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清歌莫流觞-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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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
意识到他的想法,夜鹊轻笑一声,一边认认真真地检查牧洛笛的状况,一边却建议道:“你若是不自在,可以抱着孩子回你房间。我待会儿要给她施针,不能受到打扰,你和孩子在也不方便。”
听了这建议,十四也不扭捏,毕竟夜鹊是在认认真真地尽一个大夫的职责,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离开了牧洛笛的房间。
孩子哭的累了,已经咬着手指睡得沉了。他虽然也累了一夜,但这种时候心里头惦记着牧洛笛的安危,又哪里睡得着,只能一边看着孩子睡觉,一边第二次向上天祈求千万别带走她。
想着想着,十四突然意识到夜鹊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十二年前,父皇突然得了怪病,就连宫里的太医都下了死讯了,但那时恰好顾尘清的祖父、父皇的第一任太傅已然归隐的顾然也病入膏肓,特意请了当年才二十出头的神医入京。
结果虽然这神医晚来一步,没法让寿命已终的顾然活过来,但却被十岁的顾尘清送到了宫里头,治好了父皇的怪病。那之后,这位神医就再次消失于山水之间。
可自此,父皇对年幼就才名远扬的顾尘清就另眼相看了,念其孤苦无依,特准其入宫随太傅学习。过了几年,顾尘清就水涨船高,入宫为官,然后一路做到了左相。
虽然过了那么久,又是他幼年时的记忆,但十四却还是依稀想起了那个神医的名字和模样,正是夜鹊。再对比此时正在给牧洛笛治疗的游医,无论名字还是五官都十分相像了。
没想到他和这个神医,竟然还有这样的境遇,也算是一番奇缘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总之天都已经开始朦朦发亮了,十四到厨房熬了点红枣粥,回到大屋才见夜鹊从牧洛笛的房间里出来。
“神医,她怎么样了?”十四连忙上前问道。被他突然间称呼神医,夜鹊心里头有些讶异,嘴上却应道:“她这条命算是保住了,不过若是要她醒过来,还需要取血为引。我虽可以用自己的血,但一来我与她没那么紧要的关系,二来我若取了血,就没法继续医治她了。”
听到这里,十四立马伸出了胳膊,当机立断道:“那就取我的血!要多少你便拿多少好了!”没有半点犹豫,仿佛这不是要取血,而只是要他一根头发一样果断。
对此,夜鹊眸中闪过一丝赞许之意,却接着说道:“还有,她这两个月每天都要食用大量珍贵的药材,之后的半年也需要各种药材辅助调理。这些药材我虽然可以代为购买,但这银两我可出不起。”
取血都没有半点犹豫,更何况是出钱。十四二话没说,冲进自己屋里把所有的积蓄都拍在桌上,坚定道:“这些钱你都拿着,药材的事情就拜托了。”
望着桌上的几百两银票,夜鹊眼都没眨一下,当即笑道:“这些钱也就够个半月的量,但这药材过了这最后的七天就要等明年四月了。你看,是不是从哪里借点?”
说到这里,他话头一顿,眸光飘向十四腰间挂着的一个玉坠,接着道:“或者,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去当铺抵押些银两先拿来用着,将来再去将东西给赎回来?”
夜鹊的提示已经再明显不过了,可十四却稍微有些犹豫了。毕竟这个玉坠是他生母唯一留给他的东西,听说是她和父皇的定情信物,将来是要让他送给她的儿媳妇的。
见他有些犹豫,夜鹊也不催促,只是敛下眸子道:“银子的事你还有时间可以准备,眼下我还是先给你取血吧。”
十四连忙跟着夜鹊一起坐到桌前,伸出手,由着他割腕取血,心里头想的事情早跑远了。
若是在宫里头,什么样的药材都能拿到手,可在这里他无权无势,原本带出来的银两也够自己逍遥快活地过完这一辈子了,但偏偏这种时候对珍贵药材有了急需,全砸里头还有着很大的缺口。
不管是回京去求人帮忙,还是去南疆找十三哥,都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他送给牧洛笛的玉笛倒也是稀罕货,可他当然不舍得把玉笛给当了,眼下就只有这玉坠能帮得上忙了。反正都是要给媳妇的,这种时候拿来救媳妇的命不也算是物有所值吗?
想到这里,十四总算是下定了决心,吃过早饭就快马加鞭赶到翎城去当了这玉坠。泯镇虽也有当铺,但这种小镇能当出好货的不多,所以当铺压价压的狠,给出的价格也不会太高。翎城虽然远了不少,但为了确保能凑够这笔钱,他还是选择了那里。
十四把这决定和夜鹊一说,夜鹊也当即表示在他离开的这两日,会好好看着牧洛笛和孩子的,等他回来,肯定还他一个醒着的牧洛笛。有了这样的保证,十四结束了取血的事情,就急忙吃了早饭,上路了。到底还是想着早去早回。
等十四的身影彻底消失了,夜鹊才叹了口气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大声说道:“出来吧,我知道你在的,从昨夜起就没离开过吧?”
