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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昨夜之灯-第2部分

小说: 昨夜之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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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它由“情绪”控制!他瞪著她,很仔细的看她,好像要读出她这句话以外的故事。她以为他真能读出来,就更加慌乱了。她呆愣愣的坐著,一时间,脑子拒绝去接触眼前这个场面,也拒绝去接触眼前这个人。但是,她知道,时间不会为她停驻,婚礼的每一步骤仍然在进行中。宾客又骚动了,掌声又起了。她突然惊醒过来,发现新娘又换了新装,一件曳地的晚礼服,由大红与金线相织而成,华丽如火。而新郎搀著她,正挨桌敬酒。每到一桌,就引起一阵欢呼叫嚷,眼看著,就要敬到自己这一桌来了。

身边的男士忽然熄灭了烟蒂,很快的,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我看,我们在他们来敬酒以前,先溜掉吧!”

真的!完全同意!她立刻站了起来。必须溜掉,必须在这对“新人”来敬酒以前溜掉。否则,她不知道自己那由“情绪”控制的舌头会吐出些什么失礼的句子来。她看了他一眼,在这一瞬间,觉得这位陌生人实在是“解人”极了。他握住她的手腕,带著她穿过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的人群,小心的为她拉开那些挡路的圆凳,把她一口气带出餐厅,带到街灯闪烁的街头来了。迎著凉爽而清新的夜风,她忍不住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连吸了好几口气。挺了挺背脊,觉得刚刚的婚礼,像一场灾难,她总算逃离了那灾难现场。她走著,在那铺著红砖的人行道上走著。脚步逐渐放慢了。

“裴什么?”他忽然问。

她一惊,才发现他仍然握著她的手腕,只是,握得很轻,握得很有礼。不,不是“握”,而是“扶”。她回头好奇的看看他,夜色中,他鼻梁上有一道光,眼睛闪亮,街灯就闪在他头顶上,把他的头发都照亮了。他有一头很黑很浓密的头发,那对眼睛……唉!他有对很生动很明亮的眼睛!唉!他真是非常非常“出色”的!

“裴雪珂!”她机械似的回答。“同学们都叫我小裴。”

“还在念书吗?”“大二。辅大,大众传播系。”她一股脑儿说了出来,就差没报上生辰八字。“裴雪珂,小裴。”他自语似的念著。

她站定了,抬头仰望他,他比她高了一个头,她觉得自己颇为渺小。“你呢?”“叶刚。”他直望著她。“树叶的叶,刚强的刚,听过这名字吗?你可能听过!”“你是名人吗?”她有些错愕,有些惭愧,她为自己的无知抱歉。“两个字分开,常常听到看到,两个字在一起,不太认得。”他更深的看她,眼底闪烁著光芒。

“没关系,你现在认得我了。”他温和的说,温和而有气度,似乎原谅了她的无知。

“我为什么应该听过你的名字?”她坦白追问。

他站著,背靠著街灯,他的眼光深沉,灯光下,黝黑的皮肤被染白了。他唇边浮起一个古怪的表情,像笑,但,不是笑,是一种近乎苦涩和自嘲的表情。

“因为我们两个一起参加了那场灾难。”他说,他用了“灾难”两字,使她心头一阵悸动,对他而言,那婚礼也是一场“灾难”吗?“我认为,你或者听过我的名字,并不是说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我还是不懂。”她困惑著。

“认得雨雁的人都知道我。”

“我不认得林雨雁。”“你只认得徐远航?”“是。”她苦恼的舔舔嘴唇。“你,显然也只认得林雨雁。”

“为什么?”“因为——认得徐远航的人都知道我。”

他眉头微蹙,身子僵直。然后,他们重新彼此打量,重新彼此估价,重新彼此猜测,也重新彼此认识……好一会儿,他才哑哑的开口:“我们最好都挑明吧!徐远航是你什么人?”

“先回答我,林雨雁是你什么人?”

“你早就猜到了,”他沉声说:“她——是我的——女朋友。”她定睛看他,认真的看他。

“你是说——”她不相信的瞪著他。“徐远航把她从你手中抢走了。”“可以这么说。”

她愕然,潜意识里,或者有这种猜测,明意识里,却无法有这种认可。她抬起头,由上到下的打量他,从他那头顶闪光的发丝,一直看到他那踢损了皮的鞋尖。然后,又从他的鞋尖,再看到他的脸。那宽宽的额,平滑,没有皱纹。他有多大?看不出来,她从来就看不出男人的年龄!可是,他还年轻,不会超过三十岁!那宽阔的肩,挺直的背脊,平坦的腹部,长长的腿……她虽看不到他的内涵,起码能看到他的外表。他是优秀的!而徐远航居然把林雨雁从他手中抢走了。徐远航是酒,酒能让人醉,超越时间,无远弗届!

“轮到你了。”他打断她的冥想。“不要这样盯著我看!我输得起!”他挑起眉毛,眼光认真的看著她。

“嗯。”她哼著。“你输得起,我也看得出来。”

“你呢?”他追问:“难道是徐远航的女朋友?”

