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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荣誉之剑 作者:玉临风(起点公众2012.7.7完结)-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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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城内发生了大事,居然没有人拦截他们。

车队在罗马的道路上驰行,离开了城墙好一阵,他们才缓缓减速,停了下来。停止前进不为别的,王重阳跳下车,钻入车底,把绑在车身下的王玉婷放下。

“这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骨头快散架了!”王玉婷爬出车底,不忘活动筋骨,“我的罗马之行完全可以编成小说了!”暂时脱险,她又得意起来。

“不过我想没有人会信。据我所知,居阿斯那个光头佬就不会信。”王重阳以手指弹了弹她额头。

赵弄潮没时间与他们开玩笑,张罗着剧团里的人将车上的行李集中起来,牵出马匹。他们将在这儿与剧团分手,骑马去迦太基军营。

“你真的不与我们一起走?”王玉婷问普布利乌斯。她突然对这个罗马的花花公子有了好感。

普布利乌斯已经决定了,他要回罗马。

“他们已经怀疑你,你回去不是很危险?”

“如果我这样走了,那么我就真成了通敌叛国的无耻家伙。我救你,并不是因为我想投靠迦太基人。”

王玉婷眨眨眼睛,不是为了投靠迦太基,那是为了什么?忽然,普布利乌斯的举动让她措手不及,他袭上她的唇,在嘴唇上轻轻一吻。

王玉婷立刻由惊讶转为了愤怒。

“我会在战场上打败你!”普布利乌斯在她的愤怒暴发前调转马头,逃向了罗马城的方向,带着大笑声。

王重阳代表女儿冲着这个小流氓的背影一通大骂。赵弄潮目睹了这一切,始终没说什么,脸色阴沉着。

王玉婷很生气,她完全没意识到,被偷袭了。她望着已经远去的小黑点,不满地哼哼几声。随后,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嘴角流露出一抹淡淡的得意浅笑。

第二十三节 解开心之结

普布利乌斯成了当天最后入城的人,差一点进不了城。城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他跳下马,舒出口气。大功告成了,无论以后他会面临什么样的状况,神殿卫兵的监视审问也好,被逮捕入狱也好,随便怎样,他都不会惧怕。

牵着马,漫步入夜的罗马街道,火灾已经扑灭,骚动已渐渐平息。他们从监牢中劫走犯人,但似乎没见到全城搜捕的巡逻队,不知道元老院怀着怎样的想法,就这样放他们逃走了?普布利乌斯琢磨着以后会有怎样的情况变化,可眼前出现的人就让他够意外了。

陈志出现在他面前,一身黑色托加袍如黑色的风般飘动着,双手捧着只色泽并不光鲜的陶罐。

普布利乌斯非常诧异,“你去哪儿了?他们已经走了。你怎么穿成这样?”他不禁打量陈志的黑色装束。

“我听说你们罗马人将黑衣当作丧服。”陈志回答说。

普布利乌斯点头,但他的回答没有解答他的疑虑。“谁去逝了?”普布利乌斯甚至想到了利略元老,不过前几天才见到元老,挺健康的。

“我穿丧服是为了一个女人。”陈志停顿了许久才说话。他抚mo了一下手中的陶罐,“我没有跟随他们一起离开,而选择留下,只因为她。”

普布利乌斯看着陶罐,似乎明白了。他有疑问,可是陈志打断了他的提问。“跟我来。这件事与你也有关系。”陈志抑郁地走开,弄得普布利乌斯很纳闷。

他们回到了元老家,陈志安静地进入自己房间,将陶罐放在桌上。普布利乌斯跟着进了门。

“是哪位女孩这么有魅力,能使我们的利略放弃离开罗马,安全逃走的机会?你还没告诉我呢!”普布利乌斯愉快地问,期待答案。

“她叫海伦娜。你认识她。”

陈志的回答让普布利乌斯的笑容凝固了。

“别说你已经忘了这个名字。这个女孩因为你对她的爱吃尽苦头,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然想着再见你一面。她没有实现的,现在由我替她完成,所以我来到罗马,顺便查清当年发生的事。在这件事没有了结前,我不能离开罗马,今天就让我把话说清。”

“你为什么认识她?”普布利乌斯盯着陈志,“你怎么认识她的?”

“很意外吗?我们在迦太基认识的。”

“说谎。”

“当时她呆在妓院里,我因她得罪了迦太基权贵,带着她逃走。为她赎身的是汉尼拔,你相信吗?后来她进入迦太基军营打杂。”

“根本不可能。”

“她还跟随军队翻越了阿尔卑斯山。那么艰苦的环境,坚强的姑娘挺过来了。她忍受着一切苦难,只为回到罗马,再见一次那个名叫普布利乌斯的人。可到了最后,她还是绝望了……”

“你在编故事?这不是真的?”

普布利乌斯浅浮地笑了笑,感到难以置信。陈志生气了,拧住他的领口,“到现在,你不承认了吗?你抛弃了她?”

