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儿 by 米迦勒之舞 (虐心+虐受+混蛋小攻+悲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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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躺在摇椅上缓慢地摇。这把长寿的摇椅陪伴了我那麽多年,也快要走到尽头,每摇一下就发出撕心裂肺的咯啦声,将散未散,与我何其相似。
我呷一口浓茶,摁下录音机。
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时间把我和迁儿的故事讲完──我想我多半是坚持不到故事结束──但我不能带著它走。
路很远,我不能带著这段回忆上路。它太沈重了。
卡带生涩地转动,把我苍老的声音和摇椅最後的沈吟忠实地记录下来。
这不是个美丽的故事。
不浪漫,也没有结局。
~~壹~~
§
我出生在1934年的北京。那个年代的事没有什麽好讲的,我的童年并不比其他同龄的孩子幸福,我的家庭出身决定了这一切。
解放那年我15岁。那个时候我住在廊坊头条,那个地方大概是在现今的前门附近。我父亲很不幸地在解放前夕被坐著飞机仓皇逃走的国民党炸死,而我的母亲在我出生之後没多久就下落不明。我被接到表姐家,靠著表姐的接济生活了一段时间。表姐是个报社记者,她嫁了一个国民党军官,後来我才知道那个男人是国民党军长。解放以後他们被打到台湾,我又剩下一个人。
15岁的我早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我换了无数个工作,最後被政府安排在鲜鱼口的一个工厂做小工,生产的东西是煤油灯的灯口。那东西的形状像是女人的乳头,里面塞上石棉,玻璃罩子外面有一个金属的旋扭。我就做这个东西,一直做到1953年。
那年我19岁,第一次见到迁儿就在那个时候。
那天组教员把我叫了去──那个时候是没有车间主任之类的叫法──说是三反的时候我妈被逮了去,罪名是卖淫嫖娼,算是封建主义遗毒。关起来没多久她就得病死了,留下了一个16岁的男孩。
我跟著几个不认识的人来到一家破旧的孤儿院。是真的破,我一走进去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臊气味。
在那里的孩子多是在解放前或是抗美援朝的时候死了爹娘的小孩,最大的也不过11、2岁,小的还没断奶。一些社会主义的伟大母亲们懒洋洋地坐在阴暗的角落里,旁若无人地撩起衣服前襟,把干瘪下垂的乳房对准一个两个三个不认识的婴儿,在哺乳。
我有点纳闷,我母亲生下的那个不知道哪里的种,少说也要有15、6岁了,怎麽会还呆在这种地方?
当我在一间潮湿的屋子里看到那个应该被称作是我弟弟的男孩时,只一眼我便明白是怎麽回事。
他穿著一件肥大的白衬衣,白色的长裤,袖口和裤角都没有挽起来,邋邋遢遢地当啷著。他一个人蹲在角落里玩一些肮脏的硬纸板,不时地吸一下鼻子,额前过长的刘海底下有一双特别大的黑眼睛。
那双眼睛让我依稀想起我那让我蒙羞的母亲。一样的漂亮。没有灵魂似的。
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16岁的孩子,在我看来他顶多只有14岁。极度的发育不良,大敞著的领口下看不到脂肪的细瘦骨架,非常的弱小,像一只白色的小老鼠。
组教员说我妈死之前只说他的名字叫迁儿,因为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姓什麽,便只好跟我母亲的姓,叫作祝迁。
我走过去,拿脚踢一踢他。他抽一下鼻子,把身子转过去几个角度,背冲著我。院长叫他他也充耳不闻。
我走到他面前,嫌恶地用一个指节抬高他削尖的下颏。他缓慢地拨开我的手,用宽大的袖子擦擦脸蛋,又低下头去。
我这个弟弟,是个白痴。
§
我把他领回家去,找出几件我穿剩下的衣服,然後去脱他身上那件脏得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白衬衫。
我脱他的衣服的时候他似有短暂的畏缩。乌玉一般的大眼怯生生地瞟了我一眼,小手探出肥大的袖口,一挣一挣地不肯脱。
我一巴掌掴下去。
他形状优美的唇角流下一条猩红血线。眼睛因为剧烈地打击而对不上焦。
他不再挣扎,听话地让我剥光了衣服丢进大木盆里。
