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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双程系列7部全(精心整理)_by_蓝淋-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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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啊!”他怯怯地点头,却有期待的神情。潜意识里,他已经把我的母亲当做了自己的妈妈一般。

  小小地整理了一下桌子,只等著老妈拎起大包小包好吃的上门。

  都是亦晨爱吃的菜,老妈果然很偏心。

  “亦晨你多吃点!”一筷子一筷子地猛往亦晨碗里布菜,根本顾不上管我,加上那无比温柔的目光,老妈今天体贴得实在不正常。

  “妈?”知母莫若子,乘亦晨分神,我疑惑地问。

  她摇头,示意我别开口,朝著亦晨的却满是不忍和怜惜:“亦晨,伯母回去了,让秦朗送送我,你好好休息!”

  亦晨敏感地也察觉到了什麽,却只是点头什麽都没问。

  “妈,有什麽话你直说吧!”我踢著脚下的小石子,漫不经心。

  “秦朗……林伯伯今天上门……”

  恩?我身子一窒,抬起头来。

  “他说,你们谈恋爱闹点小别扭是正常的,前些日子你对林安的无礼他也不再追究……”

  “无礼?”我冷哼出来。那个女人对亦晨做下这样的事情,我会让她一点一点全部还回来,现在的“无礼”只是个开始而已。

  “还有,他问,你准备什麽时候娶林安?……”

  她还敢提?我娶她?要不是这段时间我全心照顾亦晨无暇分神,她还能毫发无损地站在那里?

   我恨恨一淬:“你让她做梦去吧!”

  “可是秦朗!”妈一把拉住我的衣袖,眼睛里全是痛苦的神色:“她……她说你一定会娶她的,因为……因为她怀孕了……”

  怀孕?

  我全身力气顿时被抽干,颓然靠在车上。

  “秦朗,你一向很有分寸的,怎麽会在这个时候去招惹她?现在这个样子,亦晨这个孩子连家都没有,你让他怎麽办?”老妈显然在怪我,可她怎麽知道情况比她理解的更糟。

  两年以来我根本没有碰过那女人怎麽可能会让她有孩子?

  可是她居然明目张胆的以此做筹码逼著我娶他,那原因就只有一个。

  她怀上的孩子……是亦晨的。

  真可笑,亦晨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而已。如果让他知道了那次噩梦并没有结束反而因此延续了一个全新的生命,他会是怎样的反应?

  在经历了那场他再也不愿想起的事故,亦晨一直都显得那麽脆弱,如今连继续自己的生命都需要我不断的鼓舞,又怎麽有能力去承载一个完全缘於意外的延续体?

  可是我无法拒绝,无法把事情的真相抖出。

  一切尽在她的计划中中──现在我才彻底了解,林安那样对亦晨并不只是一时单纯地泄愤而已,她赌我会应了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筹码,是这个荒唐的孩子。

  我不答应这场婚姻的结果只有一个,林安会抱著孩子走到亦晨面前将他刺激得再次崩溃。而我,无法想象那样的情景。

  “妈你去告诉她,我娶她,她会有一纸文书证明她是秦家的少夫人。但是所有的事情必须瞒著亦晨,如果泄露了半个字,大家就一起玩完!”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完这句话,只觉得满嘴血腥的味道。

  一个星期以後,婚礼在郊外的小教堂里很低调地举行──头天晚上,我告诉亦晨第二天我不能陪他,因为我要去陪老爸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

  他低头拨著吉他静静地听著,浅笑著答应──我没有勇气看他的眼睛。

  林安化了很精致的装,蓬松的白色婚纱遮不住她已经隆起的肚子。

  她看见我到了就冷静地笑,她说秦朗你记不记得我说过你一定会娶我。

  牧师赐福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勇气站立下去,努力了好久始终没发说出:“我愿意!”

  林安挽过我的手对我低声开口:“秦朗,我有预感,这一定会是个男孩……可是你想他姓程还是姓秦!”

  我的手握得都要碎掉,可是从次以後我无法动这个女人一根汗毛,因为,她已经是亦晨孩子的母亲。

  “我就知道你都不愿意!”她的笑容不减:“我不会让你太为难的,那让他跟著我姓林!”

  我把她的手从身上拨开,掉头就走。

  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ANOTHER  PARADIZE(END)

  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晚上回到家中,亦晨从背後搂住我:“秦朗今天的会是不是开的很累,你脸色好难看!”