“我抛弃谁了?我不会抛弃任何我爱过的人!”普布利乌斯踮着脚,大声否认。

“这么说你从未爱过她?”陈志松开手,可紧接着一拳击上普布利乌斯的面部。

普布利乌斯迅速站起身,他不会让自己白白挨上一拳,挥出拳头还击。陈志躲过了他这拳,但他也同时呻吟,普布利乌斯的脚踢中了他的腹部。两位青年在房中打了起来。

利略元老家的奴隶们担心地守候在小主人的房门外偷听,毫无疑问,里边的人打起来了,而且很激烈,听得见桌椅与器皿倾覆的声响。仆人们想冲进去,但利略元老阻止了他们,吩咐他们散去。

屋里突然没了声音,一切骤然安静了。陈志与普布利乌斯打累了,坐在地上相互看着对方。普布利乌斯脸上挂了彩,陈志的情况稍好些,至少没出血,不过有淤青。

一番打斗后,两人似乎已经冷静了。“她怎么死的?”普布利乌斯小声问。

“投河自尽。”陈志很平静,“虽然你有好的一面,可是我更多时间见到你见一个爱一个。好几次,我甚至想杀掉你,海伦娜为了这样一个男人,真是不值得……”

普布利乌斯沉默不语,陈志等着他说话。突然,普布利乌斯抹去脸上的血污,站起来,冲出了屋子。

“你去哪儿?”陈志追上去,他感到不妙。拦下了普布利乌斯。

“让开!”普布利乌斯推开陈志,“我已经明白一切了!我要去教训那个女人,一切都是科尼利娅在捣鬼!”

陈志不为他的力量所动,依然站在他面前,不允许他离开。

普布利乌斯大吼起来,“他们告诉我她死了!我一回到家,他们说她突然死了!如果我知道她还活着,无论在迦太基,或是更南边的沙漠,我都会去寻找,直至找到她!”他的吼叫声中渐渐透出哀伤,听起来越来越像是悲鸣。

“够了,普布利乌斯!你已经害了一个女人,还想多害一个吗?到此为止了,人死不能复生,不要责怪你的未婚妻,整件事的错误根源其实在你,该反省的人是你!”

陈志守着大门,门里侧的人低下头,呜咽声从庭院中传出,陈志看见普布利乌斯哭了。

天刚蒙蒙亮,守城的士兵开了城门,两名贵族青年便骑着马出了城。

普布利乌斯在城外的墓地里挖了口深坑,陈志捧着装有海伦娜骨灰的陶罐轻轻放了下去。潮湿的泥土一点一点将陶罐掩埋,直至垒一个小小的土包。

“我会叫人把这里变成一块象样的墓地。请人刻块石碑,墓志铭写——‘这里长眠着维纳斯身边最美的侍女’。”普布利乌斯抚mo着新土。

“‘侍女’不好。”陈志轻轻摇头,“她是独立的,永远都是。她为自己的爱情而战斗。”

普布利乌斯想了想,“那么就写……还是什么也别写了,任何语言都无法将她描述。”

“用不着墓志铭,请工匠刻上这一句就行——‘爱妻海伦娜长眠于此’。”陈志想起了海伦娜临终前写在桌面上的遗言,不禁发酸,他望向浮着红云的天空。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下射出,把墓地照得金黄。

第二十四节 刺青

初升的太阳拉长了墓地中的两条影子,远处的廷达鲁斯盯着他们看了许久,悄然转身,离去了。

廷达鲁斯回到最高祭司阿米利乌斯家中。对两名可疑人物的监视暂告一个段落,无论是否有结果他都得对上司有个交待。

进门前,廷达鲁斯就听见最高祭司与人有交谈,并且有说有笑。他推开门,屋里的客人更使他惊喜,“卡西娜,你怎么会在这儿?”

屋里坐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黑发卷入珍珠发网中,面带微笑,有着许多贵妇也不及的高贵气质。“好久不见了,廷达鲁斯。我听说你亲自去监视利略与普布利乌斯这两个可疑的年轻贵族,情况怎么样?”

“没什么发现。他们聊了一夜,天亮后去了墓地,不过他们脸上有伤,似乎打过架。卡西娜,你应该首先回答我的提问,你为什么会来这儿?”

回答问题的人是最高祭司阿米利乌斯,“因为有条重要线索,只有向卡西娜询问后我才更有把握,所以把她请来了。”

“是怎样的线索?”廷达鲁斯露出极大兴趣。

阿米利乌斯立刻回答:“是这样的。看守监狱的百夫长告诉我,冒充神殿的卫兵的人手腕上有我们的标志,那是货真价实的刺青。要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刺青位置并不相同,就如你的在手臂,卡西娜的在胸口,而我的在脚踝。刺青位置在手腕的战士名叫明达斯,不过他已经牺牲了,很明显这个人绝对是冒牌货。这个假同伴符合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他知道这个图案是我们的标记;第二,他手腕上有刺青。”

廷达鲁斯赞同地点点头,可仍有疑惑,“那么这与卡西娜有什么关系?”

