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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俏皮王妃酷王爷[番外+续]-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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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咱们就到别处先学着。别处要再不收,大不了姐姐开一家书院给你念,行了吧?等长大了再考进来,不就成了?”我伸出魔爪揪了揪他的耳朵,笑眯眯地随口许愿:“总之,你放心。你念书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嘿,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那死小孩,一听我要帮他,连揪他耳朵也不躲了,乖乖站在那里偏着头给我拧。

    “真的?姐姐真的开一家书院?”沈觉明兴奋得两眼放出异彩,小脸涨得通红,喜滋滋地道:“那心言,飞宇,啸天,淘淘,二丫……他们也全能上学堂了吗?”

    听着从他嘴里飞快地吐出一长串的名单,我的脸都绿了——我的妈呀!把我当肥羊在宰呢?那么多人,我干脆啥事也别做,在这里办一所希望小学得了!

    “上,干嘛不上?全都上。”我有气无力地低喃——得,谁让我多管闲事来着?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吧?我的小金猪啊,这下子可真的全飞了!

    “姐姐,你真好,真的,比天上的仙女还要好!”沈小鬼感激滋零地瞅着我,两只手在身前胡乱地绞成麻花状,围着我团团转,兴奋得只差没有摇尾巴了。

    “嘿嘿。”被他的喜悦所感染,我终于释怀——唉!不就是一堆虚拟货币吗?反正咱也带不走,有啥好惋惜的?还能抵得上他这满脸纯真的笑容?我回去大笔一挥,想要多少都有!

    不过,要是让小妖那死爱钱的妮子知道,我居然把金灿灿的金子花在了不相干的人身上……呃,不知道会不会被她唾弃到下辈子?

    “对了,还未曾请教姐姐的芳名啊?”沈小朋友机灵地眨巴着大眼睛,冲我笑成了一朵花——嘿嘿,这小家伙狡猾的大大滴,怕我开空头支票是吧?

    “我是林书雁,不过,我喜欢你叫我小雪姐姐。林书桐林大人是我大哥。”我微笑着轻刮他的鼻尖,调侃地道:“所以,你不必担心我骗你。

    “呃,小雪姐姐,我不是那个意思啦。”沈觉明到底年幼,被我点破心思,脸涨得通红,缩着肩膀,低垂着头,小小声地分辩——神情扭捏到了极点。

    “小鬼,这么努力念书,想变第二个江子枫啊?”我乐得哈哈笑,半是打趣半是套消息。

    “我才不要变那个轻浮浪荡的江子枫,他都几天没来了。”谁料沈小友鼻子一皱,对于我这句貌似夸奖的话哧之以鼻:“我要学林大人。”

    “好,你好好用功,将来成就一定超过我大哥。”我微笑着摸摸他的头——小家伙志气挺高,还是林书桐的铁杆粉丝哦。

    “啊,天色不早,我得去帮娘做事了。”听到悠长的钟声,沈觉明惊得跳了起来,匆匆跑了几步,想想似乎觉得不妥,又停下来,弯腰向我行了一个大礼:“小雪姐姐,我走了。”

    “快去吧。”我微笑着目送他小小的身影灵活地在树林的缝隙间穿梭,很快没入密林之中,消失不见。这才抚了抚衣服上的绉褶,抬腿向林外走去。

    刚拐过一道弯,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下意识地回头观望。冷不防有一身材高大的男人打林间小道里冲了出来,一把将我紧紧地搂在怀中。那力道大得仿佛要将我全身的骨头都揉碎了……

    PS:按照投票结果;此文最终还是选用第一人称来写;不再更改。有不能体现到的内容;以后会用番外的形式来弥补。谢谢各位大大的参与和支持。

全卷 第二五章 醉眼逢人

    “放开我,我要喊人了!”我下意识地拼命挣扎,然而那人的力量大得惊人。浓烈的酒气混和着男人的体香,萦绕在我的鼻间,强烈地刺激着我的感官——奇怪的是,那气味并不难闻,是类似于汾酒的一种香气——真好笑,卖洒的时间长了,在这种危急的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去分析酒的种类。

    抢劫?杀人?强盗……流氓?脑中轰轰作响,血色迅速涌上脸颊。心底瞬间掠过无数种猜测,最后定格在“流氓”上——呃,在古代这叫什么来着?采花贼?有白天作案的采花贼吗?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这里是国子监,堂堂黑雪国的最高学府,一般屑小又岂能进来为非作歹?

    “雁儿!”男人一双健臂似铁箍似的紧紧缠绕在我的腰间,俯下头与我耳鬓厮磨,喉间发出低哑而满足的叹息。浓烈的酒气喷到我的脸上,拂乱了我敏感的神经。

    晕死,看来这男人是林书雁本尊的男友!怪不得她誓死也不肯嫁。最糟糕的是,此时此刻的我,明知道他认错了人,偏偏不能指正他的错误,更不能否认自己的身份!

