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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一颗滴泪痣 作者:岫岫(凤鸣轩2012.8.2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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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脸一红,放下碗筷走出了厨房,在院子里伸了伸懒腰,全身又酸又软,一想到昨夜,我又开始自责:真没用!

    “说谁呢?谁没用?”

    “我没用!”我头也没抬,没好气地对他说。

    “你怎么没用了?我看你就很好用,呵呵!”

    “什么叫很好用!”我威胁地向他挥挥拳头。

    49

    “我说,你到底是个干嘛的?”

    趁着他的妈妈不在,我们两个才开始互相了解。

    “我……什么都没干,刚说了门亲事,就被你们给劫走了。”

    “没那么简单吧?”

    我撇嘴:“信不信由你。”也不看他,撩起门帘看着门外,阳光很灿烂,直晕人的眼,可是我的心却很阴暗只怕被他翻个个,翻出那片暗斑。

    “好吧,那我不问了,如果你不想告诉我,那你就走吧,你是唯一一个被我领进家门的女人,我有两个孩子,是我妈不知道的荀子,但我没有让她们进过我家的门。我很坦白,但如果你不坦白,我觉得你还是走吧。”

    我抓住门框:有两个孩子!恐怕还不是一个女人所生吧?我早该想到!

    我没说话,只是穿起了自己的衣服。

    “再见。”

    离开了乔家,我茫然四顾:我该去哪?我能去哪?

    回家?没有了娘的家?安小林?还是那个班车司机?他还会要我吗?

    眼看着天快黑了我森无分文,只能在夜色里独自徘徊。

    黑暗的街道旁边,霓虹灯圈起来的旅店两个字显得很暧昧,让人不能不想到那种丢人的买卖。

    虽然我经历过很多男人,但我一直相信过不下去不是我的错,我也从来没有轻看过自己,在这样艰险的条件下,我也从来看不起那些靠出卖自己肉体过日子的女人,即使新闻上说,大都市的鸡月收入上千,即使有时候我穷的连个馒头都吃不起。

    回想过去,我很佩服我自己,即便我的生命很卑微,但我也有我生存的原则。

    初冬的凉夜,风只往我脖子里灌,何况我还穿着不合时宜的薄毛衣。

    硬了硬头皮,走向那片暧昧的红灯。

    “什么!打扫卫生!我们这可不缺打扫卫生的!”

    老板娘仿佛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人,瞪着眼睛想把我从门里赶出来。

    “那,你们缺什么……”我明知故问。

    “缺什么!缺什么你不知道!我说,放不下骨头就别往这走,我还没空理你呢!走走走,快走吧!”

    我扭头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黑漆漆的夜,咬着牙低下头“我有个条件。”

    老板娘不屑地瞄了我一眼“说吧”

    “我,我是第一次,价码想要高一点……”

    “明白明白,我们这规矩也是这样,你放心吧”她马上换了副嘴脸,笑嘻嘻地把我领进一个房间,那里面海作者另外一个面容羞涩的姑娘。

    “准备准备,一会客人就到。”

    不一会,老板娘领着一个彪形大汉进来,他用猥琐的眼光扫视着屋里的人,我故意将嘴唇抿紧,嘴角向右抽着,还用中指在鼻子里挖出两坨鼻屎抹在嘴唇上,果然,他看着我的脸皱了皱眉,“这个吧”他指向我旁边那个女人。

    最后,我为自己挑了个看起来比较文弱的男人。

    趁他脱衣服的空挡,我捞起茶几上的花瓶把他砸晕了,然后把床单撕成布条将他反捆在地上,塞了他的嘴。

    既然大家都不是好人,又何必都装得那么像好人?这是我这辈子唯一干的一件坏事,我将他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将他身上每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据为己有,最后,我躺在床上等天亮。

    这一夜可真难熬……

    外面的天灰蒙蒙的,我又把它的东西翻了一遍,将那个男人的呢子外套套在我的外衣上面,至少还能替我挡挡风。

    走廊里正好碰上老板娘,她狐疑地盯着我,我满脸堆笑“死鬼啊,大清早要抽什么烟非得我去买……”向前走了两步,见她还很怀疑,又退回去:“老板娘,他还没给我钱呢!再说他说还想住一晚呢,我怕他跑了,这才拿了他的衣服,你一定要帮我盯着点啊!”

    不等她反应,我就一溜出了门。

    我得赶快离开这里。

    我数了数抢来的钱,一共是六百四十二块三毛,这家伙逛窑子还带这么多钱,我真是装上财神了!

    我兴奋地计划着:去哪呢?