“不。”她清晰的吐出来。“完全不是!”

“哦?”他疑问的。“不是?”他傻傻的问。

“不是。”“那么,你……暗恋他?”

“不是。”“不是?”他咬嘴唇……“那么……”

“我是他的女儿!”她更清楚的说。

“什么?”他惊跳著。“不是!”他叫著。

“是!”她有力的回答。“徐远航是我父亲!你既然知道他离过婚,怎么不知道他有个已经念大学二年级的女儿!我从小跟妈妈,所以也跟妈妈姓裴。我反对林雨雁,因为她太小,她和我一样大!我不能接受这件事……”“唔,”他哼著。“我也不能接受这件事!别告诉我,徐远航已经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女儿!不可能!”

“绝对可能!”她肯定的说。“因为我在这儿!难道你不知道,我爸爸已经四十五岁!”

他的头往后仰,靠在路边的电线杆上。

“现在,我有些输不起了。”他说。

她站在他面前,凝视他。

他们彼此凝视著。然后,他忽然站直了身子,丢掉了手中的烟蒂。他抬了抬头,挺了挺胸,深呼吸了一口空气,他振作了一下,强作欢颜,他笑笑说:“你猜怎么?我想找个地方喝杯酒!”

“哈!”她皱眉,又耸了耸肩。“在刚刚离开酒席之后,你想喝酒?”“是。”“正好,”她点点头。“我也想找个地方,好好的吃它一顿!”昨夜之灯3/30



这家餐厅舒服多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他们两个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埋著头苦吃,两人都吃得很多,他报销了一整客快餐,她吃掉了一大盘咖哩鸡饭。然后,他们两人的气色和精神都好多了,裴雪珂再一次证实自己的看法,原来精神上的委顿也受肉体的影响,怪不得害忧郁症的人十个有九个是瘦子。

咖啡送来了,咖啡真好,咖啡的香味就有提神和振奋的作用。她机械性的在咖啡杯里丢进两块方糖,倒了牛奶,用小匙搅动著。她注视著那杯里的涟漪和漩涡,不用抬头,她知道他又抽起烟来了,雾缓慢的游过来,和咖啡的热气搅在一起,两种香味混淆著;咖啡和烟,她皱著鼻子嗅了嗅,奇怪,咖啡和烟,这两种香味居然有某种谐调,某种令人安宁的谐调。“我真弄不懂你,”他忽然开了口,声音不大,却仍然吓了她一跳。“你干嘛去参加那个婚礼?我打赌你……父亲,呃,那位徐老先生并不希望你在场来提醒他有多老!幸亏我把你带走了,否则,你预备在那儿干嘛?等著喊雨雁一声妈妈?”

“不许说我爸爸是老先生!”她挑衅的说,瞪圆了眼睛。“你自己也知道,爸爸不老。他成熟,稳重,风度翩翩。亲切,儒雅,而且温柔。非常非常温柔。他这种温柔气度,使他成为一位国王,他是事业的成功者,情场的成功者。”她瞪著他。“你不要输不起!”他回瞪她,喷著烟雾,眼神里有种若有所思的神情。

“你是个矛盾而古怪的女孩!”

“怎么?”“你带著满腹怨气去参加那婚礼,你恨你父亲,你恨林雨雁,可是,你也受不了别人骂他们。”

“是,”她直视他。“我受不了。”

他皱皱眉,斜睨她,忽然扑近她,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和面庞。“喂,小裴,”他说:“你确定那位徐远航是你父亲吗?你有没有弄错?如果你说他是你的男朋友,我比较容易接受。”

“他是我父亲!”她认真的说。“不过我六岁就离开他了,妈妈和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就因为他永远有女朋友,永远受异性的欢迎。妈妈常说,爸爸是不该结婚的,可是,他居然又结婚了!这就是我弄不懂的原因!他大可以和林雨雁交朋友,同居,只要不结婚……”

“雨雁不是那种女孩。”叶刚低沉的说。“她不是。她出身自书香之家,有太良好的教养,太多传统的教育,再加上满脑筋其笨无比的道德观!如果她肯和男人同居,就轮不到你父亲来娶她了!”“你在暗示什么?”“我不暗示,我明讲。如果我肯娶雨雁,如果我肯和她走上结婚礼堂,也就没有徐远航了!”

“哦?”她转动眼珠,扬起睫毛。“原来林雨雁是你不要的女孩,是你不肯娶的女孩,她无可奈何,想嫁人想疯了,就抓上我爸爸来填空了?”她啜著咖啡,很可爱的去吹散那咖啡杯上的热蒸汽。“叶刚,”她第一次叫这名字,居然满顺口的。“你猜怎么?”“怎么?”“你如果不是阿Q,你就根本没输!”

