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佳偶6·霸道玩家-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去你妈的正气凛然!你们这些家伙统统皮痒讨打!去!给我绕着醉月湖跑二十圈。”
“二十圈?!”
“怎么?嫌少啊?那加倍好了。”
“什么?四十圈?小杜,你想操死我们啊?”
“没听过吗?合理的要求是训练,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练!”
听到这句当兵时长官们老挂在口中的话,魏元朗不禁莞尔,一面摇头微笑,一面看向身边不发一语的好友。
在认清后者一脸凝肃的神情后,他微笑一敛,“怎么?谭昱,看来你心情不太好?”
谭昱摇头,幽邃的黑眸依然定在一群打打闹闹的男孩身上,半晌,方低声开口,“看来你大学生活应该过得很愉快。”
“嗯,还不错吧。你呢?在美国过得怎样?”
“在哈佛念了四年企管,又念了两年法律,一直在谭氏集团底下的公司打工。”谭昱不带感情地回答。
毫无起伏的声调令魏元朗微微蹙眉,“不开心?”
“谈不上什么开不开心。”
“想念我们的高中生活吗?”
“想念跟你一起练剑的日子。”谭昱坦白,射向好友的眸光带着浓浓情感。
“我也是。你至今依然是我遇过最强的对手。”
“真的吗?你可是冠军明星呢。”
“那是因为你不在台湾。”魏元朗爽朗地笑,拍拍他的肩,“走吧,一起去吃饭。”
好美的蛋糕。
望着躺在手中纸盘里看来精致可口的蛋糕,荆晓晨一向明丽的眼眸忽地迷蒙,漫上一层薄薄的雾。
那是一种甜蜜的薄雾,因为眼前的蛋糕,因为即将入口的美味而在眸中俏然漫开的幸福。
蜜桃色的奶油,点缀着几道巧克力淡痕,像大理石的纹理般,一层一层晕开,最上端嵌着一颗艳红色草莓。
蛋糕上的草莓,酸酸的、甜甜的,是人间最奇妙的滋味。
轻轻弯手,荆晓晨拿叉子叉起了一小块蛋糕,送入嘴里。
“好好吃哦。”
随着她喜悦的呼喊逸出的是周遭此起彼落的叹息。
“天啊,晓晨,每次看你吃蛋糕的表情,我忍不住都要心跳加速了。”
“真这么好吃吗?瞧你幸福的模样。”
“是真的很好吃啊。”荆晓晨灿灿地笑。
“我觉得看你吃我会觉得更好吃。”一个男同学说道,呆呆地看了她好一会儿后,猛然挖了一大口蛋糕送人嘴里。
“是吗?”荆晓晨笑得就像蛋糕一样甜,“我希望大家以后能经常吃到好吃的蛋糕。”
“这该不会就是你刚刚许的愿吧?”
“嗯。”
“什么?”同学们忍不住惊讶,有志一同地翻翻白眼。
“难道大家不觉得吃蛋糕的时候很幸福吗?我常常想,将来一定要跟我喜欢的人一起吃蛋糕,最好能亲手做蛋糕给他吃——”她顿了顿,举高手中的蛋糕,细细欣赏,“这样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幸福,就是跟他一起吃蛋糕吗?”
“幸福,是愿意跟他一起吃蛋糕。”她认真说道。
所有人都不禁被她梦幻般的神情给迷住了,怔怔望着她。
包括一个正经过他们的年轻男子,在听见荆晓晨这番带点傻气的宣言时,他不禁凝住步履。
好奇的眸光朝满脸幸福的女孩瞧去。
“谭昱,你看什么?,”注意到好友的不寻常,魏元朗跟着停下脚步。
“好奇怪的女孩子。”
“哪里奇怪?!”
“只是一块蛋糕就能让人露出那么幸福的表情吗?”谭昱喃喃,眼眸掠过思索的深沉。
“是啊,她看来是很幸福的样子。”魏元朗点头同意,“不过我想不只是因为蛋糕吧。”
“哦?”
“我想是因为她的生活原本就是幸福的,所以才会只因为一块蛋糕就笑得那么开心。”
因为她生活原本就很幸福,因为她一直是个幸福的女孩。
谭昱想,看着她拿手指拈起水润的草莓,缓缓放入同样水润的芳唇……原来如此。
他敛下眸,胸膛匆地泛开某种难以言喻的萧索。
这种单纯的幸福跟他是不会有任何交集的。
“谭先生,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对永康有兴趣。”豪华的办公室里,老人的声音锐利回响,“你们买下了我们四成的债权,又在股市里买进百分之四的股票,说实话,你们想收购永康吧?”
