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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晴川-宋启珊-第7部分

小说: 晴川-宋启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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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过是玻璃被打破,一地的碎片,碎片当中还有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有人用石头砸启珊家的玻璃,启珊自问没有做过什么让人来砸她家玻璃的事,她打开窗户向下看,凌云飞站在楼下。 
启珊当时就想用那块石头打破他的头,但凌云飞一脸关心,他问:“为什么不开门?” 
启珊哭笑不得,这年轻小子,比张社更过份,简直不知道什么叫保持距离。 

启珊无言,做个手势让他上来,然后打开门。 
凌云飞进来:“启珊,你还好吧?” 
启珊微笑:“我没事。”伤心到死,也不至在后生小子面前失态,那种微笑,包含太多沧桑在里面,即使一切过去了,即使公主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生活,那些沧桑会留在身体上留在灵魂中,永远永远不会消失。 
凌云飞忽然觉得有点吃力,象启珊这样的人,不是他明白了解的,不是他能安慰照顾的,那么,他倒底用什么来爱启珊呢? 
即使用一生来爱一个人,那个人也未见得会把他放在心上。 
凌云飞可能是在这一刻爱上了启珊,同时,也在这一刻死了心。他半低着头:“启珊,即使你把我当做普通朋友,我仍希望能同你在一起,一起渡过这个难关,希望多少能帮到你一点。” 
启珊的手握住他手臂,轻轻地握一握:“我明白。” 
凌云飞苦笑,竟成了启珊安慰他。他只得道:“你不用理我,我给你准备点饭菜去。” 
启珊一个人做在客厅看电视,看喜剧,嘴角也带一丝微笑,可是,那双眼睛象看不见底的深渊,黑暗,除了黑暗,你在里面什么也看不到。黑夜会有星光,启珊眼里的深渊,是全黑的。 
电视里还珠格格发出清脆的笑声,启珊想:“我杀了一个人。我必须对一个人的死亡负责,而那个人,是我爱了十几年,依旧爱着的人。” 
启珊想:“我依旧爱着他!原来,我依旧爱着他!他问我能否回头,我为什么不哭出来,然后一连声地说‘能能能能能能’,我希望我说的是‘能’我希望杨杨能再站在我面前,让我说一千次能能能。我的那点自尊,我的那点骄傲,算什么?我不介意把我的自尊放在脚下踩上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那不会比现在更痛。绝不会。” 
为什么有些女人在丈夫出轨后不能断然离去?谁没有自尊?谁不知道自尊是个好东西?谁喜欢让人家放在脚底下踩,踩得高兴还嘲笑被踩者没有气节,谁不知道转身无言离去是一种高贵的选择。 
痛哪?离开爱了十年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痛! 
就象让吸毒的人戒毒一样,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没有经过的人不会理解,同样,没经历分离之痛的人也不会理解为什么女人拼命维护一段出了差错的婚姻。 
切掉一条手臂,没什么,即使不打麻药,能痛多久呢? 
只是你永远不再拥有常人都有的你也曾有的双臂,那种痛,会让你落泪多次。 
落泪多次。 

启珊看着小燕子乱用成语,她的嘴角挂着一丝笑。 
门铃响,启珊去开门,这回是张社,他头发微微有点凌乱,看见启珊松口气,然后问:“怎么搞的?笑得象个白痴?”

启珊转过脸,看镜子才发现自己脸上竟挂了个面具似可怕的笑容,她看着镜子,慢慢沉下脸来,整张脸挂了下来。 
张社道:“这样虽然难看,倒底正常多了。” 
又问:“玻璃怎么了?” 
启珊苦笑。 
张社立刻打电话叫人来修。 
启珊做个手势请他坐,问:“介意我去睡会儿吗?” 
张社立刻去给启珊倒水,然后手里拿着安定药片过来。 
启珊苦笑:“不至于吧?” 
张社道:“吃一次两次,过这一关,没有坏处。” 
启珊就着他的手,吃药喝水。 