他的话音刚落,就见树上飘下一个白衣蹁跹的人来,他的脸虽还是清华无双,可头发却成了上半部分白下半部分黑的奇特模样。若是牧洛笛此时醒着,必然要惊愕地问一声:顾尘清,你怎么会在这里?
没错,来人就是顾尘清。他早就查到了她的下落,也知道十四追到了这里。他只是想在她生产之前来看看她,才匆匆从流放的北漠赶来这里,没想到听到的却是在她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他点破窗纸看进屋里,却见十四陪着她在生产,既没有大夫也没有稳婆。而在那之后,却传来了婴儿嘹亮的哭声。
想到她那身子骨如何挨得住生孩子的痛苦,顾尘清只好立刻运了轻功去了远一点的凤羽村把隐居在那里的夜鹊给带了过来。好在总算是及时赶到,把人安全地从地府门前带回来了。
也不知夜鹊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能把十四给支开,顾尘清一边恭恭敬敬地行了礼,一边感激道:“夜叔,这次当真是多亏你了。”
“诶,少主,这可使不得。您虽不愿接管我们无妄宫,但到底是前宫主唯一的儿子,也就是无妄宫的主子。我的哥哥在接管无妄宫之前就在全宫上下发过誓,此生您都是少主,只要您有吩咐,无妄宫上下万死不辞。”夜鹊连忙正了身形,回了礼应道。
“我想进去看看他们,应该无碍吧?”顾尘清不愿多谈那个话题,改口问道。
夜鹊知道他心里头所想,也顺势应道:“去吧,牧姑娘没那么快醒过来的。看看你的孩子也好,我听上官羲说了,这个孩子叫牧惜缘。不过,这孩子可未必是你的,要不要验一验?你那么上心,别到头来给他人做了嫁衣。”
“我没想过孩子会是我的,所以验不验都没有意义。夜叔不必费这心。”顾尘清敛下眸子,轻笑道,随后大步进了屋里。
第91章 3 …至亲家人慰心忧()
望着顾尘清翩然离去的身影,夜鹊是愣了半晌,总算明白了过来,这人说看看,当真就只是看看而已,甚至连伸手去碰碰牧洛笛,或者抱抱孩子这一类的举动都没有。
他是跟在顾尘清后头进屋的。进屋时,他嘴上还问道:“那我就不懂了,你既然连这孩子是不是你的都不在乎,却依然上心到这份上,为什么又偏要把她往上官羲那里推呢?”
闻言,顾尘清脚步一顿,浅浅一笑,说道:“夜叔你应该试过十四爷了,他确实是个值得托付的人吧?我本就有着痼疾,自然是没法长命的,与其不知何时就留她一人在世,倒不如让人能陪她白头偕老,不是更好吗?”
语气清淡的,仿佛并不是在决定人生大事,而只是闲话家常一般。
说到他的身体,夜鹊也是关心道:“我昨日趁你抓我来的时候悄悄替你诊过脉了,情势虽稳住了,但你这一身的绝世功夫也去了五成,往后遇事可别逞强,有事让无妄宫去办就行。”
顾尘清没有应话,只是静悄悄地在牧洛笛床前站了一会儿。夜鹊还想着是不是有什么话不方便当着他面说,所以下意识退出了门外。
结果,顾尘清也跟着走了出来。夜鹊刚想说上官羲这一去至少要一天,他可以多待一会儿。结果话没说出口,顾尘清已经摆摆手,出了大门,运着轻功很快就消失了。那叫一个潇洒。可惜反倒叫夜鹊有些郁闷了。
望着空空的院子,夜鹊只好叹了口气,端着还放在桌上的那碗血出了院子,往后山的杂草丛中一放,不多一会儿,就见一个形状奇异的小野兽跑了出来,欢快地喝了起来。
这是此地一种传说中的野兽,叫做虓,专喜欢食人血,但对于医人救命却是有着奇效。既然是传说中才存在的,自然是极其稀少的,他待在此地好几年才仅仅发现了这么一只而已。
不过它胆子小,不敢主动袭击活人,只能退而求其次从死人或者动物身上吸取血液。而且它对血液的喜爱程度有区别,比如夜鹊和牧洛笛的血,它就不喜欢。但看目前这样子,对上官羲的血倒是挺有兴趣的。如此这碗血也不算是白费了。
没错,救牧洛笛根本不需要上官羲的血。虽然换血之法确实存在,但这一次完全用不到那等高明的医术,况且从虓的选择上就可以看出这两人的血也根本不合适。
夜鹊之所以会这样说,也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上官羲对牧洛笛到底有多真心罢了。当然,建议他去当玉坠这种事情,也是考验的项目之一。
牧洛笛的问题关键还是身体不好,需要好好进补,好好调养就行了。别说顾尘清这一离开不久就会有大批药材和补品送到他手里头,就是上官羲拍出来的那几百两银票也足够了。
当然玉坠也会被无妄宫的人好好保存起来,将来不论是上官羲还是牧洛笛想去赎回,随时都可以。他也不用担心十四选择非无妄宫门下的当铺,毕竟典当这种事情会发生肯定是因为缺钱,既然如此,也就没理由拒绝出价更高的当铺吧?
