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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天香百合-第6部分

小说: 天香百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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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等你腿伤好了,一定要去丽江看看。”
  他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接下来两天,我都是早上准时到医院,等合新吃完晚饭以后我又回到住处。我们之间的交流还是很少,其实,人和人的沟通是需要时间,也需要契机的。况且,我只要照顾好他的身体就行了。
  丽江是一个古老的小镇,那些画家们都知道,他们到丽江来采风,画画,把丽江的美丽带到别处去。
  小镇其实就是一条细长的街,房子大都是土木建筑,有了很古很古的式样,华丽的门脸,雕了精致的图案,都漆成了青一色的邮绿色,房檐大都高翘着,像是在飞翔。中间流淌着玉花江的水,说是一条江,那是说城外面的那一段,江水从紫溪山流下来,是一条真正的江了,很宽很宽的水面,一年四季江水都是冰凉冰凉的,站在紫溪山上看玉花江,水的颜色是碧绿的,像一块玉石。走近江边再看水,水成了透明的,清澈见底,江底是一些圆圆的石头,隔着水看得真真切切,伸了手去摸却怎么也摸不到,水深着呢,只是看不出来。进了城的玉花江就成了一条细长的沟了,水还是冰凉透明,小镇上的住家,是把这江水当成自家的井水了,有提了桶来打水的,也有端了菜盆子和簸箕直接到江边来淘洗的,水总是在流动着,这家人用过的水倒是进不了那家人的桶里。
  我出生在这条街上的一间房子里,我的家门口就是玉花江,我母亲总是在江水里淘洗我们家一切可以淘洗的东西。我们家的后院有一口老井,井沿高高的,有牡丹花浮雕,我母亲从不在井边洗东西,她端了盆或是簸箕到我家门前的江边去,她把盆或是簸箕卡在她的细腰上,她走起路来身体摇来摆去,像被风吹了一样。我母亲是一个极爱干净的女人,她不仅洗家里的东西,她还把我家面街的墙壁和门洗刷得格外干净。城里来的那些画家总爱敲响我家的门,他们说要讨口水喝,他们进了我们家就和我母亲说起了话,我母亲的话并不多,她很静,她用我继父带回来的陀茶给画家泡水,她还不断地给画家续水。画家看我站在一边就对我母亲夸奖我,接着就要为我画像,我母亲让我坐得端端正正的,他们画我,他们看我的眼睛没有温度,他们不时地抬起脸来看我母亲,我母亲依然很静,她偶尔笑一下。母亲从来不对我的画像发表意见,画家会问我的母亲,画得怎么样?像吗?母亲说,喝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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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地我讨厌画家再画我,我母亲再让我坐端正的时候,我就跑到外面去,我顺着我家门前的玉花江走着,走出了小镇的街道,我喜欢那条真正的玉花江,我在江堤上坐下来,我看水里的那些圆石头,我总是很想知道那些石头是怎么到了水底下的。镇上的老人说,玉花江是天上玉帝的女儿玉花的眼泪水,玉花爱上了紫溪山上的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偷偷下到了人间,不幸被玉帝发现,派了天兵天将来把玉花押回天宫,玉花想紫溪山的小伙子,眼泪水流成了玉花江。我小的时候,母亲也给我讲过玉花江的故事,只是母亲把玉花说成是我们丽江的姑娘,而把小伙子说成是玉帝的儿子,在故事里,母亲让玉花生了一个女儿,玉花江的水还是玉花相思的眼泪水。
  我曾经用手粘了玉花江的水到嘴里尝尝,水很甜,我问母亲,眼泪水应该是咸的啊?母亲说,所有相思的眼泪水都是甜的。
  我面对玉花江时,我就有了将来当一个画家的宏伟大志。
  有一天,我继父跑车回来,他喝了酒以后,把我抱到了他的怀里,他从他的裤兜里掏出了一粒像玉花江里的小石头一样赭石色的圆豆豆,他让我放到嘴巴里,一股甜甜的混杂了浓郁香气的味道在我的嘴里化开,继父说,知道这是什么吗?我说是糖。我继父大笑起来,他说,玉香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土丫头。他喝了一口酒说,这叫巧克力。知道吗?巧克力。
  我继父说等我长大了就把我带到昆明去见世面。
  我继父说完以后又来亲我的脸,他的嘴巴里有股臭味,我挣脱了他的怀抱。
  我知道我的继父永远不是我的父亲,我坚信我的父亲是一个画家。我继父再一次跑车回来时,打了我的母亲,他对准我母亲的脸扇了一个耳光,他接着大骂起来,他说,你这个骚货,老子才出去几天你就守不住了。你的x就那么痒吗?你就非要野男人去戳吗?野男人戳你你就舒服了?
