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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宁非 作者:狂言千笑-第28部分

小说: 宁非 作者:狂言千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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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的半个人都没有。低头一看,一个蒙了布巾隔热的药锅放在门外,旁边搁了个食屉,里面放有碗筷汤勺。
  陶制的药锅盖子上打了个小眼,白色的蒸汽从里面嘘嘘地往外冒,还是刚刚出炉的样子。
  她疑惑地探头出去,的确没有人。苏希洵方才明明是在走廊上的,现在却不见了。她想了半天,隐约记得叶云清似乎是住在这里。她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还没有来得及与他打个招呼,天涯何处不相逢,这件事也太巧合了。细思起来,泥丸君居然叶云清,是山寨里说得上话的人。
  宁非站在门口,低头看那个小小的陶锅,心思转来转去。脸上表情同样地变来变去,也许她的处境不至于像她先前想象的那样糟糕,即使二当家十分不待见她,泥丸君不至于会让他痛下毒手吧。
  不过此时此地,上上之计是乖乖呆在这里哪里都不去,山寨事务繁忙,她就不信苏希洵能够一天到晚地惦念折腾她的事情,说不定过两天就能把她忘到那边天去了。
  她提起地上的锅子和食屉,回到房间放在桌上。送汤来的人很用心,锅子的提手上包了厚厚的纱布,宁非取下纱布揭开锅盖,顿时白腾腾的雾气散开,一股鸡肉汤汁的香甜味道充满了房间。她饿了一整日,先前能够忍受,到此时终是食指大动,临下筷前首先想起一事——里面该不会下了药吧,下了吐真剂这种高科技的玩意儿她不怕的,可是如果是毒药呢?
  她愣愣瞪着不冒油花的汤水——应该不至于吧。并且这个做派倒很像是丁孝的手法,宁非见过他照顾病人,简直是无微不至,汤水上飘的油花全部都被弊去。这个时代,肥肉是好东西,穷人家三年两头见不到半点油花,所以有的病人对于油津津的汤水十分执着,偏偏丁孝不顾被人骂小气,都要把油腻之物去了,说是为了病人可怜的肠胃。于是宁非安心了些,既然是丁孝经手之物,应当可以放心。
  她从食屉里拿出汤勺和一个海碗,只倾倒了小半碗的汤水出来,汤水被熬得浑浊,显然炖了不少时间,鸡爪子的胶质都出来了,看上去软软嫩嫩的,口感很好的样子。她小小喝了一口,吐了一口气,眯起眼睛来了。
  简直就是太享受了……
  锅里还有很多东西,莲子、薏米、枸杞,都是些温补之物。这种味道的东西,就算在徐府里都不是经常能够吃到的。丁孝虽然在徐府当大厨,不过一般只负责银林公主的吃喝事宜,江凝菲这边得饱口福的机会只有几个大节日里的团圆餐。
  她舍不得喝,把碗捧在双手心里,膝盖缩上椅踏来。热腾腾的蒸汽润了下巴,暖融融的感觉让人很幸福,就像以前不用上班的时候一个人在阳台前捧一碗柠檬红茶可以呆坐上一整天。
  离开了前一世,从徐府逃开到了黑旗寨里,宁非对于吃食越来越珍惜,不但把肉吃得干干净净,并且还花了好大的力气把骨头都嚼碎吃了。不知道从哪里找的鸡,骨头硬得像石头一样。宁非虽然抱怨,却是高兴的,骨头硬的鸡才是好鸡,一年到头在山上山下跑来跑去,小鸡都能练出铜筋铁骨,哪像K伯伯和M叔叔的鸡块那样,全部都是软骨头。
