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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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偷听的。”我坚强地笑,站起来,用手背抹抹眼泪。
“樱桃,你不要误会。”玫姆先反应过来,强笑着对我说。我看都不看她一眼,径直走到加贝面前,用力把他往厨房推:“瞧,贺加贝,看到米了吗?看到面了吗?还有油盐酱醋,这厨房里的一切,哪一个不是我用钱买的?”然后,我又把他拉到卧室,手指哆哆嗦嗦地指点,“这里,床、被子、衣服、枕头,一切的一切,是不是用钱买的?”接着,我又指着头顶上的灯:“电,要不要钱?还有,水,要不要钱?还有——”我揪住他身上的衣服,咬牙切齿:“还有这身衣服也是我用钱给你买的!吃里爬外的家伙,竟然骂我是母夜叉!”
加贝呆若木鸡,垂着脑袋一言不发,脸色苍白如纸。
“哼哼,说得好动听,不是说给我惊喜吗?”我冷笑,越说越心酸,泪流成河,“哈哈,你这个惊喜可真让我想不到啊!贺加贝,你太高明了,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别人没胆量糊弄,糊弄自己女朋友可毫不留情啊!”
“樱桃!你真是误会加贝了。”玫姆递给我纸巾,努力安慰,“这些天,加贝一直在告诉我,他是多么爱你,多么离不开你,说得我都妒忌了。”
我一把掷开她的纸巾,轻蔑地笑:“说反了吧?该是我妒忌你才是。如果我有你的一半,贺加贝会比现在快乐得多呢!”
玫姆脸色铁青。加贝依旧冷着脸,耷拉着脑袋,一幅慷慨就义相。
“说话啊?贺加贝,你说话啊!”最恨他这样的沉默相,我疯狂地捶他后背,“在别人面前滔滔不绝,跟演讲家似的,怎么在我面前哑巴了?”
加贝一把握住我的手,目光平静得吓人:“樱桃,你现在情绪失控,我没法和你解释。”说罢,他扭头走进厨房。
玫姆看了看我,看了看加贝,也随之跟着走进厨房。
我气得七窍生烟,顺手抓起桌上的木头闹钟,“砰”地一声朝他俩的背影砸去。
我把自己关在卧室里。
和衣躺在床上,脑袋枕着双臂,我目光呆滞地注视着窗外。大年二十九了,漆黑的夜幕中不时迸发着瑰丽的烟花,华丽,盛大,稍纵即逝,幻觉一般。
突然记起小时候看的一本伊朗童话。一个名叫金子的富家小姐要过生日,富翁父亲给她找来了一个名叫银子的小女仆放烟花。银子尽管也很害怕放烟花,但为了得到永远服侍金子的机会,不得不壮着胆子点燃一枚又一枚炸弹般的烟花。在燃爆最后一枚巨大的烟花时,她身上的银色纱丽终于被烟花烧着,整个人随着威力巨大的烟花腾空而起,在夜幕中划出最明亮灿烂的轨迹。
所有的人都击掌欢呼:“银子为金子燃烧了,这多么吉祥!”
盛大的烟花下面,我静静地流泪。我和她,到底谁是“银子”,谁是“金子”?谁会被谁的烈焰灼烧?
过了好久好久,有轻轻的敲门声。我不理,依旧静静注视着窗外。
门被轻手轻脚推开了,“吱扭”一声。一个人影小心翼翼走过来,手中端着一碗饭,白烟沿着碗沿袅袅升腾。
“樱桃,起来吃点东西。”是玫姆的声音。
我不吭声。
“是过桥米线。为了给你买到最正宗的云南米线,加贝今天下午一连跑了四家集贸市场。”
哦,原来这就是加贝口中的“惊喜”。这时,鸡汤诱人的香味也传了过来,我坚硬的心终于有些软化了,但我依旧高傲地躺着,不屑一顾。
捧着碗,玫姆在床边站着。看我一动不动,她把碗放下,走到窗前,给我一个冷漠的背影。
“樱桃,你知道我为什么自杀吗?”黑暗中,她的声音幽幽响起。
我心中一惊。“不知道。”我哑着嗓子说。
“尽管出自女儿国,但我一直相信你们汉族人的一句话——‘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而。’”
我没有搭腔,等她继续往下说。
“我有很多阿夏,但我只钟情一个,可是他好久不来了,所以,我只好想出那么一个主意把他叫来。”
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么荒唐怪诞的庆生背后竟然还有如此凄然的动机。一时间,我不禁对面前这位女子充满无限同情与怜悯。“那后来呢?”我轻声问。
“后来,他来了,你也看到了。但是他不能暴露身份,因为他现在更加重要显赫,所以也就更需要滴水不漏了。他把我带到一个最安全的会所,他还是那么缠绵钟情,毕竟,十年的感情啊!”说到此,她微笑了,笑容如刚饮过鸩般满足。可想而知,他们一起相处的时光该是如何完美甜蜜。
“可世上根本没有最安全这几个字眼。他的妻子闯进来了,还带着几个保安。”
我的心“咯噔”一下,不由得一跃而起,紧紧抓住玫姆的手,“怎么办?”我瞪大眼睛。
“他的妻子追问他,我是谁?你猜他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
她突然像被雷电击中了,浑身抽搐,“他说,是鸡!”重重吐出这几个字后,她哈哈大笑。笑声尖厉凄恻,不绝于耳。
我呆住了。身边的玫姆依旧在笑,笑出满脸泪水。“于是,他妻子带来的保安当然可以理直气壮、毫不留情地教训我了,他的妻子甚至还动了手。而他,就在一边默默抽烟,平静得好像在看戏。哈哈,樱桃,这是不是吃人的世界?这样的世界,还值不值得留恋?”
