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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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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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天行健》,包括一、二、三部和外传
天行健》是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史书,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凭空构架了一个战争时代,而战争更是此书的一大看点。不论是战场上的明刀明枪或是官场中的勾心斗角,天行健》都做了很深的刻划,让人深切感受到战争的残酷。
也许是作者以前写过鬼怪玄异小说吧,天行健》出色地的氛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战争的惨烈,勇士的无畏,情节的万变让人把心提到嗓子眼。作者对人物的描写也有独到……
《天行健·壹》
作者自序
小时候爱看书。当然,看的都是些童话故事之类的课外书,小学二年级就捧着一套扉页上印着“好就好在投降”的《水浒全传》看得不亦乐乎。只是母亲对我这个爱好深恶痛绝,告诉我要改掉“看课外书这个恶习”。只是,这个恶习好象现在仍然是我的恶习中最主要的一种。那时要找一本书实在太难,书店里的书家里绝对不会给我买,借书证我也不知该怎么办,偶尔找到一本好看的书,就躲在一边,象一个饕餮之徒一样大快朵颐一番,如果找不到,就只能看着书店里的封皮,想象着里面的故事内容,所以那时的理想之一就是做一个书店员工。
这当然是一个不会实现的理想了。许多年前,我在《科幻世界》的前身,那时还称为《科学文艺》上读到一篇台湾作家张系国的《倾城之恋》,那种纯净的文字和奇幻的想象都令我非常喜欢。那时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要写一个故事,写一个被蛇人围困的孤城的故事。这当然只是一句无稽之谈,那时就觉得多半会和孩提时代可笑的雄心壮志一样成为泡影,只是,许多年后却奇迹一样地成为现实,并且就登在《科幻世界》的子刊上,冥冥中也真似有种奇妙的缘份。
第一个草稿写于九十年代初,那时还没有电脑,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笔记本上,写完一本再换一本。然而写到第三本时,却突然发现第二本再也找不到了,失望之下,也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直到五年前买了电脑开始上网,才想起继续这个故事。只是要照着本书打字,实在不如另起炉灶来得容易,于是就用这个背景,重新开始。写完第一章的一万多字时就觉得索然无味,想就此结束,成为一个短篇故事算了。这一放又放了好几年,后来正值互联网普及,业余时间都趴在电脑前和天南海北的网友聊天,就想不妨把这个故事扩充成一个长篇,权当练习打字。快写完第一部的时候,偶尔和一个台湾的网友foxflame又聊起了张系国,我说我曾看到过一本三联版的《五玉碟》,大概是张先生的新作,只是定价太贵,没有买。他告诉我这是张先生的《城》,分《五玉碟》、《龙城飞将》、《一羽毛》三部,就是在早期的《倾城之恋》和另一篇《铜像城》的基础上扩充写成的。“非常好看”,这是他对这三部曲的评价。
当时的后悔难以言表。不过后悔这东西过一阵就会忘,因为我知道迟早能看得到的,很久以前的这个愿望又浮上心头,几乎和抬杠一样,我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故事写下去,写成一段幻想中的历史。
也许是年纪大了点,不再有少年时的冲动,却也多了韧性,所以这个决心居然已经接近实现了。到现在为止,这个故事已经写完了一百余万字,计划中全部将会达到一百五十万字以上。这样的数量,对于我这样一个业余作者来说,实在有点力不从心。当我开始写这一系列的第一个字时,并没有想到也会有灾梨祸枣的一天。在此还想再表达一下对张系国先生的敬意,虽然我至今仍然未能读过《城》三部曲,毕竟这个不象样子的东西仍然可以说是追随着张系国先生的脚印而踩下的足迹。
这样一个故事自然谈不上是文学。想起另一位我极喜欢的作家张恨水在他的《金粉世家》序言中写着:“吾之作《金粉世家》也,初尝作此想,以为吾作小说,何如使人愿看吾书 ?''继而更进一步思之,何如使人读吾之小说而有益?至今思之,此又何必?读者诸公,于其工作完毕,茶余酒后,或甚感无聊,或偶然兴至,略取一读,藉消磨其片刻之时光。而吾书所言,或又不至于陷读者不义,是亦足矣。”
第壹部 奔掠如火
第一章 裟婆世界
沉重的城门被战斧劈开的时候,城里城外都发出了呼叫。不过,一个是欢呼,而另一个却是充满了绝望。
叛军的最后一座城池被我们攻陷了,共和军从今天开始,成为了一个历史名词。
我从门上拔下巨斧,碎木片迸到我脸上,可是,我没有一点以往打了胜仗之后的喜悦,心底,只是说不出的空虚。
石块和瓦片一下稀了下来。守城的也明白大势已去吧,不再坚持了。也难怪,围城已持续了三个月,城中的食物也多半已尽,他们不会有太多力气去扔石头了。
我冲进城门,身上,铁甲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两个守城的兵丁提着长枪冲上来拦住我。尽管他们气势还很盛,但围城三月,高鹫城中已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在饥饿下,他们的枪术也破绽百出。我挥起巨斧,以雷霆万钧之势,一挥而过。随着砍过铁甲的声音,那两个兵丁登时身首异处。
此时,大队人马已经推开了城门,冲了进来。城头上,剩下的一些士兵发出绝望的哭叫声。尽管在守城时,他们一个个视死如归,但死马上就要降临时,还是都惊慌失措了。
我又砍死了两个还敢冲上来的敌兵,这时,我的护兵把战马牵了过来。我跳上马背,扔掉了斧头,操起铁枪。在大队人马中,一个传令兵追上来,一路叫道:“武侯有令,屠城。”
即使战火把我的心炼成了铁一样,我还是心头一颤:高鹫城,当初号称帝国十二名城之一,难道今天就到末日了?