很快就睡着了,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凌云飞听见门铃声,出来看一眼,见是张社,倒也点点头打个招呼,然后又去煮他的菜。 
张社见年轻男人从厨房里出来,倒也没什么妒忌,只是觉得讨厌,怎么?又来一个专门服侍女人会做菜的男人吗?为什么天底下肯低声下气的男人这么多,而启珊又偏吃他们这一套呢? 
凌云飞做好了饭,启珊也睡着了,他将饭温着,菜关了火放着。进到客厅拿自己的衣服。 
张社笑问:“走?不在这儿陪着了?” 
凌云飞从来不是善类,微笑道:“还没得到过夜的权利,你呢?” 
张社笑笑没回答,他总不能说:“我也是。”也不能说:“我可以。”凌云飞的嘴巴利害,张社有更大智慧。 
张社并不计较被人反讽,想了想问:“警察找过你吗?” 
凌云飞抬起头:“找我?” 
张社苦笑:“他们认为杨杨自杀的理由不充分,怀疑有谋杀的可能,要问问谁有杀他的动机。” 
凌云飞问:“跟我有关系吗?” 
张社笑了:“如果杨杨死了,公司的主设计师就是你了,而且,你正在追求杨杨的前妻,杨杨的前妻偏对前夫旧情未了,你说,跟你有没有关系?” 
凌云飞一时倒愣了:“我?” 
张社微笑。 
凌云飞半晌才回过神来:“这么好笑吗?警察不是先找的你?” 
张社笑道:“我已经说明,若是我,早十年就动手了,用不着等到现在,而且,他们已离婚,对我来说足够了,还不能得到启珊,那么杨杨死了,我仍旧得不到启珊。况且,同启珊来往的不是我一个,启珊现有新欢,不信,可以派人守在启珊门口。” 
凌云飞再机灵,这时也忍不住看看窗外,有没有人守在门口? 
不是他,不关他事,可是扯上人命关司,不是好玩的。 
张社说:“再来,可要小心了,被人抓到,不是好玩的,单是问你话,一问几天几夜,怎么熬呢?” 
凌云飞已开始盘算用不用躲两天。 
张社又说:“要是从此不登门呢?又让人家以为是做贼心虚,到时更说不清了。怎么办?要不慢慢地象好朋友一样少来几次?或是干脆另结新欢?” 
张社又笑问:“那天夜里九点二十你在哪?有人证吗?” 
凌云飞面色难看地站起来,也没说声再见,就离开了。 
张社过去看看熟睡的启珊,叹息:“又要花很长时间来疗伤了,那种无聊小子,我替你打发了吧。” 

张社打电话给他的老相识:“高杰,找两个手下替我吓吓那小子。” 
高杰不耐烦:“我正经事还忙不过来!” 
张社笑道:“我赞助你手下的先进分子七日豪华旅游。” 
那边想了想:“好,我派两个人去问问话。” 
张社关机,笑。 
小凌这种孩子,用来伤害杨杨是有余的,对于张社,他不过是只苍蝇,没空,放他在屋里嗡嗡嗡,有空了,‘啪’的一声就打死了。 

启珊在梦中无声地做着悲哀的哭泣的表情。 
张社在外面的沙发上睡着了。 

半夜,启珊为噩梦惊醒,瞪大眼睛看着窗外惨淡的月光。 
门外传来呼噜声,启珊惊得半边身子苏麻,是谁?是什么?是杨杨的鬼魂回来了吗? 
半晌,启珊缓过来,慢慢起身,打开门,看见躺在沙发上的张社。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启珊慢慢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这个张社! 
张社倒成了她灰暗人生中悄悄的一线光。 
启珊过去给张社加张毯子,张社反倒惊醒,一时梦里不身是客,看见启珊一愣,无限迷茫地望着启珊。 
启珊见他醒了,忍不住蹲下身子,在他面前问:“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张社心里一酸,不是他不想结,只是他再没见过象启珊那么蠢的人,而他又不想娶个聪明人,所以蹉跎至今。 
现在他最爱的人就在面前,殷殷垂询,又是香闺又是良辰,他不禁伸出手去,想拥她入怀,深情一吻。 
启珊一感到后背那只手臂的企图,立刻霍地起身:“不不不!张社!” 
张社坐起来:“为什么?启珊,为什么?” 
启珊一时失言:“杨杨尸骨未寒!” 
张社怒了:“他尸骨未寒同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他什么人?妻子吗?难道你还是他妻子吗?” 
启珊双唇微微颤抖,半晌道:“不干杨杨的事,我同你是没可能的。” 
张社问:“永不?” 
启珊回答:“永不!永不!永不!” 
沉默。 
沉默。 
张社忽然笑一声,然后说:“好,这下你可以回去安心睡觉了。” 
张社温柔地:“这下子,我死心了。去吧,启珊,回去睡个好觉。” 
启珊呆在那儿,以为张社会拂袖而去,以为张社会象上次那样愤怒地质问她。 
但是不,张社已不是当年的张社,他有他的自信与胸襟,还有杨杨没有的一往情深。只不过一往情深这四个字只能用在没得到对方时,得到了,不知是不是第二个杨杨。 
杨杨的不忠令启珊怀疑天下所有男人,其实不只是男人,所有人,自从忠孝仁义被批为封建以来,都不再可信了。 
如果对妻子或对丈夫不忠都被原谅,还有什么禁忌呢?社会允许我们背弃我们最亲密的人,给予自由的同时,我们不再拥有所谓的天长地久了,也不再有无怨无悔的痴情与惊天动地的爱情。 
只留下一份合同,上写:合则聚,不合则去。 
那样高贵与冷淡的现代世情中,张社的安慰让启珊有流泪的冲动,如果不是她已经没有眼泪的话,她一定会流泪的。 
张社说:“启珊。” 
启珊回过头:“我没事,我去睡了。”那样性感沙哑的声音,那孤独无助的语调,启珊不知道她这样说话,对男人来说简直是一种勾引。 
张社不语,这个他爱的女人,笨女人。 

