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磨铁vip2013.06.12完结,异术超能)-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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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用死的,我在临死之前做件好事吧,就算到了地府,也能少下一层炼狱。
李别情也发现了野人首领的异常,凤目瞪圆,似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虽然我有着元气掌握这个天赋,但在元气这一方面,仍然不如李别情。她在百年苦守孤山的岁月中,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元气的实际操作经验上,都超出我很多,而且有着藏书阁的海量珍贵典籍,更是让她对元气的理解到达了一种极致的地步。
就在我一掌扫在李别情的身上时,她眼神中突然闪烁出绝然之色,然后攀住我挥过去的手掌,如情人一般温柔的缠了过来。
“不要傻!”
我突然之间明白了,她要陪着我一起死!
傻瓜,虽然我在黄泉路上肯定会孤单,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至少,在这薄情的人世间,我还能有一丝挂念。
我大喊着,急忙想推开她,可是,右手被野人首领紧紧扣着,左手臂被她缠绕着,我怕伤着她,又不敢用力。。。。
只是眨眼间,李别情已经扑进了怀中,紧紧的抱住了我。
不,不是抱住,是护住。
她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我与野人首领之间。
“不要这样!”我惊恐的大吼道,她这样,会让我死了更难受,更亏欠。
她紧紧的抱着我,柔情的脸颊上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轻轻的附在我耳边,说:“记得,你要踏着七色彩云来娶我,无论天堂,还是地狱,你都要来。”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情殇
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你都要来找我。
李别情静静的说着,用那双熟悉而温柔的小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颊,而背后则瞬间泛起一道元气之墙,牢牢的将我们和野人首领隔离开来。
与此同时,野人首领双目血红,阴森的盯着我,突然一声狂啸,随之一缕缕血雾从他黑毛覆盖着的身体内幽幽喷出,向着我蔓延而来。
“不要!!!”发疯似得想把李别情掩在身后,却没想到她的身躯是那么的坚硬,怎么扳也扳不动。
我不知道这一招是否会致命,但是不管怎样,我都不能藏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可是,李别情在这瞬间,突然变得陌生而强大起来,我抱着她,或者是被她拥着,我竟然无力挣脱。
血雾虽然看似轻柔,但它所带的那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却是诡异无比,很轻易的穿透元气墙后,向着李别情后背袭来。
这些可恶的血雾并不仅仅是穿透,它似乎有着吞噬的能力。由元气组成的一道盾墙,被它穿透的地方,竟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是被那些血雾吞噬了一样。
我深信,那些血雾触及到李别情后背时,骨肉也会被它吞噬,变成一滩血水。
可是,我只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血雾,却无能为力。
碎刃风暴也释放出去,但是还不等元气形成碎刃,就会被血雾吞噬。
元气盾也放了出去,可下场跟李别情的元气盾墙一样,抵挡不住血雾。
这种保护不了自己,更保护不了爱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撕心裂肺,让我痛不欲生。
是的,是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眼睛睁开了。
空洞的双眼中,流出了血红的泪水,划过脸颊,也划破了我的整个世界。
当然,流出的,不止是泪水,还有眼剑。
以生命为代价,换取至高力量的法术我见过,江田水的‘生命之火’、沈老爷子的‘生命的语言’等等,都属于这种法门。我虽然不知道野人首领临死一击有多凶猛,但他既然有信心杀死至善,那么要杀了我跟李别情,想必没有什么难度。
我怕,怕失去怀中逐渐变得僵硬的人儿,也怕自己会发疯。
我挡不住这些血雾,李别情更挡不住,当血雾袭来时,我怕了,下意识的将最有力的眼睛睁开了。
眼剑瞬间而出,洞穿血雾,直射近在迟尺的野人首领。
眼球碎裂,不但没有影响到眼剑这个天赋,而且没有了目光的束缚,眼剑变得更有威力。这是我现在最大的秘密,只有老板娘略知一二,不是我隐藏实力,而是一直没有碰上过值得我动用眼剑的人。
