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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鸿雁于征 作者:胭脂河(晋江2015-01-31正文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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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连你都这样说,看来我出走,倒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唐六儿并不答话,笑着退出去了。我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说起了解宋汝文,恐怕我不比唐六儿他们,难道我真的做错了?
  罢了,做都做了,还纠结对与错,不是郑落落的风格?我看见地上有个乘着水的盆,想来是他们准备打扫这间房,却被常越这个不速之客给侵占了。
  我将帕子在水里浸湿,抬头对唐姐儿冷冷说道:“能不能帮我烧点米汤?”
  唐姐儿跟我几次交锋下来,也算是知道我的脾气秉性,什么话也没说,就端着那碗凉粥出去了。我叹了口气,过去替常越擦脸上的肮脏之物,忽然,常越眼睛猛地睁开,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作者有话要说:  

  ☆、玉心

  常越抓住我的手,我下意识地往四周环顾了一圈,压低声音对他说:“这个地方人来人往的,快放手。”
  “士之耽兮,尤可说也。女之耽兮,不了说也。”
  听见常越微弱地说出这么个话,我一愣,可很快就明白过来了。他这是用《诗》来暗示我,不要太相信宋汝文,男人沉迷在一段感情里,说走就走。可是女人就不一样了,她会纠结,不理智,受伤害……
  这是今天第二个人暗示我了,一个是唐六儿一个是他,话说的不一样,想表达的却一样。还有,这两个人共通的特点是:比郑落落聪明。
  就像宋汝文那天晚上对问我:“落落你是不是对自己没信心?”如今,我不能听了两个不足道哉人的话,就对自己,宋汝文没信心。日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别人凭什么在跟前指手画脚!
  我冷笑一声,挣脱常越好不容易抓住我手腕的脏手,淡淡回他:“髧彼两髦,實维我儀。之死矢靡它。’尔'也天只!不晾人只!”
  常越轻轻咳了一声,我看的出来他还想说什么,只不过洪孝家的进来帮手了,他只能把要说的咽进肚子里。
  将近中午时,宋汝文才姗姗归来。疲惫并不能将他兴奋的神色遮掩住,连午饭都没用,就急匆匆地带着个小姑娘跑到我这边。 
  “槐花儿,快叫少夫人哪。”
  宋汝文坐到我跟前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边喝茶边让他领进来的小女孩喊人。
  那个叫槐花儿的小女孩听了这话,抬起头来偷偷看我,却正好与我的眼睛对上,是个乡下姑娘,皮肤略黑,两颊有些泛红,一双灵动的双眼皮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好个黑里俏!
  宋汝文哈哈大笑,碗里的茶水都要撒出来了,他斜着眼儿打趣槐花儿道:“呦,现在怎么会害羞了?在街上可是厉害地把少爷都吓住了!”
  我看见槐花儿大喇喇地白了宋汝文一眼,微微上翘的嘴唇嘟囔出回嘴的话:“是谁吓谁呢!你可把话说清楚,不能让别人误会了我!”
  宋汝文饶有趣味地看着槐花儿,嘿嘿一笑,对我说道:“今儿个去街上料理生意的事儿,往回走的时候碰巧遇到人牙子卖她。本来我也不以为意,偏生这丫头冲上来缠住我了,我想着你也缺个贴身服侍的,索性就买了她。”
  宋汝文话音刚落,槐花儿就赶着对我说道:“不是这样的,明明是……”
  “行了,买就买了,我对过程不感兴趣。”
  我冷冰冰地打断槐花儿的话,却斜着眼笑对宋汝文说道:“我怕一个丫头不够使,要不你明出去再带回来一个吧。”
  宋汝文听了我打趣嘲讽的话,尴尬地一笑,对槐花儿说道:“你去二门找唐姐儿,她会告诉你家里的规矩,去吧。”
  槐花儿一愣,满面狐疑地问我:“少夫人姐姐,你能带我去吗?我不认路呀。”
  我再一次从头到脚地打量这个乡下丫头,确实蛮俊秀的,可是郑落落啊,你怎么跟她一个小女孩吃醋呢,你难道真信了常越和唐六儿的‘忠告'不成?
  “你为什么叫我姐姐?”
  槐花儿见我语气和缓地问她,手挠着头皮,憨憨笑着说:“就是感觉你亲,像我大姐。”
  这话好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对了,是锦瑟。哎,我就这样走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还好吗?忽然间,我很想锦瑟,总感觉她是我久别重逢的亲人,可又离别了,我想告诉她,我现在很好,让她别担心。
  “落落?想什么呢?”
  宋汝文打断我的思念,故做凶狠地对槐花儿说道:“还有没有规矩了,少夫人是你的主子,能是你随便叫姐姐的人吗?”
