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飞的水10-14 by 纯白阴影-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乔麦说:“我觉得音乐是你的情人,比我重要。”
他说:“啊,不错,你是大老婆。它是小情人。”
乔麦笑:“唔,不错不错,我是正宫娘娘。”
江城子摇摇头:“笨,你没听说过吗,妻不如妾?”
“好啊,我打你!”乔麦和他闹成一团。
黄昏时,他们在操场上听歌聊天,周末,她带他到薄刀山上去看望奶奶,打开那只铁盒子,里面又陆陆续续地加了不少东西。冬天雪后的晚上,穿着长长的大衣在街上走来走去,积雪咯吱咯吱地在脚下轻笑,像个被挠痒的孩子。两个人有时不说话,有时说天气和音乐。他推着自行车,唱着歌,她陪着他唱。所有人都远离风霜,只有她陪着他唱。
他们骑着摩托车,在暴雨中狂驰,千万雨丝狂落,迷住视线,乔麦坐在后座,挥舞着拳头,很快乐。衣衫就那么一路飞扬,风呼啦啦地在发端掠过。
也会到电影院里重温《阿飞正传》。这还是舒伟喜欢的影片。无足鸟,在没有方向的风里跳舞。张国荣是叫人惊骇的男人。惊骇于他绝世的美丽,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散发着充满个性色彩的迷人芬芳。当然,对于他来说,很多词语都失去重量,用美丽来形容他,实在太过单薄了。
看一部电影,会淡忘很多情节,而有些看似漫不经心的一笔,却会让人永远记得。阿飞说:“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还记得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和舒伟一起看的。是,这是事实,改变不了,可是,已经过去了。
乔麦仍会想起舒伟。她的初恋情人。她很想去看看他,可是一想到底是自己背叛他的,再见面还能说什么呢,于是罢了。每次经过他的肉铺,她都匆匆而过,从来不敢望过去。
她不知道舒伟是多么想让她再看看他。再看看他。我想用眼睛记下你此刻的笑容,请你对我微笑吧。可她从不。舒伟恍恍惚惚地坐在铺子里,操起刀,将肉剁成一块,一小块,一小条,碎末。然后发呆。他知道他的一生就这样了。那女孩,确实是越来越远了,越来越远了。
寒假时江城子回了城里,每天都写信来,爱情让他迅速地成长为诗人,白纸黑字,句子极诗意化,抄录着那些著名的诗人斩钉截铁的诗歌。乔麦抱着一个热水袋捂在怀里,一页页地翻着看。呵……那深情的少年写道:即使明天枪口和血淋淋的太阳要我交出自由、青春和笔,我也绝不交出这个夜晚,我也绝不交出你!
开学前三天是乔麦的生日,江城子编了套谎话,提前返回散花镇。正是初春,天气还有点儿冷,瓦蓝的天,树绿得剔透,春日慵懒,燕子天涯。他摇着从家里偷拿的相机,得意地说:“小麦,走,我带你拍照去。”
他们去了清水河畔。乔麦把扎成清爽辫子的头发披下来,光着脚在河滩上奔跑,风把头发呼啦啦地扬起,动感十足。她的姿势像个娇憨的小兽,又或者是林中女妖,放肆得旁若无人,想要拥抱蓝天,拥抱涛声,拥抱眼前心爱的少年。
江城子满头大汗地追赶着乔麦,小心地调着镜头,不时大声喊:“开怀大笑!好!”咔嚓一声。过一会儿又喊:“迎风矗立!表情自然些,再自然些,笑,你要笑!哎……”
乔麦觉得他的样子特别帅。他没有学过摄影,他说:“小麦,到时候洗出来了,你可不要嫌弃我的手艺。以后我专门学它吧。”
拍了整整一下午的照片,直到夜色降临,暮色沉沉,只有风声和树影。两人气喘吁吁地跌倒在沙滩上,江城子搂住乔麦,帮她拍掉头发和脸上的沙粒,捧着她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
他神采飞扬,她甜美如花。这么纯洁这么柔美的爱情,如此一枝独秀,遥远得像个理想,空虚干净得以静态的方式存在,如同水墨山水。让乔麦在多年后想起,仍会有刹那的失神,以为多年前的江城子,分明是一场梦境。
可是事实上,那些照片都在,夹在相册里,上了些年头,就像他喜欢的那首歌一样:发黄的照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他们到薄刀山找到铁盒子,乔麦翻看着他抄录的歌词和电影票,快乐地想,等铁盒装满相爱的物件,彼此都该考上大学了。
铁盒有两把钥匙。乔麦和江城子脖子上一人挂一把,亮晶晶的。他们决定考大学后,一年回来小镇一次,一张张地数那些物件。
薄刀山上的树洞里,埋藏着两个孩子的爱恋。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14
当天晚上,他们守在一家照相馆,让老板连夜洗出照片。然后他送她回家,第一次进了她的家里。她的卧室很小,单人床,小柜子,都刷着朱红色的油漆,年头太久了,漆都脱落了,露出原木的本色。桌上摆着梳子和雪花膏,梳子上还残留着一根长发。几本杂志随意摊开,卷了边儿。墙上贴着一幅从《大众电影》上剪下来的翁美玲,彩色图片掉了一只角,用饭粒子粘起来,摸上去硬硬的。
乔麦的脚好痛,她脱下鞋子,坐在床上晃荡着洁白的脚丫,笑吟吟:“你送我什么礼物呢?”
