,进行歌曲和mv的压缩翻录以后,才允许流向市场,音质受损严重,就连电视节目大多都枯燥乏味,只是一些本地出产的纪录片而已。

    以曹八的财力和身份地位,也是借对华的进出口贸易便利,偷偷夹带了几本正版高音质收藏cd碟片回来,放在播放机里,《人在旅途》的歌声回荡在整节车厢中,一时勾起了凌阳思想的愁绪。

    “从来不怨,命运之错,不管旅途多坎坷。向着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

    云菲菲甜蜜而不失沧桑的嗓音,此刻在凌阳听来,却十分符合现在的心境。

    凌阳远离故土,身边的朋友又分散在各处,难以见上一面。这时正好搭乘在一辆疾速前行的人生列车上,却根本看不到终点。身处异国他乡,听到了熟悉的旋律,一时间已是痴了。

    甜宝在音律喜好方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另类。本来按照甜宝的年纪,应该听一些喜羊羊和黑猫警长之类的儿歌。不过这个欣赏水平古怪的小家伙,偏偏喜欢枪花、老乔、科本和德国战车。一听到电吉他失真的叫嚣,和死亡金属仿佛来自于地狱般的嘶吼,便会手舞足蹈,甚至伴随着嘈杂的音乐声沉沉睡去。

    除了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和红嘴鸥鸟的鸣叫,凌楚几乎没有听过任何人工制造的旋律音乐,骤然听到人类的嗓音,居然可以在许多种乐器的伴奏下,婉转起伏成如此程度,兴奋得脸都红了。

    凌阳想起上大学的那会儿,正是beyond,黑豹,唐朝,崔健和魔岩三杰,在摇滚圈里一手遮天的时候。那个时代的文艺小青年,根本不屑于绵软甜腻的港台和内地流行歌曲,纷纷留起了大长头发,穿起紧身的黑裤子和镶嵌满亮片的卡腰皮夹克,怀里抱着吉他和贝斯,坐在架子鼓前面,尽情挥霍着疯狂的青春。

    凌阳和许多怀揣着摇滚梦想的年轻人一样,和同寝室的兄弟们,组成一个乐队。有弹吉他的,弹贝斯的,弹键盘和吹口风琴的,还有架子鼓手和主唱,凌阳因为气质较好,被寝室的兄弟们选为主唱。虽然凌阳的嗓子很烂,一头刻意留起来的垂肩长发,闪亮的耳钉,配合着俊俏而充满青春活力的面孔,和故作颓废沧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二比表情,加上毫无方式方法、听上去还有那么几分滚石味道的扯脖子嘶吼,还是在大学里收获了大批的女同学粉丝,风头一时无两。

    石头和凌阳同村,年纪也和凌阳相仿,两个淘气得没了边沿的男孩儿,从小就在村里扮演着混世小魔王的熊孩子角色,上山捉蛇,下河捞鱼,用弹弓打别人家玻璃,往邻居家的厕所里扔爆竹,学习小兵张嘎的大无畏革命主义精神,用稻草塞住了凌阳家里草房的烟囱,倒灌回去的浓烟,差点把蹲在灶台旁烧火做饭的凌顶天活活呛死。

    两个小家伙磕磕绊绊的长大,从光着腚满地弹玻璃弹珠,一直玩儿到一起上了小学,中学,就连大学都报考了同一志愿,在警校里又主动要求分配到同一个宿舍,是不折不扣的发小。

    石头熟知凌阳所有光彩和不光彩的过往,按照石头的话来说:凌阳就是一个毫不懂得什么叫矫情和羞耻的纯剑人。

    凌阳五岁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晃着玻璃珠一样的小二弟,满村乱跑,就知道扒掉同年岁二丫的裙子,研究男孩和女孩截然不同的生理构造。在狠狠挨了一顿胖揍以后,凌阳这种勇于探索,百折不挠的向往科学精神,并没有因此止步,沉寂了几年之后,开始出了新的幺蛾子,怂恿石头一起在村东头俏寡妇家的墙上凿洞,偷看寡妇洗澡。

    那一次偷看被抓住以后,俏寡妇哭天抹泪的找到村长。老村长在征得凌顶天的同意后,把凌阳和石头分别捆在一张长条板凳上,用柳条棍子结结实实抽了一顿,抽的两个人屁股开花,两三天不敢躺着睡觉。

    凌阳还记得当时,村长热泪盈眶的抓住凌顶天和石头老爹的双手,再三恳求:“快把这两个兔崽子送镇里上学去吧,村里的鸡鸭鹅,都被他们俩闹腾得不敢下蛋了!”