  我看见槐花儿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却始终不掉下来,难得这个丫头性子倒烈的很。我也故作生气,对宋汝文哼道:“现在我还不是什么少夫人,槐花儿,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不理他,走,我带你去找唐姐儿。” 
  说话间,我就起身拉槐花儿往出走,宋汝文在我身后笑喊道:“哎,别走啊,陪我一起吃饭呀。”
  我扭头冲他做了个鬼脸,得意道:“我又不是饭托儿,你让陪就陪啊,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哼!”
  宋汝文一愣,笑着摇摇头,故意无奈道:“也罢,看来没有红袖添香,晚生只能做孤家寡人了。”
  我其实很喜欢和他这样说话,感觉这才像正常情侣该有的互动。不像多天前,明明关系不一般,他偏要装大尾巴狼,让我多心。
  唐姐儿上去给宋汝文送饭了,我就把槐花儿交给洪孝家的,并再三嘱咐她不许为难这个小女孩。宅门里的这些人精水有多深,我可算经历过,所以不想一个如此淳朴的小女孩变质。
  当我回到屋里的时候,看见唐姐儿端着碗碟往出走,她好像在躲我的眼睛,发生了什么?宋汝文现在书架前,手里正举着本书细细品读,见我来了,忙笑道:“咱家的店十天后开张,到时候我请些朋友来,顺便摆桌酒席,把咱俩的事办了。”
  我脸有些发烧,原以为以后就只能这样了,心中总是有个疙瘩。没想到他,居然如此为我着想。再也顾不上矜持,我狠狠地扑向他。是啊,来了古代,我总是亦步亦趋,小心翼翼,把所有的情绪藏起来,努力地让自己活下去,可这终究很累,宋汝文,你让我好像知道了那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意思。
  宋汝文的身子很单薄,却很暖。我靠在他的胸膛,听着那颗以后只属于我的心脏强有力跳动,感觉很安心。他低头吻上我的头发,用宠溺的声音轻轻道:“你放心,我决不让你受半点委屈,把这辈子能给的全部给你。”
  我含泪点头,却说不出来半个字,此时无声胜有声。良久,宋汝文度量着我的情绪略微平复,轻轻问道:“不哭了好吗?我要给你幸福,不想看到你流泪。”
  我揉了揉眼睛,撑着宋汝文的身子仰头打量他,用手指戳了他光洁的脑门哼道:“谁哭了,看把你美的。”
  宋汝文薄唇笑的很有宋汝文的标志,似戏谑似真实,他捏起我的侧脸,凑近了坏笑道:“我不美你美啊。”
  “哎呦,快放手,疼,万一把我这去韩国做的假脸捏掉皮了,你赔我手术费啊。”
  宋汝文一愣,一副迷茫之色,桃花眼又出现了呆萌的不解:“啥国?假脸?你这脸是假的?”
  趁着他分神消化我的无厘头话,我一把捏住他的脸,扯来扯去,哈哈笑道:“呦,我说公子,您这脸皮还真薄呀,不像您的作风呀!”
  宋汝文连忙求饶,连声道:“饶命呀大王,就放了小生这一回吧。”
  我白了他一眼,左手傻傻的冲他做了个yes,蓦然发现,他左脸那条细长的刀痕很刺眼。我抚上他的侧脸,轻声问道:“还疼吗?”
  他握住我的手,摇了摇头。我叹了口气,这毕竟是因为我才让他遭受的无妄之灾,我垂下眼眸,却看到他手里正抓着本什么书,是了,从刚才一进来我就看见他看书架前不知在捣鼓什么。
  我顺手要拿那本书,不想眼前却多了块黑色的玉佩。
  “这是?”
  宋汝文顺手将书搁到架子最高层,然后给我将玉佩戴到脖子上,笑道:“古人用玉来喻谦谦君子,如今我们不能像以前那般大手大脚,这块玉佩成色品质都不算上乘,你可要收下他?”
  我笑了笑,将玉佩塞进衣领里,然后抱着他,轻轻嗔到:“我已经把他收进心里了。”
  那天,我们的心贴的很近,很幸福。把过去的所有全都忘记,只有我们两个人,两个人的世界,是不孤独的。
  日子一天天幸福平淡的过下去,常越的身子也慢慢痊愈,他一句话也不和我说,整日家要不冷笑要不怒目,尽管我为他做了很多值得他感激的事。
  这些天,槐花儿寸步不离地跟在我身后,姐姐,姐姐地叫的人很舒心。她对什么都有极大的兴趣,拿起胭脂簪环问我怎么用,有一天甚至拿了本《说文解字》来,求我教她认字。本来闺中生活就无趣清闲,我也乐得给她教。我甚至可以想象,我和宋汝文认了她当妹子,给她教文化,打扮她,然后再找一门好亲,把她风风光光的嫁出去,以后我们两家的孩子在一起快乐的玩,难道还有什么比平淡生活更让人感到幸福的吗?
  我们的绸锻铺子也筹备的差不多了,可还是决定蜜月后再开张。男人一旦开始忙事业,陪老婆的时间就少了,但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贤妻良母,做他背后的女人,与他风雨同济,不离不弃!