江城子掏出一只很小很小的戒指给她,质地是银的,上面镌着一小朵花,里层有点凸凹不平。乔麦戴上了,正好。她喜欢银的色泽,不那么亮,显得平和家常。笑靥如花地摘下来看,里层有几个字,细看,写的是:江城乔麦,携手今生。卫夫人的簪花小体,他的篆刻。
她想起来了,昨天他正在那里专心致志地刻着,她问:“你刻什么?”
他头也不抬:“刻舟求剑。”
乔麦说:“江小鱼。”
江城子看着她,眉毛向上一挑:“嗯?”
她走过来抱住他。他不好意思地说:“等我以后能挣钱了,给你买个大的。这个,你先将就着戴上吧,虽然寒酸了些。”
两人默默地抱着,江城子说:“小麦,还有。买了一双鞋子给你。”他从包里掏出来,红色的高跟鞋,亮闪闪的皮质,她一看就喜欢上了。哪怕彼此都知道还是学生,能穿着它的机会实在有限。
她试了试,刚刚好。呵,他竟然留意了她穿鞋的尺码。她站在镜子面前,抬起一只脚,左照右照,过两分钟又换成另一只,像个在舞台上旋转的芭雷舞者。
他从身后一把抱住她。她扭转面孔,和他亲吻,高跟鞋踩在他的脚背上。他吃痛,她干脆把一只脚从鞋子里抽出来,脚趾一下下撩拨着他的腿。刹那间他有种从未有过的新奇和亢奋,汹涌的欲望顷刻间蔓延开来,令人放纵。
他温柔地抱着她,用舌尖舔着她的耳垂,慢慢地褪下她的衣服。她美好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洁白干净。她的脚上,仍穿着那双高跟鞋。玉一样莹白的身体,猩红如血的折射着幽光的鞋子,充满了情欲的气息。这美丽疯长的女孩。
他把她抱起来,扔到床上,手继续游走,他的姿势慌乱笨拙,一点儿都不如弹吉他时的十指灵动啊,她很快灵活地翻了个身,跨坐在他身上。
他抚着她说:“从发尖到脚尖,一切都是我的。孩提时代的小小伤疤,你的一切都合我意。”
别说她仅仅只是被这些甜蜜的话所打动,而不是出自于爱。我们年轻时的那场爱情,不正是一种感觉?
她的家境是糟糕的,但这并不防碍她如同任何一个花季中的女孩那样喜欢做梦。梦里总有个多情的少年郎,温柔相待,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十八岁的夏天,江城子出现了,一再一再地惊扰她的内心。城里来的少年,用一种风月老手的方式赢得了她的心:弹吉他、兜风、高跟鞋……这些,对出身贫苦的女孩来说,该是多么大的诱惑力。
他给她的,听起来似乎只是物质,可她真的不是被金钱俘获的啊,如果他不是正好符合她的想象,她又怎么会离开舒伟?内心深处,她是喜欢舒伟的拥抱的,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他就这么相守下去。
十八岁时,乔麦是个迷恋浪漫小说的女孩子,还相信世上真有白马王子这一说。王子果然来临了,正是梦想的那样子。他们用古典的精神相爱,死生契阔,互许终生。
他们在缠绵里,丝毫没有听到窗外极轻微的一声响。如果乔麦能稍稍注意,那么她应该明白,这声音来自于偷窥后的撤离。
乔麦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血。疼,真疼。江城子慌得不知怎么办才好,找来毛巾,放到温热的水里浸泡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给她擦拭,心疼得掉下眼泪。
叔叔对他的管教还算严格,他每天晚上十点半之前是一定要回去的。他陪着乔麦,直到她的血止住,这才担心不已地出去了。临走前他握着乔麦的手,叮嘱殷殷:“你一定要保重啊,乖,乖,等我明天一大早就来看你。你等我啊。”
他对乔麦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等我啊。你等我啊。
如果他们当时都能预见这竟是诀别,她会放他走吗?她会死死地抱住他,再也再也不要他离开。
村口通向小镇街道的拐角处,埋伏着那血气方刚的少年,握紧了西瓜刀。他是舒伟,他也记得今天是乔麦的生日,特地买了一本《海子的诗》和太奶奶传下来的银项圈,想送给她做礼物。
可是他听到若有若无的呻吟和喘息声。他偷偷地趴在窗台上看,他看到什么了呢。月光下,两个人紧紧相拥,彼此揉捏、吻噬,膨胀而坚锐地推进。
那本来应该是他的女孩。
他浑身软了下去。他又喝多了酒。分手后,每次想来找她,他就必须喝酒壮胆。他恨自己的懦弱。明知道她早就离去,明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他心里这样难过,难过?