    凌阳和石头被双双送到镇里的学校寄读,晚上就住在宿舍,身边没了家长的管教,更是将学校闹得乌烟瘴气。操场中间的大榆树上,挂着一口黄铜大钟,本来是当做上下课的铃声敲击使用,被两个家伙偷偷卖到废品收购站,换来大把的零食,游戏币,五号电池和四驱车。

    学校里烧锅炉的老大爷,珍藏在灰堆地下的陈年老窖,也被两个家伙偷偷挖了出来,趁夜钻进女生宿舍里,怂恿同班级的十几个女同学,把一瓶辛辣的烈性老酒喝了个精光。然后借着酒劲,浩浩荡荡的溜达到教学楼里,把期中考试的试卷一把火烧成灰烬,差点把教学楼一起点着。

    接连闯下几次大祸,镇中心校的校长都惊动了,不过念在凌阳和石头的学习成绩,在同年级的学生里一直名列前茅,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开除掉两颗“好苗子”,主动托关系走后门,把这两个混账家伙又送进了县里的一所中学。

    那个时代的人大多淳朴,县里中学的教职员工,本着治病救人,浇灌培育长歪了的祖国花朵这一园丁重大责任,还是把凌阳和石头接纳下来。

    凌阳和石头的惹祸热情,并没有因为换了一个新的陌生环境,而丝毫减少,反而欢欣雀跃,庆祝进入了一片更加广阔的天地,发誓不把这里变成自己惹祸的另一个主场,决不罢休。

第711章 青葱年代() 
凌阳和石头都认准了一个道理:只要学习好,无论闯多大的祸事,学校都舍不得把咱们开除。

    所以凌阳和石头仗着头脑聪颖,思维迅捷,闯祸之余,始终拼了命的学习,倒不是为了以后能考上清华北大哈工大,只是为了不被学校开除而已。这种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的最终目的,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响了。

    由于生理构造的不同,男孩和女孩的青春期发育,有慢有快。一般都是女孩子最先早熟,男孩则还处于懵懂的状态,只知道淘气玩耍,对于异性,很少有别的想头。

    凌阳则截然不同。

    凌阳自小表现出对异性绝大的兴趣,老天爷垂青,又送给凌阳一张看似羞涩而斯文的俊美外表,加之青春期长身体的时候,身材瘦弱,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跑一样,很能够引起女同学的母性和保护欲。自从上了高中以后,凌阳的身边,始终围绕着大群的花花蝶蝶,一刻都没有消停过。

    在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凌阳表现出绝对主流而正确的审美观和爱情价值观。脸蛋不漂亮的,不要;身材不好的,拒绝;长得不好看,身材又不靓丽的女同学,请你走得远一点,莫要阻挡住别的女生欣赏我的视线。

    在众多女孩的疯狂追求,凌阳开始了幸福的生活,身边不断走马灯一样的更换女友,伤了无数女同学的心。

    高考之前,隔壁理科班的一个胖女孩,迈着沉重的步伐,在教室外的走廊里一阵飞奔,地面震动得如同发生了泥石流一般,气喘吁吁的跑到凌阳面前,脸上带着羞涩的表情,把一张折叠成心形的粉红色便签,塞进凌阳手里。

    凌阳眼睛眨都不眨,随手将便签塞进石头手里:“这个妞儿归你了,我命令你三天之内把她拿!”

    “凭啥?”石头愤愤道:“生猛海鲜都让你一个人包圆了,剩个毫无营养的油腻大猪头,你倒是好心转赠给我,我不要!”

    凌阳把石头拉到一个僻静的楼梯转角,挤眉弄眼道:“我说你爹妈怎么给你取名叫石头,果真是人如其名,又臭又硬,一点都不知道变通。你不是梦想着考进荆阳市的警校吗?我都打听过了,那所警校里的学生,几乎都是部队和地方武装部高干家的子女,才能走关系去念书。对外招生必须在零表报考,收的学生不多,要求还十分严苛。你的身体素质和学习成绩倒是不错,不过你打架打出了一身的伤疤,还特么赶时兴搞了个纹身,体检的时候一定不会过关……”

    “哪次打架不是你惹了祸,我去帮你摆平?如果不是你每次都临阵脱逃的话,我会被人家群殴出一身伤疤?还有那个纹身,也是你特么硬拿钢笔尖给我扎出来的,说纹上一条龙显得更像是江湖人士,不过你给我纹的那叫个啥?那是龙吗?一看就是条弯弯曲曲的蚯蚓!你知道因为这个,别人给我取绰号叫什么吗?叫特酿的土行孙!”

