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个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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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半点也不在意。只要能握住这只手,怎样,都是值得的。
第八章
从T市回去後,承颀开始著手同居事宜。虽然现在是寒假,其实也不用那麽著急,两人大可以住在康家。但是承颀想到在家里就得让书歌和潭萌同一屋檐下,他心里就别扭,尤其二人还经常同处一室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孤男寡女的……
这时候他倒不记得是自己先缠著书歌,让他给潭萌当家教的。
而且在自己家里,想下手实在不方便。康家买下一层楼,扣出去康父常年空著的房间,也还剩下七八间。客房和主房离得有点远,中间又隔了潭萌的房间,想偷偷溜进去都不行。
承颀很哀怨,回来之後,书歌对他态度虽然很好,也不抗拒他的亲近,但总不让他做到最後,顶多就能亲亲摸摸地吃点豆腐。
书歌不是太古板的人,不过也不可能豪放到有女生在隔壁的情况下和承颀乱来的程度。在他而言,第一次的经验虽然不是太糟糕,但也不是特别舒服,他实在也不怎麽期待再来。
承颀却忍不住,飞快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T大附近的居民区本就有很多都对外出租给学生,只是承颀百般挑剔,这个不好那个不行的,要不是後来欲火焚身,可能还得挑挑拣拣。
他二人搬出去,潭萌和保姆都傻了,潭萌先问:“颀哥,住家里不好吗?干嘛要出去?而且……叶老师来家里住不就是为了给我当家教麽,他怎麽也出去?”
听她语气,倒是更想挽留“叶老师”一些。承颀不快:“你补习时间也快结束了,再过几天就得回家准备过年。我和书歌是有学校里面的事情,有项目要帮老师打下手,你不懂。”
潭萌确实不懂,懂就不会被承颀唬住了:“可是过完年……”
“过完年就开学了,到时候你若需要家教的话,我……”承颀眼角余光看到书歌,生生转口,“再找书歌过来好了。”
虽然很想替他把这差事辞了,但承颀知道书歌一定会不高兴,而且还会继续找工作。这工作好歹是自己眼皮底下的,钱也多……
潭萌得了承诺,也不再多说,毕竟承颀在家里才是权威。保姆小心翼翼地问:“那我……”
“哦,你先陪我去那边收拾一下,顺便教我怎麽做饭。然後还留在家里,有事情我会打电话给你。”承颀说。
二人世界是不容外人打扰的。谁也不行。
承颀行动力一流,很快把东西折腾到新住处,过二人甜蜜世界去。
书歌既然点头,就不会忸忸怩怩,但是面对小色狼如承颀,他还是有些胆怯,不想再尝试性事。还好承颀脸皮死厚,又懂得怎麽去激起书歌的欲望,才屡屡得手。几次之後,书歌也能领略其中快感,两人在新居里才是真正过上夫夫和谐性福生活──不过书歌看书过多,始终坚持纵欲对身体不好,一直限制承颀的次数,总不让他太如愿也就是了。
大好寒假如果不用来打工就是浪费,书歌跑出去兼了好几份差,白天在杂货店里做工读生,间隙用来作家教和翻译,晚上甚至跑去酒吧做服务生。承颀这个心疼啊又不能阻止,最後他一咬牙干脆跟著书歌,书歌在哪家店里他就去哪家,书歌笔头翻译他抢来纸一起做,除了家教时间他只能在外面等著之外,可以说是时刻不离。
书歌打工的店多出承颀,生意都好了很多。承颀外表太惹人注目,当下本就流行这种俊美得雌雄莫辨的美少年,而且他气质绝佳,更是吸引了不少小女生。一来二去迟钝如书歌也会小小的吃一点醋,让承颀开心的不得了。
打工只能是平时,过年的时候,承颀是怎麽也不放书歌打工。而书歌面对比平时高上数倍的工资,也狠狠心拒绝了。
因为他也有好几年,没有和家人一起,过年了。
联欢晚会一如往年的无聊,於是跑出去放鞭炮。T大在市郊,再往外一点就是郊区,不受限制。承颀买了一堆鞭炮,和书歌两人放得开心。焰火闪耀间,尽是笑容。
穿得厚厚的玩闹著,像两个小雪人。12点的时候,烟花爆竹齐放,灿烂之处,书歌被偷袭成功,於落尽缤纷中,被承颀狠狠吻住。
然後回去,吃饭。年夜饭和饺子都是承颀张罗的,他跟保姆学了不少,虽然手艺还是很一般,不过手艺不足的地方可以靠经济来弥补,饭店外带的菜还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有爱啊。”承颀这麽说,“俗话说,有情饮水饱,手艺虽差,里面都是我对你的爱,当然就好吃。”
书歌给他白眼:“那你去喝水,我看看你能不能饱。”
承颀嘿嘿笑了半天:“那可不行,一定要补充足够的能量,才能满足今晚消耗。”
