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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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方臻的姑娘跟她握手,另一只手将自己的围脖往下拨了一下,冲赵明月笑:“你好!”赵明月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小脸、大眼睛,长得很秀丽,不过就是黑了点,一笑露一口洁白的牙齿。
沈旭跃将方臻手里的行李接过来:“走吧,回去吃饭,就等你们了。”
两个男人走在前头,赵明月和方臻走在后面:“第一次来北京吗?”
方臻点点头:“是的,没想到这么冷。”方臻的鼻子冻得通红,说话喷出一股白气。
赵明月说:“对啊,这边的最低温度都到零下十几度呢,跟广东没法比。”
方臻倒吸了口凉气:“我们那儿,最冷也才四五度,我都觉得受不了。”她说话没有卷舌音,都是直来直去的,不过声音还挺好听的。
“习惯就好了。室内还好,都有暖气,冬天其实也还好过。比我老家感觉要好一点。我们老家冬天下雨,寒气刺骨,那才叫折磨人。”赵明月笑道。
“你老家是哪里的?”
赵明月说:“X省。说起来是南方,跟你们那儿比起来又是不南不北的地方了。”
“嘻嘻,我还没去过呢,这是我第一次出广东省,没想到就跨越大半个中国了,坐车坐好久。”
两个女孩叽叽喳喳聊得非常火热,很快就热络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沈旭跃为什么要将赵明月带过来的缘故,怕方臻一个人突然融入大家会不太自在吧,要是跟赵明月熟了点,这会让她觉得自在些。
沈旭跃开动车子,拉着大家回家吃饭。
方臻的普通话虽然不够顺溜,但是交流完全不成问题的,她比赵明月年长几岁,今年已经二十六了,工作了好几年,也懂人情世故,跟沈父沈母交流得还算顺利。沈母似乎也没有表现出不喜欢来,不过要说多么热情客气,那还是说不上的。
吃了饭,大家聊了一会儿天,沈启学领着女友去澡堂子里洗澡,家里剩下的人在一起聊天,沈馥郁说:“我看不错,懂礼貌,有眼色。”
沈旭跃也点头:“我知道她对大哥挺好的,我觉得这样就够了。”
沈父说:“反正我没什么意见,媳妇是自己挑的,以后受苦还是享福,都是自己受着。”
赵明月突然特别想笑,这大概就是他自己的深刻体会,他娶了沈母,这些年吃苦也好,享福也好,他自己心里有数。听沈旭跃说,父亲是个很大度的人,从来没有打骂过老婆,也很少在人前指责她。赵明月心想,这一点沈旭跃要是继承到了,自己的日子应该会很好过,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他的确是这么个人。
沈母发话了:“就是个子矮了点。我也不管了,随他去吧。只一点要求,都得回北京来。”儿子年纪大了,越拖越不是个事,这叫方臻的姑娘,家世什么的都不错,就是远了点,不过远点也没什么,反正是儿子娶过来,又不是嫁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fanny0702扔了一个地雷 胡思亂想的河豚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二位亲的鼓励和支持╭(╯3╰)╮
第七十八章 留校
这天晚上赵明月没有回学校,留在沈家过夜,和方臻一起挤一张床。晚上两个姑娘聊了不少话,估计方臻想通过赵明月了解沈父沈母的脾气性格以及对自己的态度,好几次都把话题往那方面引,赵明月说得很含糊其辞,只告诉她沈父沈母对她印象不错,并没有告诉她沈母的真实面目。沈母那种面目,也许永远也不会向方臻展示,自己又何必为沈母塑造一个不慈的形象呢,让她自己慢慢去发现吧。
赵明月发现,这个叫方臻的姑娘,性情真是温顺,说话也温柔,见谁都是笑盈盈的,令大家都很喜欢,连沈母都对她板不起脸来。而且又勤快又懂事,看样子沈家是能接受这姑娘嫁给沈启学了。赵明月心想,沈启学也的确需要找这么一个识大体的媳妇,毕竟是长子嘛。
见过人了,当然就该回去了,赵明月买是腊月二十四下午的车票,家里父母都等着回去过年呢。沈父沈母倒是想留过她在家里过年,赵明月想着以后结婚了,就不大可能回家过年了,所以还是坚持回去了。
沈旭跃本来说要送她回老家,然后又赶回来过年,赵明月拒绝了,这样太颠簸了,她已经来往过老家和北京多次,自己回家根本不成问题。沈旭跃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车,心里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什么闪失,赵明月回以安慰的笑容,被列车一声长鸣,带走了。
一路奔波,赵明月回到家中,家里一切如旧,父母身体健朗,兄嫂也很和睦,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大哥去卖了两趟茶,帮人捎带东西,一趟也能赚个几十块。二嫂的小店平均每个月也能赚个一二十块,这比在家干耗着强多了,所以也觉得很满意。
照母亲的话来说,现在就差着赵明朗的终身大事没着落了,要是也找了对象,她的心就彻底放下了。赵明朗则一脸泰然,表示完全不着急,慢慢找。
由于公社停止收购茶叶,这一带的茶农只能将茶叶拿到本地的市场去卖,这就形成了供过于求的情况,一些生意人见有利可图,便大肆打压茶价,大量低价收购茶叶,然后带到外面去卖。茶农也不是没想过自己到外面去卖,但是数量太少,太划不来。
月亮湾的茶叶因为自寻销路,倒是影响不大,周围村庄对月亮湾羡慕不已。有不少人便通过各种途径将自家的茶叶送到月亮湾来,委托亲朋帮忙卖茶叶,这样就能卖个好价钱了。赵明月听说了这个情况,便跟村干部说时机差不多已经成熟了,可以向周围村庄的茶农收购茶青。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周围十村八庄的人都过来打探消息,以确认是否属实。
赵明亮则有点担心销售问题,跑来跟妹妹请教:“我们固定给那三家市场供货,他们要的量也是固定的,这多出来的怎么办?”