  我看着我的继父发怒,我想他一定想放一把火把我们的房子烧了。
  我继父看到了我,他又开始骂母亲,说,你骚到头了,你连玉香是哪个的野种都说不清楚。
  我母亲的脸色变了,她本来静静地坐着的,她听到这个话以后,身体弹了起来,她扑向我的继父,用手去抓我继父的脸,我继父的脸立刻有了一道血痕。
  后来,我母亲对我说,你的亲生父亲是一个边防军人,他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他是一个英雄。
  我母亲问我记住了没有,我对着她点点头。
  第三章
  那天晚上,我从医院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我觉得心情很好,我想,不管怎么样,我都按照淑百的安排,帮了淑百的忙了,尽管我和合新之间的交流存在障碍,但这毕竟仅仅是开始。
  出了医院的大门,我在门口的一家超市买了几支挂面和一些调料,还买了白菜,我想为自己好好做一顿吃的。其实,我是一个在生活上不好将就的女人,除了那些年,在四处漂泊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来好好安排我的生活。我想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母亲给了我这样的条件。我母亲不仅是小镇上最妩媚的女人,她还是最能干的女人,她烧了一手好菜,从凉拌菜、炒菜,到炖菜、蒸菜,她样样都做得好。似乎她天生就是该当客栈的老板娘似的,我们家的客房总共只有15张床,无论是旅游的淡季还是旺季,我家的客房都是满满的。我家的客栈是远近闻名的,那些从外地来的客人,住了我家的客栈,就在网上发帖子,谈感受,所有的客人都叫我母亲玉娘,如果用我们的本地话,“娘”的尾音是上扬的,就好像一个女人的长裙,被风吹起了一角。
  又是一个好天,我打开宿舍的门就看到了阳光的痕迹,这个房子最让我心动的就是整整一面墙,都是落地玻璃的,中间有一扇推拉门,可以通到一个小阳台上。在这面玻璃墙体上,我挂了一幅双层落地窗帘,靠外的一层是|乳白色的亚麻布料做的,里面的一层是玻璃丝面料,上面绣了浅色的花朵。平时我外出的时候,我就把最里面的那一层拉上,每次我一回来,都有一种进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一样的感觉,我喜欢站立在一进门的地方,看着那一层透明的薄纱被外面的阳光穿透的样子,我总要伫立几秒钟。
  这一天,阳光很强烈,到了傍晚的这个时候,阳光是累了,但是还是有浅浅的影子挂在薄纱般的窗帘上,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在门边换上了拖鞋,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了厨房,我接着把手洗干净。我懒洋洋地向沙发走去,就在我的屁股刚刚挨到沙发时,手机的铃声就响了起来。我取出手机一看,是本地的一个陌生号码,我心里想着会是谁呢?
  “你好。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一个女人的声音,听得出来,她的声音有些紧张。
  我急忙回道:“你好,请问你……你是哪位?”
  “我叫孙萍。两天前我们在医院才见过面的。在合新的病房。”
  “哦,知道知道。怎么?你找我有事吗?”我心里想,我的电话号码她是怎么知道的?她找我又有什么事呢?
  “我……”孙萍说到这犹豫了。
  “你说。”
  “我……你……你真的不要觉得奇怪,我想和你聊聊。”
  “和我?”
  “是。和你。”
  “我……我能帮上你什么忙呢?”
  “不,我也说不清,我只是找个人聊聊。”
  “哦,你就找了我。”
  “是,我知道这样很唐突,但是,我一看到你,我就觉得可以把心里的话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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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有些沉重的感觉,我想她会和我说什么呢?十有八九十因为合新呗,我连合新的情况都知道得一知半解的,我能给她什么帮助呢?
  我支吾着:“哦,你……你觉得找我合适吗?”
  “求你啦。”孙萍说着,像是要哭了一样。
  我一下子谴责起自己,我不是一再说,只要有人需要我帮助我就要毫无条件地去帮助他吗?因为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帮助天一,我也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
  我说:“好的,好,我去。在哪里呢?”