“解释一下。”“阿Q挨了打,就说:‘就算王八蛋打我的!老子不爱还手,如果我肯还手……’”

“不必告评我阿Q是什么,这个我还懂。”他玩著手里的打火机,斜靠在沙发中,眼光幽幽的停在她脸上。“解释下面一句。”“如果你不是阿Q,那么,你说的都是真话。因为你不肯娶林雨雁,所以她另外择人而嫁。那么,你输掉了什么?一个你根本不真正想要的女孩?”

他皱起了眉头。“慢点!”他说:“你把‘要’和‘婚姻’混为一谈了。这是最普通的错误,难道只有结婚,才表示你真正想要一个女孩?”她有些困惑。“难道不是?”她反问。

“当然不是!”他接口。“婚姻是人订的法律程序,是男女两个人彼此签一张随时可以解约的合约。恋爱要签约,表示彼此根本不信任。如果彼此不信任,结婚有什么用?你的母亲曾经是徐远航的太太,对吗?而你,今晚参加了一个婚礼,眼看另一个女孩变成徐太太……哈!”他大大摇头。“瞧!人类多么会用各种方法,把彼此的关系变得复杂!制造矛盾,制造问题,制造痛苦,制造烦恼!你,”他深刻的盯著她。“就是一个例子!”“我想,”她舔舔嘴唇,蹙著眉。“我们在谈你,而不是谈我!”“哦,是的。”他自嘲的笑笑。“我们在谈我。叶刚失恋记。”

“你没失恋,你没有。”

“我没有?”他反问。“我觉得你没有。”“你觉得?”他再反问。语气很认真。

“你……”她仆向他,把咖啡杯推远了一些,她忽然有些热切,热切的想要说服他什么,证明他什么。“你并不真正想要林雨雁吧?你真正想要吗?我觉得……像你这种男人,如果下定决心,真正要一件东西的话,你就不会失去。所以,我觉得,你实在没有失去什么。”

他静静的看她。好一会儿没说话。

“你知不知道,”终于,他慢吞吞的开了口。“你是个非常非常可爱而善良的女孩!”

她的脸孔蓦然间发热了。生平第一次,被一位男士如此直接了当的恭维,使她立刻羞涩起来。而和羞涩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种微妙的喜悦和满足感。

“你有一些说服了我,”他低叹著。“最起码,你让我觉得比较安慰。我想,在某一方面来说,你是对的……”他侧著头沉思,眼光忽然变得深不可测,变得凝重,变得遥远起来。“我大概从来没有真正要过林雨雁。”

“我想……”她羞涩而直率的接口。“你这个人有些古怪,你大概没有真正要过任何女孩吧?”

“叮”然一声,他手中的打火机掉到地上去了。他弯下身子,去拾起打火机。等他再直起身子的时候,他脸上整个的线条都变了。他的眼光倏然冷漠,嘴角向下垂,露出唇边两条深深的纹路,他的眉头蹙著,眉心竖起了好几道刻痕。他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变得灰蒙蒙的,眼珠不再乌黑,而转为一种暗暗的灰褐色。他的背脊挺得笔直,脸色里的温暖、真挚,和那种一见如故的热情,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知为了什么,像有个铁制的面具,对他当头罩下,他忽然武装起来了。全身全心都武装起来了。他开了口,声音冷冷的如冰铁铿然相撞:“你想干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追根究底?你一向都这么有兴趣研究初认识的人吗?你不觉得你太随和,随和得过了份吗?”她如同挨了一棍,睁大眼睛,她不信任的盯著他。他说些什么?他怎能在前一分钟赞美她,立刻又在后一分钟羞侮她!他怎么如此易变、易怒,而又难以捉摸?陌生人,是的!这是个她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她居然跟他走出一家餐厅,再走进另一家餐厅?她是太随和了!太容易相处了!随和得近乎随便了!她顿时就涨红了脸,鼓起双颊,她从座位上直跳起来,跳得那么急,差点打翻了咖啡杯。她拿起手提包,一语不发,转身就要往外走。他跟著跳起身子,说:

“你吃饱了?要走了?”

她收住脚步,讶然看他。难道他以为她要骗他一顿吃喝吗?世界上怎有如此可恶的人呢?她劈手就去抢他手里的帐单,怒气冲冲的说:“我们各付各的帐!”“悉听尊便!”他淡淡的说,让开身子,让她走在前面,一副冷漠,傲慢,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是什么人?自大狂?疯子?阿Q?混帐!

她咬牙,抬高下巴,直冲到柜台前面。他跟了过来,拿帐单看。他们很认真的分清楚帐,各人付了各人的。那柜台小姐一直对他们好奇的看著,又好心的笑著,大概以为他们是一对正在吵架的情侣。倒楣!真倒楣!她想著,参加什么倒楣婚礼!遇到什么倒楣人物!她真想对那柜台小姐大叫: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神经病!可是,不认识,你却跟他有说有笑又吃又喝了啊!冲出了餐厅,夜风又温柔的卷过来了。台湾初秋的夜,是标标准准的“已凉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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