    石头越说越生气,唾沫星子溅了凌阳一脸,突然警惕道:“你突然说起这个干什么?”

    凌阳撩起校服的摆,在脸上擦了一把:“你特么属呲水枪的,说话别乱喷口水好不好?你傻了吧唧的没注意到,平时我可是没少注意观察那个胖妞。每天了晚自习,那个胖妞都会被一台军绿色的猛士吉普车接走,开车的司机一看就是个当兵的。我仔细打听过,那个胖妞的老爹,是武警部队的后勤科科长,在荆阳警校里挂名做指导员,路子宽得很。你要是把那个胖妞拿,他老爹一高兴,把你报送进警校里,还不是小菜一碟。”

    “这样干不太好吧。”石头迟疑道:“我总觉得这种手段过于卑鄙,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欺骗人家的感情,只是为了交换利益去上学,这种事我不想做。”

    “呸!呸你老丈母娘一脸灰!”凌阳对石头表现出巨大的鄙夷和唾弃:“你小子懂个屁的感情和利益。他们那些人手里攥着警校的入学名额,在熟人圈子里当成紧俏货高价售卖,就叫光彩?你看那个胖妞,身上穿着成套的森马和美特斯邦威,带着米帝国主义进口来的电子表,背着lv驴牌的书包,一天到晚往身上撒法国香水,拿烧鸡和卤猪蹄当零食吃,你当她挥霍的钱都是哪来的?还不是她老爹卖警校升学的名额赚来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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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真伪难辨() 
凌阳思绪,在自己的青葱年代飞驰。有苦有辣,有酸有甜,混杂在一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目光望向车窗外的遥远处,一时沉默不语。

    曹八修炼得成了精的老狐狸,见凌阳偌然慨叹的模样,虽然不知道凌阳在忧思些什么,却也知道和想念故乡的人和事脱离不了关系。于是委婉解劝了几句大丈夫志在四海,天为家,建功立业后衣锦还乡的话,开始旁敲侧击起凌阳的身世来。

    凌阳心知曹八这种身家雄厚的大生意人,招揽的手和护卫,必须家世清白,人品端正,否则引狼入室便得不偿失。好在凌阳瞪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是与生俱来的天份,后天又不断锤炼,缓缓讲述出一通凄苦的身世,半真半假,曹八也没有听出什么破绽。

    “我的故乡,是华国东北黑省的一个小山村,家族男丁稀薄,始终在深山里狩猎为生……家族的狩猎技能和拳脚刀枪本事,传到我的身上。因为不堪寂寞,在江湖上混了几年,却并不如意,树了数不清的仇家……最后只能带着家人,和帮会里所剩不多的几名兄弟,偷渡来南朝,想要投靠我在平壤一个开饭店的亲戚。”

    凌阳双手一摊:“后来的事,您都知道了。”

    曹八知道这些江湖人士,一旦踏入江湖,便会养成一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狂暴脾性,走到哪里都惹是生非,仗着武技在身,四处搅风搅雨。

    曹八把凌阳讲述的过往,前后仔细梳理了一遍,突然狐疑道:“我刚才见识了你的身手,可以说你的这一身能耐,在南朝的地界上,几乎可以纵横一方,难遇敌手,怎么会被一群小毛贼追得落荒而逃?”

    凌阳暗骂了一声老狐狸,不敢漫无边际的凭空捏造,露出一副不解而后怕的神情:“我和八哥初次见面,刚才说被匪徒打劫,只不过是言不由衷而已。实际上,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和兄弟们身上没有盘缠,坐不起车,徒步经过一条湖底隧道的时候,遇到了一群奇怪的打劫者。”

    “哦?怎么个奇怪法?”曹八追根究底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把兄弟你吓成这样?”

    凌阳故作羞赧:“我也看不出那群人的来头,而且他们似乎不是冲着我来的,好像是在隧道附近设埋伏,不知道要伏击什么样的目标人物。我和家人兄弟凑巧从那里经过,打乱了他们的计划,那些人才悍然动手,想要把我们的性命留。”

    凌阳压低了声音,往曹八身边凑了凑,神秘兮兮道:“我听那些人不小心露出的话,好像说什么朴家李家的,我也没听的分明。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伏击者里,有四五名达士存在,否则也不可能一个照面,就把我打得落荒而逃。”

    “什么,你无意中撞破了这样大的一件事?”曹八大惊:“他们口中说的,是不是江界市的朴家,和平壤李家?”

    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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