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饭桶+番外 作者:酒小七(晋江榜推vip2014-11-28正文完结)-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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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风却叫住她,“蓝衫。”
“又怎么了?”
“我今天也不高兴。”
蓝衫挺稀奇,“嘿呦喂,你怎么了?难道你也要来大姨妈了?”
乔风愣住,随即别扭地摇摇头,他郁闷地看着她,“你说宋子诚比我好。”
“我那说气话呢你也信?这天底下哪个男人比你好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任劳任怨任打任骂,比牛都老实比狗都忠诚比兔子还乖巧比猫还会卖萌……”做惯了销售,夸人的话都是顺嘴秃噜,不怎么走心。但是蓝衫说完这些奉承话,突然发现这些话用来形容乔风竟然都挺贴切的。妈了个蛋的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极品男人啊……
☆、第35章 纷乱
当晚,蓝衫回到家;很不幸地发现她的例假真的来了……囧里格囧的,这种事情被一个男人猜到,感觉真的好诡异啊……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并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着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着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别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着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于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着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吓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定谔。”
薛定谔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定谔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定谔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多一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于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隐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复何求啊。蓝衫吃着红枣粥,看着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将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着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产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适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适合。
***
思来想去,蓝衫决定不给宋子诚买衣服了。女下属给男上司买衣服,不合适。
她给他买了个高大上的烟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烟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烟,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烟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着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着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着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怅,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褪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着他的眼睛,心想,这对儿招子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他说了一个词,“我们”,瞬间仿佛把二人的关系拉得近了。但宋子诚知道这个女人的防御力很强。漂亮女人的防御力往往会走极端,要么就是千疮百孔、是个男人都能上她床的;要么就是核电站级别的。蓝衫显然属于后者。宋子诚知道,她现在不可能仅仅为了“看星星”就轻易陪他去荒郊野外,所以他赶紧又说道,“不过今天的天气不太好。”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
第二天,宋子诚把蓝衫送他的烟灰缸摆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作为富二代,他并非游手好闲。但他现在没有在家族公司做事,而是自己出去开了个公司做风投。新公司刚起步就弄得有声有色,不过好像也没什么人关心他赚不赚钱——反正赚不赚都要回来继承家业的。
真正游手好闲的是坛子。此人由于智商上的局限,往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家人对他唯一的企盼就是少惹事。
坛子经常出入于宋子诚的办公室。今天他在诚哥的办公室里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烟灰缸。这倒并不是他的观察能力有多入微,而是那个烟灰缸实在不符合诚哥的审美。边儿上镶了三大圈钻石,诚哥什么时候喜欢这种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东西了?
坛子把那个干干净净的烟灰缸抛向空中,然后稳稳接住。如是再三。
宋子诚正在处理文件,一抬头看到他这么玩儿,便怒道,“放下!”
坛子吓一跳,一失手没接住,烟灰缸落下来重重砸在他脚上。
“哎呦喂,疼死我了!脚趾头掉了!”他抱着脚靠在沙发上哀嚎。
宋子诚并不关心坛子的脚趾头掉没掉,他只关心烟灰缸有没有磕坏。坛子看到诚哥看小情人儿一样看着那骚包的烟灰缸,他不理解,“诚哥,这是谁送你的?”
宋子诚不答。
坛子问道,“不会是蓝大美女吧?”见诚哥沉默,他一拍大腿,“还真是!诚哥,有门儿啊?”
