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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无敌女夫子-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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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若是在前清,乃是一片市郊的庄园。所以占地极大,又几百亩。而且这座别院保留的十分完整,里面古树参天,山山水水基本都已经保持了几百年。只是后来略作修缮,又添加了些新鲜花卉而已。

夏文渊跟在前面车队之后,把车子直接开进了酒店内的停车区,停下车子,熄了火,把车钥匙拔下来递给风轻,淡淡的说道:“车子性能不错。你好像很富有,名车豪宅对你来说不算什么。”

“我并不富有,只是有几个有钱的亲戚罢了。”风轻嘲讽的笑笑,接过车钥匙下车,又问道:“夏首长身为上位者,有权调查华夏境内所有的居民,我想我的财产在夏首长这里,也不是什么秘密数字吧。”

“可你能调动的资金,却并不是你账面上的那一点而已。”夏文渊的确调查过风轻,不是因为那一纸婚约,而是因为他早晨起来刚得到薛城那边传来的消息,他看中的梨山那篇上万亩的地皮,薛城市市委书记已经签署了开发协议,对方乃是风轻名下的俊扬国际。

当时夏文渊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风轻这个丫头,下手真是快,准,狠。

于是乎,夏文渊立刻命人彻底调查风轻的资料,从而得知了她与香港首富水氏集团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她好像是一个核心一样,把一些根本不可能捆绑在一起的人都捆绑在了一起。

香港水氏,J市洛家,薛城程家,三家商业团体如今都团结在俊扬国际的身边,再加上萧寒的支持,S省纪委书记沐家还有薛城市市长杜思哲的维护。这个女人,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人物!

“如果不把自己强大起来,怎么敢跟夏军长谈合作的事情呢。”风轻微微一笑,心想你能调查清楚就好,我还怕你调查不清楚,不明白我的实力。那我所做的一切可不就都白费了?

“可是,就凭这些力量,却还不足以跟东方家抗衡,即使你先下手为强买下了梨山那块地,也不一定能从我的手里拿到你想要的东西。”夏文渊是军人,心思敏捷的程度绝不比风轻弱。当他听说梨山那块地被俊扬国际签走后,便已经明白的风轻的目的。

只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女人分明可以凭着一纸婚约来要求这些,为什么却负气要退婚,去走这一条弯路呢?

难道她还真的想同自己抗衡?果然这样,就有些自大妄为了!在夏文渊的思想中,女人就是女人,永远别指望跟男人抗衡。尤其是夏家的男人!

“东方家吗?”风轻看了一眼前面冲着自己连连招手的夏文嬛,停下了不紧不慢的脚步,仰着脸看着夏文渊:“你以为,我会把东方家放在眼里吗?”

狂妄之极!

夏文渊听了风轻的话,从心里给了她四个字的评价。

不过,狂妄的人自有狂妄的好处。夏文渊也是一个极尽狂妄的人,从小不服输,然后一步步走到今天。二十六岁的军长,重权在握,身份显赫。燕京人背后皆称他为‘太子’。

夏文渊微微低头,看着面前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女子,稍作沉默后,忽然笑了:“好。如果你能把东方家压在下面。我就把手上的这个项目交到你的手里。”

“说话算数?”风轻的柳眉轻轻一挑,目光带着几分挑衅。

“这个项目是我提议并一手策划的。父亲说了,全权交给我来处理。并且——”夏文渊有些委屈的扭头,看看那边刚刚下车的父亲,又看着风轻说道:“我家老爷子对你的态度你也看见了。就算我想为难你,恐怕也不成。”

风轻得意的笑笑:“我人品比你好。”

人品?

夏文渊看着身姿轻盈渐行渐远的风轻,抹抹嘴巴一笑,狂傲的说道:“人品多少钱一斤?”

第103章 冤家!

风轻跟着众人一起进了一件十分清雅临水轩台中,穿着大红旗装的服务员把四面的竹帘慢慢放下来,挡住了外边的视线,竹帘稀疏,坐在亭子里还能欣赏外边的风景,湖面上凉风习习,荷香阵阵,再加上桌上的紫砂茶具和幽香的新茶,堪称十分的享受。

风轻被夏文嬛拉过去坐在夏文渊的身边,夏玉堂看着自己的一对儿女一左一右分坐风轻两边,心底暗笑。小七这丫头,越来越上道儿了,有个女儿就是贴心,知道老子的想法。

同桌坐着的还有凯恩博士,虽然这个手术的成功风轻起了关键的作用,但他毕竟是主刀医生,所以朱昊鹰并没有把他拉下。

席间,朱昊鹰连声道谢,频频敬酒。朱昊鹰的母亲更是激动,说话间还忍不住掉几滴眼泪。夏玉堂以长辈的身份坐在首席,也对凯恩十分的客气,并吩咐身边的儿子一定要照顾好风轻,让她吃好喝好。

凯恩对朱家人的感谢有些愧疚,少不得借花献佛向风轻道谢。

风轻也不跟他计较之前的摩擦,毕竟西医瞧不起中医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这是民族的问题,不是朝夕之功。不过风轻却一直在暗暗地想,华夏国家的那些上位者什么时候能够大力扶持一下中医药的发展,别让那些抗生素如此肆虐的危害华夏人的身体。不过这是后话,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之内,风轻也不愿多说。

