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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天涯浪子-第7部分

小说: 天涯浪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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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世界都变了,仿佛完全陌生,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一切的美梦憧憬悉数破灭,眼前是一片黑暗。

她站到桌边,想……

她记得在喝下第二壶酒只三杯便趴倒桌上,记忆止于此,以后是一片空白,以平日的酒量,应该不会醉倒的。

第二壶酒,问题出在第二壶酒。

“姑娘,女客人……”是小二的声音。

“唔!进来。”

小二提了两只木桶进来,一只是清水,另一只空桶是准备用来盛用过的脏水。但来的不是原先负责伺候的那个小二。

“怎么换成了你?”司马茜脱口问。

“姑娘,伺候客人谁都一样。”小二笑着说。

“我就是喜欢他,人呢?”

“听说……死了娘,天没亮就回家奔丧去了。”司马茜气愤得几乎要发狂,那小二分明是畏事发而潜逃了,想不到自己的清白会毁在一个店家小二的手上,实在是死不甘心。转念一想,自己可不能露出破绽启人疑窦,得装着没事问出那小二的底细……

“噢!”司马茜缓和了脸色:“他叫什么名字?”“李保。”“他是哪里人?”

“本地人,家住城南十里的李家村。”

“哦!没事了,你做你的事。”

小二换了盥洗用水,然后离去。

司马茜咬牙切齿地自语道:“李保,你这兔崽子,姑娘我要不把你全家所有的人斩尽杀绝,难消心头之恨。”

于是,她理妆出门。

南门外通向李家村的黄土大道。

司马茜疾步而行,她满怀杀机,俏丽的面庞罩着一层厚厚的严霜,看上去十分怕人,美女已变罗刹。

她不期而然地又想到“武林公子”韦烈,如果他不离开,这种遗恨终生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是上天有意作这恶毒的安排吗?杀了人,灭了门,消了恨,自己能还原吗?她的心在不断滴血,灵魂似乎也脱离了躯壳。

正行之间,忽见路边围了一大堆人,七嘴八舌嚷成一团,从装束来看,全是些庄稼人,他们在吵什么?

渐行渐近,听出些话声。

“好端端一个小伙子怎么会变成了路倒?”

“八成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才遭天谴。”

“嗯,有道理,看他身上带的两个金锭子,足可买三亩地,在城里当下人,不吃不喝十年也赚不到……”

“横财,一定是横财!”

“呃!”一个老人的声音:“人死是大事,嘴上留点德,二楞子,还不快回村去向他娘报信……”

“噢!大爷!”

一个十来岁的大孩子拔腿奔去。

司马茜步近,从人堆隙缝往里一看,呼吸为之一窒,躺在草地上的正是店小二李保,口鼻留有血迹。

众人仍在叫嚷,没发现有个带剑的美大妞来临,否则又将是一阵惊乱。

司马茜虽然任性,但心思是灵巧的,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为怕这些乡佬烦人,她悄悄退开,反朝原路折回了,走一段路,离那些人已经很远才停了下来,她要好好把这档子事加以分析。

小二李保并非如店家所说回来奔丧。

他身上有两个金锭了。

人不是暴毙,显然是毁于内家重手法,而他不是江湖人。

从以上的情况可以勾画出事件的轮廓,小二李保是被邪恶之徒以重金诱惑收买送那壶药酒,他托言奔丧打算带着金子远走高飞,那恶徒为杜后患追上来杀之灭口,没收回金子可能一系天良未泯,留给死者家属善后……

那人神共愤的邪恶之徒是谁?

出手两个金锭,显然不是下流角色。

事情发生在店里,那恶徒当然也在店里。

哪里丢哪里找,司马茜决心回店住下。恶者食髓知味,很可能还会有所举动,另方面也可在旅客中找线索,这种人只要露脸不难辨认。

于是,司马茜走回头路。

刚到城门口,无意中瞥见一个衣着鲜明的贵公子,从城厢大道的人潮中行来,手里牵着一匹雄健的刺骝,马背上有行囊,像是长途赶路的样子。那匹眼熟的枣骝马引起了司马茜的注意,仔佃一看,芳心大震,急低头快步……

“师妹!”叫唤的声音很大。

来的,正是“梅花剑客”方一平。

司马茜知道躲不了,只好止步。

方一平已到身前,满面兴奋之色。

“师妹,我找得你好苦!”

“找我做什么?”司马茜心头已乱成一团。

“不找到你,我怎么回去向师父复命?”

“那是你的事!”

“师妹…”

“你怎会找到垣曲来?”司马茜切断了他的话。

“我是听说‘武林公子’韦烈在垣曲出现,所以……就抱着一丝希望赶了来,我刚到,真巧就碰上……”

“你判断我是跟韦烈私奔?”