“没错,你很聪明,荆先生,我们是对永康感兴趣。”穿着铁灰色西装的男子站起身,嘴角浅扬,望向荆成康的黑眸却不带笑意,“事实上,我们已经跟永康几个大股东接触,他们都很乐意以合理的价码出售股权给我们。”
“我不相信!”老人驳斥。
男子微微一笑,锐眸扫向另一个静静坐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谭昱,告诉他。”
“是。”谭昱点头,凭着记忆力念出几个名字。
荆成康脸色泛白,他瞪着面无表情的谭昱,“你们什么时候跟他们谈的?”
“几天前,”谭昱沉声道。
“我们不笨,当然会在你发现风吹草动前就抢先下手。快、狠、准,是我们谭氏投资一贯的风格。”
“谭力!你——”荆成康目光如炬,却丝毫动摇不了眼前笑容阴沉的男人。他是谭力,谭氏投资新升任的合伙人,阴寒冷酷是他最大的特征。
谁都好,为什么偏偏惹上这种无赖?他可以想见他是用哪种威胁利诱的手段说服那些大股东的……
“怎样?荆先生,你也愿意跟我们谈谈吗?我愿意听你开价……”
“休想!”荆成康怒气冲冲地打断他,用力拂袖,“我绝不会把永康让给任何人!而且我也顺便告诉你们,只要我不同意,其他人也不会把股权卖给你们。”
“是吗?”谭力淡淡挑眉,对老人的威胁置若罔闻,他再度对谭昱做了个手势。
后者点头,将一份文件递向荆成康。
“这是什么?”
“是云林游乐区开发案。”谭昱低声解释,“我们已经取得相关单位同意,撤销土地重划的申请。”
“什么?”荆成康又惊又怒,一把抢过文件,迅速浏览后扬起一双泛红老眸,“你们……连地方政府都能买通?”
谭昱悄悄深呼吸,不知怎地,看着鸡皮鹤发的老人眸光迅速黯淡下来的模样,他有一丝不忍。
不许同情,他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对方是谈判的对象,必须以各种方法取得优势,绝不能手下容情。
“我们只是以永康最大债权人的身分告诉他们我们怀疑永康的财务有问题。”他强迫自己冷声说道,“在财务有危机的情况下,永康哪里负担得起一个大型开发案?”
“你……你们——”就这样断了他的计画?云林开发案他可是筹画了几年啊,他们居然一句话就葬送了他几年来的心血?
太可恶了!
老人想,匆地胸口有些窒闷,呼吸不顺起来。他连忙伸手抚住胸口,一面跌跌撞撞冲回办公桌,打开抽屉摸索着。
谭昱皱眉,不觉上前一步,“荆先生,你怎么了?”
谭力拉回他,“忘了吗?他有心脏病。”黑眸掠过冷厉寒光。
对了,心脏病。就连他有心脏病他们也事先调查过了,因为这也是可能帮助他们取得谈判优势的资料之一。
瞪着堂兄阴冷算计的眼眸,谭昱胸膛一凉。他看了堂兄一眼,再望向正急着找药的老人,忽然痛恨起这一切。
“我的药……我的药呢?”老人重重喘气,徒劳地摸索着,“我的……药呢?”
谭昱再也受不了了,大踏步走向办公室门扉,一把拉开,“董事长秘书在哪里?快进来!”
没有人回应。
该死的怎么回事?董事长在办公室里招待客人的时候,他的秘书竟然不见人影?
“快来人啊!”他怒喊。
终于,穿着米色丰毛衣裙的纤秀人影从另一扇门出现,双手提起裙角,匆匆向这边奔来。
她扬起一张清丽容颜,“我爷爷……爷爷他怎么了?”
谭昱一怔,望着她苍白的容颜,两秒后才记得回答,“他找不到药。”
女孩没再多说,轻轻伸手推开挡在门口的他,“爷爷,爷爷,我来了。”她自身后扶住老人颤抖不已的身子,“别急,我帮你找药。”
说着,她弯下腰,仔细在乱成一团的抽屉里搜寻,终于在深处找到所剩无几的药瓶,她来不及感到宽心,立即扬首对站在门口的谭昱命令道:“倒一杯水来。”一面说,她一面打开药瓶,眼角在瞥见谭昱仍站在原地时不觉拧眉,“快去啊!”
谭昱回神,黑眸扫掠办公室一圈后,发现站在角落的饮水机,他迅速拿起纸杯倒了一杯。
“水。”
“谢谢。”女孩接过,立即喂祖父吃药,在他一口吞下后,又拿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顺服他的呼吸,“爷爷,怎样?好多了吗?”
