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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出书版) 作者:目非-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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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侧过身,看到是他——潘宁的男朋友易慕远。
  “送潘宁?”
  那人点下头,说:“我跟你玩。”
  两人一起打,总比一人打有趣多了。他没有反对。此后只要他不出海的日子,就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与他一起打球。他俩没有太多交流,但合作起来非常默契,那些属于男人的友情就在这寂寞的球场奠基。
  有晚,他们打得差不多准备散了,正在球场喝水擦汗,唐末的手机滴滴来了条短信。
  唐末看后一脸凝重,慕远说:“有事?需要我帮忙吗?”
  唐末拍拍慕远的肩,跟他告辞。
  短信是发仔发来了,上面写着:唐哥,我被他们劫持到了清水湾车库,快来救我。
  发仔因上次帮他救了刘影,就被谢福成的手下追缉,成天东躲西藏。这个遇难短信,唐末毫不怀疑。他立即开了摩托,一路风驰电掣直奔清水湾。
  清水湾是座烂尾楼。因为地处荒郊,缺乏治安监管,长期以来就成为流氓斗殴、黑道火并的绝佳场所。
  到那边的时候,已过了零点。路灯是没有的,一幢露着钢筋水泥的建筑在夜色里勾勒着阴沉的轮廓。唐末熄了火,从座位下拿出一把以假乱真的玩具枪别在腰间,然后拨开长草,朝地下车库走去。
  他不是第一次来,对这块地方可以算知之甚详。
  他警敏地闪过第一个可能伏击的地方,没人,连喘气都没有。车库静悄悄的,更像埋藏着什么阴谋。
  他技不高人倒是挺胆大,拿出手机,借助那点光亮察看四周,然后一步步深入。忽然,耳边传来棍棒劈下来的呼呼风声。他连忙护住脑袋就地一滚,棍子斜落在他脚踝上,瞬间,他听到骨头断裂发出的惨叫。
  那是根中间灌铅的木棍,对方是下了狠劲准备将他废了的。太险了,唐末死死咬住嘴唇,脑袋上一颗颗全是豆大的汗珠。
  “唐SIR,单身赴会,勇气可嘉,但你也忒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你难道以为自己是铜墙铁壁?”那个提棍的人从黑暗中移出来,跟着一脚踩在他胸口。唐末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阿成?发仔呢?”他认出是谢福成的手下,刚刚就躲在一堆乱砖后头。
  阿成鼓了下掌,唐末眼前一黑,一个人影战战兢兢蹩了出来。
  是发仔。他哆嗦着说:“唐少,你别怪我。我是跟大哥吃饭的。大哥不会要你命,就是让你残。你上次把他打残了,他咽不下这口气。我要不争取机会立功,我就没命了。”
  阿成得意洋洋地说:“我要一击不中,发仔等在后头。发仔要击不中,还有后备。总之这次,我们志在必得。”
  黑暗中传出一阵笑声,唐末也猜不出有多少人等着收拾他。现在想想,自己贸然进来实在是太冲动了。
  “我刚才那一棍对唐SIR来说有点客气了,发仔,你再补上一棍。就算将功折罪。”阿成对发仔说。
  “我看,差,差不多了吧。要把握不好可是会死人的,一死人就有点难办,他,他毕竟是条子啊。” 发仔哆哆嗦嗦说。
  “少滑头,下手。”
  发仔抡起棍子,朝唐末趋前一步,嘴里喃喃道,“唐少,你别怪我,我也没办法,都是为吃口饭。谁让你得罪老大呢。我跟你说过影子动不得,天下女人千千万,她也没什么好……”
  做足姿态,猛然一棍子抡去。
  “闷哼”一声,倒下却是阿成。紧跟着,两个人从黑暗中冲出来,一人制住发仔,一人要朝唐末踢去,唐末突然拔枪,嘶声说:“别动,谁动我开枪了。”
  那两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敢轻举妄动。警察配枪天经地义,这个观念在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谁会去怀疑那是把假枪?
  “放开发仔。”
  那人放了。
  “退后十步。”
  两人谨慎地往后退。
  唐末对发仔说:“扶我起来。”
  发仔使劲将他搀起来,边走边不忘煽风点火,“唐少,开枪震震他们。”
  唐末心里哀嚎,傻瓜,少说几句不行啊。玩具手枪的威慑力能发挥到怎样的作用他也只能听天由命。
  “冤有头债有主,我唐某人不滥杀无辜,想活命的站在那别动。”唐末死死撑住蔓延至全身的剧痛,拼一口气说。
  可是发仔这个傻蛋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在嘀咕:“唐少,你别对他们仁慈,他们坏了你一条腿,你也搞他们一人一条。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妈的,匪徒不怕警察,咄咄怪事。”
  “你闭嘴。要不是你的短信,我会来冒险啊。”
  “这与我无关,是他们偷拿我的手机发的。我当时被控制住了。我以为你不会信的。”
  “少啰嗦。退!”