    “你放开我,有话慢慢说!”我察觉到他的力道微微有所松懈,慌忙伸手抵住他的胸膛,极力想平复他激动的情绪。

    “不放,我再也不放你离开!”他声音嘶哑暗沉,饱含着痛楚与深情。迷蒙的醉眼里有火花在跳跃,狂乱地俯头试图捕捉我的红唇。

    我的心怦怦狂跳,下意识偏头躲过他的袭击,他濡湿而温热的唇擦过我的发丝,印在了我的耳垂上。慌乱中我伸手握住他的腰,一咬牙,抬腿,曲膝,狠狠地撞了上去。

    “啊!”他吃痛闷吼一声,双手捧着小腹,痛苦地蜷曲着身子蹲了下去。

    “你不要紧吧?”我乘机脱开他的掌握,跳开一米多远。侧着身子,掀眉斜瞅着他,一脸尴尬地道:“对不起!”

    呃,他一定很痛。这招是从姐姐那里学来的防身术,想不到在现代晚晚走夜路都没遇到鬼。跑到古代这民风淳朴之地,在朗朗乾坤之下,反而有了用武之地。

    “雁儿?”身后传来林书桐惊讶地低嚷,夹杂着阵阵低低地闷笑声。我惊讶地回头——狂晕!不远处竟然站着四名神情各异的男子。

    林书桐尴尬讶异,君惜玉兴味盎然,君默言面无表情,傅云涛一脸的坏笑——看戏的成份也太明显了吧?

    很好,明明看到我被人欺侮,四个男人里,居然一个伸出援手的也没有?呆在一边凉凉地看好戏?如果我是真的林书雁,或者我一个情不自禁,被他吸引,那不是什么丑态都被看光?

    我恼怒地目光从这四个男人脸上一一扫过,最后定格在君默言那波澜不惊的俊颜上——就算我不是他心之所爱;就算他娶我情非得已;就算他有一百个理由憎恨林书雁……但是,当一个男人,目睹自己的妻子受辱。呃……好吧,我承认,说受辱可能太严重了一点。不过,总是一种骚扰吧?他,怎么可以袖手旁观?

    再怎么装萧索,孤寂,漠然……都改变不了他骨子里的冷血无情!我恶狠狠地瞪着他,凛然无惧,毫不退缩——君默言,你完了!你这只死沙猪!就连阿桃那种女人,你都不配拥有!男一号?做梦去吧!我要写死你!我一定要写死你!!

    “雁儿,雁儿……”那男人蹲在地上,嘴里勿自发出声声痛楚地低喃。

    “子枫,你不是告假了吗?在这里发什么酒疯?”林书桐尴尬地瞟一眼君默言,又惊又怒地喝斥着他——原来,他就是江子枫!淮南王世子,林书桐的得意门生!

    他身材高大,体格强健,发丝浓黑而紊乱,好象很久都不曾好好地梳理过。眼色浑浊,嘴唇上乱生着青髭,浑身散发着颓废的味道。蓝色的长衫皱巴巴的,领口敞开,露出一大片小麦色的肌肤——象个中世纪的骑士,一点也不象我想象中温文尔雅,才气纵横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雁儿,你为什么要嫁人?”江子枫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醉眼蒙胧,冲着我嘶哑着声音狂吼:“虽然我江家日渐势微,好歹也还是个世子。你嫁给我,总好过嫁给一个马贼!”吼完,身子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只得扶着头,又蹲了下去。

    “嘿嘿,他胆子倒不小,居然敢当着你的面,调戏你的娘子。”傅云涛双手抱胸,嘴角勾起一抹浅笑,笑意却不达眼底。斜睇着君默言,揶揄地道:“默言,你打算怎么办?”

    君默言紧绷着脸,面沉如水,冷厉的目光似寒冰掠过我投向君惜玉,一字一字从齿缝里迸出一句:“这就是你替我赐的好姻缘。”

    “咳,”君惜玉尴尬地轻咳一声,求救的目光向林书桐瞟了过去,被他低头避开,便又绕回到我的脸上:“这,这都是过去的事了。默言,你也看到了,都是江子枫一厢情愿,二嫂可没有犯糊涂。”

    哼!什么叫犯糊涂?难道顺应圣旨,违背心意嫁一个不爱自己的人,那就不是犯糊涂了吗?我冷然一笑,嘲弄地睇着他,将他迫得掉开视线——猪,一群沙猪!

    “雁儿,你先回去。”林书桐皱着眉头,咬牙低声吩咐。

    我抿着唇,冷然一笑,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缓缓走到江子枫身边,轻轻扶着他的手臂,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柔声却坚决地道:“大丈夫何患无妻?你堂堂一个男子汉,为了个女人要死要活,有何出息?给我站起来!”

    “那,怎么样才算有出息?”江子枫反手握住我的手,象握住了救命的稻草,满怀希望地瞧着我:“你告诉我,雁儿!”

