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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最佳编剧 作者:梦语晴(起点大封推vip2014-03-13正文完结)-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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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爷们,完全是直男的沈晔天天想林琳,想得脚丫子都痒了,恨不得直接跑回来看她。
    两人静静地抱了一会,什么都不说不做也能美的冒泡。不过时间过了好久后,林琳还是推开了沈晔,脸蛋红红的蚊子声道:“不早了,也该吃饭了。”
    沈晔也跟着起了身,一手搂着站起来要抱抱的米米,一手仍旧握着林琳的小手慵懒道:“嗯~在哪吃?”
    林琳瞧了瞧两只狗狗,又看了眼因一路赶回而难掩疲惫的沈晔,干脆道:“不如去你家吧!你家那边过了胡同就是北海,旁边还有不少烧烤的路边摊,我挺长时间没吃这个了,不如咱们去那吃怎么样?傍晚的北海边既凉快又热闹,咱们叫些肉串、毛豆、花生什么的,就着啤酒保准有滋有味。”
    沈晔听了一笑,林琳这主意可以去什么高档餐厅好多了,他以前放假时也喜欢在家旁边找个路边摊吃烧烤,吃完了还能去伊文喝两杯,一晚上时间很好消磨,还能带着米米遛遛呢。他听见林琳也喜欢这个,不由十分高兴,觉得自己和林琳真是合拍,要知道他每每见林琳穿着打扮都很精致的样。还以为林琳是那种嫌弃路边摊的人呢!
    林琳要知道沈晔的想法,肯定会给跪的!大哥,你才是真土豪,我只是小平民啊!要嫌弃也是你嫌弃,我路边摊从小吃到大,嫌弃个毛啊!
    不过林琳不知道,所以她只是很高兴沈晔的接地气,觉得两人虽然出身不同。但也能做到爱好相同。这才好呢,合拍了才能少吵架,少吵架才能直到永远嘛!
    拿定主意后,林琳和沈晔就下楼了。当然,米米和二黑也是要带着的,沈晔已经说过了,他经常光顾的那几家早就熟悉米米了。连二黑都认识了,就在林琳去横店托付沈晔帮忙看狗的那次。所以带着这俩狗狗去完全没事,要不是他和林琳都不喂狗狗烤肉什么的,摊主没准还要赠送它俩好吃的呢!
    下楼后带着狗狗们上了车,没用多久就到沈晔家了。这年头的京城虽然也堵车,但还没有后来严重。两人把车放到沈晔家车库后,就牵着狗狗溜溜达达的往北海边走去。傍晚清凉的小风吹着,连热度也退了些,两人手牵手慢悠悠的走着,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然,不能看沈晔牵着二黑的那条牵引绳,这个一出门就撒手没的家伙,即便被狗链子扯着,仍在锲而不舍的往前挣,把那牵引绳挣得直直的,亏得是沈晔牵着。要是林琳,早被二黑给拽飞了。
    沈晔面不改色的以他的腕力拽着二黑,另一手还能跟林琳十指相交的牵手,面上还带着点笑,听林琳显摆贵妃传奇是多么多么成功,飞升改编电视剧后她的编辑费和原著影视剧改编费又怎么怎么创了新高,还把前两天有粉丝怀疑她被雪藏闹上帖子的事绘声绘色的形容了一遍,又跟沈晔讨论了一下她写了一半的新文大纲。要不是有点理智知道不能暴露金大腿,没准连梦授都秃噜出去了。
    ——唉~她就是这么个对男友掏心掏肺的性子,被渣了也死性不改啊!
    两人就这么秀着恩爱到了北海边,由着沈晔找了个熟悉的烧烤摊后坐了下来。他俩在一起这么久还是头一次来这里。那摊主死劲的往林琳这瞧,上小菜时实在忍不住问沈晔道:“晔小子,这是你女朋友?”
    晔小子?怎么这么像野小子?林琳肚里吐槽,面上微笑。
    沈晔果然十分大方的点头道:“是啊,朱大叔给我们来40个肉串,20个羊肉的,20个牛肉的,再来两个毛蛋,两个鸡翅,两个腰子,两瓶啤酒,和一盘煮毛豆吧!”
    朱大叔应了一声,又打量了一下林琳后,笑着走了。
    林琳见人走了才小声道:“这么多吃得完吗?我可就十个串的饭量啊!”
    沈晔根本没把这些当回事,他大手一挥:“放心吧,我能搞定,浪费不了的!”可不是能搞定么?边坐边吃,这还只是第一波,要不是烤串放凉了再烤味道他不喜欢,没准一次性点多少呢!
    两人就这么坐在小马扎上,一边看北海边钓鱼的人钓鱼,一边吃着烤串。不愧是沈晔经常光顾的摊子,烤串很好吃。林琳即使注意形象,也险些吃的两嘴冒油,反正之前涂得唇膏是白费了,嗯,白费就白费,还是先吃要紧。
    就在她埋头吃的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溜达了过来,当然,这男人没什么可看的,该注意的是他的狗狗,一只正在水里撒欢的棕色被毛哈士奇。
    二黑早在哪知大哈游过来时就站起了身,呜呜哼唧着看着对方,然后趁沈晔没注意纵身一跃,噗通一声就跳进了北海。
    林琳被这下惊得眼珠子都瞪大了,蹭的一下站起了身,抓着沈晔胳膊急道:“二黑没游过泳啊!不会淹死吧?狗刨它会吗?”