当然,至善绝对算。
我之所以要保留这个秘密,就是准备把第一次给这几个神话境的强者。无论是老板娘、至善、还是老爹,都是我的目标。
野人首领瘫倒在地上,我跟他只有两个手臂的距离,中间还夹着个李别情。在这种情势下,我估计就连至善也躲不过眼剑,更何况只是无为境的野人首领。
“主人,白家并没有违背誓言,我白鹏今日用自己的血,为白家清洗所有的罪孽。”
突然,野人首领狂吼一句,身体毫无征兆的爆碎开来,化作无数血雨,紧跟着血雾,遮天盖地的向我们疾射而来。
自爆!跟天行怪一样,野人首领白鹏也选择了自爆。
也许,他这次来,就没有想过要活着回去。
眼剑又射空了,它洞穿已经化为一片血雨的野人首领白鹏,瞬间消失在被血液染红泥土中。
而血雨,却依旧威势不减的向我们挥洒而来。
最恐怖的是,白鹏孤零零的半只手臂,依旧紧紧握着我的手腕,并没有因为失去身体而脱落。
立时,天地之间突然安静了下来,甚至连正在激斗的野人、和尚们也都停下了拼杀,向着盖满我们头顶的漫天血色望来。
至善也在向这边扑来,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前有血雾,后有血雨,化作一张血色大嘴,瞬间将我跟李别情吞了进去。
这片血色并不是真正的血,在元气探知下,我感觉不到它们的本质,就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物质一样,邪恶、阴厉、且无法抗拒。
野人首领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力量的确很强大,跟至善一阵激斗,现在还能向我们发动攻击,确实值了。
我不懂这种法术,也幸好不懂这种法术,不然的话,我会在危险的时候立即动用这种禁咒。这几年,遇到过无数次危机,如果真的懂,估计我再也死在自己手里好几次了。
赚了,按我的实力,以及所遭遇的事情,能活到现在已经是赚了,没什么好抱怨的。也许,就这么抱着李别情死在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就在我下意识的搂紧李别情时,却发现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僵硬,我感觉不到一丝血肉的温度、也找不到一点生机,就好像她现在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尸体般。
这是怎么了?
那片血色还没触及身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慌乱的将元气释放了出去。
在元气挥洒出去的一刹那,我就发现,在我们头顶,有一团隐隐的元气体,就像是瀑布一样,缓缓而下,形成了一圈晶莹剔透的水帘,将我和李别情包裹在内,温暖而安全。
那团元气体我很熟悉,但一时之间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了。
由白鹏化成的那片血色,磅礴无比的撞在了水帘上。
一声彻天的巨响后,水帘炸开,剧烈的震荡炸碎了血色,成碎碎片向着四周飘散而去。
至善似乎很忌讳那些血色碎末,立即停住向前飞奔的身体,向后退去。
而那些白眉和尚跟野人,也是忘了自己的立场,并肩向后飞奔而去。
好像在他们眼中,那些血色要比瘟疫还可怕。
两种陌生而强大的力量相撞,产生的巨大反震力将我跟李别情则是被撞上了天空,像两片云朵般轻飘而无力的向远处树林坠落。
我抱着冰凉的李别情缓缓坠落,心也沉了下去。
李别情依旧美丽,长发柔顺的抚在我满是血泪的脸颊上,像是三千情丝,在依依不舍的向我告别;而她那身粉红衣裳,则是迎风而舞,跳着人世间最凄美的舞蹈。
我没有去管至善怎样了,也没有理会那些血色是否能将所有的秃驴野人杀光。因为,在那圈水帘震散之际,我的脑海中传来了一丝飘渺的感应。
“夫君,对不起。你要好好活下去,如果有来世,别情依旧做你的新娘。”
我呆呆的抱着李别情冰凉的身体出神,任由身体从半空坠落。
也许,摔死了,我就不会这般痛苦。
对不起?
为什么要对不起?你向野人求救很正常,谁能知道他们不但不是救兵,而且还要杀了我?更何况,谁也想不到,就连老爹手下的这些野人,也有这般当机立断的决心。
他们不怕老爹责怪吗?也许,他们粗笨的脑袋只会站在老爹的立场上考虑事情。至于我是不是老爹的儿子,已经不重要了。
好好活下去?
你给我套上了一副枷锁,一副绝恋的枷锁,今生今世永远也甩不脱,如何还能好好活下去?
来世?
我不求来世,只愿今生与你相爱厮守,永不分离。
别情,你能不能留下来?
我知道这是奢望,白鹏来天人别院之前,就以生命换取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以身体血肉化成的那片‘血色’,就连至善也忌惮十分,李别情又怎能抵挡得了?
那圈熟悉的水帘,就是李别情的灵魂。
她以自己的灵魂,挡住了那片血色,救下了我。
可她自己却灵魂破碎,从此变为天地间飘荡的一缕游魂,永世承受风吹日晒的磨难,不得轮回超生。
我不是一直在期望着真正的爱情吗?
不是一直在怨悔着自己歪曲的命运得不到真爱吗?
实际上,真爱一直就在身边,可是我不但没有发现,而且还经常怀疑她,怀疑她是不是在利用我。
我他妈有什么可利用的?她连灵魂都给了我,还能利用什么?
