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皮王妃酷王爷[番外+续]-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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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一百两黄金,真的让我一星期花光了?这黑雪国的商人可真黑,物价那叫一个高啊!我就奇怪了——那些平民百姓是咋活滴呢?
“真的一点也没有了?”我不死心,巴巴地瞅着喜儿:“你再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拉下了的。”
“小姐,真的没有了。”喜儿急了,弯着手指慌慌地算给我听:“那天逛街花掉了二十两,后来交给少爷七十两办学校,昨儿个你又拿走了十两,可不刚刚好一百两?”
“那,有没有可以换钱的首饰?”确信喜儿真的没有诳我,真的再也拿不出现银。我抚着下巴,在房里来回转了几圈,终于站定身子,微笑着瞅着喜儿:“有的话,先拿出来换点钱。”
“小姐,你要当首饰?”喜儿错愕地瞪圆了眼睛,好象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只大恐龙:“那怎么成?给人知道,光唾沫星子都该把你淹死了。”顿了顿,从怀里掏出她那只精美的荷包,递过来道:“小姐要是实在等着用钱的话,喜儿这里还有二十两碎银,不如先拿去应应急?”
我泄气地瞧了瞧她,摇了摇头:“不用了,你留着自己用吧。我再想别的办法。”——诶,一百两黄金我都能在十天之内花光,这二十两银子能成什么事?
正皱着眉冥思苦想之际,“花的银子就到帐上支吧。”归宁日那天早上,君默言说的这句话忽然鬼神使差地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对啊,我怎么忘了他呢?谁知道呢?说不定,君默言就是那块可以攻玉的石头呢?
反正咱也不白花他的银子,就当跟他借——过后赚了钱再还他就是了,大不了再加点利息。嘿嘿,他占了我名义上老公的位置,害我把不到俊男,总得补偿补偿我,对吧?
心动不如行动。我匆匆梳洗完,带上喜儿就往帐房里跑——这丫头,让我的“一夜未归”吓坏了,这回说啥也不肯让我单独行动了。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了。唉,做女人难,做一个古代女人更难哪。
“小的刘辉,见过王妃。”一个中年发福身材矮胖的男子,远远的见到我们一行人,立刻迎了出来,向我行礼问安。
“恩,不必多礼。”我微笑着向他点头,一边装做不经意地与他闲聊,一边慢慢跨进了帐房:“你是帐房里管事的?”
“是的,小的一直跟在王爷身边。”刘辉垂着双手神色恭敬地回话,一边低声道:“蠢材,王妃来了,还不问安?”
帐房里面几个埋头在帐本里忙碌的男子见到我进去,全都放下手中的事,齐刷刷地弯腰见礼:“见过王妃。”
“恩。大家不必多礼,我只是随便看看,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我笑眯眯地扫视他们。
“王妃请到偏厅奉茶。”刘管事将我引到一间环境颇为优雅的客厅让了座,告了罪,便匆匆下去了——诶,该怎么跟他开口提钱的事?
这辈子虽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可家境还算小康。父母一对书呆,只知埋头研究学术,对金钱全无概念。姐姐学业傲人,光奖学金就花不完了,大学又是保送军校,从头到脚国家给包了。所以我一直拿双份零用金,手头从没缺过钱。大学开始在报社兼职,后来成为职业写手,毕业又开一间酒吧,获利颇丰。这伸手问人要钱的事,还真是生平头一回。
刚刚来的路上凭着一股子傻劲,满不当一回事。到了这里,才明白心里想是一回事,真正事到临头,求人的那只手要伸出去,竟是那么的难!正胡思乱想,苦无良策之际,刘管事又匆匆走了进来,堆着一脸的笑,递过来一只信封。
“这是什么?”我狐疑地接了过来,微微讶异——我在此人地两生,有谁会托人带信给我?
“咳,王爷吩咐了,若是王妃来了便交给你。”刘辉垂着手,嘴里恭恭敬敬地回答,好奇的目光不断地偷偷向我身上溜了过来。
“君默言?”我更加百思不解——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讲,还用得着写信?慢着,不对啊,就算是写信,也应该是交给喜儿才对啊,怎么会交到帐房?难道……?不会吧,他有那么好心?!
我按捺住狂跳的心脏,拆开信封,打开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里面躺着一叠簇新的银票。全是百两一张,随便数了数,少说也有一千两。哇!发了!
嘿嘿,这姓君的那天说的原来不是玩笑话,更不是客套话——他,是认真的。
持着那一叠银票,我心情愉悦,唇角慢慢地上扬——原来,君默言真的是一块可以攻玉的石头!