    无论要去哪里,我先得去崆峒市火车站。

    恍惚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年逃婚时的情景,车站人来人往,我孤身一人不知该往何处去。

    兜兜转转,我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站在这里,不知未来该在哪里。但是我必须尽快离开,我不清楚那个原本想要嫖娼的男人是否已经被老板娘发现,更不清楚他是不是会马上报警。

    这时正有一半开往西安的火车开始检票,人们纷纷扛了奇形怪状五颜六色的铺盖卷涌向拿窄窄的检票口,我忙不迭地随了那拥挤的人流,走向狭窄的票口,等待着下一轮命运的判决。

    上车后再买票,或许还能逃票,这是安小林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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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我以前没去过,但是那里却有着和银川一样的口口相传的美名,厚实的城墙,火辣的天气,和着古老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感受到它和兰州,和银川的不同之处。

    在西安我也选择去饭店打工,虽然不能抵得上一个大厨,但是家常的小菜我也能做得像模像样。通过这几个月在乔军家里的不断实践摸索,我将耳濡目染的厨技经验融会贯通,最后竟能找着一份不错的工作。这家饭馆规模虽然不大,却占尽地理优势,对面就是一家医院,医院隔壁就是一幢综合性的办公大楼。而且周围方圆几百米没有另一家像样的饭馆,只有一些时有时无的小吃摊算得上是竞争对手。

    饭馆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面善的女人,平时她自己一个人里里外外照应着,倒也能转得过来,怎奈这里服务态度好,饭菜也清爽可口,干净卫生,办公楼里的白领们一到饭点便三五成群地相约一起来吃,她实在忙不过来了才打算找个人帮帮手。她尝了我炒的土豆丝和红烧茄子,当即便把我流了下来。

    以后,一到饭点人多的时候,她就来掌勺,我就充当服务员,其他时间她就可以抽时间干点其他的事。饭馆由我一个人应付就可以了。

    老板娘人不错,答应管吃管住一个月还给我贰佰,我也并无其他打算,也觉得这老板娘人好,就留了下来。

    日子过得倒也平静舒适,只是每当店里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根随风飘荡的羽毛,迷茫于将要接触的那片土地。

    好在西安这座城市不是一个容易让人焦躁的城市,虽然天气很闷热,但是每当晴朗的天气,门前伸展着宽大叶子的梧桐树总能让人得到一丝清凉。

    我们老家可没有能长出这么大叶子的树,我最佩服它耐热的性情,每当天气热得没有一丝风,让人窒息的时候,一站到它遮出来的密密实实的阴凉下面,就能从心里一直凉快到指尖。

    一晃时间就过去了好几个月,天气已经从炎热转为了天高气爽的秋天。

    秋天的西安才是最美丽的,春天太干,夏天闷热,冬天会很冷,而秋天,什么都刚刚好,让人感到清爽。
21。第一卷 前世…第21章 翻过去的一页
    在这些安静的日子里,我偶尔会想起娘,想起娇娇,甚至想起凶神恶煞般的安小林,毕竟自始至终,我只为他生过孩子,与他有骨肉相连的血脉之情。然而我们俩一起抱着娇娇回家看娘的日子,仿佛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过往。

    看看现在的我,以及我所生活的环境,几乎与这些过往的人都没有任何交集甚至相似之处,很多年以后,我才能够用两个时髦的字来形容我当时的心境,那就是:穿越。

    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世界,独自欢喜,独自哀愁。

    老板娘的脾气时好时坏,有时对我像亲姐妹,有时却总忘不了自己老板的身份,妄图对我颐指气使,而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逆来顺受的打工小妹,我已经练就金钟罩铁布衫,这种级别的伤害能耐我何。从这里,我却渐渐看出了我的进步,受过的伤太多,那些曾经的伤口便会慢慢结痂,伺机对再来伤害的人反咬一口。即使知道伤害别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总不至于败给一条小刺。

    来店里的客人大多很规矩,但也有几个很难缠的,无缘无故找茬,目的无非就两个,一个是赖账,一个是心怀不轨,企图趁机揩油。世界上大多数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都能遵守规矩,但总有那么几个,不好面子更不要脸。

    我已不再是几年前那个傻小姑娘,大多数情况我都能应付过去,对月想赖账的,实在不行为了省事就不再追究,完事自己垫上就行,一顿饭也就十来块,一个月也碰不上两回,而对于想找女人满足欲望的,我就不客气了,大不了提着菜刀叫他们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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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几天我就碰上了几个既不能笑脸相迎,也不能拔刀相向的客人。

     他们连着点了四盘红烧茄子,每次只吃了一口,也不说为什么,老板娘在后厨都有点火,但是我们都不知如何是好。直到第五盘上桌,客人中才有一个人对我说:“姑娘,那天我点的茄子咋不是这个味?我就想吃口上次吃的那茄子,怎地就炒不出一样的来呢?”我这才恍然大悟,他所说的那另一种味,就只能是我炒的了,我烧茄子和老板娘不太一样,习惯用冰糖水,直接往里一浇,口味会绵一点,而老板娘则图省事也图便宜就撒些白糖了事。味道一样不一样我倒没尝过,怎么看起来像粗人的他们口味竟然这么细致?