  那俩家伙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对望一眼,使个眼色。其中一个聪明,提起棍子,笑嘻嘻迎上来,“开枪啊,我不怕死。”
  唐末脑门一黑,想,妈的,死鬼缠身,命途不济。嘴上却不松口,“好,不怕死的就作活靶子吧。”
  静默几秒,然后,他奇迹般的听到“啪啪”的射击声。是阎王爷觉得他英雄盖世,不忍他死,派小喽啰护驾来了?
  他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枪口,谢福成的俩手下却尿裤子似的转过身子,唐末这时发现阎王爷派来的小喽啰,不是别人,是易慕远。
  这小子不仅搞了套警服,手里还抓着把五四式枪,刚刚那巨响应该是枪管发出来的。
  “要命的,快滚。”男孩子一脸冷酷,堪比007。
  谢福成的小喽啰胆子已经吓破,丝毫不怀疑这个警察的假冒伪劣,脚底生烟,顷刻溜得无影无踪。
  在唐末的意识陷入昏迷时,他记得发仔说了声,“哇塞,你们俩配合得真像喋血双雄呢?”
  他沮丧地知道,大约自己是做不了周润发,只有做李子雄的份。
  那次事件,幸得潘时人掩护,唐末免受追究。他请了个长假,在他妈妈的精心医护下,也算保住了腿。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不是济世英雄,连不死的小强都算不上。
  为了恢复腿的协调性与灵活度,他依然在晚上10来点钟的时候在院子里打球。易慕远也依旧过来陪他打。
  强度不能像以前那么大了,半小时后他们就歇了。有天,唐末停下来邀请他,“出去喝点?”用毛巾擦着汗,又说,“能喝吗?你们学生仔。”
  慕远点头。
  两人出了院子,拐个弯,就是一溜海鲜大排档。碳烤的味道混蒙蒙的烟气中强烈地扑出来。
  唐末找了家相识的铺子坐下,跟老板念了几样菜,要了几支啤酒。然后对慕远说,“你的枪带了吗?我看看。”
  慕远从书包里取了出来,放在桌上。唐末又把自己的玩具枪取出来,并排放在一起,呵呵笑起来,“有意思啊。”
  老板上菜吓一跳,说:“阿SIR,这样不好吧。砸了我的生意没什么,万一出点娄子……”
  唐末说:“你警匪片看多了啊,玩具枪,不认得?”
  慕远拿过一把对准自己胸口扣动扳机,老板一颗心倏然提上去,片刻后才降落下来,擦擦汗,“丢你老母,假的跟真的一样,G市治安真不好,我也要买把防身了。”
  慕远说:“我这个仿得不如你高端,但胜在有声音。不过,要不是亲眼所见,我哪里信你别了把假枪。”
  “靠。”唐末骂骂咧咧道,“我以前也以为警察配枪天经地义,真做了这行当后才知,枪支是有严格管理的,领把枪必须经过繁琐的手续。要是持枪出点事,职业生涯就算毁了。可没有枪呢,谁都当你是保安。喂,谢谢你,救我一命。”他跟慕远碰了碰瓶身,又好奇道,“你那天怎么想到跟踪我?”
  “我就是觉得不大对劲。起先只是想跟一阵,后来发现你越跑越远。”慕远很镇定地解释,“我打车过清水湾才下,然后折回,找到你的摩托车。我不敢随便进去,直到听见你一声惨叫。我当时想,就这样单枪匹马闯进去,恐怕也无济于事。后来翻了你的车箱,找到你的制服套上去,然后,正好那天跟潘宁在街上逛,她买了把玩具枪说是要给希希做生日礼物,放我书包里,我忘记拿给她了。外观上看是太假了,但是也只好豁出去了。总之,现在想起来,那天的事跟玩儿似的,真是不可思议。”
  唐末笑了起来,“说来说去,还是潘宁救了我。这枪你没还给她?”
  “她又觉得给孩子送枪不好,买了别的了。你要的话,这个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我有个强烈的感觉,说出来,你不要觉得冒犯——”唐末把枪收好,又跟慕远碰了碰,“你好像在故意接近我,甚至讨好我,是不是因为宁宁的缘故?”
  慕远沉默。
  “如果不是,你就当我酒后胡说。我这个人心直口快。其实我觉得你人不错,至少没那么多废话。”
  慕远忽然抬起头,道:“8年前的520案子,你还记不记得?你爸牺牲了。”
  唐末一怔,“你怎么知道?宁宁跟你说的?”