我的手指一下下地撩著水,浇在他单薄的身体上。青涩的身体像只小猴子,紧实但几乎没有肌肉,一层青白青白的皮肤下,看得到淡蓝的血管。
我手指的动作很轻柔,他诚实地发出舒服的呻吟,漂亮的眼眯成细细的一道缝。
我凑近去含住他小小薄薄的耳垂,一手扳过他窄窄的肩膀,另一手摸到他的两腿中间,时轻时重地抚摩。
他受惊,害怕地偷瞄我,粉红的嘴唇瑟瑟发抖。
我咬住他的嘴唇,狠狠地蹂躏。他泛著血丝的唇瓣间溢出破破碎碎的呻吟,纤细的四肢无力地在水里晃荡。
我边吻著他冰凉的嘴唇,边把他从木盆里拖出来,沾湿的身体一接触到粗糙的地板就让他委屈地鼓起嘴巴。我残忍地拉开他的双腿,挤进去。他发出尖细如某种小动物的哭泣声,瑟缩著抗拒我的侵入。
我於是又是一巴掌下去。他不再动,连声音也不敢发出。
他洗干净的身体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甜蜜芳香,和车间里那些装模作样的女工不同,迁儿年轻低温的身体让我有种莫名的兴奋。
我压著他在地板上做个没完。他的眼泪一串串地滴落下来,悄无声息。
第二天他病了,烧得很高,无论如何退不了热度。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他缩在床根的角落里发抖,苍白的脸有著不正常的潮红。
我灌了一杯水倒进他嘴里,他被呛住,发出虚弱的咳嗽。
我关上门去工厂。
晚上回来的时候迁儿的气息非常微弱。我没有理睬他,随便吃了点东西就上床睡觉。
後半夜的时候我被他急促的呼吸声惊醒,不得已背了他去敲大夫的门。
大夫只随便替他号了脉,便冲我不住地摇头。
我轻轻地把迁儿放下,一脚把那年近半百的大夫踹倒在地。我从兜里掏出零零碎碎的一把钞票丢在他脸上。
迁儿在昏迷中吃下了有著苦涩清香的一味中药。
我抱著他脆弱的身体在大夫的家里坐了一夜,看著他清秀的脸上慢慢退去红潮,甜蜜的嘴唇有了光彩。
天蒙蒙亮的时候迁儿在我怀里睁开眼。他像是忘了我对他做过的残忍的事,望著我的美丽眼睛里,有一种婴儿般的天真无邪。
我抱他起来,吻吻他潮湿的额发。
──我们回家。
那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贰~~
§
我的生活平白多了一个累赘,但是迁儿似乎并不自知。他的每一日都过得很简单,从清早起床就蹲在角落不见光的地方玩一些肮脏的东西,我离开家他也不知道。晚上我回来得时早时晚,心情好的时候给他点吃的,然後倒头就睡;若赶上心情差,不到後半夜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那个时候我挣得比大多数人都要多一些,我清楚地记得1953年我离开鲜鱼口的那家工厂之前,我每个月挣42块5。这在那个年代是可以保证一个人吃得相当舒服了。
而迁儿,他几乎没有开销。老鼠也比他吃得多。
迁儿的存在的确就像一只老鼠,除了偶尔发出吸鼻子的微弱声音,整天也不说一句话。我在很长的时间里都以为他不仅是个白痴,而且是个哑巴。
可是这个白痴,却总是让我有莫名的安心的感觉。
他来之後半年,我对他的态度好了很多。有的时候我把他抱到餐桌上喂他吃些他喜欢的东西。他喜欢吃对虾,那时候的物价无法跟现在比,一对碧青碧青的大对虾只要5毛钱,我喜欢看迁儿眯起眼睛吃得一脸幸福的样子。
我抱他在腿上,剥开虾子的硬壳,把洁白的虾肉喂到他嘴里。
他对我笑,我就会很开心。
那个时候我的生活似乎有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工厂里的人都说“安人杰变得跟过去不一样了,那家夥居然有笑模样了”,连那些怕我躲著我的女工也敢靠近我,和我搭上一两句话。
我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什麽样的人,那些人对我来说始终无足轻重。
我还是会和迁儿做爱,并且只有在那件事的时候我无法对他温柔。那让他变得越来越害怕性事。除此之外他几乎是依赖我的,於是很多时候我宁愿选择抱著他入睡,看著他在我怀抱里微微张著鲜红的小嘴,乌黑的睫毛在越发白皙的肌肤上鲜明得可以尽数。
§
那一年的十一早上我到工厂的时候,组教员告诉我国庆有一天的假期。这难得的一天假期居然让我一向按部就班的生活变得不知所措起来。
回去的路上我买了一盒玩具,说是叫七巧板,其实只有四块,是红色的塑料板,做得很粗糙,是我往常看也不会看一眼的粗劣东西。而我毫不犹豫就买了下来,我想这至少能让迁儿的生活有一点颜色。我把那四片东西拿报纸随便包一包揣在兜里带回去。