  我背对著他,没有出声,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好多东西。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在餐厅里弹吉它,我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花300块钱点了一支土掉渣的山歌让他唱,却被他机敏地改头换面成好听的R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的接吻,浅浅地嘴唇相触,却都是手忙脚乱脸红心跳。

  我想起两个人一起在学校附近买棉花糖,吃得津津有味还很怕丢人。

  我想起他在我租的房子里乱翻CD,高兴得手舞足蹈呜呜乱叫。

  我们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厦门那个小岛上,我只愿此後的一切从未发生。

  眼睛忽然胀得厉害,忍了一天的咸湿液体终於滴落下来。

  感觉到环抱著我腰的双手越来越紧,我听见了亦晨怯怯地声音:秦朗,我们……我们回去好不好?“

  拥有和放弃之间,我在转身注视他的那一瞬做出了决定。

  厦门是几乎没有冬天的城市,每天都可以见到温暖的阳光。以前我讨厌它的平淡,如今我庆幸於它的安宁。

  亦晨重新修完了他专业的最後一些课程,进了一家建筑事物所帮人做设计,偶尔跑到沈超的酒吧里弹弹吉它,也算自由自在。

  他的腿已经完全康复,性格也一天天明媚起来,毕竟在这个只保留著快乐记忆的城市里,不愉快的东西总是能迅速淡去。

  几年以後,父亲也把全部的产业搬至了厦门交给了我。毕竟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始终是他最疼惜的人──虽然那个时候我新婚不到三天就离家而去惹得他大发雷霆,但时间久了,或许他还是从母亲的嘴里知道了隐情,原谅了我。

  我很用心的忙著事业,一晃又是好多年,也算做得有声有色──现在的我,不再是以前有钱有闲随时随地泡妹妹什麽都不要管的公子小开,我要让亦晨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再无烦忧。

  有时候忙完回家,看到亦晨坐在灯下做他的设计,或是皱眉,或是微笑,觉得很是温馨。

  他年少的浮躁和嚣张已经被岁月慢慢磨得平整,此刻温和体贴的笑容更让我安宁。

  唯一不变的,只是爱情而已。

  恍惚想起那个时候在上海漫步外滩,我和亦晨又叫又闹之时,陆风和小辰并肩而行,偶尔交换一个微笑却幸福满满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和亦晨还是恋爱期,轰轰烈烈之外,无法体会那麽平淡的幸福。

  而如今,一路走来,我已是能够明白。

  只是陆风和小辰,十几年前一别之後,再无音信,这成为了我们唯一的憾事。

  那年随著老爹一起来到厦门的还有林安──不过对她而言这不过这只是旅游而已。当年用尽心机成为了我的妻子,不过让她享受了一时胜利的喜悦,然後就是一直一直的寂寞。两败俱伤的行为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好处。当她意识到这一点以後,自然也不会亏待了自己。满世界的旅游,满世界的换情人,只是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能填满她早已经荒芜的心。

  几年前林氏被我成功收购,我只要一个签名就可以立刻让她一无所有。

  她静静地站在我的面前:“秦朗你终於可以为你的那个男孩报仇了?”

  我注意到她眼角掩盖不住的疲惫。

  十几年的岁月过去,她漂亮依旧,只是对她而言,除了容颜,不变的还有寂寞。

  忽然觉得那些仇怨都变得很遥远──如今能和亦晨朝夕相对,幸福生活,我不想再怪任何人。

  林氏的资产我没有动,对一个人的恨,真的是支持不了那麽久的。

  所以她来了,冲著那个叫小竟的孩子,我也会过去看看。

  林竟果真是漂亮至极,眉目之间更多的象林安,只是嘴角扬起的不屑和倔强才依稀有亦晨的影子。

  他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叫我一声“爸”,眼睛没有离开电视屏幕半分。

  不过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全是满不在乎的神情。我这个百年难见的爸,对他而言自然没有半分感情。

  林安忙自己的约会,陪他的时间也是少得可怜。

  终日与寂寞为伴,他似也已经习惯。

  林,秦两家能给他的真的只有钱而已。

  我可怜这孩子,但我无法给得更多──因为我不可能让他出现在亦晨的生活中,因为我无法想象亦晨知道自己有一个儿子以後是怎样的反应。

  一个对亦晨而言耻辱和意外的产物,我难以估计亦晨知道了他是悲哀多一点还是快乐多一点。

  沈超和苏小璐的孩子沈迪和林竟一般大的年龄,每次看到我和亦晨都是一个口一个叔叔叫得很是开心,亦晨非常疼他,给他买一些沈超看了都乍舌的贵重玩具,陪著他一起疯一起闹,可我每次见到这样的情景都只有无言的抽痛。

  那天从沈超家出来,亦晨一直不怎麽说话。

   “你要真喜欢小迪就把他接过来住几天啊!”我拍拍他的背宽慰他。

  他轻轻摇了摇头,忽然问我:“秦朗你为什麽一直反对去要一个孩子?”