全卷 第三二章 逸林书社
人胖就喘,财大气粗。我口袋里有了银子,立马来了精神。当下马不停蹄,又转向学校奔去——现在,时间就成了很重要的一环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我的手脚够不够快了。
直接出了王府西侧门,杀到学校门口一瞧,乐了——正赶上工匠往里送新的桌椅呢。林书桐背对着我,正指挥着仆役摆放那些桌椅,着一身浅蓝的长衫,系一条青色的腰带,沐浴在秋日的晨光里,不知为什么,他颀长的背影看上去竟带了一丝淡淡的忧郁。
“大哥。”我亲热地走了进去,冲他甜甜地一笑。
“你来了,”林书桐掉转头,不着痕迹地打量了我一遍,嘴角噙着一抹浅笑:“这么快酒就醒了?”
“嘿嘿,又没喝多少。”望着他挑起的眉毛,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家知道错了嘛,大哥就别糗我了。”
“他……没有为难你吧?”林书桐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关心地问了出来——这个他,指的该不是君默言吧?
换做昨天,我一定会翻着白眼回答——切,我自喝我的酒,关他什么事?可现在我刚拿了他的钱,总不好翻脸不认人吧?
“瞧你一脸的喜气,我真是多虑了。”林书桐不等我回答,已径自做出了结论。他掉转头默默瞅着墙角的几盆菊花,牵起嘴角,涩然一笑:“看来,经过昨夜,你们的关系有所改善了,是吗?”声音低哑,几不可闻,似讽又似嘲。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歪着头,心里美滋滋——虽然,跟君默言的关系并不是因为昨天的醉酒而改善。不过,我对他的观感有所改变那也是事实。至于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并不是重点。
“嘿嘿,昨夜真的谢谢你的成全,我的好大哥。”我用手肘轻轻撞了他一下,向他顽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哈哈,幸亏他想得周全,偷偷把我从窗户里送进去。不然,让君默言逮到我醉酒,谁知道会不会一气之下,让我的银票全变成蝴蝶飞走呢?
“可我,好象有点后悔了。”林书桐脸色微微一变,黝黑的星眸里闪过一丝黯然,忽然低低说了一句教我摸不着头脑的话——他后悔,后悔什么?后悔不该让我喝那么多酒?还是后悔不应该陪我去喝酒?他后悔?最应该后悔的那个应该是我才对吧?
“嘿,我才后悔呢。”我轻撇嘴角,向他弯腰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再扮了个鬼脸:“大哥,拜托你把昨天看到的,听到的全都忘掉吧。”
“……”林书桐低低说了一句,声音轻得好似被风一吹便散了。眼睛里恍惚有一抹失意与落寞一闪而过——是吧?我没瞧错吧?一夜之间,他好象变得有满腹的心事。
“你说什么?”我忍不住追问了一句——虽与他对面而站,那句话,却没有听清。
“没什么。”林书桐掉转视线,不着痕迹地转了话题:“一大早就跑过来,是不放心我,还是不放心你的学堂?”
“对了,”林书桐倒提醒了我——光顾着聊天,差点把正事给忘了。我拉着他走到后院,急急从袖子里掏出那叠银票,往他面前一递:“你看这些钱够不够让我买一间书坊?”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林书桐讶异地瞟了我一眼,接触到我微红的脸,恍然明白,自嘲地轻轻一笑:“原来你们的关系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
“嘿,姓君的是挺大方。”我咧唇,好心情地给予他应得的表扬。
“你买书坊做什么?”林书桐微皱了眉头,语气里含了明显的嘲弄:“这可不是个赚钱的行当,投入大,回报低。君默言不怕你败光他的家产?”
“切,大哥你少瞧不起人。”我挺了挺胸脯,横了他一眼:“我偏偏就要赚给你看。”
“这些可不够,”林书桐翻了翻那叠银票,眼睛里闪着复杂地光芒:“你真的想做?好好地呆在家里做你的王妃,不好吗?”
“不够?还差多少?”我有点泄气,闷闷地瞧着他——没想到买下一间印刷厂要这么贵?我到哪里再去找资金?目光转了转,忽然福至心灵,忍不住乐了——嘿,林书桐不就是现成的人选?找他入股,不就得了?有钱兄妹一起赚。
“你可别打我的主意。”林书桐轻轻拍了拍衣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脸防备地看着我。
“大哥?我们是不是好兄妹?”我不管,笑眯眯地瞧着他——哈,他倒挺聪明,居然明白我在打他的主意。
“不是。”林书桐横了我一眼,很干脆地否认。
“嘿嘿,我的好大哥,你不会这么无情吧?”我轻晃着他的衣袖,微噘着唇,放低了声音,笑意盈盈地软语相求:“与其每天闷在王府,与昭王相敬如冰,倒不如跟大哥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逍遥自在啊。你也不忍心看我不开心,对吧?”