     可是我却不知道怎样向老板娘开口,正值饭点,这帮人守着盘红烧茄子不走,其他客人来了也没地方坐,可是老板娘亲自下厨的时候我怎么能够插手?我左右为难,却看见那四个大男人坐在那盯着一盘红烧茄子,这时老板娘正从里面探出头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只能笑笑说没事,人说茄子好吃,再要一份。老板娘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没看她,低着头咕哝了句:“要就炒呗。”老板娘这才开始配菜。“吃这么多也不腻啊。”我趁取盘子“咣”一声将装糖的瓶子打翻在地,又假装不小心对准地上巴掌大的糖堆狠狠踩了一脚。我一摊手“我去后面取。”

     我磨蹭了一阵回到厨房的时候,老板娘已经炸好茄块等着用糖了,我手忙脚乱地将我事先配好的冰糖水递到她手里,“也不知道放哪去了,一时半会找不到了,这个先凑合用吧。”老板娘皱了皱眉,我则长舒了口气。

    不过这种情况属于偶然的突发事件,也不会每天都发生,所以总的来说我的日子还算安逸。

     可是日子过得安逸了,我却觉得迷茫,纵然每天都有吃有穿,难道一辈子就这样了?老板娘也曾问过我:“小王,你男人呢?怎么老不见他来看你呢?是不是比我家那死鬼还没良心呢?”

     我就老不说话,只是一笑了之。老板娘的男人另有生意,一年有八个月不在西安,就算在西安也不见他来找过老板娘一次。

     我不是不想与这本性不坏的老板娘交心,只是不愿意让她知道我的过去,知道我的遭遇比她还不幸一百倍,然后就总被她用怜悯的眼神盯着看。

     小鸟的巢穴之所以能够凌驾在高高的树冠上,是靠日积月累的辛苦得来的,而我,也将自己的小窝一天一天地打扮得漂亮起来,并且渐渐地有了些积蓄,我迫不及待地将欠于贵荣的七百块钱汇了过去。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和任何一个曾经在一起的男人有过联系,还清了七百块,我便不再欠他们什么,我心里变得轻松,让他们都成为上辈子的事和上辈子的人吧!从今天起,我才要开始真正规划我的人生,毕竟,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有那么多资本:勤劳和踏实!

     我数着存折里的数字,犹豫着要不要将其中的一些汇给我的娇娇,这么长时间没联系,也不知道他们爷俩过得怎么样,可是一想到可恶的安小林,我凭什么要将自己的血汗钱寄给他?矛盾过一段时间以后,也就作罢了,大家都会有各自的生活,何必去搅乱平静的湖面?

     很久以前,在小学课堂上,老师问我们:“你们的理想是什么?”我很迷茫,我并不知道,理想就只是生活的目标而已,那时候我觉得大人们都很快乐,可以自己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所以只把快快长大作为理想,并没有认真想过将来要做什么,至于课堂上的答案,也就只是个答案而已,谁也没拿它当回事。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才明白,曾经单纯的理想,也只不过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幻想而已,一个人的人生,哪能靠理想指路,人生之路,纯粹是根据眼前的形式而审时度势,迈出艰难的每一步而留下的痕迹。小孩子的意志是最不坚强的,会随时根据自己遇到的困难而发生变化,所以要说哪个小孩从小理想都没变过,我一定不会相信。、

     就比如说我自己,从小没有明确的理想,现在手里有点钱了,居然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拥有一间自己的小饭馆,卖自己喜欢的食品,布置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服务员也是自己喜欢的小姑娘,那该有多好!所以说人的理想,是随着自己眼前的形式而变化的,站得高了,自然就看得远,自然能够发现哪条路能走得更高更远。

    我为自己终于有了理想而雀跃,仿佛迷路的小船终于有了前进的方向,甚至还偷偷跑去打听租一间门面的押金是多少,房租是多少,虽然那个数字比我存折里的数字多了很多倍,我但是老忍不住偷偷计算我什么时候能够存够那笔钱。

    追求梦想的过程固然是枯燥无味的,但是只要有那个闪闪发光的梦想引诱着,这枯燥的路途也让人得不去细细品味。

    因此我越发节省起来,平时出了吃饭穿衣,我并不去奢望别的享受。即使老板娘烫了新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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