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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狗尾草 02-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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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相普通的黑瘦男人,大声哭叫著求饶认错,脸上一把鼻涕一把泪,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更何况,这男人还是个不要脸的兔儿爷。
  然而他越是这样求饶,世庭就越是生气。世庭不明白,自己怎麽会对这种没有一丝廉耻、没有半点骨头的下贱东西有感觉。
  出手就越重。
  ……
  打到最後,阿良的脊背上已经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血肉翻卷,哭叫声逐渐黯哑下去,化做哀鸣,连求饶的话都再说不出。
  世庭也觉得手腕酸疼,这才停手,将血淋淋的鞭子弃在一旁。
  阿良几乎已成了个血人,鲜血从脊背上一直往下淌,沿著脚尖滴入树下泥土。
  世庭胸中的气稍微减了一些,然而仍有余怒未消。他指著阿良,转身面向众士兵:“以前这军中是何状况,我管不了。但是,今後军中若再有这种淫乱的事情发生,就等著和他一样!”
  士兵们诺诺不敢言。
  世庭略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瞟了瞟阿良:“至於这不要脸的下贱东西,以後也不配再穿衣裳……他既然是马垫,就把他锁在马棚里。用的时候牵出来,不用的时候,哪里都不要去。”
  说完,拂袖离开。
  等到世庭走得远了,才有卫兵上前,将遍体鳞伤的阿良从树上解下来,开始替他上药。
  并不是好心。而是世庭适才虽然下了狠手,神情震怒,但所说的话里面,却并没有要阿良性命的意思。
   
  **********************
  
  世庭回到大帐,看到赵铎一个人坐在帐内,在等他的模样。
  见世庭满面怒气进来,赵铎推了推手边的一盏茶:“渴了吗?来喝茶。”
  世庭坐到他身旁,也不答话,拿起那盏茶,揭开茶盖,凑到唇边一饮而尽。
  是一盏加了冰糖的花茶,放至温凉,世庭刚好觉得燥热,喝进肚子里说不出的舒坦。
  “世庭,你刚才所做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这一次,赵铎没有唤他将军。而往往赵铎在私底下这样喊他的时候,都是因为有什麽事要劝谏他的时候。
  世庭放下茶杯,神情渐渐从愤怒变成沮丧。
  “别的先不提。世庭,你告诉我……深更半夜,你为什麽要到那个马垫所在的营房里去?”赵铎望向世庭。
  “因为……我刚刚明白过来,我为什麽要留他在身旁。”世庭略略低下眼,“赵铎……我对他有那种感觉。从第一次见他开始,就有。”
  赵铎愣了半天,终於倒吸一口冷气,用手撑住额头:“……我的天。”
  “不,你不要误会,不是喜欢,我不可能喜欢那种下贱的东西。”世庭抬眼望向赵铎,语速变得有些急促,“正相反,我讨厌他,讨厌的不得了……但是,他又有某些地方,莫名其妙的吸引我……我不知道,该怎麽去形容……”
  赵铎点点头,打断世庭的话:“我明白。其实之前,我就隐隐有这种感觉。不过,总是不敢就这样确定罢了。”
  “撵他走吧,世庭。再这麽下去,於你於他,都没有任何好处。”
  世庭脱口而出:“不!不可能!”
  听世庭这麽讲,赵铎不再说话,头脑从适才的震惊中,慢慢冷静下来。
  世庭只有十五岁,虽说生在帝王家,早熟早慧了一些,到底还是个孩子。
  世庭对那个马垫的莫名迷恋,大概相当於年幼的孩子迷恋於玩泥巴。只不过他比那些孩子,多了一份理智,从而也多了一份苦闷挣扎。
  明明知道是肮脏的,明明知道是不好的,但就是那份禁忌感,让世庭想要追逐,想要弄清楚,因此才被吸引,才产生了某种莫名迷恋。
  对,只是这样而已。其实说起来,真的不算什麽大事。
  等到世庭再长大一些,有了更好的玩具,自然而然就不会再想去玩泥巴。
  仅仅是一个无任何背景、性情懦弱的乡下男人而已,到时怎麽处理都行。如今,就让世庭恣意放纵又有何妨。
  ……
  “赵铎。”世庭咬了咬下唇,“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卑鄙……我因为他做了那种事,所以打了他,还对士兵们说了那些话……但是我心里其实……”
  “不,将军,你没有错,而且做得很对。”
  赵铎站起身,朝世庭微笑:“军中要严明纪律,本身就需杀一儆百。他既然那般肮脏下贱,你打他,就是为他好,也让别的人看到惩戒。”
  世庭想了想:“话虽如此……”
  “为那样一个人,将军无须考虑太多。”赵铎将双手放在世庭的肩膀上,与他四目相对,“想要留著的话,就留著吧。他是将军的马垫,将军怎麽处理都好……将军的目光应该放在天下,不应该为这种事苦恼不休。”
  世庭犹疑片刻後,终於点点头。
  赵铎说得对,他是堂堂戴王之子,志在天下,不应在这种事情上纠缠苦恼。
  