“师妹”方一平尴尬的笑笑:“我绝对没有那意思,你一向任性,但我相信你的为人,你会严守分寸。至于韦烈,我一样相信他的人品,上次在洛阳我对他起了误会,只是一时意气,事后我已向他赔礼,不信可以问他。师妹,你应该知道我素来是宁折不弯的,低头向人赔不是,可是破天荒,这……完全是为了你。”

谎言,通常都是最美丽的,令人耳朵受用。

司马茜无言可答。

“师妹,随我回去……”

“不!”司马茜回答得很决断。

“师妹,你知道师父和师母有多着急?”

“我不是头一次出门。”

“可是……这次不同。”

“什么不同?”

“师妹,你我的婚事是父母之命……”

“我不会嫁给你!”司马茜不假思索地说。其实,她心里是在悔恨,人心都是肉做的,方一平的一席话确实使她感动,她发现自己是错了,可是,自己现在已非完璧,还能从父母之命与方一平成亲吗?悲剧已经成了定局。

方一平的脸色变了又变。

“师妹,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个被收留的孤儿……”

脸上现出很痛苦的样子:“不过,不要紧,我会自量的,你只要跟我回家,我……会请求师父解除婚约,这点你放心,我说到做做到。”

方一平仿佛已变成了另一个人。

司马茜想大哭一场,但她强忍住了,心里对方一平的愧疚更深,可是能回头吗?不能,永远不能。

“是我配不上你!”她脱口说了出来。

“师妹,你……这是什么意思?”方一平惊诧。

“没什么,人各有志,我要走了一”

“师妹,你不能……”现在已经有许多人驻足而观。

司马茜扭转身疾步混入人群,她要是再不走,泪水便无法再控制,一个好强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示弱。

“师妹,我会一直留在垣曲。”方一平大声说,脸止露出一抹阴森的笑意,心里却在道:

“司马茜,你已经注定是我的人,我要你付足代价,然后才收留你,师父已经认定我是凌云山庄的继承人,我不会放弃,即使没有你。”

中条山。

绵亘千里,山势丛杂险峻,大部份是人迹不到之地。

韦烈循设定的标志深入五十里之后会合了先遣手下洪流与卫道。

山区不比平地,日头一歇山便是岚雾的世界能见度几乎等于零,而且日落的时间比平地要早将近一个时辰。现在不过是申牌时分,在平地太阳还吊得老高,但在山区已经是黄昏薄暮,当然,天气特别晴朗的日子会有些例外,但那样的日子并不多。。

韦烈与两个手下在一个高亢的山洞里煨火烤野味啃干粮,边喝着王道从山区人家搜卖来的杂粮酒。

“你两个没发现任何形似驼峰的山头?”韦烈问。

洪流只摇头,他不大喜欢说话。

“没有!”王道回答:“我俩到此地之后,一南一北分头采察了一天行程都没有任何发现,也许不够深入。”

“好,我们明天分三路推进,我在中,王道向北,洪流向南,一天之后再向中央会合,如果有情况,入夜之后放‘钻天鼠’连络,还有,别忘了向能碰上的山居猎户打听,这比盲目找寻好得多。”

“公子不说我也是这么想!”王道嘻着脸说。

“你聪明!”洪流白了王道一眼。

“石狮子开口,难得。”王道嘴不饶人。

洪流又白了王道一眼,但已不再开口。

韦烈是习惯了他两个的德性,根本不插嘴。

现捕现宰现烤的山獐味道十分鲜美,佐以山里人酿的杂粮,美酒,的确是别有风味的一种享受,乐趣无穷。

“嘿!过年啦!”王道突然欢叫一声。

“什么?”洪流闷闷地顶了一句。

“看,祥龙献瑞!”王道手指洞外。

远远的峰间正在火烧山,真的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在蜿蜒蛹动,十分壮观。如果对山区稍有认识,便能判出野火烧山之处距这里至少是大半天的路程,这是指有功夫的,普通人得耗上一天还不一定能到。

韦烈悠悠地道:“火烧山之处必有种地人家,烧山是为了除杂草,造肥料,驱蛇虫。这一烧可能是几天几夜,我们就以那里作为会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回头,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山区太辽阔,钻天鼠信号不一定有效。”

王道应了声:“好!”

洪流仍是只点头,不必要的话他是多一个字也不说的,他也有很多话的时候,有时是基于必要,有时是被王道逼的。这种性格正是一个职业杀手的典型,虽然他已弃邪归正不再是冷血杀手,但习惯是不容易改过来的。

天放亮。

三人分道扬镳,洪流与王道一南一北,韦烈走中路。

山区无路,如果有也只是山里人走出来的错杂小道,无法据以到达某一个特定地点,所以对于山势与方位必须有判别的本领,更要紧的是认定一个特殊的座标,凭以分辨本身的位置,现在三人都以火烧过的那座山中央突起的宝塔形尖峰作为指标。

过午不久,韦烈抵达了昨晚所见火烧山之处。

山腰已被烧得一片黑,林木多已枯焦,余烟未熄。近山脚峰峰相连的坳地里一片葱绿,与烧过的黑地一比更加显目。意外地,葱绿之中是十来户分散的山居人家自成一个聚落,而作为指标的尖峰正矗立在聚落的正后。

将近聚落,一个手持虎叉,身背弓跨刀的壮年汉子迎面而来,一望而知是山中猎户,韦烈忙上前打丁个招呼。

“这位大哥,你好!”