“跟我在一起,你很开心?”林书桐双眸一亮,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字轻轻地问,好象生怕惊吓了谁,声音轻得象梦一样。
“是啊。”我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那还用说?总比对着君默言好多了吧?
“怀荫路的那家逸林书社是我们林家的产业,你喜欢的话,就去那里瞧瞧吧。”林书桐低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笑睇着我,摇了摇头:“只希望你不要太快弄垮它。虽然不赚钱,它可是我们林家的祖业。
书上说古代除了官府,私人刻印书籍的,都是些家境殷实的富商。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求利,而是求名。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
“你等着瞧好了,”我兴奋莫名,开心地跳了起来:“放心吧!保证让你赚到笑。”
“傻丫头,有这么高兴?”林书桐感染了我的喜悦,唇角微勾,扬起一个愉快地弧度。
“等一下,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先说好了,我们算是合伙,赚了钱对半分。”我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收起笑,正色瞧着林书桐——这书社可是林家产业,他只说让我经营。这利益分配的事不说好,万一到时赚了钱没我什么事,那我不是亏大了?
“切,不用了,小财迷。”林书桐失笑,伸手轻捏了捏我的鼻尖:“我不指望你赚的那点小钱。所以,赚多少都归你,成了吧?”——哈哈,可能突然意识到此举有些唐突,那张白皙的俊颜迅速地染上了一抹绯红,真好玩。
“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可别后悔?”我轻抿着唇,笑盈盈地斜睇着他——我轻松的态度终于化解了他的尴尬,让他释然地笑了。
“等你赚到钱再夸口也不迟。”林书桐笑吟吟地调侃:“到时亏大了,别到我这里来哭诉,我就阿弥陀佛了。”
“我要全黑雪最好的匠人,最好的设备。”我伸出四根手指在他眼前一晃,眼睛里精光闪闪,笑得神彩飞扬:“另外,印模的尺寸,我要特制的,比你们平时用的至少要大四到八倍。恩,具体的等我先看了模子再来详谈。”
“那么大?你疯了?”林书桐惊讶地挑起眉毛瞧向我,发出一连串的疑问:“谁会买那么大的一本书?携带也不方便。”
“哈哈,谁说要印书了?放心吧,我不印书。”瞧着林书桐一脸的莫明其妙,我乐得哈哈大笑——林大校长,还是让我来教你见识见识现代的文化事业吧。
我胸有成竹,不顾他一脸的愕然与疑惑,轻快地道:“越快越好,最好在十天之内给我做出来,我付三倍的价钱。这方面你比我熟,所以,你负责帮我找匠人,另外还得替我监督他们的质量。”
嘿嘿,有个管文化事业的大哥还真是好啊,操起来方便还不用愧疚——反正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对吧?
PS:完蛋;这两天眼睛又痛又干;还淌眼泪。医生说是干眼症;让我多休息。不知道错字都改好了没有?大大们帮我抓点错字吧。
全卷 第三三章 色狼当道
不花一个子,就得到了一间书社,我心情愉快得不得了。告别了林书桐,出了学校大门,才觉得肚子饿了起来——这才想起,从早上醒来我就一直在为我心中的宏图大业而奔走,根本没来得及顾上自己的五脏庙。
雅香居的食物虽然好吃,可我昨晚才在那里喝醉了酒,今天有些不好意思又往那里去了——怎么也得过个三五七日的吧?
涌金路太过繁华,商铺林立,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多,我也不敢从那里经过——好钢得用在刀刃上,可不能再乱花银子了。
“小姐,咱们去夕照楼吧。”喜儿见我拿不定主意,笑着给我提建议:“那里风景绝佳,翡翠水晶肘子更是一绝,离怀荫路也近。吃完了还可以顺便到书社去瞧一瞧。”
嗬,这小丫头还真机灵,猜人心思那叫一个绝。跟了我这么几天,已经摸准了我的脾气了——在旁边听了我跟林书桐的对话,就知道我肯定忍不住要去瞧一瞧“自己”的书社。
“那好吧,就依你一回。”我笑吟吟地斜睨了她一眼,兴冲冲地跟着她往庆春路走去。
“小姐,你真的想当书商?”在夕照楼的大堂里坐定,随意点了几样小菜。在等上菜的空档,喜儿终于憋不住,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发问。
“是啊,你觉得能行吗?”我懒懒地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回答——恩,这里处在山坡上,地势高,若是傍晚来此,楼上的视野广阔,边赏夕阳边喝酒,倒的确是个惬意的去处。
“我认字不多,哪里懂这些?”喜儿神色微微有些扭捏,顿了顿,才接着往下说:“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