    叽叽喳喳后,又几步到了水边冲胡乱哗啦四只腿的二黑急急叫道:“二黑,二黑!”
   

☆、第一百零六章 精灵伊娃(梦授)

林琳都快急死了,她又一次后悔上一世大学那会逃了游泳课,现在连跳下去救狗都没招。沈晔倒是淡定,狗这玩意天生就会游泳,要不然狗刨这个词是怎么来的?他家米米从小就爱在北海扑腾,要不是一会儿他还想跟林琳去伊文坐坐,没准早就让米米下去自己玩了。
    所以二黑跳下去后虽然明显喝了好多水,但沈晔坚信二黑会很快无师自通,狗刨起来的。若是二黑真的笨的要死学不会,大不了他下去救就好了,他在特种部队时没少进行五公里负重游泳的训练,下水救只狗他还是有点把握的,要知道二黑跳得并不远,离岸边还近着呢。
    沈晔拍着林琳的背安抚着她,就在这时,米米也跳下去了,游到二黑身边一个猛子扎下去用大脑袋拱着二黑浮了起来,另一只棕色大哈也好奇的游过来看热闹,搅得在这旁边钓鱼的几个大爷全都忙忙收了鱼竿,就怕鱼钩勾住这几只狗狗来。
    二黑还是很聪明的,被米米在身下拱了几下,就渐渐地游了起来。看它显然是高兴坏了,狗刨的很来劲,一会儿游到米米身边,一会游到棕色大哈身边。
    三只狗狗愣是这么玩了起来,引得那棕色大哈的主人都无奈的凑了过来用聊天来耗时间:“那两只是你们家的狗吗?养的还真好嘿!”
    此时已放下心的林琳早就坐下了,只不过脸朝着水面,还在盯着几只玩水的狗狗。而沈晔则自动的接下了大哈的主人:“是我们家的狗。你的狗也不错,瞧着比我家的哈士奇还大的样子。”
    大哈主人骄傲一笑:“我这可是冠军犬!年年得奖,这都三年了!”
    沈晔微微一笑,并不把这话当回事,他和林琳养狗都不图那个,只求开心就好。他可是知道有些培养狗狗参赛的主人,会让狗狗每天坚持多久的站姿,保持多长时间的走动。吃的东西也要定时定量,连喂个零食都有讲究,把个狗狗管得跟蹲监狱似的,就为了参赛得个名次,再把狗狗炒出天价来。
    这么养狗,沈晔私以为狗狗自己都是不星湖的,像他的米米和林琳的二黑。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他俩从没管过狗狗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站桩什么的,可着它们的性子来,这才自由自在呢!
    话不投机半句多,等三只狗狗上岸后,沈晔着实松了口气,好好的二人世界可别被个外人给搅合了。再说这位开口比赛闭口第一间或骄傲的提一提他家狗狗多少多少钱,简直神烦!
    林琳这边则一直闭口不言,看三只狗狗上来后把它们叫到另一边没人处甩身上的水,又摸了摸棕色大哈的头后,就走了回去。
    大哈主人盯着米米看了半天,临走前递给沈晔张名片,笑着说道:“哥们你这金毛养的不错,要是想参赛的话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对这个门熟!”
    沈晔客气的点了点头收下名片,等人走了才叹道:“这人八成是刚搬过来的。以前还真没在这片瞧过他!”
    林琳道:“难道你们这都住了谁你还一清二楚不成?记性也太好了吧?”
    沈晔傲气简直从骨子里透出来了,指着自己的脑袋道:“你男朋友我只要见过谁都能记在脑子里,记性好着呢!”
    林琳撇嘴:“那你还把咱们第一回见面的事给忘了?”