  宁非享受了许久,不过才吃了几个鸡块和小半碗汤水。看着剩下来的大半锅东西,虽然心怀不甘,但还是决定留下给叶云清和苏希洵两人都分一点。如果真是丁孝偷偷送过来的,肯定得给几个领导分一杯羹。宁非晓得所谓“领导”大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碰上叶云清那样的还好说,人家做事干脆爽快,是个直性子的。碰上苏希洵那样的就难搞了,平日诸事得小心打点。说起来,宁非觉得苏希洵和她在某些程度上是一路货色,专门喜欢算计别人的,只不过她最近遇事太多,十分力不从心,与苏希洵正面交锋恐要败下阵来。
  还是……都留着吧,这是为了丁孝好,不至于显得他目无当家。宁非眼馋地咽下口水。把东西收拾干净,锅盖盖上,用纱布堵严实了,不让香气冒出来。真是折磨啊!宁非滚回床上,用被子严严实实地捂住自己,背着那锅美味而睡。真太折磨人了,她努力数了几百只鸡之后,终于成功入眠。
  *** ***
  苏希洵在竹阁外开辟了一小块药埔,平时不需要多费功夫打理,只种植了一些十分滥生常见的草药。因为无需打理,于是药埔同时成为了具有各种功能的空闲地块,比如熬药炖汤都是在药埔里完成的。
  他从下面将药锅提上来就是沉默不语的。
  到了自己房屋门前,听到里面大概已经换好衣服了,还是没有出声。他站了有片刻,心中细数是否需要拿其他东西,干脆一起去拿了回来再敲门进去……省得麻烦。
  可是想了数遍,的确没有需要的东西了。他自己的房间打理得很整齐,常用的物件全都收束利落码放在床下和案下的抽屉里。
  想到这里,他反应过来一件事,叶云清的房间里已经好久没有动静了。他明明交待他先把自己房间收拾好才能睡觉的,现在是偷懒吗?
  想到这里,手里提着东西转去叶云清的房间,仔细倾听,里面毫无声息。不要说翻箱倒柜的声音,连呼吸吐纳声都是没有的。
  苏希洵与叶云清仗着修为深厚听觉灵敏,竹阁平常都没人能够上来,因此就算竹木间有缝隙都是不管的。他从缝隙里往屋内看了一眼,脸色更为阴沉,里面果然是没有人的。不但没有人,并且乱得如同遭劫了似的,物件七零八落地到处堆放,显然叶云清从衣柜、抽屉里清出了一大堆不明物体,由于不知道当如何归类而暂且堆放在地下。
  如果不是双手都提了东西,他很想以手扶额。忽然,他想起了一件不能不注意的事情,这些杂物中,唯独没有衣物。
  苏希洵抬脚顶开房门,视野清晰了,他站在门口处上下左右四处张望,更加明确了那个结论,叶云清大概先去洗衣服了。叶云清打小被伺候习惯,完全是个生活白痴,离开宫女太仕的服侍等同于家务事无能,什么都做不好。就连主动抱衣服去洗都是八百年难得一见的!以前往往是苏希洵实在看不过眼,用鞭子在后面抽他去洗,实在懒得抽他了,干脆洗自己的衣物时顺便把他的都包办了。这也是苏希洵一直格外在意自己“奶妈”、“奶娘”之称的原因。
  他暗道不好,赶紧返身出去,将鸡汤与食屉都放在自己屋门前,敲门之后即行离去。宁非会不会出门取汤暂且先不管了,等他回来再说。
  苏希洵一路疾走,他依稀记得叶云清洗漱最爱的去处,距离竹阁约有百步之外,是一处泉眼。黑色的石头被长期冲刷显得光滑圆润,成了一片很大的石岸台阶,叶云清如果要洗衣服,肯定是要到那里去的。
  往下斜行不多久,山溪的声音潺潺地穿过树木杂草。苏希洵加快脚步,却突然停下来了。因为听到了说话的声音。隐约夹了“江凝菲”三个字眼。