“嫂子,这个好吃这个好吃,来,你尝尝。”夏文嬛不知夹着一片什么肉放到风轻面前的盘子里。

“夏文嬛同学。”风轻瞪了小姑娘一眼,低声说道:“我告诉过你不许这样叫我。”

“啊?嫂子你说过吗?我怎么不知道?”夏文嬛装傻。

朱昊鹰看的想笑。夏文渊却一脸寒冰。

风轻无奈,知道这个话题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夏文嬛和夏玉堂两个人根本就是一老一小两个狐狸,他们抓住一件事不放,说来说去总归是自己吃亏,惹上他们两个,算是倒霉。

不过夏文嬛夹过来的肉的确很好吃,十分的细嫩,味道也很好。可以说这是风轻这种口味挑剔的人难得吃到的一道可口的饭菜。于是她惊讶的问道:“这是什么肉?”

“这是狍子的后腿肉。这里原来是前清一个铁帽子王的别院,满人喜欢狩猎,这所别院后面连着山,他便圈起了一块地造了个狩猎场。如今这酒店的老板又把狩猎场收拾了一番,供来此吃饭的客人狩猎。不过是娱乐而已,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过去自己打猎。里面的野鸡獐狍都是狩猎场买来放养的,打中了还可以买回去做菜。”夏文渊接受父亲的吩咐,身兼照顾好风轻的重任,所以这样的问题夏文嬛不说,只好由他来回答。

“有狩猎场?”风轻的眼睛一亮,来了三分兴致。

“去玩玩?”夏文渊也不喜欢酒桌上的气氛,老爸在场,妹妹总是开玩笑,自己只能枯坐着实在没劲。还不如出去舒活舒活筋骨。

“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很该出去走走,总跟我们这些老人闷在一起实在没劲。”夏玉堂巴不得儿子和风轻一起去约会,立刻表示赞同。

“可是——靖文和这位风轻姑娘还没吃饭呢。”朱昊鹰的母亲歉意的看着夏玉堂,“吃了饭再去也不迟啊。”

“我已经吃饱了。”风轻一刻也不想呆下去,就算是出去和夏文渊打一仗也比呆在这里痛快。

“我本来就不饿。”夏文渊咧开嘴笑笑,“朱伯母,我们不是小孩子了,饿了自己会找吃的。再说,狩猎场里也有烧烤点,我们打了猎物还可以送到他们那里烤着吃。”

“真的吗?那我也去!”夏文嬛立刻来了精神,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野餐啊,跟电影里一样,自己打猎物,然后洗剥干净用木棍穿起来烤着吃——她可是向往了好{炫&书&网久了,天赐良机,怎能错过。

“胡闹!那里面到处都是野兽,你不怕危 3ǔωω。cōm险?你哥哥和嫂子都身手了得,不怕那些,难道你也不怕?”夏玉堂瞪了夏文嬛一眼,心里骂道:死丫头,跟着添什么乱?你去人家还能谈情说爱吗?

“哼,哥哥和嫂子身手了得,难道就保护不了我一个小姑娘?”夏文嬛不服,她打定了主意,就不打算在改。

“不如一起去吧,难道狩猎场上还有什么狼虫虎豹么?不过是些小猎物,没什么可怕的。”风轻笑笑,摸摸夏文嬛的头。这丫头此时的决定很能讨好风轻,她原本就不但算和夏文渊两个人独处,有个小丫头在,会更好些。

“夏叔叔,没事的。我们先吃饭,等会儿我也跟你们一起去。我都安排好了的,夏大哥和风轻小姐没必要中途离席。来来来,咱们干了这一杯,叫他们上主食。”朱昊鹰急忙出来打圆场,他如何不明白夏玉堂的心思?既然他老人家极力的撮合夏文渊和风轻,那么自己少不得也尽一份绵薄之力了。

都去么?很好,我最喜欢人多了。——暗暗地发笑,既然都去,那就再好不过。

“行,昊鹰跟着去,我还放心些。”夏玉堂点点头,其实他早就看中了朱昊鹰做自己家的女婿,只是女儿还小,不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不过也好,先培养培养感情,省的这个小恶魔长大后没人要。

凯恩原本是朱昊鹰的同学,留学期间也曾学过击剑术。听说大家都去狩猎,心里痒痒,少不得也要跟着去。朱昊鹰原本就有安排,自然不介意多带上一个。

饭后,朱昊鹰安排人把自己的母亲和夏玉堂都送回去,自己却带着夏文渊,风轻,夏文嬛和凯恩五个人往酒店的后门走去。本来朱昊鹰的母亲不放心,要他们带上几个警卫员,夏玉堂却笑道:“军人出身的孩子若连个獐狼野狍都打不过,我夏玉堂这张老脸都要丢尽了。”