如此上官羲手中有了足够的银两,能够完全从绣坊脱身一心一意地照顾牧洛笛和孩子,牧洛笛也不用操心银两的问题可以安心养病。那也算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了。
午后不久,夜鹊就接到当铺的飞鸽传书说是玉坠已经到手,上官羲在城里头买了些东西应该很快就会赶回的。
等他答复了消息,回到牧洛笛房间给她送药时,见她已经醒了,正靠坐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怀里的小宝贝,脸上的笑容温柔得溺人。
“你中过奇毒,不适合给孩子喂奶,生产时又大量出血,还是多卧床休息比较好,我特意寻附近的老乡讨了些羊奶,已经喂过孩子了。往后你可以给孩子寻个奶妈,或者继续喂食羊奶。”夜鹊一边解释着,一边将手里的药碗递了过去。
牧洛笛脸上闪过一抹遗憾,很快又恢复了神采,小心翼翼地把宝贝放下了,这才接过药碗,诚恳道:“这回真的多亏恩公来得巧,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若是他日有需要我的地方,还请恩公明言。”
不能给宝宝喂奶,这对于任何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母亲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事情。但牧洛笛却早有预料,原本这孩子就来之不易,又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甚至她也一只脚跨进了鬼门关。但当她睁开眼看到健健康康的孩子那一瞬间,又有什么是不能释怀的呢?
遗憾固然会有。每个人的人生都必然会有一些遗憾之事,有些可以弥补,有些却是永远。但这就是人生百态,如果眼睛里只有这些遗憾,就会忽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如此,只能恶性循环,不断地制造新的遗憾。
所以,牧洛笛能重新睁开眼看到孩子就在身边,她的心里就已经豁然开朗了。这个孩子就像是老天爷都对她某些莫名的固执与坚持看不过眼,因而特意送来的神使。有了他,她心中虽还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但这些遗憾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
接过空了的药碗,夜鹊才笑道:“我只不过来的凑巧罢了。你要谢,我自然也不会推辞。不过你更要多谢你家那位小哥。没有他,我也无力回天。”
少主那个人对自己要做的事情很少解释什么,夜鹊也没法从他那里了解到牧洛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他的两个小徒弟倒是对她十分崇拜,提起她时总是两眼亮晶晶的。既能得顾尘清那样清冷的人青睐,又能吸引纯真的孩子,想来她必是有什么过人之处了。
不过,他自己已经心有所属了,对旁人就提不起什么探究的兴趣。所以他没细问过那些,只是按照少主的意思救了人,顺带也在牧洛笛和上官羲身后推一把而已。
见他提起十四,牧洛笛面上一红,敛下眸,老实应道:“那是自然,没有他,这孩子能不能活下来都是问题。不过,我有些不知该如何谢他。”
对这个君儿的师傅,牧洛笛也只是见过几面,说过几句话,不过她到底三番几次地受着人家的救命之恩,在他面前还说那种场面话那就太过失礼了。
“不止是你的孩子,他还为了你割腕取血做药引,甚至把他随身带着的那玉坠到城里头当掉换银两给你买药了。虽然我不清楚你们是什么样的关系,但至少我能肯定这个男人值得托付终身。”夜鹊顺着她的话答道。
在牧洛笛的眼里,他可能就只是白问君和小懒的师傅。他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戳穿牧洛笛和上官羲的身份,只是半真半假地说明了想法而已。
夜鹊说的事情,牧洛笛显然没有料到。突然听他这么一提,她心里头也有些震撼。
人如果想要一样东西,付出代价是必然的,只是人也会对这代价和想要之物进行一个衡量。最常见的说法莫过于值不值得。如果有一样东西,是这个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的。那这个东西对这个人的重要性就可见一斑了。
最典型的代表,比如上官逸。因此,牧洛笛能理解他的想法,只是不认同他的做法罢了。
所以,同样的,牧洛笛知道,为了追求她,十四愿意付出好意,甚至以舍弃荣华富贵为代价。但她不知道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