  孙萍说:“你住在万科,我们就在万科的‘橡皮酒吧’见面吧。”
  说实在的,我尽管入住万科已经四年了,我只知道万科有很好的配套设施,我却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什么“橡皮酒吧”。这也没有什么,万科有我的房子,却不是我的家。
  我们在约好的时间见面了,我从我住的房子来到小区的主要公共社区,我才知道,“橡皮酒吧”离我住的地方很近。挨着“橡皮酒吧”的还有别的一些酒吧和网吧,一排有着阔大的窗户的房子,看上去很像上海的某一个街道。
  “橡皮酒吧”是一个大约有30平米大的一个小酒吧,主人把它布置得很有情调,与普通酒吧不一样的是,这里文化的味道多一些,商业的味道少了一些,灯光也不是那么昏暗,却又有很隐秘的感觉。
  孙萍显然是很早就来了,我到的时候,她面前的一张长条形的小桌子上已经放着两瓶嘉士伯啤酒了,其中一瓶已经空了,另一瓶空了一半。她见了我,马上站了起来,在灯光的作用下,我看到她的身材修长,一条牛仔裤,一件短袖体恤衫,淡蓝色的。一头披肩发在灯光的映衬下成浅黄|色,是有了这个时代所有女孩子的清纯和时尚。
  我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这样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的整个样子了,与她的身材相比,她的容貌要逊色一些,她是那种长得很普通的女孩,要是挑剔地来看,她还有些丑,她的下嘴唇比上嘴唇长出一截,下巴显得特别大。但是因为这个年龄和她受的教育,看上去还比较舒服。
  我们坐下来以后,她问我喝什么,她说话的时候还有些羞涩,我能感觉到她的脸红了,因为灯光的关系,也因为她已经喝了酒,她的脸色是粉红色。我说:“就和你一样吧。”她听了以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接着,她就叫来了服务生。
  酒吧里人很少,除了我们俩,在另一个角落还有一男一女,背景音乐是大提琴拉的曲子,很低沉,如果不去细心感受,这个音乐就不存在,但是,它的确是存在的,低沉的旋律,竟然给人一种很可靠,甚至温暖的感觉。我暗暗地想,我喜欢这样的环境。我想,这也一定是孙萍的爱,看得出来,她经常到这里来,或者到类似的地方来。
  啤酒很快就端上来了,孙萍把酒瓶提起,一只手握着一只玻璃杯,把玻璃杯斜起,接着,她把酒瓶里的酒缓缓地倒进杯子里,看上去她很有经验。她把倒满的杯子放在了我的面前,我却发现她没有杯子。当我们碰杯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直接对着酒瓶的瓶口喝酒,真是很有个性。她喝酒的时候,头扬得很高,手肘抬得高高的,腋窝几乎被拉平了,连带着腰也立了起来,很优美。尤其是酒瓶由于不断地有空气进入,发出“咕噔咕噔”的声音,而她又表情平静,喉咙也平平的,真不知道那酒是怎么进到她肚子里的,看得我都有些入迷了。
  我喝了一口,她把刚才剩下的半瓶全都喝了进去,她放下酒瓶,上下嘴唇轻轻地抿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我的心紧了一下,我又一种另外的感觉,尽管她处处显了潇洒和时尚,其实,她的内心是卑微的。
  她依然不放弃她要表现的潇洒和时尚,她甩了一下她飘逸的长发,从一个淡蓝色的坤包里拿出了一包香烟,是英国出的一种女士烟,其实,这样的烟在某一个圈子里是带有Se情意味的,或是一个圈子里的标志。她弹出一颗,然后很时髦地叼在嘴上,然后点燃,还没有来得及吸一口,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了一样,她一只手夹住了叼在嘴边的香烟,一只手把那盒烟举到了我的眼前,说:“来一颗?”
  本来抽烟对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我并不是一点烟都不会吸,如果遇到一些情投意合的朋友,我也能抽上几颗,并且抽了烟大脑会格外的清晰,言语也会充满睿智和幽默。但是,当看了孙萍的一系列动作以后,我突然不想抽烟了,再加上我们本来也谈不上什么情投意合,我摆了摆手,她显然感到意外,愣了半秒钟后,才把手收了回去。
  我眼神专注地看着她,我在等她说话。果然,她贪婪地吸了一大口烟,目光从我的耳边擦过,然后说了起来。
  “其实,你已经看出来了,我喜欢合新。确切的说,我爱他,我想成为他的妻子,想和他共度今后的人生。”
  孙萍一开口就说得这样直白,令我有些吃惊,但正是她的率真,又让我莫名地对她有些好感了。
  “合新是走进我生活的第一个男人。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四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母亲,原因特别俗套,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他像中了邪一样迷恋那个女人,可是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个女人是只能玩玩,而决不能一起生活的。可是,我父亲一点也看不清,别人帮他看清了,他也不听。那个女人和父亲一起离开了我们县城,他们到了省城。我父亲是一个极好的厨师,在烹饪圈子里非常有名,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大酒店里,老板还给他租了房子。父亲心满意足,以为从此以后就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当然,还是一个俗套的故事,那个女人因为整天没有事情可做,加上人也有几分姿色,很快那些苍蝇也就围拢来了。父亲为此很苦闷,或许他想过回家,但是,碍于面子,他还是只有挺下去,后来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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