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悉尼等你.叫我在悉尼等你 作者:月妖雪雪(起点中文网2012.09.23完结)-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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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闻已经知道有多么好吃了,本来就是饿的前胸贴后背,闻到这香味,我吞吞口水,简直想直接抢过筷子,大块朵颐!
这两盘菜一道是糖醋里脊,还有一道是宫保鸡丁,全部都是我最爱吃的菜肴,接过尼克递过来的筷子,我尝了一口,居然特别的正宗,比起外面有些中国餐馆的味道还要好。
尼克笑着问:“可还满意?”
我忙点头:“满意,实在太满意了,尼克你这两道中国菜真是太正宗了,我好久都没有吃到这么好的味道了!这米饭也很正宗。”
胡真在一边似乎有些不高兴,他拿过筷子,尝了一口便放下筷子:“我看也就一般,朵朵,改天我带你去隔壁行道里那家餐馆,那才叫正宗,相信那里的环境你一定喜欢。”
我没理他。
倒是尼克笑着说道:“你说隔壁那条街嘛?那也是我们老板开的……这菜,就是我们老板亲自下厨做的……”尼克擦着酒杯,继续道:“我们老板可不轻易的下厨,也就是跟潘先生的关系比较好,旁人可是很难吃到我们老板吃的菜呢!”尼克一说起他们的老板,兴奋的两只眼睛都在发光。
尼克也是个喜欢聊天的,见人少,就边擦杯子边谈着他们的老板,原来这家酒吧的老板是华人,三十多岁了,还没有成家,原来还开过中国餐馆,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就关了,在后来,他们的老板就买下了这家酒吧,重新装潢了一遍,生意也有了起色。
在隔壁那条街,就是胡真说的那一家,也是濒临倒闭的样子,后来,也被他们老板买过来,换了一个风格,这家濒临倒闭的店也活了过来,而且现在生意特别的好,要是晚了一点,连位子都没有了。
听着尼克在这说,我也不禁对这个酒吧的老板产生了好奇,居然有这么大的能力,化腐朽为神奇,肯定是极为优异的。
看周围的装饰,我就想着这位老板,很可能是个有着一头柔软头发,一双湖蓝色的眼睛,总是喜欢撑着下巴,坐在吧台边,忧郁而深邃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当见到本人的时候,还真是出乎意料,这是一个很阳光的男子,健康的肌肤,笔挺的身材,还有爽朗的笑容,老远就可以听到。
看起来不像是三十多岁,倒像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富有精神的气息,他的快乐似乎能够传染人。
连潘教授给人的感觉也随和了很多,而不像那种阴郁的味道。
这家老板姓李,名李强。一来就盯着潘教授看了半天,接着又盯着我看,那般张扬富有侵略性的目光,看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还是胡真帮我解了围:“李老板,你好,你做菜的手艺真是棒极了!”
“一般一般!”李强老板谦虚着,又转头向正在喝酒的潘教授:“老潘,你可有段日子没来了,我还以为你醉死在湖里了呢?怎么……”他挤眉弄眼的碰碰潘教授的肩膀:“交了新女朋友就忘了来看老朋友了嗖,还真是重色轻友……”
我一下从耳朵一直烧到脸庞,心跳也突然加快。
潘教授揍了李强老板一锤,笑骂道:“你个**说什么呢,这个是我的学生,叫蔡晓朵,我跟你说,你这个老色狼少去招惹人家!”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轻松自然的潘教授,只有此时的他,才真正有了一点烟火的气息,让人有了点可以了解和靠近的感觉。
显然,胡真对于这个酒吧的老板并不是很喜欢,老是很不礼貌的打断他的话语,还摆出一副很傲气的模样。
说实在的话,这个时间的胡真真的好像是个闹着别扭的孩子。
酒吧的老板李强,还是很有涵养,而且听他说话真的是一种享受,他是那种能够很枯燥的东西,讲的极为幽默,还不失风度。
这样一个事业有成,而且风度上佳的男子,还没有成家实在是令人很奇怪的事情,而且在酒吧这种地方是很容易碰到单身的女子。
虽然好奇,不过我也没有了解的**,毕竟这是人家的私事,而且我也没有这样的习惯。能留下自个手机号码,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的程度。
。。
☆、第六十一章 朦胧(1)
酒吧老板李强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信任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在这之后的日子里,我曾经多次在迷茫和沮丧的时候,走进这里。。
公司那边的事情,我已经完全放下,全心全意的对待潘一舟教授的研究课题,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等到星月满天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有好几次,都直接在办公室休息的。
潘教授这次选的课题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另外几个同学,他们分别来自艺术系和经济系,对于中国来说,还是很陌生的,连汉字都认识的很少,至多,可以简单的交流,对于中国古典文学这些文言文的书籍来说,虽然也有翻译的版本,可能是因为文化的诧异,他们都不是很懂,觉得为什么书中的主人公会这样选择,有时候翻译的版本不太好,还容易造成歧义。
在这个问题上,作为这组课题研究中,唯一的一个中国留学生,这个地位就举重若轻。面对其他几个同学做的研究内容,以及对于文学典故的阐述,有些看法和想法让我看的啼笑皆非。只能一个一个的重新审查过来。
对于问题记录下来,交给潘教授来处理。
两个星期下来,我才发现传言果然不虚,参加潘教授的课题研究的确是一件很挑战人的工作,从时间上看,潘教授有时候半夜四点钟都会打电话过来,原因可能就是他又发现了一个很好的内容和论点。
有一次,最搞笑,为了应付潘教授随时的手机电话,我将手机放在枕头底下,那一天,我睡得正香,模模糊糊中听到电话响了,就伸手来接,顺便看了一下时间,凌晨五点多。
潘教授兴奋的声音传过来:“我又找到一个途径可以做证明资料!”
