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 作者:宁檬(晋江vip2012-06-23完结)-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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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喧眨眨眼,五颜六色的衬衣下巴风骚的鼓动着:“钟大记者,不是我教育你,婚姻嘛,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你每天疑神疑鬼的不累么?”
钟意若有所动的点点头,只是嘴上还强硬着:“切,你这么懂,怎么还没‘脱光’?”
“我这是吸取江哲麟的前车之鉴,免得又挑了一个智商和你不相上下的女人。”齐喧的小白脸立刻垮了下来,“天哪,这还让不让人活?!”
钟意气不过,一脚踹过去偏偏还扑了个空。
自家老爸教育自己:“女儿,你就是胆子太小。”
自家老妈教育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钟琴对她的评价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因噎废食。”
钟意承认,齐喧说的真是没错,这桩婚姻里,自己确实心安理得的做着一本万利的买卖。
她下意识里觉得,与其当个先陷进去的傻瓜,还不如在能够选择的时候拔腿就跑。或许过去的自己还不至于这么现实和精明,但和谢天这么一段过去,确实把钟意所有的勇气都消耗殆尽。钟意不能也不该很潇洒的说,这段过去对自己毫无影响。她就像块木头,长长的钉子扎进去之后,即使拔出来,上面还是会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痕。
而江哲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一招,像把锃亮的手术刀般,把钟意心里那点儿自私解剖了个干净透彻。
钟意无法形容,自己见到江哲麟出现时的那种心情。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而江哲麟只为了一个荒谬的梦境,千里迢迢的赶来,在最危急的时刻,坚定的撑起她头顶的一方天地,他温暖的血液缓缓注入钟意眼里的那刻,她注定难逃被蛊惑的命运——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有这样的勇气,恐怕连谢天都不会有。
如果他有这样的勇气,在两年前就该坦承他所谓的“苦衷”。说到底,谢天爱他的自尊比爱她,多太多。有时候,错过便是过错。如果再纠缠下去,她真的就是彻头彻尾的傻瓜。
钟意拾阶而上,一转身就步入明亮通彻的走廊。午后的阳光翩翩如蝶,透过纱帐在整个房间里盈盈飞舞;温暖的情绪一点儿一点儿的堆叠在钟意心里。万丈雄心骤然腾起,钟意透过窄窄的门缝端详着江哲麟,浅色的病号服衬得他有些孩子气,他略蹙着眉宇,正支着手看文件,阳光把他的身影剪裁得浓淡适宜,英俊如同天神,这样一个人,她的老公。
钟意热烈的看着江哲麟,她想,经此一役之后,她愿意为自己,为宝宝,也为江哲麟迈出小小的第一步。
因为她知道,接下来的九十九步,江哲麟都会替她完成。
江哲麟听到脚步声,依旧笔走游龙,只是问了钟意一句:“怎么这么久,跟你齐喧哥哥告状去了?”
钟意掀开被子,笑嘻嘻的滑坐进去,被窝里暖烘烘的,她靠着的那副胸膛里心脏跳动沉稳而有力:“谁说的,我在夸你好吧?我现在啊,巴不得遍邀亲朋,昭告天下,江公子为我舍身忘死,胸口碎大石!”
江哲麟揪揪钟意的耳朵:“得瑟。”
钟意嘻嘻嘻笑着环住江哲麟的腰:“江哲麟,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小时候?”
江哲麟十分不捧场:“敬谢不敏。我没兴趣听你怎么从一个小白痴长成一个大白痴。”
钟意狠狠的掐了掐江哲麟的腰,自顾自的说下去:“我跟你说过么,我小学的时候和……厄,谢天,一起捡到一只小土狗回去养。那条狗其实特别娇气,只要有一天不带它去散步它就随地大小便,瘸着条腿还老招惹别家的小母狗,最可恶的是它还老当自己是我爸妈亲生的,没事儿就爱挤兑我。可不知为什么,我很喜欢那条狗,喜欢得不得了,它被人下药毒死的那天,我连哭都不知道怎么哭,只觉得眼前全是雪花点,什么都看不清楚。自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养狗了。”
“还有,我以前很喜欢吃鸡腿肉,还非得是恒丰记家的鸡腿肉。我老家只开了一间恒丰记,还离我们那儿特远。每天放学,谢天都呼哧呼哧的踩着自行车栽我去。我当时觉得,人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能和他一起吃一小碟子鸡腿肉了。直到有一次,我被鸡骨头卡住,怎么也呛不出来,最后还是被送到医院里急救,才捡回一条命。从那以后,我闻到那股子味儿就会吐……”
江哲麟皱了下眉头,伸手去点钟意的脑袋,江哲麟手上带着淡淡的薄荷味儿,随着他的动作扑在钟意的脸上,让人觉得受用又舒爽,只是吐不出象牙的不单是狗嘴,江哲麟睨了钟意一眼:“钟意,你能有点逻辑么?”