老人点头,深吸一口气,在孙女的搀扶下在办公椅上坐定。
“别担心,晓晨,我没事了。”
女孩这才放心,伸手拢了拢微微凌乱的秀发,然后仰头送给谭昱一抹感激的微笑,“谢谢你,先生,刚刚我有点急,口气不太好,请你原谅。”
谭昱没有说话。
“你们是跟我爷爷谈公事的吧?对不起,他今天身体不太舒服,你们能改天再来吗?”她礼貌地问。
“可以,那我们……”谭昱还没来得及说完,便遭老人粗鲁地打断。
“别对他们这么客气!晓晨,快点送客!”
“爷爷……”
“让他们快滚!”
“啊?”荆晓晨有些愕然,弄不清状况的她只能对室内其他两个男人抱歉地微笑。
接收到她温恬的笑容,一直闲闲站在一旁的谭力忽地浓眉一扬,黑眸点亮利芒,“你的孙女挺漂亮的,荆先生。”
“哼。”老人只是重重一哼。
“只可惜我已经有了老婆和小孩,不然我们来场联姻倒不错,结合两家的利益,这样我们也不必急着收购永康了。”
“我们高攀不起!”
谭力置若罔闻,依然笑得不怀好意,“虽然我已婚了,不过我这个堂弟倒是单身,刚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年轻有为,您老人家要不要考虑看看?”
什么?!
两个年轻人迅速交换了个眼神,荆晓晨震惊莫名,谭昱却是深沉冷澈。
“不必了!令堂弟既然这么年轻有为,纽约肯定有的是名门淑女等着嫁给他,轮不到我们晓晨。”
“那倒也不一定。谭昱虽然是谭家人,毕竟血统不那么纯正。”谭力轻声说道,淡淡的,状若漫不经心。
谭昱咬牙,紧握的双拳指节泛白。
他早该料到的,他这个堂兄不会放过任何能侮辱他的机会,即使在外人面前。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不必懂。”谭力冷冷地说,“既然你身体不适,我们今天就先告辞。请你好好考虑一下我们刚才的提议,荆先生,我相信事情快点解决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语毕,他转过身,率先离去,看都不看他堂弟一眼。
谭昱深呼吸,知道他这样做是有意漠视与贬抑他。可他没有露出一丝不悦的神情,依然保持冷静。
回到谭家六年的他已习惯所有谭家人有意无意之间对他流露的轻蔑,不再像刚开始时会为自己的处境感到难堪与激愤。
他静静地将散落在桌上的文件一一收回自己的公事包,然后抬起头。
冷淡的面具几乎在望见荆晓晨娇颜那一刻崩落——她望着他,温柔的眼波隐隐蕴着同情……
他最不需要的同情!该死的同情!
自尊微微被刺伤了——
他再度咬牙,狼狈地瞪视年轻的女孩一眼后,蓦地扭头,大踏步离开。
他是个私生子。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经常幻想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何许人物,当他还小的时候,总是缠着孤儿院的老师希望他们告诉他一些有关父母的事,可他们除了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玉外,什么也不能给他。
据说这块宝玉是他三岁时来到孤儿院就挂在身上的。
“这块玉是真玉,和阗玉哦。”院长这么告诉他。
可对他而言这并没有什么意义,这块玉是真是假他根本不在乎,他只想知道这块玉能不能帮他找到抛弃他的父母。
在他十八岁那年,宝玉总算为他带来了一个人,可那人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母亲,是他的祖父。
是的,他祖父,谭劲。
“你是谭玉的儿子,没错,因为这块玉是属于他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宝物。”祖父告诉他。
而直到那时他才真正明白,原来自己不是穷人家的小孩,他的父亲出身于纽约上流社会。
他是个谭家人,而在那里,“谭”是个让人尊敬的姓氏。
“你爸爸不顾我的命令,坚持与你妈私奔,生下了你,可却因为车祸双双过世。这些年来我一直派人到处找你,总算让我给找到了。”在一番简短的解释后,祖父便带他回美国。
忽然,他从一个台湾孤儿成了叱咤美国的华人家族的一员,从一个必须省吃俭用、还得在速食店打工才能应付自己生活费的穷学生,成了锦衣玉食、一呼百诺的阔公子。
但这并不表示他从此得到了幸福,事实上,私生子的身分让他在谭家得到的鄙夷多于尊重,讥嘲多于友善。
“这是你自己必须克服的处境。”祖父冷淡地告诉他,“我给你‘谭’这个姓不表示你就可以理所当然得到家族成员的欢迎,你得以自己的实力在这里得到一席之地。”
他必须靠自己的实力建立事业,获取地位,得到谭家人的认同。
靠自己的实力——
谭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仰起头,望向灰蒙蒙的天。
天,阴云密布,沉涩的铅灰压得人胸口窒闷。北风,冷冷吹来,刮得人睑颊生疼。
谭昱竖起运动夹克的衣领。没想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