我只好迷迷糊糊应付着:“那是什么?”
“啊……”电话那头半天没了声响,过来差不多几十秒,才听到他沮丧的声音:“我忘记了……没关系,我会想起了。。”
无语!我看这个潘教授除了在自己所关心的学术上有计划有步奏,在他的生活方面简直就是一团糟。
有时候我和几个同学来办公室的时候,他正躺在地上睡觉,身下压着许多写着字的白纸。这事情经常发生,以至于我们要是哪天去办公室看到他神清气爽的在阅读,都感觉不习惯。
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他这幅模样,在看到桌子上那两张灿烂的笑脸,以及在他深深目光下隐藏的伤痛,我就觉得想要帮助他一些什么。
就算是做一些收拣的工作,或者帮他放好他的灵感记录册,他总是随手拿东西记录灵感,有时候甚至是一片大点的枫叶。
在我收拾他杂乱的柜子时,我发现了许多汇款的凭证,全部都是汇给基金会的,这些基金会大多数是关于孩子的。
其实,两个星期接触下来,潘教授其实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也很容易坦露自己的想法,除了胡真曾经说过的那件未婚妻车祸死亡的往日。
这一天,正是这几日最好的晴天,天天呆在办公室里,我都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便提议去学院的凉亭里做工作,大家看来也是闷坏了,欣然同意。
潘教授从一堆文件里抬起头:“这样吧,这段时间大家都辛苦了,晚上我请客,你们想想去什么地方潇洒!”
这个提议立马得到大家的响应,这些日子看着这些生涩的文字,大脑都开始发痛了。
将东西搬到学院里的凉亭,大家都沉浸在晚上要出去放松,不时有人提议,有些简直让我不能苟同。
我们边看着手中的资料,进行记录,一边的热情讨论晚上的时间。
尤其是胡真,他是这些人里最活跃的一个,也是这些天有了他,气愤才显得没有那么沉闷。
不仅因为他的幽默,还由于他总是异想天开的建议和特别的理解书本的内容。
终于将手头上的资料审查的差不多,我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日头开始小了一些,也凉快了许多。
我将资料整齐的夹在文件夹里,放在潘教授的身边,看他特别的聚精会神,都没有发觉我的动作,便伸长脖子看了一下他手中的书。
居然全部都是文言文,看着他苦思的模样,摇摇头,他还真是精益求精,对于翻译体并不是很感兴趣。
我看他胳膊旁边的水杯空了,便悄悄地拿过来,泡了一点能够提神的苦丁茶,放在他面前。
“谢谢!”他客气的说道,只是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手上的书。
有人在一边打趣:“朵朵,你对我们教授还真好,看来,教授得付些薪水才成!”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大家都已经很熟了,我也知道面前这个穿着花花,表情总是有些调侃的吉米,就喜欢看别人的笑话,而且说起话来就属他最不正经。
笑骂他几句,便懒得在解释。对于潘教授,我是打心眼里尊敬,尊敬他是一个十分负责人的学者。
晚上有活动,大家都特别期盼,潘教授便给我们提前放了。
讨论的最终结果:先去学院门口那条偏僻的行道里吃中国菜,吃完了再去唱歌,或者去跳舞……吉米这个色心不死的家伙,居然大声嚷嚷的要去看脱衣舞表演。
结果被我们几个人围殴,他凄惨的叫声回荡在凉亭里:“别打脸!”