  我们的婚礼没有大加操办,只是邀请了宋汝文的几个发小来喝酒。我嫌他买的凤冠霞帔太丑,不愿意穿,他笑着问我想穿什么样的?我则是神秘莫测地笑说让他在婚礼那天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1。常越说的话,选自《诗经·卫风·氓》,这是一首弃妇诗,反映了封建社会里妇女的痛苦,这首大家在高中都学过,也好理解,就不多加解释了。
  2。女主回的话,是选自《诗经·啵纭ぐ刂邸贰s嚕╠an)四声,发下垂的样子。两髦:男子没到成年的时候,披着头发,下齐眉毛,分向两边梳着,叫作两髦。
  这诗写了一个姑娘自己找好了对象,不顾母亲的阻饶(这里原文是:母也天只!不晾人只!为符合文里回答常越,我把母改成尔。),誓死忠于爱情,不肯改变主意。
  3。宋汝文给女主黑色的玉佩,而在“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玖,黑色的玉,象征宋汝文自己。

  ☆、花嫁 上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有實。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有葉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今天注定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因为我要嫁给他。
  我坐在大镜子前,细细地将眉毛修好描黑,用尖头钝的簪子蘸了些青黛,勾画出精致到不行的眼线,晕染出艳若桃花的眼影,在眼角部位点上细碎的珍珠,这个妆容,反正我是很满意!
  槐花儿一直呆呆地现在我跟前看着,我起身准备去穿礼服,槐花儿一惊,瘦的像鸡爪子的手轻轻地碰了下我的侧脸,惊叹道:“这,这是人吗!”
  我笑着摇了摇头,这丫头真是少见多怪了。现代的化妆技术高明到可以把母猪化成港姐,我这不过是在工具不成熟的环境之下因材发挥罢了。
  好在本科念的是服装设计,不然这件旗袍短短几天还真出不来!我来这里瘦了很多,在量三围和画省道的时候,真的为自己心疼了一把。
  依旧是用了喜庆的红色布料,只不过上面的金线绣牡丹却是我在其他绣品上剪下来,仔细地缝上去的。鉴于还是古代,底下开叉我没敢开太高,也上了袖子,得,好好的一件旗袍倒快成了旗装!
  好在之前做了件不怎么完美的铁丝圈内衣,不然真不能把这件旗袍给撑起来!槐花儿从我化妆开始,就一直以一种萌呆的眼睛盯着我,看见我穿起如此勾勒曲线的衣裳,她倒不好意思了:“姐姐,这是哪里的衣裳,有点怪怪的。”
  我有些不高兴,毕竟自己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哪里听得别人质疑。我瞥了她一眼,只是淡淡说道:“没有啊,挺好的,去帮我把披肩拿过来。”
  槐花儿哦了一声,转身给我拿过来我所谓的披肩,她眼里的一块布。看见她那怀疑的眼神,我摇摇头,看来真是生存环境不同,共同话题也不同,得了,以后有的教她了。
  天还是蛮冷的,酒宴摆在二门花厅里。宋汝文在陪他发小聊的不亦乐乎。快要进去时,我阻止住唐姐儿朝里面喊话,偷偷在雕花屏风后面看他的这些朋友。
  来了三个人,年纪不等,相貌各异,唯一共通点就是绝对的富贵派头,这是暴发户在短时间练不出来的装比气质。
  一个年纪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年最惹人注目,他面如粉敷,唇若含朱,额头上勒着金线裹边黑缎打底的勒子,身穿一件青色裘皮披风,好乖乖,这竟然是以前我在专业课书里看到的‘青里雪'!这种皮子极难得,毛通体为青,只是尖端为白色,远看如雪撒其上,正因为这奇特的品质,既少见又昂贵。
  这个少年年纪最小,却最有风度。桌子上的珍馐美酒连看也不看,只是微笑着听其余人说话,即使如此一声不吭,照样把光彩占尽。
  我扭头问唐姐儿他是谁,唐姐儿在我耳边悄悄说是当今圣上第三子肃王家的小儿子。我了然,怪不得他看起来总比别人高贵许多,原来是这样!宋汝文也算厉害了,居然可以搭上这么一位真正的富贵公子哥。
  唐姐儿忽然轻轻呵斥身边的槐花儿:“哎,怎么傻了木头似的!”
  我扭头一看,槐花儿惊慌地搓着衣角,抿着下唇,羞涩笑道:“人真多啊!”
  没看错吧,这个泼辣大胆的家伙居然会羞涩?而且里面除了跟前伺候的几个小厮外,没多少人吧。我这个主角都不害羞,你倒羞了。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准备抬脚进去,却发现槐花儿站在原地不动。我笑着拉起她的手,没想到被她推开,她的头更低了,我实在不解,便问道:“怎么了,可是人多害怕?”
  槐花儿摇摇头,淡淡说道:“姐姐,我不太舒服,想回去了。”
  唐姐儿本就看槐花儿不怎么顺眼,哼了一声,不屑道:“你不进去伺候着,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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