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碎片-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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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他因为爱忽略了事实,去相信什麽所谓的奇迹。可我现在理解了。在我和他流了一样的泪之後,完完全全的理解了。
道理如此简单。我们需要的不是回忆,不是梦境,不是缅怀,而是人,有呼吸有心跳有热力的,活著的人啊。
“我只要你活著。剩下的,别无他求。”拖著我的手,蒙上他的眼睛。
“我答应你……”悄悄覆住他的眼,我微笑:“我会好好活著,和你一起。”
哪怕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一分,一秒。我也不会食言。努力活著,在你身边。
急性磷中毒。心肌炎。仿佛等得不耐烦,特意来提醒我,大限将至。
所以,那天在海边,我告诉魏遥光那个绝望的希望之後,阻止了他意料之中的行动。
我拉住他,摇摇头说:没有用。如果可能,也不用等到今天。我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再对你有所隐瞒。最後的日子,安安静静的度过,多好。他无语,拉我在怀,紧紧的抱住。
但我知道,他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只要有希望,他就会为我争取。无论怎样的牺牲都在所不辞。
没有用。再多努力都是徒劳。因为我的救世主,不是上帝,是方天枞。
我已经无心责怪方言可的医生本性。他只是抱著侥幸的态度,费劲周章,取了方天枞的血化验。可是,化验的结果,却是他最不可想象的巧合──70%。这样高的配型率,怕是连直系亲属都难找。他先是兴奋,然後绝望──70%。。那又怎样,即便是700%,他肯吗?方天枞肯吗?折磨了自己这麽多年,恨了自己这麽多年的方天枞,会为了救他哥哥的朋友,心甘情愿的,捐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吗?
那是已经扭曲变形的感情。为此,方言可承受著难以想象的煎熬。可他仍然诚恳的祈求,向方天枞祈求,希望他能帮助我。
结果就是这样。我甚至可以想象,得知了这件事的方天枞,是怎样从他空虚的心灵中,滋生出强烈的满足感。
直到我死,一切才能终结。
我的死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方言可。
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别人。所以,他注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落下帷幕。
连带著,将我最後的希望,带进坟墓。
第五十二章
没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麽事。江凝洲赶到时,浑身是伤的方言可倒在方天枞的身边,已经昏过去。身上殷红的血,大半却不是他的。
那血,是从方天枞的身体里,汩汩流淌而出。满屋满地,触目惊心的红。
方天枞的手里,握著一枝手枪。弹夹空空如也,一粒不剩。
六颗子弹,前五颗深深镶嵌进身体。剩下一颗,瞄准了太阳|穴。
谁也帮不了他。包括方言可。於是他选择了先毁灭别人,最後自我毁灭。
他毁了方言可,毁了自己,也毁了我。
那五颗子弹,全都射在身体的同一个地方。
我需要的地方。我能够利用,来延续生命的地方。
最後的希望断绝。而我,已经等不到下个希望来临的时候了。
三天後,方言可醒过来了。
他并没有受什麽致命的伤。身上有的,都是残暴凌虐後的痕迹。比我上次所见,要严重得多。
到底,方天枞还是没能将他一并带走。他把他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让他来承担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承担著一切,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
方言可只是呆呆地看著窗外出神,什麽话也不说。
江凝洲默默看著他。一个星期之後,他来和我告别,说他有事,要回香港一趟。
“那个家夥,拜托你们了。”有些歉然地笑笑,他戴上墨镜,头也不回的离开。风衣依旧,随风飘荡。
江凝洲走了。方言可依然每天看著窗外发呆,依然沈默。直到那天,魏遥光揪起他的衣领,狠狠给了他一拳。他终於开口,泫然欲泣:
“天枞……说他爱我……他居然说他爱我…… ”
我叹息。爱,什麽是爱:欺骗,伤害,甚至死亡?
如果这样也是爱,那我拼命活著又算什麽?
虽然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但最後的结局却一样。
一个月之後,我病入膏肓。
我并非不相信奇迹。毕竟,这世界上是存在奇迹的。可既然称之为奇迹,自然是少而又少。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得到这微乎其微的机会。我一介凡人,运气也不佳,所以从不指望能有什麽奇迹发生。看著随时都有可能是最後一划的“正”字,突然怀念起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人世沧桑。两个不识愁滋味的青绿少年,怀抱著最纯真的憧憬,并肩眺望未来。那时,谁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光景。单单憧憬的幸福,就足以满溢於胸了。
能有个属於自己的家,能治好妈妈的病,能平安无事地颐养天年。
能创建一家全国最大的企业,能开到一部真正适合自己的车,能恬淡幸福地颐养天年。
这是我们当时的憧憬。
还有一点小小的奢侈,却不敢让彼此知道。小心翼翼,藏在胸口,想起来就偷偷地笑。
希望,能和彼此相守到老,永不分离。
怀念,永远是如此美好的事。甚至在当时痛苦不堪,一旦变成回忆,都会散发著苦涩的甜蜜。
不管什麽苦难,挺过去了,就是成功。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我却再不敢憧憬。趁著能回忆的时候多想想过去,把那些快乐都印在脑子里。
“树阳,你干什麽呢?”魏遥光端了牛奶进来,看见我手里的纸笔问。
“写遗书。”没理会他,继续我的工作。
“别开玩笑了。我看看。”他笑著,不由分说,抢走我手里的纸。看著看著,眉头皱起:“这是什麽?”