我的部下却没有我这种想法,齐声发出了欢呼。在他们看来,屠城是破城后最好的奖赏,那意味着财富、女人,以及发泄胸中郁闷的杀戮。
自从我跟随武侯南征以来,一路已经屠灭了八座城了。这八座城都是死不投降,以武侯的暴戾,自然难逃被屠的厄运。尽管我不想杀太多的人,一路上,死在我这个前锋营百夫长手里的共和军士兵,也不下于二十人。每杀一个人,我就觉得手上的血腥气重了一分。尤其有不少对手是当初帝国军校的同学,他们也一个个死在我手下,我更觉得内心的空虚。
战争,也许永远都是你死我活的。
我的护兵祈烈带着马到我跟前,道:“将军,快走吧。”
我在面罩下看了看他。他只有十九岁,也许,还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可贵。我没说什么,屠城是破城后的一大乐事,我不想扫他们的兴。
“你带队去吧,我有点累,不想去了。”
“楚将军,当初你不是带我们去过?”
我扭过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我不去。”
他吓了一跳,道:“那,我去了。”他带过马,挥挥枪,道:“弟兄们,跟我走。”
我带的一百个人,经过几次大战,还剩了八十多人。这八十多人一直都是在帝国军的前锋中,也许,杀人对他们来说已是一件乐事。他们欢呼着,簇拥着祈烈冲去。我看着潮水般的帝国军涌入大街小巷,高鹫城中,四处火起,一片妇孺的哭声。我只觉眼前有些湿润。
这就是战争么?在军校中,我的授业老师曾教过我们,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至高之道。然而,我在行伍中这几年,经历了十几次战阵了,每一次,都是在血和火中冲上城头,踩着的,总是死人的残肢断臂。
我带转马,准备回到营房。在城头上,一些举着手的共和军俘虏东倒西歪地走下城墙,一队帝国军嬉笑着像赶一群绵羊一样赶着他们下来。有个俘虏也许腿部有伤,脚一崴,人倒在阶上,一个帝国军骂了声,挥起刀来,一刀砍在那俘虏背上。那俘虏的血也像干涸了似的,身体几乎裂成两半,血却流不出多少。
不杀降虏。当初第一代大帝得国之时,立下的军令中第三条就是这,然而,两百年过去,没人还记得这一条了。
那个俘虏还没死,举起手来,惨呼了一声。这似乎勾动了那动刀士兵的凶性,他挥起刀来,又是一刀砍下。
我低下头,不愿再看这样的屠杀。
才走了两步,耳边忽然有人喝道:“大胆!”
我吃了一惊,抬眼一看,我面前,是三个骑马的人。一个侍从模样的人用长枪指着我,道:“竟敢如此无礼!”
我勒住马。正中那人,是武侯!我冲撞了武侯!
我跳下马来,单腿跪在地上,道:“武侯大人,前锋营百夫长楚休红万死。”
武侯没有戴面罩,在他的脸上,却没有什么怒意,道:“你就是第一个冲入城中的楚休红?为什么不和人一起去屠城?”
“禀大人,末将刚才冲锋,现在只觉疲倦,想休息一下。”
武侯笑道:“你是觉得我下这屠城的命令太过残忍吧?”
我怔了怔。武侯一向以悍勇出名,没想到他居然一言道破了我的想法。我道:“末将不敢。”
武侯正色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我下令屠城,并非好杀,不过为以后有心作乱人做个榜样。”
我壮着胆,道:“大人,城中平民并非军人,大帝得国之时,就明令不得杀降,故当时得民心。”
“你觉得我做得不得民心?”