    “振作起来,奋发图强。”我转头,纤手一扬,直指君默言,在众人的一片吸气声里,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道:“就算不择手段也要把他打倒!把他打下十八层地狱!”

全卷 第二六章 情若连环

    “哇!好狠!”傅云涛假意打了个冷颤,似笑非笑地睇着我,饶有趣味地调侃道:“默言,看来嫂子对你有很多不满。”

    “哼。”君默言黝黑的眸子深深地凝视着我,轻哼一声,不置可否——我这么说他,他竟然不生气?还是说,他已经气到无话可说?

    “你闭嘴,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还轮不到你来管。”我冷冷地瞧着他——这人明明知道我跟君默言之间的协议,明白我跟他之间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关系。老喜欢隔岸观火,摆出自以为潇洒的姿态,对别人的家事指指点点,典型的八卦男。

    “呃……”傅云涛不料我如此不给他留情面,在君惜玉嘲弄的眼光中,讪讪地摸了摸鼻子,知趣地闭了嘴,闪到一边去了。

    “雁儿?”林书桐作势低喝一声,可任谁也听得出来,阻止的意愿并不强烈——显然,他老早看他们也不顺眼了,只苦于没有机会与胆量。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我低声叹息,同情地瞧着那个神情迷惘,容颜憔悴的男子:“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忘掉过往吧,不值得的。”

    “不,我只要你回到我身边。”江子枫紧紧握住我的手,眼神狂乱,声音急切而痛楚。

    君默言紧绷着俊颜,轻抿着唇,冷冷的目光似X射线一样锁住我的视线,象要看到我的灵魂深处。

    瞧着君默言与江子枫二人对待林书雁截然不同的态度,我忍不住感慨万千——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感情一事尤其显得扑朔迷离——明明是同一个人,可有人视若珍宝,有人却弃如弊履。

    “对不起,事到如今,许多事情都已无法回头。”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怜悯地睇着他,缓慢而若有所指地道:“子枫,不管你怎么看,怎么想,怎么做,有些事情是早已注定了的,谁也无法改变。而我,已不再是昨天的我。所以,忘了我吧。”

    我无法对他说,林书雁已经香消玉陨。站在他面前的是苏秦——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女子。是我一手创造了他们的世界,却没来得及为他们规划未来,也没有给予他们幸福的结局。只能说太遗憾。

    我只是一个人,不是神——也许在小说里,你可以死一百次,但那毕竟是虚构。况且,那种优待也只有主角才有资格享有。所以,我也爱莫能助。

    我习惯按人物的性格来编排故事,不想让私人喜好来改变情节——可话说回来,有几个作者写作时,是不带自己的感情的?相信那样的文字,既使写出来,也无法感动人吧?

    当然,我回去后,还可以选择让林书雁起死回生。但那种不顾故事情节的发展,只随自己高兴任意安排人物的悲喜一事,我一般都尽量避免——毕竟在一本书里,总得有人牺牲。

    “……雁儿,没有你,我会死!”江子枫悲愤地怒吼,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来——对着一个陷在过往情绪里,分不清梦想与现实,纠缠不清的男人,我渐渐有些不耐,也不知他是不是借酒装疯?

    “怎么办?他会死哦?”傅云涛不怕死地从君惜玉的身后探出头来,凉凉地插了一句——看好戏的成份极浓。

    “如果实在活不下去,那,你就去死!”我用力甩开他的手,厌恶地瞪着他,连怜悯都懒得施舍。说完,我不再理这群神态各异,却一样自私的男人,径直掉头而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们现代都会女子,失恋了了不起上街血拼一次,晚上找一群好姐妹,聚在一起,抱怨发泄一通,痛哭一回,再大醉一场。睡一觉起来,第二天又是一尾活龙,精神抖擞地上阵与男人在职场上拼杀——哪会象他这么没出息;要死要活?脱线!

    “你,不回家?”君默言淡漠的声音,仿佛不带任何情绪,低低而又突兀地传入耳中。

    “我还有点事要跟大哥谈,晚点再回去。”我停下脚步,按捺住心头的诧异,淡然地交待了一声——我注意到他说的是回“家”,而不是回“府”,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可大了。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不过;我已无心去研究他的心态。总之;他既好言相对,我也没发疯,不必见人就咬。

    我没看错吧?君默言的眼角竟隐隐含了一丝笑意?他什么毛病——难不成刺激过度,精神失常了?切,我才不信经过大风大浪的他,会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与无关大局的事而挑起情绪?他从头至尾都很冷静的态度可作证明。

    忽然发现,我对他完全不了解。林书桐至少有一句话说对了“君默言此人城府极深”——他,果然不可以常理推断。

    “要不要让二哥留下来等你?”君惜玉亲热地微笑着大送免费人情——不愧是一国之君,懂得看准时机再开口,好过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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