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饭桶+番外 作者:酒小七(晋江榜推vip2014-11-28正文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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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诚心情好,也愿意让着她,“得,当我什么也没说,你继续施展你的魅力吧。以你的手段,拿一个书呆子肯定是小菜一碟,对吧?”
两人互相通了个气,了解一下对方接下来的大致计划,也好相互配合,聊完正事,他们没有闲聊的*,于是干脆地挂断电话。
放下手机,宋子诚一回头,突然就斯巴达了。
——他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操!”宋子诚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操!”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
在蓝衫忧愁的时候,小油菜终于弄来了一些神秘的药丸,据说是行不轨之事的利器。蓝衫捏着那粉嘟嘟的小药丸,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她把药丸扔进嘴里。
小油菜吓了一跳,“喂喂喂,这东西不能乱吃的!赶紧吐出来!”
“没事儿,我就尝尝。”蓝衫嘴里含着东西,话说得含混。她把那药丸含化了之后,就吐出来,用纸巾接着,团了团扔进垃圾桶。
然后她又漱了口,看到小油菜震惊得口鼻歪斜,她摆摆手,“没事儿,这就是普通的迷药。”
“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小油菜膜拜地看着她,“但你也不能乱吃呀!”
“放心,我跟你说,我对这些迷药成分有抗性,从小就有。别人吃了这东西会头晕昏迷,我吃了顶多是头疼。”
“啊?”小油菜觉得很不可思议,“姐们儿你不会是吃迷药长大的吧?”
“不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知道吗,我小时候长得特可爱,然后有一次我妈一错眼没看好我,我自己乱跑遇到一个人贩子。人贩子就给我吃迷药,那个迷药里掺了糖,我就以为是糖球,人贩子给我呢我就吃,吃了还跟他要。他给一颗我吃一颗,给一颗我吃一颗,后来我把他的药吃光了,他就说让我跟他走,他还有好多。我当时脑袋疼,疼得哇哇大哭,把人招来了,他就跑了。”
小油菜听得下巴几乎掉下来,“那后来呢?”
“后来我妈带我去医院,医生查出来我身体里好多致人昏迷的成分,把我妈给吓得呀。但我当时就是没晕过去,医生觉得这是个奇迹。他还找了专家给我会诊,又提取了我的血液样本各种研究,最后也没研究出什么来,专家们认为可能是我的身体里存在特殊的抵抗物质。”
小油菜一脸梦幻,“好神奇呀……等等,你不会逗我玩儿呢吧?”
“我逗你干嘛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还听医生说过病毒绝缘体质的人呢,那人跟好几个艾滋病人那啥过,后来一查,屁事儿没有。据说是因为身体里缺某种病毒需要的蛋白质。”
俩人八卦了一会儿这个神奇的世界,蓝衫接到了来自宋子诚的电话。
宋子诚要约她去郊区骑马,蓝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完了之后赶紧给乔风打电话,“乔风啊,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悻悻地挂断电话。
这一头乔风挂了电话之后,立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XXX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性,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呐!”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蛇精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今天是打算双更的结果我临时有事出门了一趟所以……明天双更(^o^)/~
另外看到有人问会不会单独开吴文和小油菜的文。那啥,不会的。这年头王爷遍地走,总裁不如狗,我再怎么写也写不出新意,所以懒得动笔啦。让他打打酱油调节一下气氛就好了。如果你们实在想看,我可以稍微写点番外什么的~
☆、第62章 暧昧
蓝衫知道乔风也和吴文一块去骑马,但她不知道小油菜竟然也要去。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并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调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他的动作就有些生涩。蓝衫伸手拉他,他抓着她的手磨磨蹭蹭,大姑娘一样。
蓝衫一着急,使劲往上拽他,乔风仗着自己腿长,踩着马镫就势一翻,总算上去了。
蓝衫哭笑不得,“笨成这样,你好意思骑这么好的马?”
乔风不答,不等她嘱咐就主动环住了她的腰肢,特别特别自觉。
蓝衫的心砰砰乱跳,她镇定心神,问他,“干嘛呀?”
“我怕。”
“……”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阵感慨: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这货的!
蓝衫策马奔驰在绿野之上,仿佛又到了那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顿时就觉得心胸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得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轻笑。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