回到家还不到八点,我从床上把还在睡觉的迁儿捞起来,恨恨地咬住他的嘴唇。
他从睡梦里惊醒,发出可爱的哼哼声,揉著眼睛蜷缩在我胸前。
他比刚来的时候胖了不少,有了肉的小胳膊绵软地圈上我的颈子。属於他的独特体香差点让我一大清早就发情。
我费了好大的力气给他穿上干净的衣服,说:走,哥带你去早点铺吃豆浆油条。
他看著我,明媚的眼睛弯成可爱的弧度,粉红的嘴唇像一只甜美的菱角。
我吻他,用舌头挑逗他。他轻易地被我挑起情欲,傻傻地呻吟著张开嘴索要更多。
带著淫靡感觉的唾液划过他线条美好的颈项。
我们的早饭计划为此延迟到九点才成行。
早点铺的大爷大妈很喜欢迁儿,那个大妈几乎是每次见到迁儿都要一边赞美一边叹息地摇著头说:瞧这孩子长得多好看啊,要不是个傻子……嘿……
我充耳不闻,扯下迁儿脖子上的围嘴替他擦干净嘴边的一圈豆浆印。
我不在乎他是个傻子。或者应该说,我就愿意他是个傻子。
没有我,他就活不下去。
回去的时候我无意识地握著他的手放进兜里,他摸到硬硬的纸包,掏出来一看是四块塑料板的玩具。
我生平第一次居然有点尴尬,像是做了什麽不好的事被抓住了一样。我游移开视线,无所谓地说:那是给你买的,赶紧放兜里去别弄丢了。
他有一瞬的错愕,然後呵呵地傻笑起来。
我窘迫地把头上戴的鸭舌帽扣到他的头上,骂了句脏话,换得迁儿咯咯地笑出声来。
§
我离开工厂是因为作风问题。
那个时候工厂里有一个女工很喜欢我,总是做一些她老家的东西给我吃。那个时候我虚岁20,正是开始对男女的事感兴趣的时候。
她叫丁宁,模样长得挺不错,腰很细胸很大。我捏过她的屁股,手感很好,那一次是我第一次感到从身体里面很深的地方涌出来一种欲望,她带给我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和征服感,那是像迁儿那样瘦弱苍白的雄性动物永远不可能带给我的感觉。
工厂里的哥们儿都很羡慕我甚至嫉妒我,他们说丁宁一股风骚样,肯定是改造过来的,也许还有病,作风肯定有问题。
我不在乎,我也不是什麽作风严谨的老革命。
我把丁宁带回家去,起初她顾及到迁儿的存在,不敢发出声音,因为不管我怎麽勒令他回去,他也总是会在我们做爱的时候偷偷扒我们的门缝偷看。後来那个女人也不在乎了,她知道迁儿是个傻子,所以即使是在迁儿的眼前她也可以叫得很放浪。
迁儿那一段时间情绪很不好,除了初期的时候有一点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後来他似乎很不高兴。我曾经看到他在目睹了我们旁若无人地做爱的时候捂著耳朵跑开。
他渐渐地变得不爱理人──当然是我,他的整个世界里只有我一个──他变得像是刚从孤儿院来的那些日子一样,整天坐在墙角玩我买给他的四块塑料板,时不时地抽一下鼻子。他不肯吃东西,而我也无暇管他,由他在墙角自生自灭。
後来我对那个女人厌倦了,我看到她的大屁股和硕大的乳房就恶心。我赶她走,让她不许再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後她就真的走了,卷走了我全部的现金和一只打火机,那是美国产的名牌家夥,是我那个当国民党军长的姐夫送给我的东西。
我开始怀念迁儿散发干净清香的身体,从我认识丁宁之後他就一直躲著我,我叫他他也不回头,像是聋子。
有一天我终於忍无可忍,把他从角落里拖上床,用床单的一角把挣扎不已的他的双手绑在床头。他尖叫,发疯一样踢打我。我像第一次那样狠狠打了他几个耳光,他的嘴角马上流下凄豔的红,他还不肯示弱,张开嘴照著我的手腕咬下来。
那疼痛彻骨。
我有短暂的麻痹,清醒之後我倒抽一口冷气,揪著他的头发把他的脸抬起来,就要一拳下去。
然後我看见他哭了。
跟以前不一样,他不是因为胆怯才掉泪。他好像从来没有受到这样的侮辱,即使是我第一次强暴他也不及这次。他乌黑漂亮的大眼睛里充满不甘和愤恨,嘴里不断地咕哝著,发出古怪的但明显听得出痛苦愤怒的音节。
他尖锐的犬齿上有一点鲜红。
我才惊觉手腕的一圈鲜明齿痕,有血不断地溢出来。
我脱力,松开他。
他看到我手腕上的血,却忽然软弱下来。
他哭著挣开缚著手腕的床单,双手托著我受伤的手腕,胡乱地吻著。
我的血沾上他美好的嘴唇。
我感觉心脏被什麽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张开手臂将他一把抱进怀里。
我吻著他的头发,有生以来第一次,向一个人道歉。
──对不起,可以不要再哭了吗?
他却抓著我的衣襟,放声痛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