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佳偶2·欢喜冤家-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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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一部影集嘛。」
「那当然罗。」江若悠转回头看他,唇畔勾著得意的笑弧。
「怎麽?这回你又迷上谁了?」他太了解她了,就算再怎麽张力十足的电影或影集,要是没有一个她特别迷恋的男主角,她是不会用这种恍若朝圣的态度去欣赏的。
「你看不出来吗?」
「我觉得都差不多啊。」他耸耸肩,「每一个演员都不错,那些男性幕僚虽说长得不错,可也没有谁特别帅。」
「谁说没有?」黛眉紧紧一拧,「Josh啊!」
哦,那个跟他用同一个英文名字的家伙。
一个朦朦胧胧的形象跳入燕乔书脑海,可无论他怎麽凝神,就是无法令它更加清晰。
他决定那不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物。
「我看也没什麽……」
「谁说没什麽?你敢说我的副幕僚长没什麽!」明眸喷出烈焰,她看起来仿佛深受侮辱,一副想杀了他的模样,「他那麽英俊、迷人、幽默、富同情心、有责任感,你不觉得他看人的眼神很性感吗?」
「不觉得,我只知道这家伙很爱讽刺。」
「可讽刺得很巧妙,也不伤人。」她反驳,「那正是他独特的幽默啊……还有,他笑起来的模样,好可爱、好无辜,还有一对……」未完的语音如最轻柔的风,转瞬消逸。
「还有一对什麽?」他扬眉。
「还有……」她说不出话来了,感觉不仅呼吸梗在喉头,就连心脏似乎也暂时停止了跳动。
Josh还有一对可爱的酒窝,就像……就像他一样!
江若悠惊恐地睁大眼,这一刻忽然发现这阵子总令她念念不忘的Josh居然跟眼前这个男人有几分相似之处。
他们都善於讽刺,而且笑起来的感觉同样带著小男孩般的淡淡羞涩。
他们……天!他们连名字都一样,乔书的英文名字正巧也是Josh。「你怎麽可以……」她屏著气息,发现自己心跳奔腾难抑,「怎麽可以也叫Josh?」
「嘿,别说得一副好像我盗用那家伙名字似的,你要搞清楚,若悠,我可是从高中起就用这个英文名字了。」
是啊,他是从高中起就用这个英文名字了,她怎麽会忘了呢?
哦,她的Josh……
「若悠?若悠?你想什麽?这麽入神?」
是啊,她在胡思乱想些什麽?
江若悠蓦地凛神,感觉双颊奇异的滚烫,她眨眨眼,随口扯个话题,「你姊姊最近怎麽样了?」
「我姊姊?」燕乔书一怔,没料到她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变话题,「什麽怎麽样?」
「你不是写信告诉我说她今年年初决定搬到北京跟你姊夫一起住吗?」
「是啊。」
「她过得还好吧?」
「放心吧,姊姊跟姊夫感情好得很,怎麽会过不好?」燕乔书微笑,「在北京肯定也是夫唱妇随罗。就算有什麽不适应的地方,姊夫也会好好照顾她的。」那倒是。江若悠点头同意,记得前阵子她还在一本妇女杂志上看到记者对燕霜凝的专访,据说她跟陆苍麒在商界可是有名的模范夫妻。
「看样子她的婚姻应该很幸福。」
「是啊。」
「那你呢?」她突如其来地问。
「我?」
「看到你姊姊如此美满的婚姻,难道不会让你兴起起而效之的念头吗?毕竟你也年近而立之年,至少该交个女朋友吧。」
「嘿,若悠,你该不会在为我的终身大事担心吧?」他夸张地扬高语调,嘴角衔著半嘲弄的笑意,「先为你自己担忧吧,是谁今天下午连一个男人也钓不到的?」
「谁说我一个男人也钓不到?」她不服气地嘟嘴,「明明有一个帅哥主动跟我搭讪,是你不怀好意搞破坏。」
「好吧,就算我当时没有及时出现杀风景好了,难不成你会决定跟那家伙交往?」
「不会。」她嗤之以鼻,「他跟Josh比差多了!」
话语才刚刚冲出口,江若悠立刻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此Josh非彼Josh,可千万不要误会啊。她微微尴尬,心跳狂野,可燕乔书仿佛完全没听出异样,只是长声叹息。
