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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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防止的办法,是平时戒怒,尤其在练功前更要心情愉快。当练功中精气到印堂处时,要舌紧贴上腭,引它
下来。下鹊桥的走漏,在大小周天中均可出现,即放屁。所以在精气通过谷道时,要凝一凝,提一提,引它过去。《丹道九篇》中还有借助外力的办法,即“用木夹牢封鼻窍”,以防止—上鹊桥的走漏;“用木座抵住谷道”,以防止下鹊桥的走漏。但借助外力,作用不大,还是以意念提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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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液、金液
玉液、金液是周天过程中产生的唾液。唾液极为古代练功人士所重视,并给予多种称谓,如金浆、玉醴、甘露、自家水、醴泉等。漱咽之,并名“胎食”,玉液是在小周天过程中产生的唾液。古人认为:人的舌下为玄膺,该处有两窍,左名金津,右名玉液。当精气经过玉池(口)的时候,这两窍所分泌的唾液为玉液。《黄庭内景经》中说它,能“开通八脉血液始,颜色生光金玉泽,齿坚发黑不知白”。金液是指在大周天过程中产生的唾液。内丹术中认为,这是肾水中的精气上升之故。因按五行学说,金生水,金为水母,蕴藏在肾中(即丹田中),在大周天中可以随精气的运转而上升至口,化为甘甜的唾液,其对身体的效用,更超过玉液。
当玉液或金液增多,而“津液满口,如井水然,微漱数遍,徐徐以意引下重楼(气管),渐过膻中(两乳之间),鸠尾(剑突下),中脘、神阙(脐)至气海(下丹田)止”(《性命圭旨》)。在咽下时,最好要闭目内视,似乎看到它在下降。内丹术中还认为这种唾液,是在周天中产生,而又咽归丹田,与一般唾液有质的不同,所以也称为玉液还丹或金液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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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天
小周天是古代气功主要流派之一内丹术功法中的第一阶段,即练精化气的过程,也称百曰筑基。内丹术认为:人到成年,由于物欲耗损,精气已不足,必须用先天元气温煦它,使后天精气充实起来,并使之重返先天精气,这就是小周天练精化气的目的。完成这步功法,就可防病去病。
内丹术,是要求内气在身体内按经络路线,循环周转。早期曾称为“金液还丹”(宋。翁葆光《悟真篇注序》),也曾称为“河车搬运”(明·陆潜虚《玄肤论》),根据“天人相应”的观点,借用了天文学上“周天”的术语(明·伍宋阳《天仙正理》)。也有把运转的路线,称为“天经”(元·俞玉吾《席上腐谈》)的。小周天就是指内气从下丹田开始,逆督脉而上,沿任脉而下,经历尾闾、夹脊、玉枕三关,上、中、下三丹田和上下鹊桥,上鹊桥在印堂、鼻窍处,下鹊桥在会阴、谷道处)作周流运转。内丹术中,特别重视任督两脉,正如李时珍在《奇经八脉考》中指出的:“任督两脉,人身之子、午也。乃丹家阳火阴符升降之道,坎离水火交媾之乡。”故小周天又称子午周天,或取坎填离、坎离交媾、水火既济、心肾相交等。子时为阴气已极阳气始动之时,午时则阳气至极转衰,阴气初萌。故子午代表天体的曰月,人体的心肾,卦象中的坎离,方位中的南北。元代肖延之在《金丹大成集》上说可以用后天八卦图表示。因为小周天要求后天返还先天,内丹术理论中就用后天八卦图进行指导。所以着眼点放在坎、离两卦上。而坎离两卦在后天八卦图中,处于子、午、水、火、曰、月等地位,因此有了以上多种名称。
进行小周天功法的锻炼,内气感觉在督任脉上流走,开始于活子时。在活子时之机,下丹田气动,产生小药,又称真种子。而后开始督任两脉的流转,并正确地掌握进阳火、退阴符,沐浴等要求,周天有时也按六字气决把嘘、呵、呼、吹、嘻六字,顺次各鼻吸口呼,默念字音各六次,共计三十六次。小周天循环示意图《太上玉轴六字气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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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天
大周天是古代气功主要流派之一的内丹术功法中的第二阶段,即练气化神的过程。它是小周天阶段基础上进行的。内丹术认为:通过大周天,使神和气密切结合,相抱不离,以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称它为大,是由于它的内气循行,除沿任督两脉外,也在其他经脉上流走。相对来说,范围大于小周天,故称为大周天。根椐内丹术理论,通过小周天阶段,后天精气得到充实,并逐步返还成先天精气,故大周天就采用先天八卦图进行指导。在先天八卦图上,南北方位已是乾坤两卦,但实际上,在内丹术中总总是着眼在坎离两卦上,而坎离两卦,已处在卯酉的位置上,故
大周天或称乾坤交媾,或称卯酉周天。
大周天过程开始于正子时,此时有六根震动的现象,在丹田内产生大药。大周天过程中,内气运行的路线,可因人而异,有沿奇经八脉走的,也有仅沿任督及其它一、二条经脉走的,甚至也有沿十二正经中的某几条经脉走的,都属于正常现象。
大周天有时也按六字气诀把嘘、呵、呼、咽,吹,嘻六宇,,顷次各鼻吸口呼,默念字音各六次,再对与病有关脏腑,选念二个字音各十八次,继又将六字各念六次。以上共计一百零八次,为六宇气诀的大周天(宋·邹朴庵《太上玉轴六宇气诀》).
剑各部位的名称种类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称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连云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剑柄之古称。清·程瑶曰《考工创物水记·桃氏为剑考》:“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扬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方言》:“剑梢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镡,剑珥也。”
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剑术的套路有:七星剑、青萍剑、昆仑剑、八卦剑、武当剑、达摩剑、三才剑、盘龙剑、蛾嵋剑、八仙剑、醉剑、对练剑等。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
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亦作“琨”。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
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
棠溪: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说苑》:“秦昭王中朝而叹曰:夫楚剑利,倡优拙。夫楚剑利则士多悍,倡优拙则思虑远,吾恐楚之谋秦也。”张东:“吴钩明似月,楚剑利如霜。”
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清异录》:“唐剑具稍短,常旋于胁下者,多腰品。”
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晋灼注:“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卢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时。今大剑木首,其状似此。”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刃体宽大,近尖处略窄。剑体作火焰形或波浪形,左右曲折,刃之下部尤为弯曲。刃长二尺余,柄长五寸五分,柄与鞘之形式无定制。茎与护手略为十字形,护手之一边另有一直形护手。剑柄首作圆盘形,上有小塔形之尖顶。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双兵器之一,两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