如此,五个人一起随着酒店的服务员直奔后面的狩猎场。

在狩猎场的入口处,又一排红砖红瓦的平房,门口有人跟朱昊鹰打招呼,朱昊鹰带着几人进了一间屋子,屋子不大,但一面墙上都是冷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应有尽有。另外一面墙摆了一溜儿衣架,每个衣架上都挂着一身迷彩服。

看来,这乃是装备间。

“每人选一样趁手的兵器,等会儿遇到豺狼,可以毫不留情的冲上去。”朱昊鹰笑笑,自己先去拿了一件迷彩服进了一侧的小门。

“呜呜,没有我能穿的衣服哦?”夏文嬛个子还小,这里的迷彩装都不适合她。

不过幸好今天夏文嬛没穿裙子,而是穿了一件红色V领带有卡通图案的T恤衫,。红色是夏文嬛喜爱的颜色,在这种颜色的衬托下,她的小脸红扑扑地,像个熟透的番茄,路人见到都情不自禁地想上去捏一把她肉乎乎的小脸。下身是蓝色牛仔短裤,短裤不算太短,包裹着她圆滚滚的小屁股和大腿,刚好在膝盖以上,白色的运动袜,白色的运动鞋。这一身打扮倒是很青春,只是不知道见了野兽会怎么样。

而风轻却恰好穿着裙子。因为今天是音乐课的第一天,她还想着去上课总不会跟人打架,所以穿上了平时不怎么穿的雪白长裙。“我也不打算换衣服。”风轻看了看那些衣服,虽然都是新的,但风轻还是不喜欢。不过就是几只獐子狍子之类的东西,何必如此兴师动众?

夏文渊和凯恩则都挑了衣服各自进了更衣室,风轻却走到了兵器架前去参观。

都是好兵器啊,不知这家酒店的老板是谁,肯花这样的大手笔打造这个狩猎场。或者说,这个狩猎场本身就是夏文渊朱昊鹰这样的一品高干子弟的游乐园?

三个男人皆换了一身迷彩从更衣室里出来,不同的相貌身材却显露出同样的阳刚之气。风轻淡淡一笑,这些家伙穿上军装真的比原来帅了好多,尤其是夏文渊,他似乎天生就是穿军装的料,这样简单的一身迷彩穿在他的身上,都能透出一股凛冽的正义来。

“你喜欢用这个?”夏文渊以外的看着风轻手里的一把钢叉,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可以,但却不够灵巧。真不知这个女人是怎么想的,他总以为她是适合用剑的,不想却选了钢叉。

“猎户不都是带着这个吗?不要忘了我们是去打猎,又不是跟谁决斗。”风轻笑笑,把手中的钢叉晃了晃,金色的钢叉闪这金光,映照着她的脸有些绚烂起来。

“七七呢?好歹你也拿一件防身之物。”夏文渊看着自己的宝贝妹妹,想了想,最终还是把自己腰上的配枪摘下来递给了她:“不要轻易使用。”

“是!军长!”夏文嬛啪的打了一个立正,满脸带笑。

“记得开枪的时候,枪口对准野兽就行了。千万别瞄准人。”朱昊鹰在一边开夏文嬛的玩笑。

夏文嬛噘起了嘴巴不快的说道:“猪哥哥你也太小看人了。我七岁时跟着父亲去射击场,拿了把枪就跟一个团长比射击,当时虽然没赢了他,不过我的成绩也不赖呢!父亲还说,我们夏家人无论男女,天生都长了一双用枪的手。”

风轻微微一愣,想不到这小丫头还有这一手。

“别在这儿自夸了,待会儿见着野兽,可不许吓得哭。”夏文渊拍拍妹妹的脑袋,转身对朱昊鹰说道:“走吧?”

“走,我们从这边进去就可以了。”朱昊鹰说着,从兵器架上捡起一把一尺多长的匕首插在军靴里,又拉了一根长鞭绕在手上缠了几圈。

凯恩则选了一把长剑,他只学过击剑术,所以在兵器上不会选其他的东西。而夏文渊则选了一张弓,顺便背上了箭囊。

“嗯,不错,还是我哥哥和风轻姐姐像是打猎的样子。你们两个都不像。”夏文嬛打量着哥哥和风轻,不解的叹道:“明明是天生的一对儿嘛,你们两个干嘛总这么闹别扭?真是活冤家!”

夏文渊一愣,下意识的看向风轻。

风轻却面色平静,仔细看手中钢叉柄上刻着的繁复花纹。



第104章 密林暗杀!

穿过一条园林式长廊,前面有一道铁门。过了铁门就是一片森林,那儿就是这家会所的私家狩猎场。狩猎场本身是用铁丝网圈起来地一大片森林和平原。

狩猎场的工作人员打开园子的角门,朱昊鹰带着几人依次进去,眼前豁然开朗,一片青山碧树,灌木草丛,错综复杂的石子小路,全然都是天然形成,极少人工雕琢的痕迹。

“他们刚刚从大兴安岭运过来一批动物。狼、狍、鹿、兔子、野鸡,甚至还有只三百多斤地大野猪。这两天才运过来地野物。身上地野性还没有去掉。这个时候猎起来也是最刺激地。等到关地时间长了。这些动物没有了在原始森林里面地危机意识。便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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