钟意邪笑着在江哲麟耳垂后面按了一下,接着吹气:“该不是我老提谢天,害您老人家吃醋了吧?”
江哲麟终于忍无可忍的把眉毛抬高了一寸,把着钟意腰部的手力气逐渐加重,害得钟意刚刚嚣张起来的气焰一下子沉了个底。究其本质,钟意就是个狐假虎威的主,现在老虎发威了,她当然只有做病猫的份儿:“好吧好吧,其实吧,我的观点归纳归纳,主要为以下两条:第一,别老拿你的过去臭显摆,我也是有过去的好不?不管是你的过去还是我的过去,从现在开始搁浅了,到此为止了,行不?第二,我这人吧,没别的显著优点,就是记仇,格外记仇,必须记仇,你要是以后还敢给我出什么幺蛾子,我就真跑了再也不回来。”
江哲麟打了个哈欠:“得了吧你,就这么点儿心思还敢在我面前卖。你不就是摘清自己的同时对我漫天要价么,钟女士?”
虽然知道会被江哲麟揭穿,但钟意万万没有料到会被他这么三言两语就给揭穿了,钟意恼火的推了江哲麟一把:“你到底是什么态度啊?”
“唔,不准虐待病人。”江哲麟乐呵呵的把绷带抬高,那副没正形的模样真想让人抽他,“什么你的过去,我的过去。你要红杏出墙,墙那边也得有人不是?”
钟意抓狂,她当初怎么瞎了自己那双狗眼,嫁给这么个不知情识趣的男人?!
即使在江哲麟那里吃了鳖,钟意还是挡不住的心情好,走哪儿都是满面春风,连林妙妙那张小圆脸,她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自从怀孕之后,钟意就自发自觉的开始浑水摸鱼,除了跟着林妙妙见识见识娱乐圈里的帅哥靓妹,其他事物钟意一概不管。
林妙妙被她跟得心烦:“你以前不是特看不起我们这群八卦小狗仔么亲?”
“现在也看不起啊。”钟意接得那叫一个顺溜,“不是说妈妈多接触接触美人,生出来的孩子也会格外好看么?”
说起这个钟意就有气。 当时她特得意的把这个想法告诉江哲麟,哪知引来了他一阵嗤笑:“上那儿看去干什么?你老公我可比那些冻鸡似的花样美男好看多了。”
钟意想想也是,江哲麟不仅五官精致,形象够man,更胜在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比那些圆滑世故的小伙子们,不知耐看了多少倍。
见钟意被自己哄得点了点头,江哲麟倒笑了起来:“钟意,你还是去吧。俗话说得好……”江哲麟顿了顿,冲钟意比了比口型。
爹熊熊一个,娘熊熊一窝?!
去你*妈的!
钟大淑女在心里恶狠狠的骂道。
这次钟意跟着林妙妙去某剧组探班,这是一部制作经费颇高的民国剧,为了提高逼真度,剧组专门租了一艘海轮。钟意站在甲板上,鱼腥味扑面而来,钟意有些不适,又舍不得眼前壮美雄伟的自然景观,捋了捋长发专心致志的看着。
直到有人在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钟意回头,眼里蹦出惊艳的光芒。
李千娜正穿着杭丝旗袍,胸口绣了枝枝蔓蔓的梅花,衬得一张芙蓉面愈发清丽:“钟老师,真有缘,咱们又见面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心情也格外飞扬。钟意清脆的答应了一声:“谁说不是呢?跟故意安排好似的。”
钟意笑盈盈的开着玩笑,却看见李千娜的脸色微微显得尴尬。她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剧本:“我先背背台词,不打扰你吧?”
钟意善解人意道:“怎么会?”
李千娜背到“若是一男一女就让他们结为夫妻”的经典段子时,钟意忍不住插了句嘴:“要我是编剧,我才不这么写,也忒没新意了。”
李千娜把剧本卷在手里,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钟意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吐吐舌头:“我啊,就写成‘要是男男,就让他们搞基;若是女女,就让那个他们拉拉;如果是一男一女,就让他们结为兄妹!”
李千娜愣了一下,嘴角鼓了鼓,忍不住挑起柳叶似地眉毛笑出声来:“钟小姐一定非常喜欢李安先生的作品。”
29、第 29 章 。。。
“尤其是断背山。”
两人相视一笑。
话题转着转着就到了李念江的身上的。
说起来,钟意内心非常佩服李千娜。在演艺圈里摸爬滚打的未婚妈妈,实在是太不容易。
李千娜倒是不以为然:“当时年纪太轻,犯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只是泥足深陷,哪能说回头就回头?查出怀了江江之后,我也一度动过流了他的念头。我非常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做这么愚蠢的决定。念江是老天赐给我的福星,把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钟意恻然:“孩子对母亲,确实意义重大。你一定十分爱他。”
“爱?”李千娜苦笑着摇摇头,“我从没见过比我脾气还差的母亲。钟老师,你一定觉得念江在幼儿园里特别格格不入吧?这都是我的错。孩子太聪明,才三四岁就知道怎么跟人耍心眼,又韧,看见喜欢的东西,赖在地上就开始唱戏。一年前我身无分文,脾气很差,他只要敢伸手向我要东西,我就在大庭广众下打他,一直把他打得嚎啕大哭为止……”李千娜酸涩的眨眨眼睛:“他哭了,也就不想要了。”
原本欢快的气氛慢慢变冷,连带着钟意的胃也开始抽紧,钟意按捺不住愤懑的问了一句:“孩子他爸呢?他应该负起责任!”