“正字啊。”
“我知道。你画正字干什麽?”
“哦。”我浅浅一笑:“从我被抢救回来那天起,每过一天,就划一笔。看看能划多少笔──没准创个记录,活过了预定期限什麽的。留著给方医生做镇院之宝,鼓舞病人士气……”
他沈默。然後坐到床边,伸出胳膊,揽住我。
他抱得很紧。我呼吸有些困难。
“树阳……我不会让你死的……”
“呵呵……我知道……那个……”
“嗯?”
“遥光,再说一次吧……”
“……我爱你……树阳,我爱你……”
“嗯。我听见了……”微笑著揽住他的脖子,有些头晕。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触到他脖子上的细金属链,用指尖挑了起来。小小的金色镂空球,举到太阳下,碎光点点。
这是他送给我,最贵重的礼物。
是只属於我们两人的幸福啊。
真好……和那天一样……
阳光暖暖扫在脸上。可能是太过柔软,微笑著牵起嘴角,神情有些恍惚。
什麽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细弱却清脆,只是听不太真切。
又是这个梦……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著我的名字……
树阳,树阳……透过树荫,投下斑驳的光影,那是你的名字啊。
嗯。我知道。那也是你的名字。
如果有来生……我还叫这个名字。
只要,你还是我的太阳。
我不相信奇迹,我只相信你。
遥光。原谅我。我有些累。我再也揽不住你的脖子了。
你看,我只是睡著了。等著我,等我醒了之後,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相信我,从明天起,我会永远对著你微笑。
一切从明天开始。
那时候,阳光普照,永远都是晴天。
第五十三章
晨光熹微。朦胧中,细碎而轻微的声响传进耳朵。微微睁开眼,又慵懒地合上──清晨的阳光虽然不是很强烈,而且还有窗帘遮挡,但对於刚刚告别了黑夜的人们来说,还是有些刺眼。干脆又闭了眼,迷迷糊糊地拉过被子──被子上残留的、清馨而温暖的淡淡香气钻进鼻孔,又熏得我昏昏欲睡了……
“喂,起床了……”
轻柔而低沈的声音,悄然响在耳畔。同时,蒙住脸的被子也被轻轻拉下来。不满地皱皱眉,想再拉回被子。却听见极轻地一声笑,然後,唇上一暖。温润如玉的触感,堵住了我抗议的低吟。
“起来啦……你不是说今天要上山去麽?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温润的嘴唇离开,轻声敦促著。我不理会,反而转过身,背对著趁人昏睡之际吃豆腐的某人。
“又来了……”为难地叹息一声:“我不记得你是这麽爱撒娇的人,果然是我把你惯坏了……没办法,最後一次,下不为例。”下定决心地自言自语一番後,没来得及我反应他自语的内容,身体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拖住,拽了起来,撞进一堵厚实的墙壁上。皱了眉想抗议,却又换来了清晨不宜的某镜头……
“好了。做人不可以太贪心,早安吻一个就够了,下次可没这麽好运,再撒娇也没用……”
极尽全力地从他怀里挣脱,正因为方才和清晨静谧氛围完全不符的激烈行动而气喘吁吁。听到他理所当然的替自己的行为戴高帽,还说得义正言辞,一时有些悲愤,一口气没喘匀,猛烈地咳了起来。
“喂,不用这麽激动吧?”他有些焦急地拍著我的背,神情关切:“好了好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只要你喜欢,我一点都不介意……”
“喜欢个头!”咳顺了些,冷眼望著他一脸自鸣得意,我开口,以一句优雅而由衷地赞叹,作为迎接崭新的一天开始的序幕。
“吃面包……”面包递过来。我冷冷望了一眼:明明是玉米面包,被他烤成了黑米的;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著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麽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麽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麽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麽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麽了?什麽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麽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著。
“是麽?”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麽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麽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麽,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著,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麽。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麽,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著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麽?”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著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著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麽!!”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著了……”
不理会身後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著“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著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麽?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著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著气。魏遥光赶上来,拉著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後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麽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後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