「拜托你醒醒吧,若悠,你还要这样迷恋偶像多久?回到现实中看看真实世界里的男人吧。」
「什麽意思?」
「我说,你别这麽老迷那些萤幕上的偶像。」他摇头,「难怪到现在都交不到男朋友。」
「彼此彼此。」她冷哼,「怎麽不说你自己不交女朋友?」
「我是没时间。事业为重。」
「我现在也不想交。」她振振有辞地说著违心之论。
「你都二十八岁了,小姐。」
「那又怎样?」
「再不积极点恐怕嫁不出去了。」
「我的终身大事不劳您为我费心。」
「我只是不希望一个好端端的女人嫁不出去,你条件又不是太差,只是不像个女人而已。」他打量她,「瞧,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唇也够红润……对了,要再把这副黑框老处女眼镜拿掉的话,说不定能骗到几个男人。」这番话说来似褒似贬,非褒非贬,听得江若悠心中相当不是滋味。
「谢谢你的关心,哥儿们。」说著,她故意推了推黑框眼镜。
「不客气。」
「哎,你既然这麽有义气,不妨好人做到底如何?如果我到了三十岁还嫁不出去,你乾脆大发慈悲娶我算了。」她语带讥刺,明摆著为难他。
他却回答得明快,「没问题。」
她一呛,不敢实信地瞪他,「你开玩笑,燕乔书!」
「别误会。」他似乎也有些尴尬,「是你要我发挥骑士精神的。」
她不知该说些什麽,他略带尴尬的模样教她也不自在了起来,心跳加速、呼吸凌乱,脑子纠结成一团理不清的毛线,「呃,我们继续看电视吧。」她喃喃地建议。
「好主意。」他迅速点头,跟著她将眸光调向电视萤幕。
两个本来在沙发上懒懒并肩的身躯倏地正襟危坐,僵直成最凛然的姿势,而四束眸光皆是直直射向前方,不敢冒险偏离。
莹然柔美的月辉透过透明落地窗,静静洒落室内,圈住两张微微苍白且淡淡慌乱的容颜。
长夜未央。
第三章
这是一场属於艺术界的盛会。
刚过两点,便陆陆续续有宾客拿著邀请函进入位於晶华酒店宴会厅的会场,各具风格的穿著打扮与会场与众不同的布置相得益彰。
因为是艺术盛会,讲究的不是上流社会那种富贵风流,也不是商界那种气派雍容,有的,是属於艺术家的巧思、收藏家的品味。
宴会厅中央,摆的不是铺著蕾丝桌布的餐桌,而是一尊尊塑材不一、现代主义风格的雕像;地面,铺的不是名贵的波斯地毯,而是一层细致的白沙;墙上,挂的不是名家仿画,而是一块块仿佛随意剪裁的彩色拼布。
就连回旋於厅内的乐声,也不是悠扬动人的古典乐,而是情调懒散的拉丁爵士。
至於这个微微沙哑的男爵士歌手是谁燕乔书就猜不到了,坦白说,他对音乐确实没什麽天赋,也没多大兴趣,能够认出是拉丁爵士乐就很了不起了,哪还理会主唱是谁,唱的是哪一首歌。
如果是江若悠,或许还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若悠……
他一凛,强迫自己收束片刻迷惘的心神。
他在这个阳光普照的礼拜天,没通知若悠一声就悄然独自来参加这场酒会,可不是为了来此默念她的芳名,而是身负重要任务。
是的,他今天的确是身负要务——如果打扮成一个富有的收藏家来参加酒会算是个任务的话。
一念及此,燕乔书忍不住眸光一落,剑眉嫌恶地皱起。
他并不喜欢自己这样的打扮。
粉红色衬衫,宝蓝色的西装外套,白色西装长裤,金色细领带,这一身凡赛斯精品包裹出来的身躯让他像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
他不知道自己扮演的该死的是哪一门子的收藏家——哪个有品味的收藏家会将自己打扮成败家子的模样?如果这种堕落的浪荡子也能成为收藏家,肯定品味怪异。
问题是,他扮演的就是个浪荡子,就是个品味奇特的收藏家。
燕乔书叹息。看来他只有适应自己这样的打扮了,至少还有一点足堪安慰,起码来参加酒会的小姐淑女们似乎都喜欢他这样的穿著,停驻在他身上的眸光大多带著惊异的赞赏。
惊异,他能理解,但赞赏?燕乔书摇头,显然艺术界人士的品味不是他这个若悠口中可怜的小警察能明白的。
他轻轻一扯嘴角,微微自嘲,而这样讥讽的淡笑仿佛更吸引了女士们的注意,瞬间在他身旁围拢。
他保持微笑,不论深女士们抛向他任何话题都谈笑风生,挥洒自如。
直到一个略带乾涩的男声扬起,「看来这位先生很受欢迎啊,几乎抢走咱们这场酒会主角的锋头了。」
燕乔书倏然一凛,呼吸停顿半秒,可当他回过头後,依旧是一副懒洋洋的浪荡子神态。