最后,我们还是去了李强的酒吧,胡真和吉米喝了不少酒,两个人特别搞笑的抱着跳舞,简直笑死人了。
剩下的我们,坐在桌子前,看着狭小的舞台上,一个长头发的男子,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唱歌,那沙哑的歌喉,仿若有什么魔力一般,整个酒吧都是静悄悄地,听着这个男子唱歌,仿若穿透心灵的声音,扰动着平静的新湖。
是不是那些年少
是不是那些春风
天上,地下
亲吻着大地,青春的脚步追着夏日的烈阳
那熟悉的微笑
走在漫漫人生的路途
在不曾向后退
青春的舞蹈,伴着夏日的冰淇淋
年轻的脸庞,不知何为后悔
……
。。
☆、第六十二章 朦胧(2)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感觉身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眼看离项目预计结束的时间就快要临近,手上的资料还有一大堆需要整理。。
除了胡真还凑合,其他的同学汉语实在太差,更别说文言文了,一点都帮不上忙。
为了尽快在课题结束期内完成,我将心一横,直接不回去了,每天吃睡都在潘教授的办公室。潘教授也忙的很,连刮胡子的时间都没有,这几天,看起胡子拉杂的,连一向整洁的白衬衣也带着明显的褶皱。
可能是心情的缘故,我觉得办公室里实在太过于闷热。
跑去开风扇,怎么弄都不转,看看插头,插的很好啊,难道电扇也坏了?空调坏了不说,现在连唯一能吹风的电扇也坏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郁闷的一掌拍在风扇上:“啊!好疼!”
真是人倒霉了,喝凉水都会塞牙,我捂住掌心里一条大口子,鲜红的血使劲往外面流,顷刻间就流出指缝,滴在风扇上。
“怎么了?”正埋在文件堆里的护潘教授抬起头,似看到我呲牙咧嘴,骂骂咧咧的模样,轻笑道:“你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毛躁,吃亏了吧!”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工具箱,上面有红十字,看来是医药箱。
将我拉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将茶几上杂乱的书本拨向一边,打开医药箱。
仔细的看了一下我的伤口,眉头轻皱:“很疼吧,忍着点,我来给你处理一下。”潘教授身上特有的杜若的香味,若有若无的萦绕鼻尖,感受着他身上的温度,我不由的脸上发热,心跳加快。
他牵着我的手,拿着棉签蘸上一些紫药水,轻轻地在伤口上擦拭,那模样,似乎生怕自个弄疼了自己,很轻很轻,纵然有些疼,我也不想在他面前露出。
仔细的消毒完毕,他又拿出白色的医用纱布,剪了一个长条下来,向我轻轻地道:“再忍一下,马上就好!”
此时的他不像是学富五车的教授,倒像是邻家的大哥哥,让人安心。。
他轻柔的声音,好像是在哄着只有几岁大的孩子:“晚上,我请你去酒吧你最爱的宫保鸡丁!”看着右手上包扎的特别漂亮,还有个蝴蝶结,怎么感觉他这么会替人包扎。
我没有问,但是他似乎从我的眼睛里看出来,笑容满面的解释道:“我有时候,嗯,比较容易受伤,所以……不说这个了,我看看包扎的结实不?”
他握着我的手,试探着拽了拽。
肌肤相碰,他的手有些凉,我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剧烈的跳动起来,这下连耳根子都在发烧。
正当我尴尬的时候,门突然被人推开,“你们……”惊讶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是去外面买饭的胡真回来了。
我马上感觉热度一直跑到耳根,慌忙的从潘教授的手里抽出来,低着头假装弄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文件。
“哎呦!”我痛苦的捂着受伤的右手,看来今天还真是倒霉,我居然格到了文件的塑料夹。
胡真忙跑过来,将手中喷香的饭盒放下,看着我包着纱布的手,关切的问道:“怎么,伤到手了?要不要我带你去校医室处理一下。”
我正疼的厉害,呲牙咧嘴的摇摇头:“潘教授已经为我处理过了,小伤而已。”为了避免尴尬,我用没有受伤的左手去借外卖的袋子,使劲的闻闻:“哇,好香,真是饿坏了!”
因为我的右手受了伤,只能用左手拿着叉子吃,还真是不习惯。胡真这小子,居然还敢说,要喂我吃饭,我晕,我有这么脆弱嘛!再说,喂饭这么亲密的事情,还是算了。
一会儿便将午饭解决完毕。
潘教授扶扶眼眶,看看我的右手:“这样,你来说,我来写,免得伤上加伤!”
我还说话,旁边正在接电话的胡真立马开口反对:“不行……”似也觉得他的语气不太好,忙调整更加柔和一些道:“教授,您还要整理目录,眼看时间马上就要到了,