李千娜怔忡,深深的看了钟意一眼:“他不知道有这么个孩子。何况,他和他妻子感情似乎很好。”
钟意泄气。如果她是那个混蛋的妻子,她也觉得不能忍受忽然做了别人的便宜妈妈,老公不是处男已经让人比较狂躁了,再碰上这种闹出人命的事情——钟意深吸了口气,她不难理解为什么童话里的后母总是这么面目可憎。
钟琴某损友的说得好,女人的胸部再大,心窝子还是小得跟针眼似的。都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哪个女人能对老公和别的女人的活体结晶有好气?!
反正她做不到。
钟意缄默,把手搭在被太阳炙烤得滚烫的栏杆上,脸埋了进去。耳后被海风呜呜的吹着,站起了小小的鸡皮疙瘩。
李千娜看着她,微微笑着,像是下了某种决心:“不过,为了念江,我准备争一争,再过几天,我就领着孩子去见他爷爷。”
30
30、第 30 章 。。。
钟意私以为,祸害遗千年这番话还是颇有道理的。恢复能力异于常人的江哲麟,在A市下了第一场秋雨的时候,出院了。
这一年的夏天显得格外潦草。这才十月上旬,秋老虎的劲头就过去了,梧桐落叶,雨打芭蕉,细小的风悠悠的刮过钟意雪白的颈子,顺便留下一排鸡皮疙瘩。
钟意打了个寒噤,还没来得及腹诽某人不关心老婆不关心宝宝只知道在前呼后拥中一门心思的往前冲,肩膀倏然一沉,江哲麟的外套已经压在钟意身上,混合着烟草淡淡的香味,有种格外好闻的气息。
钟意抬头,便见江哲麟只着一件衬衫,雪白的领尖中间以下缀着一排菱形的纽扣,衬得江哲麟整个人都风姿卓然,江哲麟的手穿过钟意的腰,替她拢拢对她而言过于宽大的衣服。
江哲麟的亲友团们早就摆出看好戏的模样,嗤嗤的笑得不怀好意。
钟意瞪了江哲麟一眼,伸手去够另一只袖子,哪知手腕却被江哲麟捉起,江哲麟轻轻使力,就把钟意从地上捞了起来,下一秒手臂便稳稳的垫在重要关节处,钟意被猝不及防的公主抱吓了一跳,一不留神就叫了起来。
周围的人哄堂大笑,鼓掌的鼓掌,吹口哨的吹口哨,窘得钟意恨不得把脸埋进江哲麟的怀里,最好变成永远不见天日的文物。
钟意恨恨的在江哲麟胸口掐了个十字:“刚出医院就想再躺回去啊?你手才刚好!”
江哲麟伸手撩走钟意嘴角的一缕长发,眼睛在阳光下显出一种透明的色泽:“检验一下医疗质量。”
钟意翻白眼:“质量怎么样啊?”
“还不错。”江哲麟漫不经心的答道,把钟意微微往上颠了颠,“唔,你胖了。”
钟意没好气的又掐了一把:“没看见会生的母猪都很胖啊?”
江哲麟巴巴的凑过来:“那我就是种猪。”
“你还想跟别的母猪配种啊?”钟意呸了一声,“休想!”
江哲麟嘴角一勾,胸膛微微震动起来,略一矮身,就把钟意妥帖的放进后座。
孕妇的情绪吧,总是一阵一阵的,刚才还为自己身上一坨坨的肥肉沾沾自喜,看见车外几个痴痴守候的美女,钟意心里那缸醋坛子又开始发酵了,支着下巴斜着眼睛打量着江哲麟:“有的人穿着黑丝,她、还活着;有的人,穿着秋裤,她、已经死了。”
江哲麟看着钟意长吁短叹的模样忍俊不禁,劈手成刀在钟意脖子上轻轻拍了一下:“我还是喜欢你这个样子。”
钟意美滋滋的凑过去,把脑袋搭在江哲麟的肩膀:“是不是我变成啥样子你都喜欢?”
江哲麟却丝毫不卖钟意的面子,认真严肃道:“这主要因为你没那腿。”
见钟意隐隐有暴走的趋势,江哲麟伸手把钟意摁在怀里,下巴在不甘心的暴民头顶轻微摩擦着:“影响市容这种事情不适合你看,真想穿回家穿给我看。”江哲麟说完,又在钟意耳后慢慢吹气:“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什么都不穿的样子。”
钟意大窘,慌忙从后视镜里瞥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