赵明月说:“现在市场已经松动了,应该会有不少新开办的市场,可以主动去找路子。”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
赵明亮默记在心。赵明月又指点一下他跟人谈判的技巧,末了又交代说:“如果省城销不了,可以去上海试试,那边的市场更大,价格更好。”
赵明亮豁然开朗:“我懂了,妹妹,我懂了。”
赵明月笑了笑:“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多注意点就好。”
过完年,赵明月和于有清一起返校,两人闲话家常,赵明月问:“有芬姐回来拜年了吧,初二那天我去舅舅家了,又没碰上她。”
于有清叹了口气:“回来了,一直在家住着呢,现在都没回去。”
赵明月听出不对来:“怎么啦?和你姐夫吵架了吗?”
于有清说:“那个畜生,他不配做我姐夫。我让我姐跟他离婚。”
“发生什么事了?”赵明月不解地问。
于有清没好气地说:“他差点把我姐给打死了。”
赵明月惊骇地看着于有清:“这事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农村是最藏不住秘密的,出了这么大的事,赵明月居然没有听到风声,也许父母知道,但是没跟她说。
于有清说:“还不是因为我姐又生了个女儿,他们全家都嫌弃我姐不会生儿子,不给好脸子看。我姐跟她婆婆吵架,她婆婆还撺掇那个畜生来打我姐,还差点将我外甥女摔死了。”
赵明月无语地扶着额头,为什么成永强这辈子娶了于有芬,还是不断地生女儿,难道是注定命里没有儿子?可怜的于有芬,又成了重男轻女的牺牲品了:“那就离了吧,跟这人过有什么意思,不能让人这么作践自己。”
“我支持我姐离婚。但是我爹妈都不太赞同,我大哥也不是很赞同。”于有清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他们的意思,这年头离婚实在是太稀奇了。离了婚的女人就不好再嫁了,成家肯定是不会要孩子的,我姐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她又没手艺,以后孩子怎么办?”
赵明月说:“你怎么在家的时候不告诉我呢,应该早点和我说的,我好去劝劝你姐。那个畜生,居然会动手打人,真是没看出来。”
于有清又说:“我姐是年二十九那天回来的,遍体鳞伤。过年那个畜生都没登门,看样子完全没打算认错求饶。”
“你姐怎么说?”
“她不说话,也不回去,不知道怎么想的,问起来就只会哭。”
赵明月说:“那就离了吧,告诉你姐别担心。一定会有活路的,现在国家在开发经济,国家划了几个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广东那边有个深圳经济特区,很多香港人跑到那边建工厂,招收工人,她可以去那边找事做,绝对饿不死她们母女的。”
于有清看着赵明月,似乎问题到了她这里,就从来不是问题,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真的可以在那边找到事做吗?”他也是看报纸新闻的,知道那些政策,但是对于这些详细的内容却不知道,赵明月怎么知道深圳有香港工厂呢。
赵明月说:“当然可以,现在去那边的人很少,大家的信息都很蔽塞。不过去那边的话,都要到乡政府去办身份证和边防证,现在抓得严,这些证件绝对不能少。”人民公社已经于去年解体,建立了乡政府。
于有清点点头:“那我回头写信跟我姐说一声。”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要是我当面跟她说就好了,等到了学校,我给她写信封吧。成永强那个畜生,简直就不是人,要你姐干脆点,早点跟他离了,这样的男人留着干什么,给自己找罪受呢。”
于有清点点头:“嗯。”
赵明月的心情本来挺好的,但是听见于有芬的经历,心中顿时难受得要死,当初她费了那么老大的劲,将她从赵金云手里救下来,结果没想到命运还是这样多桀,她那命怎么那么苦呢。于有芬现在谁也靠不住,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命运了。
回到北京,沈旭跃告诉赵明月,家里已经同意了沈启学和方臻的婚事,他们俩今年就要结婚了,不过是在部队里办,一切从简。
赵明月听到这个消息,低落的心情才好一点:“那我们是不是要准备一份礼物啊。”
沈旭跃说:“对啊,我想好了,给我哥送一台海鸥相机,用我的稿费买。”
赵明月笑着说:“我没有稿费,那我还是从事老本行吧,给他们一人做一身衣裳。不过我估计他们也不怎么用得上,平时他们都是穿军装吧?”