「杜先生太抬举我了。陈君庭先生是从巴黎载誉归国的名画家,我不过是个无名小卒,怎能与他相提并论呢?」
他说的是真心话,虽说他今日打扮得如此花哨,会场的焦点基本还是在最近刚回台湾举办画展的新锐画家陈君庭以及他美丽出众的女伴身上的。
人家是真材实料的艺术家,而他不过是穿著名牌服饰招摇撞骗的穷警察。不过他当然不会让眼前的男人有任何机会察觉这一点。
他只是懒懒地发话,嘴角衔著淡淡浅笑,一面伸出右手,与穿著得体、脸庞线条却僵硬的中年男子轻轻一握,「JoshYen,久仰杜先生大名。」
「JoshYen?」男人眉毛一扬,原先黯淡的黑眸终於迸出两道精光,「你就是前阵子在苏富比拍卖会买下罗丹雕塑的买家?」
「没错,正是在下。」
「幸会幸会。」男人用力回握燕乔书,显然是真的感兴趣了,「杜云丰,叫我Richard吧。」
「Richard。」燕乔书微微一笑,「很早就想认识你了,不少朋友跟我推荐你,说你担任艺术经纪的经验是最老到的,想要什麽货色跟你说一声就得了,肯定上山下海都有办法找来。」
对他毫不吝惜的赞赏,杜云丰似乎颇为得意,一阵朗笑,「燕先生过奖了,能为大家服务是我的荣幸。」
「叫我Josh吧,以後恐怕还需要你的帮忙呢。」
「哪里。怎麽?现在燕先生有什麽特别想要的宝贝吗?」
「这个嘛……」燕乔书环顾四周众多竖起的耳朵,然後给了杜云丰一个若有深意的眼神。
杜云丰会意,沙哑一笑,「这样吧,我听说燕先生是奥地利华侨,我过两天就飞到欧洲了,不如到时我们再找机会见面。」
「你要到欧洲?」
「大概会待上几个月吧,我会在巴黎、慕尼黑、维也纳这几座城市各任一阵子,跟那边的客户磋商一些事情。」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到维也纳时记得跟我联系……」燕乔书说,五官分明的脸庞漾著明灿笑容,可心脏却紧紧一抽。
这家伙既然准备到欧洲,也就表示他在台湾留不久了,他必须订好最快的一班飞机回去。
若悠,若悠——不自觉地,他又在心底默念起她的名字,带著某种无法抑制的淡淡苦涩。好不容易见到她,又要分离了。
她会想他吗?
☆☆☆
她想念他!
江若悠不愿意对自己承认,可她的确想他——想那个无情无义,居然连面都不见,匆匆打个电话後就这麽莫名消失的男人。
记得周六夜晚,她几乎又是一夜无眠,隔天起床,还掩饰不住两个淡淡的黑眼圈。
她深深呼吸,做好了被他嘲笑为熊猫的准备。
可却见不到他。
他出门了!
室内少了他修长挺拔的身躯顿时显得空落起来,一阵孤寂跟著排山倒海袭向她。
她暗斥自己无聊,多少个日子她不都是这麽一个人住在这间房子吗?为什麽他才住进来两天,她就觉得少了他气氛不对了?
他没那麽重要吧,不过是一个暂时借住的朋友而已。
理智虽这麽想,但情感却不听使唤,即便她吃完早餐,翻完报纸,从书柜里取出汤姆·克兰西的小说来看,还是无法令自己专心。
《克里姆林宫的枢机主教》,这是她故意挑的一本书,汤姆的小说以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背景见长,这一本带著浓厚谍报意味的作品更非三心两意便可随便打发,绝对需要专心一致才能进入状况。
可问题她就是无法专心啊。
她的脑海里不停跳出那个家伙的身影,他的音容笑貌交错闪过,挑衅著她徒劳的努力。
「Leave me alone!」她终於摔下书本,抱住头,挫折地呻吟。
她觉得火大,该死的燕乔书既然身为客人,要出门至少也得跟她这个主人打一声招呼吧,就算他当自己住饭店,离开也要到柜台交钥匙啊。
这个男人简直可恶,可恶透顶!
她决定等他回来时好好教训他。
但他没有回来,就这麽走了,临行前匆匆从机场打了通电话给她。
「若悠,我必须搭晚上的飞机回维也纳。」
她不敢相信,拉高语音,「什麽?你就这麽走了?」
「没办法,突然有任务。」他简洁地解释。
任务。
这麽简单两个字便堵住了她所有咄咄逼人的质问,她只能咬牙,甚至还必须甜甜地祝福他,「那你自己保重吧。」
「你也是。」他低喃。
电话迅速断了线,唯有冰冷的嘟嘟声伴著她怔怔发愣。
当好不容易搞清楚瞬间纠缠住自己胸膛的酸涩竟逐渐化为泪雾,弥漫眼眶时,她决定自己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