  他犹豫着放缓了脚步,抬头四顾,有几棵枝叶浓密的大树。苏希洵撩起衣摆,提气纵身上了榉木横枝,在横枝上借力之后,再跃上另一棵树,这棵树上就停下来,再靠前他就不能保证会不会被发现了,并且,从这棵树上可以看到黑砚台石那边的情景。
  叶云清把袍子脱了,衣角扎在腰上,裤腿拉上膝盖,蹲在黑砚台石上揉搓衣服。山溪里泡了几个男人,和乐融融地沐浴,围在水中抬头对叶云清说话。
  “叶大再这样揉,衣服肯定会被揉坏的。”
  叶云清从善如流地停止揉搓的动作,从篮子里掏出一截大棒,对衣服捶捶打打起来。
  众人都笑他把工具准备得齐全,叶云清小声道:“我只说给你们听,你们回头看见苏希洵别跟他说。”
  众人忙问他什么秘密,叶云清贼兮兮地回答:“我本来有一根洗衣棒槌的,不知道被我弄哪里去了,现在用的这一根是偷偷拿了苏二的,待会还回去毁尸灭迹。”
  众人低声惊呼:“老大,你千万不要被二当家发现!他要知道自己的洗衣棒槌被你拿来用过,肯定会发飙的。”弦外之音是,您的衣服脏得不是人穿的,把人家棒槌给污染了。
  叶云清哈哈笑道:“放心放心,我做得很有经验了,绝对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这东西他放在楼下隔间中,取用很方便。”
  苏希洵听得嘴角犯抽,眼睛在叶云清身周堆放的布料残骸中搜寻,忽而瞳孔一紧,发现了宁非换下的一套衣物被凄惨地混在其中。他闭上眼睛摇摇头,咬牙再看,果真不是幻觉。
  宁非前一日奔波往返,又是闯关又是坠马,衣物不算干净了,肯定是要清洗的。可是她的衣服再怎么糟蹋都比叶云清的好。要知道,叶云清偷偷下山近一年,没有洗晒干净的衣物塞在竹柜里生虫,现在完全就是残渣的凄惨模样,散发着腐败的扭曲味道。居然混在一起!
  要说世上还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帮以叶云清马首是瞻的弟兄们围在那堆东西周边洗澡,居然都不觉得恶臭难闻的。苏希洵眼尖地发现,似乎有一件裤子上长了长长的白毛,白毛顶端成长出橘黄色类似鱼籽的物体。
  他一阵眩晕,几乎要从树上跌下。这身衣服看来是绝对要不得的,以后宁非要是问起,干脆推说让叶云清不小心弄丢了。
  众人此时催促叶云清:“老大,刚才的故事你才讲了个前奏就不讲了,急得人心慌,赶紧讲完了吧。”
  叶云清用力地捶洗衣物,一边继续将在徐府如何与江凝菲相遇的事情说了。
  苏希洵曾听过一次,此刻听来又是不同。叶云清今天话痨犯了,说得眉飞色舞,简直差点没色予魂授了。他对苏希洵说事时中规中矩,苏希洵到现在再听,心情变得大有差异。可惜以前因他先入为主弄出了许多尴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才好。
  他慢慢在树枝上坐下,将自己蜷在树影里。脑袋枕着树干,睁眼看天上的流云,耳里不断传来叶云清或激昂或阴森的说书声。
  叶云清这家伙是块说书的料。众人对他的描述听得惊叹不已,如今方知淮安国内也有如此彪悍女子,纷纷询问叶云清是否有意将她招作压寨夫人。
  叶云清瞪眼道:“胡说八道,我要是自个儿把事情定下来,回家能被父母姐弟们扒皮。”
  洗浴的人众之中顿时有发出欢呼的:“弟兄们听见了没,老大发话了,那女人他不要,并且也不是丁大哥的。所以,那女人现在是咱们的了!”