  (待续)




《魍花开四季》之狗尾草(五)

  五
  
  世庭一句话,阿良从此便住在了马棚内。
  为了防止他逃跑和四处走动,兵营内的锻铁匠特意锻造了一个 铁项圈,焊死在他的脖颈处,连上铁链,牢牢锁在栓马桩上。
  他不能够穿衣服,只能睡在稻草堆里。每天双全喂马的时候,顺便给他带来饭菜,洗马的时候,顺便打水让他洗澡,就像是养一头牲口。
  然而最令他痛苦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双全不再跟他讲话。
  在马棚里住了三日,日日换药,阿良背上的密布伤痕渐渐结了形状丑陋的痂,虽然仍旧刺痛难耐,但比起之前痛得整夜整夜睡不著觉,已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正午时分,双全端著饭菜来到阿良身旁,阿良坐在稻草堆上,终於忍不住朝他开口:“全、全哥……你瘦了,这些日子来,过得可好麽?”
  双全望了阿良一眼,阿良的心顿时抽搐了一下。
  双全的眼睛里,充满了冷漠和轻鄙:“……你以後,最好不要再和我说话,免得被人看见了误会。”
  “但、但是……”阿良嗫嚅著,几乎要哭出来。
  “你害得我还不够吗?!”双全看著他的模样,终於大声咆哮,“虽然蒙将军恩典,也因为往日的一些功劳,我仍旧可以留在这里养马……但是,你知道这里的人都怎麽看我吗?!他们都在背後说我什麽吗?!都是因为你!你这个下贱的东西!!”
  “为什麽我还要天天面对你!!!”
  阿良在双全的怒斥中沈默著,低下头,将身体缩成一团。
  双全跺了跺脚,愤然离开。
  阿良将脸埋进臂弯,开始小声啜泣。
  从没有见到双全这麽生气,或许……或许他真的害了双全。
  但是,他不知道那夜发生的事会害了双全,他不知道那样做是错的。他只是想报答双全,想让双全开心舒服。
  从没有人告诉过他,那样做是错的,从来没有过。
   
  **********************
  
  立旗的第二十天,终於有人前来拔旗。是个十六七岁的低阶士兵。
  众人都道他出生牛犊不怕虎,等著他做出头椽子。谁知,他竟然真的得了千两黄金,官升一级,调到世庭身旁做了护卫。
  这时候,军中众人才知道後悔,後悔为何当初自己未曾前去拔旗。同时,他们也开始相信世庭的令出必行。
  如此,世庭统领三军所必须的“威”与“信”,就这样被建立起来。
  ……
  世庭与赵铎坐在大帐之中。面前,是那拔旗的士兵。
  他穿著护卫兵的轻甲,身形颀长矫健,头发乌黑,有著麦色的健康肌肤,眼睛明亮正直,脸庞还带著些稚气。
  宛若丛林中的兽,有种野性单纯的漂亮。宛若古印度神话中,勇敢无畏的少年神祗。
  世庭看见他,心里就有几分喜欢,笑道:“你叫什麽名字?”
  “禀将军,在下名叫雷肃。”士兵恭声回答。
  世庭又问:“为什麽会想到来拔旗呢?”
  雷肃望向世庭:“禀将军……因为在下斗胆猜想,将军是在用南门立柱之典。”
  世庭略略有些惊诧:“听你应对,倒像是念过几天书的……你既知如此,又为何到今日才来拔旗,不怕被人抢先?”
  “是,家父便是教私塾的先生,在下前年参的军,之前一直跟著父亲。在下等到今日才来拔旗,是为了让这件事流传更远更广,以便於将军此举得到最大成效……至於被人抢先与否,和将军的目的相比,就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听过这段回答,世庭不由微笑:“难得你能想得如此透彻,看来此番,我倒是得了一个好助力。对了,前年的话,你不过十四五岁,那时年龄尚幼,为何来参军呢?因为战乱离散、饥寒贫苦麽?”
  雷肃摇头:“在下原先与家父居於王城,平安喜乐,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至於十四五岁便从军……将军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却已统领三军。”
  “生逢乱世,好男儿便该早早发奋图强,找到自己应该行进的方向,建功立业,留万世声名。”
  世庭不由击了两下掌:“说得好!”
  此时世庭心里对雷肃的感觉,喜欢上又多了一层欣赏。
  赵铎在旁边,唇畔挂著微笑,看他们一问一答。和世庭一样,他也很喜欢这个眼睛明亮正直,有志向有抱负,又识得大体进退的雷肃。
  如果他没走眼,雷肃将来一定会成为世庭身旁,不可或缺的人物。
   