他发疯似地在月下奔跑,他怎么办,怎么办?她会和江城子双双考出去,远走高飞,他们能穿越一切障碍。可他呢。他怎么办。他只能将爸爸的杀猪手艺永远地继承下去,再娶个女人守着家里的杂货店。
屠夫!漂亮的女大学生!多么滑稽。他自问,真的可以忍心让她和自己在一起吗?她的未来,应该是美好的,不是他能给得了的。
道理他都懂,都懂。为什么他还是这样难过?他蹲下身,号啕起来。
站起身时,舒伟摸到了总是别在腰间的西瓜刀。他深信男人在这种时候必须用拳头说话。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
江城子遭到舒伟的袭击,他当胸被打了一拳,借着月光,他看清楚是舒伟,仿佛明白了什么。
舒伟亮出西瓜刀,吓唬道:“如果你不离开她,我就……”说这话时,他想起了那年夏天,他用拳头赢得了那女孩的爱情,这次,他也该奋斗到底。
他的威胁不顶用,江城子被激怒了,他必须放弃一贯的彬彬有礼,和情敌单挑。是的,他曾经抄录过著名诗人的诗歌给她:即使明天枪口和血淋淋的太阳要我交出自由、青春和笔,我也绝不交出这个夜晚,我也绝不交出你!
他们扭成一团,舒伟红了眼,拿刀就刺,江城子连忙去夺他的刀,扑了个空。慌乱中,他摸到衬衣口袋的钢笔,一下子刺过来。舒伟手一抖,刀被江城子趁势夺下。
论个头和体力,江城子自然不是舒伟的对手,可舒伟喝多了酒,身体沉重,脚步踉跄,他只有一身蛮力,他却身形灵活。
历史上从来不乏以弱胜强的例子。当江城子将西瓜刀捅进舒伟的腹部时,世界在那一刻闭上了眼睛。
月亮不知什么时候悄然隐没到云层里。只怕是要下雨了。
只有月亮什么都看得见。这只天眼,安静不语地俯看一场谋杀。
而那美妙的女孩就和这小镇的大多数人一样,进入了梦乡。她对正在发生的斗殴一无所知。
舒伟轰然倒地,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相信他竟然败给这看似文静的对手了。他就这么倒下去,倒下去。
江城子看到舒伟的腹部插着西瓜刀,一团殷红的血正往外涌,迅速地向周围扩散,衣服染红了一大片。他惊惧地望着地上的人,眼睛发直。他不想的,他不想杀了他。可是,怎么会这样?
他回过神来,扑上去看舒伟,蹲下来用指头探他的鼻息,他的手指发颤,感到舒伟已没气了。
过程就这么简单。前后几分钟,舒伟就没了。
江城子懵了。他呆呆地望着自己沾着未干的血的手,不敢相信这双弹吉他的手竟然能杀人。他试图思考着应变的策略。可事实明摆着,还有什么办法呢?触犯了法律,除了报案,还有什么可想的,可说的?
人命关天。他已经想到了后果了,被抓起来,送进监狱,然后法庭审判,被送往刑场,执行枪决,用他的性命去偿还人家的命。
那么这些年的寒窗苦读呢?他是要考大学的,要带着乔麦远走高飞的。不,他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一想到乔麦,他想,我不能死。我不能死。他当机立断,怀着侥幸心理,仓皇出逃了。他想,我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这里,永远地离开。至于逃到哪儿去,将来怎么办,他统统不敢想。这个时候,他根本就顾不了许多,哪里还能有理性的思考?
他向小镇的大街狂奔着。除了逃亡,他没有别的意图。他泪流满面,自言自语道,小麦,小麦,原谅我,我会回来的,我会回来的!
月亮彻底消失了,雷声在不远处轰隆。
第一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