至於消耗,自然是用在一种运动上。新年新气象,要以庄严而富有意义的事情来迎接新的一年,不是麽。
◇◆◇
今年年晚,过完年差不多也就快开学了。☆油炸☆冰激凌☆整理☆
书歌有点沮丧,宿舍自然不再需要,但是那种条件也不好往外租,这样还是小小的损失了一点。还好上大学之後赚钱的路子广了,赚得也比之前多,尽管那位黄纪颖身体不好开销比较大,他也尽能支持得了。
当然实在不行还有承颀,不过书歌从来没有想过要靠他。他独立惯了,何况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而钱,则是另外一码事。
同居并不是那麽简单的事情,两人生活背景差距不小,性格也天差地远,没可能不矛盾。书歌和承颀同住之後,越来越有正常人的喜怒,有的时候也会跟承颀生气。幸好他虽然情绪稍微正常了,表现也还是比较超常的。真的生气就跑出去打工或者把自己关在房里做翻译,总之要把自己累到半死才罢休。
承颀好不容易才把人养胖一点,怎麽舍得让他劳累,自然书歌一生气他就去哄──反正书歌也不是任性的人,哄哄就好,何况书歌生气,确实一般都是承颀惹的。
当然承颀也会生气,原因无非是书歌又去打工不理他、书歌被女孩子包围有出轨嫌疑──那位周蓉瑞周美人还经常找书歌,甚至邀请他去她家数次未果、明明到了做的时候却因为书歌第二天有事结果做不成──总之承颀在某些时候就像孩子一样,追著书歌这糖果跑个没完没了,不给他他就生气,只要一拿糖果哄他他就好。
一起生活有很多问题,但只要念著对方,再怎样也不不会做得太过分。尤其承颀宠书歌简直宠到一种有点变态的程度,而书歌性子其实很直,如果是他错,他也绝不会无理取闹。他又很在意公平,除了房租不分担之外,家务啊家用啊各种他都出一半──当然家用真的让他出一半的话,估计每天就得白菜炒洋葱了,所以承颀有意在支出上动手脚。两人虽然都是学生物化学的,但承颀学这个只是为了家里公司的技术要求,实际他主要发展方向还是商业。因此书歌这个进实验室的准苗子在这方面很容易就被承颀瞒过去,不予追究。
就这样慢慢调和,竟然渐入佳境。在学校,书歌被承颀带来带去,虽然没入学生会,但和上面比较熟悉,承颀那一众朋友也都和他比较熟,偶尔在一起也聊几句开开玩笑。
书歌开朗了不少,人际关系更有长足进步。承颀在T大最好的朋友是朴冬,他甚至隐隐知道二人关系,只是不说破。
当然别人还都是不知道的,书歌很怕这件事传开,因此在学校,两人定位是好友。放学时不一起走,反正家近,几分锺也就回去了。承颀在T大这一片还是有著极高权威的,他不希望有这方面的传言的话,也就没人敢说。
这社会对同性恋情还远远做不到宽容二字,书歌看过无数的书,很清楚这一点。承颀更明白,外界的压力可能会伤害到两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书歌是他辛辛苦苦拐到手的,他绝对要好好守护。
两人之间倒是少了最大的阻力,那就是家庭。书歌父母双亡,连亲戚都没有。真的说长辈或比较近的人,也就是那齐阿姨和她的女儿黄纪颖。她二人住在B市郊区,实际上属於被归到B市来的小镇,离T大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倒比T市还远。书歌并不经常去看她们,只带承颀去过两次,都是坐坐就走。
承颀父亲更是万年不回家,书歌隐约知道他父亲是什麽大公司的负责人,他家亲戚都要仰仗他父亲,所以没有人敢管承颀这个准继承人的闲事。
这种亲情关系,书歌在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很深了。每当承颀说起家里的事情时,书歌总会想到父母去世後亲戚的嘴脸,也就不希望承颀继续说下去,因此总是送上一个吻。然後话题转换成对人体的讨论,一夜不止。
因此承颀家里的具体情况,书歌一概不知。他本来也不是对这种事情好奇的人,只要知道承颀大概情况就行了。反正承颀父亲对这个儿子的关心可谓少到极点,书歌疼惜承颀之余,对他父亲也严重不满起来,觉得承颀虽然号称父母双全,但永远不回家的父亲和住院疗养的母亲,和没有也没什麽大差别。
就这样平稳的,书歌升上大二,承颀上大三。然後到下学期,承颀顺便卸了学生会职务,赢得更多时间跟书歌在一起。
而同时卸任的朴冬,也有了更多时间,去当两人的电灯泡。
◇◆◇
“小学弟啊,叫一声学长,我给你看好玩的东西。”两人小巢里多了一个朴冬,倒是热闹了不少。
朴冬比承颀还大一年,这时候已经快毕业了,有的是时间。他一直耿耿於怀的就是承颀从不肯叫他一声学长,所以这时候跑到承颀爱人这里来找补。
但书歌也不是那麽好拐骗的,既然知道朴冬的目的,当然就跟著不叫,把朴冬气得直叫。威逼利诱都用上,就为了在毕业之前,让书歌叫他一声学长。
书歌扫他一眼,他手里拿著一本相册,献宝似的在书歌面前晃啊晃的。书歌还是有些好奇:“这是什麽?”