“你给我闭嘴,”宋子诚说着,把那烟灰缸摆回到茶几上,然后斜了坛子一眼,“以后不要碰它。”
坛子点头如捣蒜。
从宋子诚那出来,坛子很高兴,他又有新的约女神出来吃饭的理由了。
要不说男人贱呢,明知道苏落并不喜欢他,难得给他点好颜色的时候,也都是跟宋子诚有关。但是没办法,坛子就是喜欢,就是好这口,就是想亲近她。
所以坛子就约了苏落吃饭,然后把“蓝衫送给诚哥烟灰缸”这一事件扩展成一段不低于二十分钟的有声故事说给苏落听了。
苏落的脸色很不好。
坛子问道,“落落,你觉得她给诚哥烟灰缸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苏落冷冷一哼,“当然是希望宋子诚一抽烟就能想起她,这个女人倒是高明。”
坛子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原来是这个意思,女人的心思就是麻烦。不过我看诚哥跟她……嗯,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着说着,看到苏落的脸色渐渐暗淡,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小了。
坛子鼓足勇气,问道,“落落,天底下好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在诚哥这里吊着呢……”
苏落一言不发,眼圈红红,像是要落泪。
坛子看得心疼死了。
男人都喜欢痴情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的心在别的男人身上。她越是痴心不改,越是叫人无法自拔。
吃完了饭,苏落自己开车回家。刚坐在车上时,她发了一条微博: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回到家时,这条微博已经有了不少转发和回复。其中有一条评论,留言ID的头像是一只大脸猫,备注名字只有一个字:“他”。
他说:请努力挽回你的前男友,你一定能做到的,加油!'握拳' '握拳' '握拳'
苏落低头,笑得婉转多情,她手指滑动,回复道:我当真了哦!'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不过要晚一点啦,我在奋力码。大家等不了就先睡,明早看也是一样的,反正新章又不会长脚跑掉~
☆、第36章 乡愁
蓝衫没想到会在美容院遇到苏落;这姑娘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至少比前两次遇见她时的那种落魄强;看来应该是想通了。
嗯;就是嘛;挺漂亮一姑娘;气质也好;犯不着在一个男人身上吊死。
蓝衫朝她打了个招呼;“好巧。”
苏落摇头向她淡笑;“不巧,我故意来这里等你的。”
蓝衫莫名其妙,不知道来者何意,她笑答;“如果你要买车;打个电话就行啦。”
“我目前并不打算换车。我来是想和你聊聊。”
蓝衫更觉奇怪了,除了买车这个话题,她不认为她和苏落之间能有别的可聊。她有些为难地看着苏落,说道,“我要做spa,不太习惯有除了按摩师之外的人在场。”
苏落笑如春风,“没关系,正好我也要做护理,等一下你做完了,我们去对面咖啡厅坐下来说话吧。”
蓝衫只得点头。
她做完spa出来,看到苏落已经在等她了。两人一同去了对面的咖啡厅。
在蓝衫看来,苏落这个人吧,属于那种没什么坏心眼但也绝对不好伺候的姑娘,估计是被男人们惯出来的,总之是能远离就远离。她又不买她的车,所以她才懒得伺候她。
于是蓝衫说道,“苏女士,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请直说。”
苏落的坐姿很端正,姿态很优雅。看在人眼里特别舒服,服务生把咖啡端过来放在她面前时,还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她看着蓝衫,一派真诚,“我来只是想好心提醒你一下,不要对宋子诚抱有什么幻想,他这个人不是你能压得住的。”
蓝衫终于明白了。可不是嘛,她跟苏落到目前为止唯一的联系也就是都认识宋子诚了,所以苏落找她聊天还能是为什么?蓝衫觉得很荒谬,她见苏落还想说话,连忙朝她摆了一下手,打断她,“喂喂喂,你完全误会了,宋总他只是我的老板,就这么简单。”
苏落淡淡一笑,“大家都是女人,你不用急着否定什么。”
一句话给人宣判了,蓝衫特烦这种无敌自信的调调,她扶了一下太阳穴,看着她,“然后呢?姑娘你折腾来折腾去不就是对我们老板旧情难忘吗?那就赶紧把人追回来呀!你管我干嘛呀?我对我们老板真的没别的意思!”
苏落继续说道,“一个女人,二流大学本科学历,北漂,无本地户口。职业是销售。最大的优势是美貌,但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你还能美貌几年?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才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不信你不急。”
蓝衫听得心头火气,刚要说话,苏落又开口了:“但是请相信我,你选错对象了。宋子诚这个人很复杂,他——”
砰!
蓝衫重重一拍桌子,打断了她。周围不少人被声响惊到,纷纷向这边望来,苏落觉得失礼,责备地看了一眼蓝衫。
蓝衫接着苏落的话,说道,“但宋子诚是一个曾经甩过苏落的男人,连您这样的女人他都敢甩,所以他肯定看不上我这样的,你想说的是不是这个?我帮你说完了,我可以走了吧?”
苏落无奈道,“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是为你好。”
蓝衫点头,“我当然信。不过我也劝你一句,被宋子诚甩一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你满脑子都是‘没男人就活不下去’‘婚姻就是女人最大的胜利’这类奇葩思想,我劝你赶紧找个高帅富嫁掉。啊,说我二十八了?难道你不到二十八岁?别在我面前装嫩,老子看眼神都能看出年龄来。还有,你是我爹呀还是我妈呀?我用不着你这么为我操心!”
眼看着苏落的脸一点一点黑掉,蓝衫得意地一挥手,“拜拜您呐!”
然后就走了。
回去之后,蓝衫直接在乔风家的地毯上滚了几圈,这才心情好点。她躺在地毯上,望着天花板,渐渐冷静下来,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为什么发那么大火:苏落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她说的一大部分是实话。
一个北漂,在这样一个两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像是茫茫红尘中的一粒沙,渺小卑微,微不足道。既举目无亲,亦没房没车没男朋友,做的还是累死累活有点受歧视的工作。
不被具体的有形的东西抓住,那么她的精神就没有着落,灵魂就无处安放。
所以她在这个城市待了十年了,已经习惯了汇聚八方的食物,说出的普通话都染上了地道的京腔……但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却始终像是一个客人。
这是漂泊的代价。
蓝衫躺在地毯上发呆时,乔风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