武侯的脸色沉了下来,我心头一动,只觉背上寒意阵阵,却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道:“末将怎敢妄加置喙,不过一点管见,不过末将以为,大人所令,必定含有深意,是末将有妇人之仁了。”
武侯笑道:“妇人之仁。呵呵,为将之道,当初军圣那庭天的《行军七要》中,第一条中便讲到了不可有妇人之仁。你冲锋之时勇冠三军,如今却婆婆妈妈的。”
他从腰间解下佩刀,道:“此刀名曰‘百辟’,现赐予你,日后,用此刀斩断你的妇人之仁。”
那把佩刀在空中划了条弧线,我双手接住,只觉手中一沉。正待跪下,武侯拍马已冲了过去,他的两个侍卫也追了上去。
得到武侯的赏赐,也许是件好事,可是,我内心却更觉空虚。
回到营房,辎重官正在清点,准备开进城去。照例,屠城后休整几日,便又要出发了。只是,现在这最后一战后,剩下的事不过是清扫共和军的余党。这一次武侯南征,也出乎意料地顺利,二月出师,一路势如破竹,不过十个月便转战两千里,十万大军几乎是全师而还,就算武侯,也是从未有过的战绩。
共和军起于三年前。当初,镇守南疆的苍月公突然叛变,打出的旗号是共和军。当时,苍月公是帝国三大公之一,帝国的封爵,王爵只封宗室,三公世袭,二等爵是文武二侯,下面就是十三伯。苍月公作为一镇诸侯,以前的列代大公都是被倚作长城,谁也没料到他会叛变,使得帝国措手不及。苍月公起事之初,极为顺利,两个月便扫平了大江以南,与帝国形成划江而治之势。
这一代帝君,帝号太阳王。尽管太阳王自诩为“如太阳一般明亮”,但作为一个君主,可能永不会被后人称为明君,不过必然会以性能力高强而留名青史。他的后宫有一千余嫔妃,子女据说每次在吃饭时要摆出几十张大桌子了。当然,这些肯定是民间之人胡说,以一国之君,那些皇子公主不会像平民百姓一样团团围坐着吃饭的。民间传说,太阳王的前生一定是一匹种马。他的精力,也许也被女人吸干了,苍月公初起时,他居然颟顸地认为那是谣传。如果不是文侯力排众议,以一支偏师烧尽苍月公屯积在大江南岸的船只,只怕帝国的历史早已结束了。
也许,尽管每一次战争我都冲锋在前,其实在我内心里,依然站在共和军那一边的吧?这让我有点恐惧,仿佛内心的不忠也会在脸上表露出来。
胡乱想着,把甲胄收在箱中。本来这些事都该祈烈做,不过我实在不喜欢一个大男人摆弄我的衣服,即使是铁甲也一样,因此,总是我自己收拾的。军中不知道的人,还说我很平民化。说来可笑,一个百夫长,不过是军中的下级军官,可是就被人看做是贵族了。
这时,我的营帐帘子被撩了起来,是辎重官。他一见我,道:“啊,楚将军在啊,武侯有令,拔营进城。”
这些事其实也跟我没关系,拔营的事,都是辎重营的人做的事,可是,我却道:“我也来吧。”
好像做些杂七杂八的事,可以忘掉我内心的空虚一样。
辎重营的任务就是收拾、赶车。武侯治军如铁,每次跟武侯出战,每二十个营帐放一辆大车。战场上人也朝不保夕,因此东西都很少,像我有铁甲,一般士兵的皮甲平常都不脱的。
武侯的四将合围战术攻下了高鸷城,却也损失了近千人。我一边收拾,一边听着别人的唠唠叨叨,不知不觉,东西都收好了。
辎重营的人是最不合算的,每一次屠城,他们都没份,而战后,也只有一份平均的财物,所以不少年轻力壮的后勤兵老是向我磨着,要去前锋营。他们并不知道,也许知道了也不想多想想,前锋营的阵亡率是最高的。武侯出战以前,前锋营两千人,二十个百夫长死了七个,而全军阵亡的士兵,十之三四在前锋营。也许,武侯因为此才把第一道屠城令下给前锋营吧。
我看着长长的辎重车队开进城门。那道厚厚的城门还倒在地上,上面还留着我的巨斧留下的痕迹,混杂着死人的碎肉、血迹和火烧的焦痕。
不论如何,战争结束了,共和军已经成为历史名词。
这时,一个后勤兵叫道:“楚将军,那是什么?”
他指着的,是远处屋脊上一个人影。那个人影在几十步外,看样子是站在屋顶上的。
高鹫城的房子,多半是很古旧的砖瓦房,一个人很难站在那上面。也许,是共和军的余党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