  “有你就好,要什麽孩子?”我笑。

  “其实……你可以把那个孩子接过来住,我不介意的!”他很认真的看著我,想是斟酌了半天才开口。

  “什麽孩子?”我一愣。

  “那个叫小竟的男孩……其实以前你去看他我都知道,很多次你带他买东西我也撞见了,我还知道他叫你爸爸……其实你不用这样为难,直接把他接过来住就好!”

  完全哭笑不得。

  “真的……我真的不介意!”看来为了表明心迹已经要举手发誓了。

  “亦晨你想不想见见他?”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

  “也好……”他有点紧张地咬了咬嘴唇。

  我把亦晨带过去时,小竟正敞著衣领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不知道翻什麽乱七八糟的杂志,看我进门,满脸不情愿地把那些东西塞到屁股底下。

  “爸~”敷衍地叫了一声,有点好奇的朝我身边看。

  然後我感觉亦晨的身体重重的一颤,那是血浓於水的亲情。

  “小竟,过来!”我叫他,第一次见他那麽乖乖地听话,眼睛看著亦晨也满是直愣愣的神情。

  “叫程叔叔!”我只能这样介绍。

  小竟那一向玩世不恭的表情有些抽搐起来。

  然後亦晨伸手去搂他──完全自然的动作,根本没有经过思考的条件反射,小竟可能有些意外,僵僵地站著没动──我和林安都很少拥抱他。

  “小竟!”他轻轻的叫著这个名字。然後我看到小竟眼睛里的动摇,犹豫著也伸出了手。

  那天他们聊的话,可能比我和小竟这十几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一直到回家,亦晨脸上都是依依不舍。

  “小竟这孩子,不知道为什麽,感觉好亲切……秦朗你别对自己儿子那麽狠心,把他接过来住好不好?那麽晚了他就一个人住,会害怕的,你放心我会对他很好……”一直到躺在床上,亦晨还在不停地唠叨。

  我微微一笑。

  或者有些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麽糟糕,对亦晨而言,经过这麽多年,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和心情来承担这个故事的结局。

  我翻身把他压在身下,盯著他的眼睛一脸认真:“亦晨我给你说个事,听完以後你在决定要不要把他接过来好不好?”

  “什麽事?”

  “关於你,还有小竟!”我一字一句地说著,注视著他脸上的表情。

  他一愣,缓缓开口:“小竟的妈妈,是不是……林安?”

  这麽多年,他终於可以勇敢的说出这个名字。

  我轻轻点头。

  “那麽,小竟……”

  我鼓励地对他笑著,低头在他额头印下一吻。

  他瞳孔一抖,伸手紧紧地搂过我,那一瞬的表情,悲喜交集。

  ──end
双程番外之《简单年代+贪欢一晌》  
文/蓝淋(赫赫蓝) 
双程番外之简单年代(一) 
更新时间: 05/05 2004 
 

闹锺还没响,我满足地叹息著把头往松软的枕头里蹭了蹭,继续安心地昏睡过去。连续加班一个礼拜以後能睡场长达十个小时的觉真是太幸福了。 


而且还梦到涨薪水。 


主管笑容满面地对我说:“你做得很好,所以上面决定,让你……” 


“起床了。?BR》 咦?不对不对,重新梦一遍。 


装奖金的袋子拿在手里越变越大。 


“是你先引诱我的。” 


钱会说话吗? 


怎麽这麽重……喘不过气来,呜呜呜,窒息会死的,我不要钱了…… 


我拼命挥动双手想把铺天盖地压过来的钞票拨开,却连一根指头也动不了。 


“连睡觉都不老实哦。” 


再不醒过来恐怕要活活被钞票埋掉了。挣扎著睁开一只眼睛,面前放大著一张可恶的笑脸。 


“你在干什麽。” 


我和噩梦搏斗得气若游丝,也忘了追究这个昨晚被我赶出房间并自称已把卧室钥匙全交给我的家夥为什麽会出现在我床上。 


“叫你起床,然後一起去公司啊。” 


怎麽看都笑得不怀好意。 


“是吗?”那你脱我睡衣干什麽? 


没等我睡得迷糊的电脑想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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