    沈晔立马傲不起来了,那会林琳只是个路人啊,他看都没看,上哪记去?不过话不能这么明着说,要不然林琳又该跟他生气了。沈晔傻不愣登的根本分不出林琳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干脆尽量不让林琳生气。这就哄了起来。
    两人一个哄一个傲娇,快速的把剩下的这点吃的吃完,就带着米米和二黑先回家了。北海虽然还算干净,但也不是狗狗的洗澡水。还是得先回家把狗狗洗透了,再说出来玩的事。
    这次约会有甜蜜有意外,但对热恋中的林琳和沈晔来说,都不是个事。两人合伙给狗狗们洗了澡后,自己都快湿透了,又换了衣服去伊文喝了几杯,这才双双分开。
    结果等林琳晚上在自家的床上酣然入睡后,梦授就如约而来了。
    ……
    美丽的艾米尔之森,是布兰奇大陆最美的地方。精灵族人信奉的生命女神以神力把这片最美之森改造成精灵们的乐园。
    很久很久过去了,各种族信奉的神灵已经很久没有降下神迹,精灵们因为爱好自然和平,又身具一身自然魔力,遂成为魔法师最想要掠夺的宠物和仆人。
    当许多外出的精灵被人肆意抓捕贩卖后,精灵女王关闭了艾米尔之森通往外界的入口,精灵族人们在这片最美的森林中自给自足,生活照样安定幸福。
    伊娃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出生的,精灵族人孕育并不像人类那样男女交合,而是两个精灵精血融合后以魔力送入生命之果中,待果子成熟掉落,再浸泡入圣泉中,等上不定的时间,果子自然开裂后,新的精灵宝宝就出生了。
    这种融入精血的生命之果掉落的越晚,在圣泉中浸泡的越久,出生的精灵修习自然魔法的天赋越高。
    而精灵有人型、植物型、兽型和无型四种。人型出生的精灵越多,且植物型和兽型的精灵长大后也能自如的变幻成人型。植物型的精灵其次,兽型较少,无型最少。盖因无型的精灵都是天生的元素精灵,他们唯一的使命就是与魔法师签署契约,为其提供最纯净的元素之力。
    伊娃并不是元素精灵,要知道因为魔法师在外界疯狂的抓捕过精灵后,艾米尔之森早已关闭,元素精灵也不再降生了。
    伊娃是植物型精灵,出生时就是一截淡红色藤蔓之状。是很少出现的赤灵藤精灵。她身具风火双系魔力,足足孕育了五百年才出生,是同一代新生精灵中资质最好的一个。
    精灵女王很喜欢她,亲自把她放在身边养育,可谁也不知,伊娃是个魂穿而来的人类,她每日刻苦修习魔法,就是为了早日长大,化为人形。
    她的资质果然很好,只用了三十年就化形成功。当然,因为精灵族人寿命十分悠长,伊娃所化人形也只有十岁罢了。
    之后她就没再勤修苦练了,艾米尔之森是个和平美丽的森林,精灵族人除了女王地位最高,其他族人也都没有阶级之分。精灵们有的住在花苞房子里,有的住在树屋之中,还有许多未化形的幼兽幼草幼花小精灵们,甚至随意的在外居住。
    伊娃很快喜欢上了这里,常常四处淘气,乐不思蜀,直到教皇派来一队神官进了艾米尔之森,这单纯的幸福与和平才被打破。
    一直对精灵族人很友好的神官们,这次却以精灵族人联合魔法师作孽大陆为名,假作教皇旨意质问精灵女王,索取艾米尔之森的独有资源。精灵女王大怒,精灵族人们奋起反抗,却被领头神官一张禁咒卷轴所伤,即便女王以生命力施出魔法,也只是把这些贪婪的神官赶了出去,却不知这些神官们在对峙之前就抓了不少幼小精灵,而伊娃也正在其中。
    伊娃和一些玩伴们被抓走后,很快就被这些神官瓜分一空。接着,伊娃被带到了千里之外的一座小镇,被神官以魔法化为藤身,日日汲取藤液,也就是汲取伊娃的本源生命之力。
    没过多久,伊娃就快被吸干了,她逃逃不掉,死又不甘心,被抓的精灵有很多都是她的玩伴,她强撑着一口气,还想着逃出去救他们。
    如此,一直到小镇来了一队魔法师,因为魔法师与神官互不相容,仅一人的神官被杀后,伊娃才强撑着飞出了屋外,化作藤型,隐蔽起来。
    魔法师们走了,奄奄一息的伊娃被个善良的人类小孩误作一种红蔓可食植物挖了回去。因为这人类小孩的‘庇护’,她渐渐修炼魔力,并成功躲过了教廷来人。
    半年,一年,两年,红蔓除了越长越精神,却并未长长一分。人类小男孩都已经渐渐长大了,若不是他已经养习惯了这株可爱的‘红蔓’,也许已经被家里大人强行挖走扔掉了。
    三年后,长大的少年成功考入了魔武学院,他带着因受伤太重仍不能化形的伊娃徒步上学去了。
    精灵虽然久不出世,甚至寿龄短的人类对精灵们几不可知,但还有许多寿命悠长的种族能发现伊娃的不同。因此,这求学路上,懵懂的小男孩经历了许多许多困难,他不知是因伊娃之故,伊娃苦于化形前无法言语不能告知,就这样艰难的逃了一路,才到达魔武学院。
    越接近学院伊娃越是担心,魔武学院内人才济济,高手繁多,她的身份进入的话绝对无法掩盖,也许到达学院之日,就是她再次被囚禁之时。
    她不能认命,努力修炼魔力,又跟小少年闯了几个‘副本’后,成功借力化形。
    少年简直惊呆了,他从没想过自己养的是个人,还这么美,还带翅膀,直到伊娃跟他说了自己的身份后,善良的少年顿时同仇敌忾,把伊娃留在这个‘副本’中,自己去往魔武学院学习剑术,许诺等他学好之后,带着伊娃去寻那些被带出艾米尔之森的族人。
    ps:
    0点前还有一章,睡得早的亲可以明早看,么么哒

☆、第一百零七章 竟然是NP

伊娃等得及吗?答案是否定的!
    已经过了快四年了,伊娃几乎不敢想象自己的朋友们在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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