  【乌云罩顶印堂黑】

  29
  直到众人都沐浴完毕,苏希洵才从树上下来。那群寨众勾肩搭背地离去,嘴里哼着歌,显得兴高采烈。
  ……有点过于精力充沛了,需要多下功夫好好调教……苏希洵想。他心里计较着,宁非一人闯下各处关口,虽说关口主要人物是防外不防内,虽说事后听说经过,觉得那手段果断利落令人防不胜防,但被通关就是被通关,的确需要在防务上多下功夫了。
  叶云清抬起头,看到苏希洵站在自己旁边,惊奇道:“你怎么来了……而且印堂发黑,乌云罩顶,哪个不要命的招惹你了。”
  苏希洵愣住,不由抬手抚摸自己的眉心,苦于没有镜子,不知所谓印堂发黑乌云罩顶是怎生模样。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缓缓道:“早知如此,当年我就算拼死都应该帮你留几个使女下来。”
  刚刚上山那会儿,叶云清父亲曾苦苦劝说他带几个使唤丫头,全部被他推拒。家里快马加鞭把人送来,他全都快马加鞭地送回去。如今看来,还不如当初劝说他留几个下来,就算只留一个洗衣服的都好。
  叶云清撇嘴不屑,眼见太阳西斜,不知不觉之间都过了这么久了,而那一筐子衣物才洗涤了不到一半。他叹气道:“早知如此,我当日就应该留一两个下来,否则怎会如此凄惨。”说完将洗涤好的衣物装进背篓,站起身揉开酸痛的腰背:“天晚了,咱们回去吧。”
  苏希洵问:“那一堆呢?”
  叶云清顺他目光看去,石台上还有几件未来得及清洗的:“明日来再洗吧,今天累得我腰酸背痛的,别苛求我了。”
  “我不是问你什么时候洗,是问你就这么放在这里?不怕野狼给你叼走了?”
  叶云清不屑道:“算了吧,狗都不吃的东西,谁会巴望着有野狼来叼走?”
  苏希洵一想,果真是,这些衣服悲催得连狗都避之唯恐不及。
  一路返回,不时遇见寨子里的人,苏希洵脸色始终没有好转,惹得叶云清惴惴不安,路人退避三舍。
  来到竹阁外,看到阿刚在竹林外躲躲闪闪地探头,可是又不敢靠近,苏希洵在他身后问道:“阿刚,你在这里做什么?”
  阿刚要躲的人恰恰就是这位二当家,他不知道苏希洵出门了,正寻思该如何接近又不被他发现,哪知道要躲避的人会在自己身后出现,当真骇得他浑身剧颤,几乎没有惊跳起来。
  就这样,连叶云清都看出他有蹊跷了,把手里提的背篓往背上一扛,三两步走到阿刚面前拦住他:“我看你鬼鬼祟祟的,一定是要做坏事。你身后遮遮掩掩的藏着什么,拿出来给我验明正身,否则格杀勿论。”
  苏希洵瞪也阴森地瞪着他,那目光是阿刚没有见过的诡异,只觉得背上凉气笼罩,寒毛一根根地竖起来了。
  叶云清不容分说地抓住他,将他收在背后的手臂扯出来,看见阿刚手里提了一个小壶。叶云清奇道:“这是什么?”说着把壶盖揭开,里面飘出食物的味道,略带苦涩,更多是回甘的草香。叶云清晃了晃那个小壶,里面全是粘稠的糊糊,白白的,还夹杂了青绿色的丝缕,如同在乳泉里浸泡的青葱水草。
  阿刚满是担忧和委屈,直直地看向苏希洵,像是做错事情的孩子,生怕长辈翻脸。他今日来此其实是受人之托,当然,他自己也很有意愿要过来。
  他的父亲毒伤未愈,胃口十分不好,丁孝便向大寨厨房要了一头老山羊,将最后一个胃囊和小肠里的白浊融物刮了出来,做了一锅百草白补汤。阿刚爹吃了一半,尚有一半留着,因想到宁非也需要滋补之物,就拜托阿刚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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