“那不管他,他们总不能365天都穿军装吧,上次他们回来,不就没穿?”沈旭跃说。
赵明月点点头:“那行,我去买布料做衣服去。”
“先别忙,要等到五一才结婚呢,还早着呢。”沈旭跃拉着她说,“今天没事,我们好久没有出去逛逛了,去逛街吧。”
赵明月看了一眼沈旭跃,欣然同意了。
赵明月已经很久没有好好逛过百货商场了,她每次去商店买得最多的东西就是布料,还有针线纽扣之类的,总是买完东西就走了。宿舍里的几个姐妹也基本上不怎么逛街,大家都不富裕,省着钱办自己该办的东西。
赵明月发现,百货商场里的商品种类似乎丰富了不少,逛商场的人也更多了,熙熙攘攘的,都是顾客。这是国家的经济复苏的体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
赵明月看见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是从国外进口来的,不少人都觉得新鲜,看热闹的人很多,赵明月见惯不怪,沈旭跃的求知欲很强,看到稀奇的,要是人不多,就过去看看,赵明月就和他一起研究一番。
沈旭跃拉着赵明月到了鞋帽专柜,站着看了一会,然后指着一双带帮的高跟短靴说:“同志,给我拿那双女鞋来看看。”
赵明月说:“干嘛呢?”
“给你买双皮鞋穿。你不是说回家长冻疮了吗?我应该早点陪你来买鞋子的,穿一双保暖的鞋子回去就不会冻脚了。”沈旭跃说。
赵明月笑着说:“等过几天就好了,不要浪费钱。”
沈旭跃说:“北京的冬天还长着呢,起码还要两个月才能完全结束。”
售货员看沈旭跃穿得像个干部,赵明月一身衣着也很讲究,非常配合地将鞋子拿给了沈旭跃。其实他俩的衣服都是赵明月自己做的,但是款式都非常时髦,料子也不错。自己能赚钱,在穿着上,她倒是没苛刻自己,任何年代,先敬罗衫后敬人的都不少。
沈旭跃看着那双皮鞋,里面还有绒毛:“试一试吧。”
赵明月也不矫情,便问鞋的码数,换对了码子,这才试鞋:“大小合适。”
沈旭跃说:“我看看,还不错,要了吧。”
赵明月有些犹豫:“这鞋子穿不了多久,天又热了。”
“没关系,这鞋子是牛皮的,能穿好几年呢,等天冷了又能穿。”沈旭跃说。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自己脚上的皮鞋,是他爸部队里发的,他好像对自己的穿着不是很在意,有什么穿什么,没有刻意讲究过,只不过穿得很工整就是了。他现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赵明月给做的,从里到外都是,也难免就讲究起来了。
赵明月说:“那买了?”
“买吧。”沈旭跃问售货员,“多少钱一双,同志?”
“这是上海货,质量非常好好,还带羊毛的,牛皮鞋,非常耐穿,三十二元一双。”售货员说。北京到底还是大地方,售货员的素质也是与时俱进的,这要是早几年,估计没谁会主动介绍商品,你爱买不买。
赵明月咋舌,相当于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呢,她拉了一下沈旭跃的胳膊,沈旭跃说:“那麻烦你帮我包一下吧。”说着就从口袋里掏钱。
赵明月看见沈旭跃掏钱,连个钱夹子都没有,便想着一会儿给他买个皮夹子去。她压低了声音跟他说:“好贵啊。”
“不贵,这是必需品。”沈旭跃说。
赵明月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这算什么必需品。
沈旭跃帮赵明月提着鞋子,赵明月拉着他转了几圈,终于见到有卖皮夹子的了,赶紧过去:“我送你一个钱包,你挑一个自己喜欢的。”
沈旭跃说:“要这个干嘛,不是有口袋吗。”
赵明月心想,沈旭跃肯定不知道,钱夹和皮带在以后会被称为男人的脸面,她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