那个坚强的宋启珊,在丈夫同她离婚后仍能谈笑的宋启珊,终于沉默了。 
杨杨死亡之初,她还能强挤出个笑容,直到那一天,曲玲来找她,笑容终于自她脸上消失。 
那一天,同每一天一样,启珊仍上班,下班回到家,埋头上到四楼,快到家了,启珊低头掏钳匙,忽然觉得有人影一闪,她一抬头,人影已到面前,启珊本能地要后退一步,但人家已冲到她面前,只听一声娇喝,耳畔一声巨响,启珊挨了结结实实一记耳光,在乱冒的金星中,启珊看到一个篷着头的瘦高年轻女子,冲她尖叫:“你杀了他!你杀了他!” 
启珊认得她,虽然她同她从未见面,她依然认得她,她就是曲玲。启珊也完全明白曲玲嘴里被她杀掉的‘他’指的是谁,一时间,启珊心灰意冷,无法反抗,她呆站在那儿,只差没把右脸也送上去请人打。 
曲玲还要扑上去打,忽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拉开,曲玲个子高大,发疯用力时,一般男人很难制服她,此时被人家一只手拎住,竟不能挣开,她不禁有点惊怕,只听那男人问:“启珊,怎么回事?” 
启珊这才清醒过来,一只手摸上自己的脸,麻苏苏的,象摸一片橡皮般,但是,这一切不能激起启珊的斗志,她觉得这一巴掌打碎了她蒙上眼强用挤出的笑脸装扮起来的天下太平,有人指着她的鼻子,说出了她一直深埋心底的痛,她,是一个凶手,她杀了人,她杀了她最爱的人。启珊嘴唇颤抖,半晌才说一声:“我没事,让她走吧。” 
那男人回过头看曲玲,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扭着曲玲的手臂,让曲玲的挣扎十分无力,但曲玲一直在挣扎,直到看见他看过来的眼神,那是一种冷冷的,带着野兽般危险气息的眼神,曲玲呆呆地回望他,他细细打量曲玲,那眼神让曲玲惊惶,然后,他说:“别再来搔扰宋女士,否则,你一定会后悔。”他说得很慢,同时曲玲可以感觉到手臂随着他慢慢吐出的每个字的每一下剧痛,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臂快要断掉了,她只希望快一点离开。 
曲玲几乎是逃跑的。 
那个救启珊的男人回过头来看启珊,却变得温和宽厚起来:“没事吧?小事情,是不是?” 
启珊没有哭,她疲倦地,慢慢地说:“梓行,我的灵魂,已经流尽最后一滴血了。” 
对,那个救了启珊的男人,不是张社,而是梓行。 
梓行此时听了启珊的这句话,竟笑了:“那你多幸运,而我,可以确实,在未来的日子里还要不断地受伤流血,直到死亡来临。启珊,人生的痛苦是没有止境的,你把现在的情况估计得太坏,又把未来估计得太好。” 
启珊打开门,请梓行进屋,一边叹气:“你这是安慰我吗?我听了感觉好多了。” 
梓行笑了,至少启珊现在还懂得讽刺与自嘲。 
启珊打开窗子通气,望着窗外,她问:“人生总是痛苦多欢乐少,为什么人们总是贪恋活着的每一分钟呢?” 
梓行道:“同死亡相比,活着只是一瞬间,所以不用着急结束生命,生命自会结束。” 
启珊没有反应,半晌才回过头,看见梓行倒象是吓了一跳的样子,然后才想起来刚刚发生过什么事,启珊的心口又一阵刺痛,她的恍惚不过是为了忘记自己做过什么,发生了什么,人家又说了什么,若一定要神志清醒过来,那种痛,会令她双手颤抖,额头冒汗。 
要是一直恍惚下去,会怎么样? 
大家都知道,那就是疯了。 
启珊并起四个手指,揉搓额角,她对自己说:“天哪,我不要疯!我不要疯,我宁可忍痛,我可以忍受的,我能忍受。人的命很贱,都如狗尾草般强韧,不!我不是一朵牡丹,也不是水莲花,我不会疯掉的,我只是会在无数个夜里辗转反侧,在无数个夜里痛不欲生,然后,所有的一切,会渐渐地淡去,象桌布上的旧茶渍,只留个影子,证明我曾经受伤,那样血淋淋的伤口,最终也是会痊愈的。” 
梓行本来有事,看启珊这种情形,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才好。启珊倒抬起头来,微笑:“有事吗?” 
梓行问:“黄萱好吗?” 
启珊道:“很好。” 
梓行笑笑:“过来办点事,在路上看到她。”梓行要告辞,启珊看着,欲言又止。 
梓行见启珊有话说,也不出声,只静静等着。 
启珊两手握在一起,半晌才道:“梓行,能帮我查一件事吗?” 
梓行点点头:“什么事?” 
启珊道:“我想知道某月某日午夜时到黎明,张社在哪里。” 
梓行点点头:“是杨杨死的时侯,张社是否在现场。” 
启珊声音低微:“不要让别人知道。” 
梓行道:“我明白。” 
启珊问:“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梓行摆摆手:“没事,看看老朋友。不打扰了,再见。” 
启珊送他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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