我自然而然地拼命摇头,但又深感恐慌,“不值得、不值得、不值得……”我在心中一迭声呐喊。
“不,你错了。”她突然停止大笑,用力按住我的肩头,喃喃低语,“还是值得的。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美好柔软的地方。”
我奇怪地望着她,繁盛的烟花下面,她的面孔忽明忽灭,美得令人生疑。
“比如你,比如加贝。加贝对你的爱,就像麦田里的阳光,明亮得没有一点瑕疵/若不是看到你们这般健康阳光的爱,我估计没有信心走到今天。”
“是吗?”我苦笑。
“是的。你们就像一对战士,肩并肩、心连心;让人看到力量。樱桃,只有蠢孩子才会不惜福,才会把攥得紧紧的财富丢掉。你们俩是彼此的影子,谁也丢不开谁。”
“可是他——”
“我们摩梭人的母亲经常这样教育自己的女儿——‘爱护你的阿夏,不要把他弄丢了。’这话,我在今天也送给你。哦,算是新年祝福吧。”
我怔怔地,不知不觉中,竟然流出眼泪。玫姆弯下身,轻轻拭去我的泪水,“傻孩子,大过年的,不许抹眼泪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好了好了,过去了。明天我就放假了,我们一起采购年货吧。”
“嗯,一言为定。”握住我的手,玫姆重重点头。
然而,玫姆还是把我欺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她背起自己的行囊,悄悄离去。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大年三十了。令人目眩神迷的夜空中,烟花一直在静静盛开,静静凋零。
她,一定比烟花还寂寞。
尾声
我看到了那面湖水,那滴眼泪。
静若处子,净若处女,掩藏在群山叠嶂里,白云缭绕间。
像一面镜子,更像一块玉石,波澜不惊,纹丝不动。心中的那面湖水,便是如此沉静。
坐在摇摇晃晃的猪槽船里,我把玫姆的骨灰一把一把投入泸沽湖中。湛蓝的湖水,星星般的海藻花阳光如同金子揉碎在湖水中,炫目璀璨。
“阿姨,你在做什么?”撑船的少年奇怪地问。少年是玫姆的学生,照片中那个泥鳅般的小男孩,如今已经长成英俊少年。
“我在送一个人回家。你说她能回来吗?”
“能!我阿爸阿妈说,人是鱼变的,回到水里,也就是回家了。”
我朝他笑笑。的确,在故乡的湖水里,玫姆应该是那条最美丽的小人鱼吧。
束河有很多老房子,我们毫不费力地租下一幢近两百年历史的老木楼。面朝玉龙雪山,濒一道清泉。最令人惊喜的是,院子里竟然种着一株樱桃树。恰是樱桃成熟的季节,粒粒鲜艳欲滴的樱桃像玛瑙般嵌在绿叶里,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惊喜。
爱极了这里,我们用半个多月的时间,把这幢老木楼按照酒吧的风格布置起来。不用说,我们的酒吧一定是最美丽最有韵味的那一个。
那天,坐在那株果实累累的樱桃树下,加贝用炭火在一块木匾上烧店名。他烧得非常专注,淡蓝色的火苗扑扑摇曳着,他也在轻轻哼着一首歌,一首老歌:
“有人说,高原的湖水
是躺在地球表面上的一滴眼泪;
那么说,枕畔的眼泪,
是挂在爱人心头的那一面湖水。
……”
烧好后,他把匾高高地举起给我看。因为得意,他的眼睛微微眯着,一侧嘴角略略上挑,清秀的脸上依然是那久违的、经典的、略略嘲讽的“加贝式”微笑。
口中含着甜甜的樱桃,我禁不住热泪盈眶。因为我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字——“心湖”
看来,记忆永远不会失去。因为有些人,有些事,永远化作一面湖水,深藏于爱人的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