  **********************
  
  就这样,岁月匆匆,转眼间五年过去。
  世庭成长为二十岁的俊美青年,将南边境治理得井井有条,手握重兵,拓疆千顷,被封为武威镇南大元帅。
  赵铎仍然任世庭副将,在世庭身旁,寸步不离左右。
  那拔旗雷肃,则成为了先锋官,作战勇猛灵活,战功无数,深得世庭宠爱信任。
  而阿良,仍旧被锁在马棚内,仍旧是世庭的马垫。
  正值冬季。
  南方的冬天不比北方,动不动就飘鹅毛大雪。偶尔下雪,也不过是撒盐般的细细雪粉,在地上沾惹浅浅一层。
  有件稍微厚实些的棉衣,就可以度过整个冬天。
  但是马棚内的阿良,就连一件厚实些的棉衣都没有。只能裹著条破旧毡毯,将身体缩在稻草堆里。
  其实,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挨得过去。冬天阿良最怕的,是世庭要用马。
  清晨,阿良闭著眼睛,正窝在稻草堆里打盹。
  脖子上的铁链忽然被扯动,发出清脆响声,惊醒了阿良。他睁开眼睛,看到双全解开了栓在马桩上的另一端铁链,将目光投向他。
  外面刚下过一场细雪,很冷,但是阿良不敢怠慢,立即从稻草堆中爬出来,赤裸著身子,发著抖走到双全面前。
  世庭说过,他不配穿衣裳。
  双全不说话,替他拈掉身上头上粘著的几根稻草,牵了他就往马棚外面走,就像牵一匹马。
  比起五年前,双全瘦了,也沈默了,神情总是严肃得像雕塑。因为那一夜的荒唐,这五年里,人们的异样眼光将双全压得抬不起头来。
  双全活得也并不轻松。不过,总还有个盼头。
  等到再养几年马,攒到足够的银子,他就回老家去,娶一房媳妇好好过日子。那时候,就不再有这些烦心事,不必再面对那肮脏下贱如污泥的人。
  阿良知道双全的心思,知道双全厌恶自己,却不得不面对自己。所以他每当面对双全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生怕在什麽地方做错了,让双全更加讨厌。
  双全将阿良牵到世庭的大帐外,只见大帐外停著两匹马。一匹是世庭前年得的白龙驹,一匹是先锋官雷肃的火烈马。
  两匹马皆神骏高大非凡,一白一红,站在那里就显得威风凛凛,煞是好看。
  阿良於帐外祼身站立,发了一阵子抖,才看到世庭和雷肃身著锦衣裘服,并肩说笑著从大帐内出来。
  双全连忙牵著阿良上前,来到白龙驹的旁边。
  世庭走到在阿良面前,望了一眼阿良。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阿良说话的时候。那时候他十五岁,阿良比他要高出半个头。
  那个时候,他因为厌恶阿良,更因为不满这一点,狠狠踢了阿良的膝弯,让阿良跪在自己面前。
  然而现在,阿良站著只到他的胸口处,比当年还要黑瘦萎靡。
  一方面是因为他长高了许多,不复当年稚形;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阿良的背已经完全佝偻下去。
  任何人长达五年被拴在马棚里,直不起腰,每天被踩著上下马背,大约都会变成这副模样。
  阿良垂著眼,在世庭面前蹲了下去,露出密密全是旧伤痕的瘦削脊背。
  就只有那段柔顺眉目,还没有变。
  不知怎麽的,世庭第一次觉得他有些可怜。可悲又可怜。
  ……
  雪地中,世庭踩住阿良颤抖不停的单薄脊背,翻身上马。接著,将头扭向雷肃的方向,笑道:“雷肃,帮我把马垫带上,我用惯了。”
  雷肃应一声,走上前去,将阿良脖子上垂著的那条长铁链,缠在阿良的双手腕间,让阿良自己握好。
  接著便单肩扛起阿良,像是对待一件物品般,让阿良面朝下趴在火烈马後背上,又用几股绳子扣在阿良腰腹间,就这样将他牢牢固定。
  最後翻身上马,朝世庭笑道:“元帅,听说秀山的梅花正开得好看,梅林中间还有一眼温泉,刚打完这场大仗,几月内应该再无战事,今日就去那里消遣如何?”
  世庭点头:“我早就想去那里了,奈何总没有空闲,却是正好。”
  说完挥动马鞭,朝马臀上用力击了一记:“雷肃,你常说你的马脚程快,我们今日便来比比,看谁先到秀山梅林!”
  雷肃笑笑,被世庭激起好胜心,同样纵马前行:“如此,在下却难免要冒犯元帅了!”
  一白一红两匹骏马绝尘而去,速度若离弦之箭,顷刻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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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往秀山的道路上,世庭与雷肃拼著马速,彼此间争先不肯退让,头上身上都出了一层汗,兴致正浓。
  然而对於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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