我仰面睁开了眼睛,眼剑像是一支无限长的利箭般射向天空,似乎,要把这天给射烂了。
就算射烂了,老天能把李别情的灵魂还给我吗?
我睁眼,只是想在天空中找一找,或许,可以把她找回来。
为什么?
我为什么这么无能?
难道神话境的强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难道众神给予这个世界的法则,就是强者为尊?
我就是强者啊!
元气掌握、眼剑、元气刃、指风等等,那样不是这个世界中绝顶的能力?
可是,我还是保护不了心爱的人。
我,到底应不应该活着?
。。。。。。。。。。。。。。。。。。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掉入树林的,也不知道悟空和小金是怎样将我救下封步山的,我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想紧紧抱着李别情,永世不分开。
哪怕她死了。
正文 给读者的话。
这一阵子,小飞由于某些原因,更新不稳定,先向大家说声抱歉啦。
悟空写到今日,已经五个月了,多谢众位书友日复一日的坚持。
小飞是个新人,如果没有你们,小飞坚持不下来的。
说白了,没有你们的订阅打赏,小飞早也滚出家搬砖去了。
在此,小飞向大家鞠躬致谢了。
一路的坎坎坷坷尽在不言中,大家懂,小飞懂,这就足够了。
下面说一说情节的事。
小飞坦白,有些把握不住情节,而且小飞很在意读者的意见,有的时候,会不觉意的写偏大纲。比如方星的性格,小飞跟来想着是让他走阴暗的路线,大家看得马虎了,就看看比较邪恶的激情;看的认真了,就在主角的邪恶中,对比一下现实中的自己,以人为镜可知得失。
可是后来顾及到部分书友的感受,硬是将主角拉回了不正不邪间摇摆不定的地步。当然,小飞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要怪,只能怪小飞笔力不足,把持不住。
小飞初涉网文,有位前辈指导说,网文就是要写白、直接、高潮,这样才能有前途,小飞深以为然。
但是一路写下来,小飞也有些追求了,别的奢望没有,只求书友读过这本书后,会为这本书的某个情节所打动。
女主角的死、还是兄弟的背叛、不解、误会,不论或悲或喜,只要大家记得,曾经看过一本《带个悟空混都市》,小飞就满足了。
这么长时间了,大家基本上也知道小飞是什么样的人了,不准时,或者言而无信什么的。但不管怎样,小飞五个月没有断过一天更,没有故意凑数字骗过大家钱。
当然,前段时间有些书友反应说是小飞太水了,一个想法能写好几章。
也许,那些篇章大家觉得很水,但站在一个作者的立场上,实际上写感悟、以及想法最费脑子,有的时候,小飞写那些心理描述,半晚上也写不出来几百字。
如果真要水,小飞有更好的选择,对话、人物描写、景色描述等等,这些地方很容易水的,随便写写,就是好几百字。
呵呵,现在真的在水,不知不觉间,已经七百多字了。
抓紧时间,小飞今天实际上最想说的,就一句话,不太监,不烂尾。
这些日子书友的回复很多,但是小飞没有时间一个一个回复;过些时间,小飞会一条一条回复的。
不过小飞保证,大家所担心的事,一件也不会发生。
有些坑,是伏笔。
也有些,是小飞真的忘了。
但不管怎样,小飞一定会将那些坑全部填起来。
而且是合情合理的填起来。
呵呵,小飞本想说完美的填起来,但怕有人骂…你吹牛去吧,所以只好谦虚点。
好了,多的不说了,小飞抓紧时间,12点左右更新一章。
明天
算了,不说了,小飞决定给大家来个惊喜!!
今晚等不住的书友就早点睡吧,明天一起看。
最后,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的,别情嘛,大家记得在深山中,有那么一个神秘的仙子就行。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活着?(一)
“老板,你这样不行的,最起码得吃饭啊。”灵虚的声音。
“星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反正你这样我很难受。”小时的声音。
“你还没有杀死至善,如果现在死了,我不是亏大了?”无脚的声音。
。。。
。。。。
一个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曲建国、陈炼、梦萱等等,甚至连悟空也发来了关切的心念。
我没有说话,更没有动身,只是静静的看着躺在床上的李别情,呆呆发愣。
那天在封步山,野人首领白鹏和李别情都以生命为代价,换取了无比强大的力量。在这两股力量的击撞下,我跟李别情被远远击飞出去。
当时,我心神俱碎,根本没有注意别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李别情冰冷的躯体上,只是隐隐觉得,悟空在背着我跑。
后来,我才从悟空那里得知,白鹏以生命化作的那片血雨,威力极大,被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