“很有关系。我们重点怀疑的对象——西庇阿之子普布利乌斯正迷恋着卡西娜。卡西娜当然很清楚他的身体上有没有刺青,即使我们怀疑错误,这个人不是他,以卡西娜的交际圈也会有其它线索提供。”

廷达鲁斯立刻看向女人,想听听她怎么说。

卡西娜微微上扬嘴角,露出迷人的一笑,“普布利乌斯的确有这样的刺青,而且就在手腕上,他刺下这个图案后曾向我炫耀。他也知道这是神殿卫兵的印记,是我告诉他的,这是我的疏忽。”

“你确定吗?卡西娜!”廷达鲁斯兴奋地强调。

“我确定。当时看见这个图案后,我很震惊。”

“这就简单了!我们检查普布利乌斯的身体,发现他有我们的记号就立刻逮捕他!”

“而且我们应当尽快行动。廷达鲁斯,叫大家集合,我们现在就去找西庇阿的儿子!”阿米利乌斯站起来,激动地率先迈出门。

普布利乌斯爽快地叫了一声,一桶凉水从他头顶倒下,把他淋了个透。他这是在洗澡,从昨晚忙到现在,出了一身汗。“再来一桶!”他冲着屋顶的窟窿大喊。屋顶上有奴隶,负责往下倒水。“该你了,利略。”他把陈志推向洞口下。

这个狭小的房间让陈志没地方躲,这里除了头顶的窟窿没有其它可以透进光线的地方。这就是贵族的浴室,电影中的罗马大浴室现在还没出现呢。洞口落下一股水柱,顿时使人神智清晰起来,一夜未眠的倦意全被驱散。普布利乌斯就在一旁擦洗身体,昏暗光线下,陈志注视着他手腕上的刺青。这是个神秘的记号,就在昨夜,那名百夫长居然因为这个图案相信了他们的谎话。

“那个……那个有什么来历吗?”陈志找着普布利乌斯的手腕问。

普布利乌斯抬了抬手腕,“你问这个刺青?”他露出一丝苦涩浅笑,“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可我们相差太远,她总是有意疏远我。她的身体上有同样的图案,我记下这个图形,刺了个一模一样的,以为至少可以和她拉近距离,可她看了后却很生气,她说这个是朱庇特神殿卫兵的标志,不是什么人能随便拥有的。我就这样被拒绝了,很丢脸。没想到它会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不过现在对我来说它不仅没用了,还成为了一种负担。”

“喂!有刀吗?”他向屋顶上的奴隶呼喊。

普布利乌斯偷望了陈志的神情,担心他谈论别的女人会使他想到海伦娜,因而发脾气。

陈志没生气,他已经了解,普布利乌斯就是这样的人。“看来你喜欢的女人都是传奇人物。”陈志带着调侃的语气说。普布利乌斯侥幸地吐吐舌头。“不过王玉婷不适合你,这是我给你的忠告。”

“为什么?我觉得我与她很适合。”

陈志发出声叹息。“我的家乡有句说,叫做‘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和你挺像。不过那个王玉婷不是简单女人,她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陈志换好衣服,走出浴室。这时,他正好撞见送刀入浴室的仆人,普布利乌斯刚才喊着要用刀,不知他有什么意图。等了好一阵,普布利乌斯才出来。

利略元老正在庭院中用早餐,两位青年一出浴室就见到了他。“洗得还舒服吗?”元老愉快地向年轻人打招呼。

普布利乌斯窜至了元老面前,“尊敬的元老,谢谢你的照顾,不过假如你能允许我在你家多住几天,就更完美了。你瞧我的脸,被你儿子打成了这样,让我怎么回家?”他指着脸上的淤青说。

元老笑着回答他:“住多久都可以。不过普布利乌斯,其实你是不想见到家里的未婚妻,对吧?”

普布利乌斯学得很没趣,元老一下子就看穿了他的想法。

大门处突然传来奴仆的叫喊,有人闯了进来。一群士兵打扮的人直奔向庭院。走在最前面的人是廷达鲁斯,见到他,陈志与普布利乌斯立刻紧张了。

“这是怎么回事?阿米利乌斯,你的部下怎么这样无礼?”利略元老质问与闯入者一想到来的最高祭司。阿米利乌斯暂时不回答,将元老带去了一边。

“奉命检查。”廷达鲁斯一个手势,士兵们抓住了普布利乌斯。

“奉命?奉谁的命?你们要干什么?”普布利乌斯挣扎着。

陈志这才发现他的手腕被换下的衣服裹缠住了。

“你以为这样就能隐藏住你干的坏事吗?让我看看他的手腕!”廷达鲁斯下令拆掉缠住手腕的衣服。

普布利乌斯顿时痛苦地惨叫,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所有人都吃了惊。最惊讶的是廷达鲁斯,手腕上没有刺青,到是皮没了一块。

“这是怎么回事?”廷达鲁斯追问。

“今天早上与利略练剑,失了手,受了点小伤,怎么了?”普布利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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