“你家那口子高中时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学长,他在高中时期可是校园王子,照片抢手得很。”承颀在厨房做饭,朴冬才敢乱说,“想不想看几年前的承颀啊,有几张照片挺好玩的。”
这诱饵倒让书歌有些动心,很干脆地叫了一声“学长”,拿过来相册。
朴冬开心大笑,起身向厨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还想逃过吗……”
“老婆”两个字让书歌皱了下眉:“学长,你别忘了承颀也是我学长,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码事……”
朴冬想想也是,垂头丧气跑回来,坐到书歌身边:“那个不懂尊老敬贤的家夥……你看,这是他们班入学照,我那时候在学生会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颀这家夥太出风头了,明明是学校的相册,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颀在运动会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颀在主席台上神气发言的照片,有承颀拿著大大小小奖状的照片,也有……承颀被一群女生围著,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来,和承颀的感情日深,心态也就无法像从前那样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没什麽,但是看到这种照片,心头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翻过一张,却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黄|色的落叶满地,正和夕阳拼成温暖的颜色。余晖之中,少年抱著一只大狗,开心笑著。
少年是承颀。书歌看得有些呆了,觉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开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後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麽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夥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後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著。
“群群……”书歌侧头沈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麽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後,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夥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沈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麽做,肯定是有什麽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麽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夥……”
“他没说什麽。”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麽,根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麽,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於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麽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麽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麽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