  慕远脸色惨白,一阵后方鼓足勇气道:“这件事,在我心里盘旋很久,我一直想亲口跟你说声,对不起。”
  “你跟我说对不起,有没有搞错?哦——”唐末恍悟,失声道,“那个人跟你——”
  “是我爸把你爸击毙在水中。潘宁跟我讲了她被绑架的事后,我查阅了当年的新闻资料。我没想到我爸是这样的,我妈从没跟我讲过爸真正的死因。”慕远喝了口酒,眼睛扫过面前的电视机,里头正在放《同一首歌》节目,所有的明星都唱着老歌,好像他们一生只为一两首歌而活。但这并不算悲惨,大多数人唱了一辈子,一首歌都没能留下。
  “我知道,我跟宁宁有可能成不了了。”他把视线拉回到酒瓶。
  “宁宁知道吗?”唐末脸上挂着狗血的表情。没错,太八点档了。
  慕远摇头,“请你保守秘密,不要告诉她。”
  “可她总会知道的。”
  “我知道。但我希望这个时间越晚越好。晚到她能够承担,晚到能够感觉我的诚意,晚到即便最终离开,也能够拥有些美好的回忆……”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不知道不对你更好?”唐末哼了一声。
  “我就想代我妈妈跟你和你妈妈说声对不起。不是要你们原谅,就是希望自己至少有承认错误的勇气。”……
  那晚余下的时间,他们各怀心事喝闷酒。都喝多了。对着阴沟哇哇吐,吐玩又喝。大概自恃年轻吧,好像身体是不会背叛他们的,只有被他们嫌弃的分。
  慕远最后清醒过来,付了账,扶起醉得颠来倒去的唐末,招手叫了辆出租。
  他隐约记得他家的楼层。刚扶着他出了电梯,有扇门便急切地打开了,走出一个酷似宁宁的女子。
  这之后,唐末不再到院子里打球。他当然知道慕远并没有错,但他还没宽宏大量到要跟一个杀父仇人的儿子做朋友。

  5

  唐末的侦查照例进行。
  发仔现在跟了唐末,被安排作情报人员。他曾提供给唐末一条很有价值的信息:谢福成在夜来香有个相好。差不多隔个把月去一趟,每次去都不带保镖,维系的时间不可思议的长。他们几个弟兄挺好奇,有次打赌,谁输了谁去探查,结果是他输,他在夜来香蹲点到深夜,看到谢福成带出来的却是个徐娘半老的女人,他大为扫兴。
  唐末却听得眼前一亮。这个女人,也许就是孔雀。
  他只要有时间就在停车场蹲点,却难觅谢福成踪影。有晚差不多8点来钟,他开摩托车经过夜来香正门的时候,随便瞥了瞥,竟看到慕远同保安纠缠在一起。
  他怎么在这里?他很好奇,扔了车,找了个隐蔽处守了起来。
  慕远是尾随母亲到“夜来香”的。此前母亲跟他说过在酒店上班,他也懒得去追究她的工作性质,他以自欺欺人的形式与母亲实现邦交正常化。
  自从初中卖血事件后,他跟母亲的关系就很生分,像母亲这样神经大条的人跟他说话时会察言观色,谨慎措辞,他跟她多说了几句话会像得了奖赏似的高兴,他看在眼里未尝不觉得悲哀。有时候,他想算了,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换作别人他没什么不能接受,但她是他母亲啊,他爱她,所以受不了被人指指戳戳,与其说是伤了自己什么,不如说是替母亲难过,过有尊严的生活是人起码的生活诉求,为什么母亲不要?当关于母亲职业的猜疑在高中同学之间再次流传尤其是遭到宁宁质问后,他觉得不能放任母亲自流下去了。
  “夜来香”金灿灿地开在夜色里,那闪烁不定的光照得周边一切形同鬼魅。人在前面经过,忽而一亮,忽而消失,一眨眼的功夫,已经立在对过,好像不是走过去的,而是跳过去的。
  器宇轩昂的朱门边,各站着两个凶神恶煞的保安。那看人的眼光像鹰隼一样,随时等着伏击。
  “你,说你呢,小子,站住。”一个保安向他踱过来。
  “我不能进吗?”
  “瞎了眼了,这是你进的地方吗?”保安干笑起来,“学生娃,打哪里来回哪里去,免得老子动手。”
  慕远强冲,后领被保安揪住了,刷刷——正反两记耳光打了上来。手劲那个大,差点让他五脏六腑移位。他呼呼喘着气,说:“凭什么打人,酒店不是让人住的吗?我有钱我怎么不能进?”
  这时,有人把手按在他肩上,他扭头一看,是母亲的朋友老六。
  保安立即敬礼,毕恭毕敬说,“汪总,这个人想强闯酒店。”
  老六没理会保安,对慕远说:“你来做什么?”
  “我来看我娘。”
  “你娘有什么好看的,她一个大活人,还能丢了不成?”
  慕远憋红脸,满怀屈辱地说:“我来看我娘做什么?我要她回家。”
  老六皮笑肉不笑了下,点点头,“那你来吧。”
  他领着慕远进前厅,又从侧门拐进一个园子,长廊通着一个圆顶的建筑,隐隐有音响溜出来,虽然没了那个劲道,还是可以想象其间的嘈杂。
  慕远刚进去就重重地打了个喷嚏,里头的空气实在浑浊,烟气酒气音乐灯光轰轰搅和在一起,像天罗地网,让他情不自禁产生瓮中捉鳖的感觉。当然,他就是那只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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