“客人是……”

“到山里来访友的。”

“哦!客人在山里有朋友?”狐疑地打量了韦烈几眼:“山里人不多,这附近五十里之内的乡邻彼此都认识,客人的朋友是谁?”

“这……在下打听个地方。”

“什么地方?”

“驼峰!”

此汉登时脸色大变,像突然碰见了鬼,后退两步之后,半声不吭,像逃命般地斜里疾窜而去。

韦烈傻了眼,这是怎么回事,这猎户一听到“驼峰”二字,便像碰到了瘟神似地急急逃走,驼峰是不祥之地吗?是犯了他们的忌讳还是另有文章?他想不透,但确定其驼峰这地点,而且这一带山里人都知道,照情况判断,驼峰必在这一带附近不远,地方算撞对了,用心查访必有着落,因而精神大振,继续前行。

这里是聚落边缘,有羊肠小道可循。

顺小道行去,已可看到在辛勤锄地的男女山民。

眼前是道山溪,溪中怪石嶙峋,一株倒下的大树横跨溪上,枝桠已被修整,自然地形成了一道便桥。

桥头石上坐着一个白发老人在吸旱烟,状甚悠闲。

“老丈,打扰!”韦烈隔溪而问。

老人抬头,老脸尽是惊讶之色,这地方极少生人来往,可以说是个老死不与外人闻问的地方,韦烈虽然换了普通便服,但在山里人眼中仍是惊怪的对象。

“你……什么人?”

“有事入山,向老丈请教一个地方。”他不说访友了。

“什么样子的地方?”

“驼峰。”

“啊!”老人虎地站起身来,恐惧地瞄了韦烈一眼,掉头便走,而且走得很快。

韦烈再一次傻眼,有些啼笑皆非,山里人对于“驼峰”这名称为何会有如何强烈的恐惧反应?这问题大了,看样子向人打听是此路不通,村子也不必进了。他想,驼峰无疑是在这范围之内,耐心找定可找到。

一阵盘算之后,他决定登上宝塔形的尖峰,居高临下,视线可以放得很远,只要发现骆驼背似的山峰便差不离了。估量了一下形势,他选择侧面登峰,眼前的山溪恰在与尖峰并列的夹缝之间。

于是,他溯溪而上。

一路攀藤附葛,有时必须绕行,相当艰困。

溪床愈来愈陡,变成了峡谷,有的地方是倒泻的瀑布,轰轰的水声加上谷壁回音,听起来令人心惊。

好不容易登上了峰头,一看,这峰头与尖峰相隔数十丈,山谷已埋在原始林里,尖峰巍峨在上,高底差了一倍有多,这只是肉眼的估测,大自然的景物最会骗人,实际上有多大差距要现身体验了才知道。

韦烈坐下来休息了一阵,然后振作精神,飞身掠起,踏树渡越峡谷,然后开始攀登。峰势陡峭,有些地方还是盖顶的突岩,若非身手超人,真的是寸步难移。他手脚并用,一个劲朝上升登,好不容易到了一处可以喘息的落脚点,仰头上—望,由倒抽一口凉气,宝塔形的尖峰远处看十分明显,而现在却变成模糊了,似乎直透天顶。

他并不气馁,蓄足劲再往上爬。

汗水湿透重衫,这种劳累是生平第一次。

日头已坠向西方的远山,光彩尽失,变成了一个红球。

下望聚落散居,已完全掩没在瞑气里,灰潆潆一片。

爬,他除了努力向上,没有退路。

天色逐渐昏黑下来,东方现出白色的光晕。

体力损耗太多,速度自然减弱。这并不是驼峰,只是藉以观测的居高点,想不到会费这么大的劲。

月升。

无垠的山区披上了轻纱,黑暗消退,发潆的峰头显得十分安祥,在这种景况下,即使他是跺跺脚会使风云变色的人物,也显得无比的渺小。

终于,他登上了峰顶,岩寒松在月光映下照下一片诗情画意,如果你相信有所谓仙山,这便是了。

韦烈已精疲力尽,躺下来闲目憩息。

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疲累之感已消,睁开眼,玉盘已快当顶,他深吸了几口气,起身心里想,要寻找驼峰,得等到明天日出之后,好在与王道他俩约定的会合时间是两天,自己绰有余裕。

游目浏览之下,呼吸突然窒住,目光也直了。

峰边,突岩上,背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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